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真爱你|查看: 7143|回复: 24
[刑事犯

最高法核准四川大竹县刘大蔚案判决 此前从无期改判7年3个月

 [复制链接]
6# 青城山
 思娴 发表于: 2016-10-20 00:07:10|只看该作者

达州小伙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 将再审:量刑明显不当

源自:华西都市报
前情提要:
四川少年网购仿真 枪获刑大喊:用我买的枪枪毙我
四川男孩网购24支仿真 枪 少年终审被判无期

  (记者:唐金龙)达州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 枪被认定为走私武器,一二审都被判无期(本报曾报道)。对这样的判决,刘大蔚怎么也想不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仿真 枪,货都没收到就被判刑,觉得很冤。狱中的他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认为“仿真 枪不是违法的”,自己买来“只是放在家里做装饰摆设”。
  去年11月,刘大蔚及其家人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
  刘大蔚的父母也从四川老家赶到福建宁德,边打工边四处替儿子申冤。
  今年4月12日,刘大蔚的申诉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福建高院已对“网购仿真 枪被判无期案”立案复查。徐昕认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量刑过重,“他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远未达到需以刑法严惩的程度,违背常识常情常理,挑战人类认识底线。”
  10月18日,在半年多的等待后,刘大蔚的母亲收到了福建高院的再审通知书。通知书说:本院认为,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决定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该再审通知还称,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5# 华蓥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8-24 04:07: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男子购买仿真枪获刑自认很冤:枪支认定标准太低

源自:新闻晨报

  因网购了24支仿真 枪被判无期的刘大蔚
原文标题:购仿真 枪被判刑男子自认很冤:没想到手里的东西会被认定是真 枪
⊙ 见习记者:宋奇波 实习生:汪家欣

  “只要1.8J(焦耳)/cm2(平方厘米)的标准不改变,我们都是‘军火‘重犯,上了公安部的重点监控名单,家人、孩子的生活学习一直都会受到影响!”看到群内的讨论话题有些跑偏,群主曹茂立即提醒。
  曹茂是成都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员,购买的12支仿真 枪中有6支被认定为真 枪,一审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改判3年。
  曹茂和几个有相同遭遇的人创立了一个微信群,群名叫“玩具蒙冤之家”。群成员从最初的4个人,增加到现在的80多人,或是当事人,或是家属。
  群友的职业遍布各行各业,有大学生、公司职员、银行柜员、个体商户、国企员工,甚至是政府官员。
  这些人都因仿真 枪被认定为真 枪而获罪,罪名从非法持有枪支罪到非法买卖、制造枪支罪,乃至走私武器罪,刑期从缓刑到无期不等。
  他们是法院判决认定的罪犯,但在他们自己眼里,他们只是“一项不合理标准的受害者”。

网购枪中认定20支为真 枪
  曹茂的话提到了对子女的影响,这触及了群成员的敏感点,并引发了一场不小的争吵。
  老麦说:“跟家里其他人有什么关系?什么年代了,还搞连坐制?”
  老麦是广州一家电台的DJ,持有的3支仿真 枪被认定为真 枪,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冉世祥反驳道:“社区司法所的人告诉我,我的情况对孩子以后的影响会很大,上学政审都不容易过,考军校、考公务员、进国企就别想了。”
  冉世祥是兰州的一个玩具小贩,从批发市场进货的5支仿真 枪中有4支被认定为真 枪,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
  群里的争吵还在继续,但胡国继并没有参与进来。她还顾不上为这个问题担忧,她的儿子刘大蔚刚成年就被判处了无期徒刑,罪名是走私武器罪,原因是刘大蔚从台湾网购的24支仿真 枪中有20支被认定为真 枪。
  一审判决的那天,18岁的刘大蔚听到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时,当庭撕心裂肺地喊道:“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承认我有罪!如果打不死我,就放我回家!”说完“回家”两个字的那一刻,他哭了出来。
  刘大蔚出生在四川省达州市,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
  2012年的一天,下了班的刘大蔚和朋友在工厂附近闲逛时,捡到了一张售卖仿真 枪的广告单。通过单子上的QQ号,他和台湾卖家取得了联系,对方称台湾造的仿真 枪要比大陆的精致很多,这使从小就喜欢玩具枪的刘大蔚颇为心动。因为卖家暂时没货,刘大蔚就和对方保持着长期联系。
  2014年7月,刘大蔚借等待征兵的机会回家学车,恰逢卖家发来有货的通知,并叫他上官网挑选型号。
  “大蔚原来只打算买一两支,但卖家说起送价是3万元人民币,大蔚看过官网的图片后喜欢得不行,觉得错过这次就没机会了。”胡国继回忆说。
  胡国继知道儿子是个枪痴,“他从小就喜欢玩具枪,大人带他出去玩,吃的、穿的都不要,只要玩具枪。”刘大蔚也一再向父母保证,买过这一次就不买了。
  “买玩具枪的钱是他自己这几年打工攒下的,看他那个喜欢的样子,我们也没有理由不让他买。”胡国继说。
  刘大蔚的父亲说,哪个男孩子不喜欢玩具枪?这是男人的天性。
  胡国继和丈夫也曾担心过台湾的玩具枪标准和大陆的会有不同,“当时能想到的最坏情况就是没收,怎么也没想到玩具会被认定为真 枪。”
  为了凑够3万元,刘大蔚挑选了24支仿真 枪,并在胡国继的陪同下向台湾卖家提供的账户汇了款。
  汇完款后一周左右,台湾卖家通知说交易取消。钱如约退了回来,但卖家并没有解释交易取消的原因。对胡国继一家来说,这只不过是一次失败的网购,“钱退回来了,也就没有去多想,大蔚倒是不开心了好一阵子。”
  他们不知道的是,台湾卖家寄出的货物已被福建海关截获,刘大蔚选购的24支仿真 枪中,有20支被认定为真 枪。
  2014年8月31日,刘大蔚在家中被警方带走,罪名是涉嫌走私武器。

“我把仿真 枪当孩子”
  群里的争吵已经接近尾声,曹茂说:“1.8J/cm2的标准不改变,就只有我们觉得是玩具,全世界都觉得我们是坏人,住个宾馆都要反复被查。”
  1.8J/cm2,是群里出现频率异常高的一个数值。确切地说,是枪口比动能1.8J/cm2。“枪口比动能”是指弹丸出膛后、在枪口附近位置时具有的动能与弹丸横截面积的比值。
  这个数值是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判定枪支与非枪支的鉴定标准,也是把“玩具蒙冤之家”的成员们推向牢狱的关键。
  多数时候,群里讨论的都是沉重而严肃的问题,或是帮某个群友分析案情,或是讨论申诉的途径和相关法规。但最能让他们滔滔不绝的话题,依旧是有关枪 械的讨论。仿真 枪让他们遭受了牢狱之灾,但他们对仿真 枪本身不曾有过半点怨恨。
  一个群友说:“爱好是纯真的!就像集邮一样。我就这一个爱好,不抽烟不喝酒,晚上下班就回家。有的时候拿出来摸一摸就高兴了。老婆孩子回娘家的时候,我会翻出来,抱着睡觉。”
  吕耀威回应道:“我以前每拿到一把新的仿真 枪,我都会把它放在枕头边,会把它当做我的孩子一样。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罪犯,我只是一个热爱这个运动的普通人。”
  吕耀威原来在哈尔滨拥有一家汽车装潢店,因持有的11支仿真 枪被认定为真 枪,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他口中的“运动”英文叫wargame,中文翻译为野战游戏,国内通俗的叫法是真人CS,是一种模拟战争对抗类游戏。谈及仿真 枪,绕不开这种曾经在国内风靡一时的真人CS。
  “圈内人更愿意叫它WG。玩仿真 枪的圈子少数是纯收藏,挂墙上,多数就是用来玩WG的。”吕耀威说,“2009年我出事之前,WG在国内风靡大江南北,光哈尔滨一个城市玩这个的就有上万人。”
  吕耀威认为,这个运动的性质就表明仿真 枪不可能是有致伤力的。“我们玩的时候只需要戴个护镜,夏天的时候就穿短袖短裤,因为穿厚一点被打中就感觉不到,游戏也没法进行了。”吕耀威补充道,“同时,这是一个君子游戏,中弹者需要自己举手退场,中弹不退场的被称为橡皮人,这种人会被圈子排斥。”
  枪 械专家王晓云证实了吕耀威的说法,“WG兴起于日本,仿真 枪也由日本传入中国,这种东西被设计的目的就是用于游戏,不可能打伤人。”
  根据王晓云的介绍,仿真 枪其实是国内一种模棱两可的叫法,用于WG的枪形玩具严格意义上叫Airsoftgun,中文叫做软气 枪。
  软气 枪的有效射程在5-10米。枪口直接抵着打在手掌上,皮肤会有红肿,“相当于用指甲盖狠狠弹一下的感觉”。5米左右被打到会有痛感,10米左右被打到就只有手指点一下的力度。“软气 枪发射的BB弹一般能飞20米,这个20米的概念就是你扣动扳机后,能清晰地看到BB弹的飞行轨迹,然后它飞到20米的时候就掉下去了。”
  据吕耀威回忆,当时玩WG的队友,公检法的人超过20%,包括退役的特种兵、在职的特警。“我被抓之前玩这个东西已经近20年了,都是公开玩的。但1.8J/cm2这个标准从来没人告诉我们,也没有征询我们的意见。”吕耀威说,“一下子,我的玩具就成了真 枪,我就这样进了监狱。”

软气 枪与高压气 枪有别
  曹茂的经历与吕耀威相似。“我从2007年开始玩WG,成都这边一直有公开的场地,场地耍烦了就去山上玩。过年组织一次拓展赛,人数就有三百人,成都市里不同的WG战队都来,打输了就下去。”曹茂说。
  “直到前两年,成都荷花池批发市场还有公开售卖仿真 枪的。”曹茂说,“原来仅知道仿真 枪可能是被公安行政管制的东西,被查到最多没收、罚款,但从来没有人来管过,更没想到自己手里的东西会被认定为真 枪。”
  突然降临的牢狱之灾令吕耀威们措手不及,令他们更加无法接受的是警方和媒体对软气 枪威力的描述。“媒体动不动就说,把BB弹换成钢珠,仿真 枪的有效射程可以达到50米。还有的说,仿真 枪稍加改造,就可以发射制式子弹。”吕耀威说,“这些话我听了就火冒三丈,我冤,我的‘枪’也冤啊!”
  在枪 械专家王晓云眼里,媒体的这些描述确实有些“缺乏常识”。王晓云说,软气 枪提供给弹丸的能量是守恒的,而且弹丸质量越大,飞行距离越近,“打出去的钢珠就像尿出去的一样,但因为钢珠的硬度较大,打鸡蛋什么的确实更容易打破。”王晓云补充称,“另一方面,软气 枪本来就是用来打BB弹的,硬要打钢珠,可能开几枪就坏了。”
  王晓云进一步强调,民众应该把软气 枪和大杀伤力的高压气 枪区分开来。高压气 枪被设计出来就是用来狩猎的,带膛线的钢制枪管,使用压强极高的压缩气体,采用铅 弹等金属弹丸,“像美国的秃鹰气猎 枪,一枪可以打死一匹马,这才是真正需要严格管制的枪支。但我们因为宣传不足,民众常常把BB弹软气 枪和铅 弹高压气 枪混淆起来,并且错误地统称为‘仿真 枪’。”
  近日,有一则9岁女孩被当兔子射杀的新闻,群内成员对这种行为都嗤之以鼻。“那些人用的就是高压气 枪。我们玩的是追求健康的爱好,而他们追求的是暴力。”吕耀威说。

[要点提示]
▲ 2014年7月16日,18岁的四川达州小伙刘大蔚花3万多元从台湾卖家处网购24支仿真 枪。汇完款后,该批枪形物被福建海关查获。同年8月31日,刘大蔚被刑拘,后于9月29日被逮捕。2015年4月30日,泉州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一审判决书中称,经鉴定,送检的24支“仿真 枪”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有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一审判决当天,刘大蔚当庭呼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承认我有罪!如果打不死我,就放我回家!”

▲ 根据现行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当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因仿真 枪被认定为真 枪而获罪,罪名从非法持有枪支罪到非法买卖、制造枪支罪等,此类案件的核心是枪支认定的标准而引发关注。

▲ 专家认为,鉴于目前各种类型的仿真 枪不断出现,其外表与杀伤力也越来越接近真 枪,使用仿真 枪进行犯罪也呈现上升趋势,对“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实行严格规制的做法值得肯定,而对仿真 枪放松规制的相关主张则不应当被支持。

[专家说法]
新标准在“杀伤力”鉴定上考虑到人体最薄弱部位

  1996年出台的《枪支管理法》首次提出了枪支的法律定义,其中最核心的因素是“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但并没有确定枪支的具体鉴定方法和量化标准。
  公安部于200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提出了大陆地区首个枪支鉴定方法:将枪口置于距厚度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若符合下述两个条件之一:弹头穿透松木板;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即可认定为枪支。
  研究人员测试发现,弹头具备嵌入松木板能力的能量界限为枪口比动能16J/cm2,这与投射物穿透皮肤的比动能临界值10-15J/cm2相近,证实了射击松木板法的合理性。
  2007年,大陆的枪支鉴定标准发生骤降。当年,公安部发布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以下简称《致伤力判据》)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若枪口比动能≥1.8J/cm2的,即认定为具有致伤力。这是1.8J/cm2这个数值首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中。
  2010年,公安部在修改后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正式提出: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致伤力判据》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J/cm2时,一律认定为枪支。修改后的枪支认定门槛1.8J/cm2,是原有标准的九分之一,香港标准的四分之一,台湾标准的十一分之一。
  2000年,主持制定《致伤力判据》的首席专家、南京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专家季峻曾撰文讨论枪支“杀伤力”的鉴定问题,他在文中指出,在制定刑事技术枪弹致人伤亡的标准时,应考虑到人体最薄弱的部位。在发表于2008年的一篇论文中,季峻指出,考虑伤亡的最低阈值时必须与现有的法规保持一致,《刑法》规定丧失视觉就视为重伤害,这说明在衡量杀伤力时应把“眼睛”作为基本条件。同时,他通过实验得出,气 枪比动能大于等于1.8J/cm2的情况下,对人的眼睛近距离射击可以造成伤残。

对仿真 枪放松规制的相关主张不应被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杨建顺(据《检察日报》)
  公安机关制定的枪支鉴定标准应当科学合理。为“加强枪支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不仅需要有明确的鉴定标准,而且要求该鉴定标准是科学合理的。所以,从立法政策层面看,应当参考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做法,并结合本国社会治安需要,因时制宜作出调整,使枪支鉴定标准处于一个动态完善的过程。然而,与随着形势发展而调适的法益相比较,相对稳定的、普适的、具有实操性的这种法益更应当受到保护。更何况,无论是动态还是静态的,枪支鉴定的相关标准都应当由公安机关制定。如果对这里的枪支鉴定标准产生了质疑,则应当展开广泛探讨,进行深入思考,针对质疑者所提出的问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当时的社会治安状况,予以充分解释和说明。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观点和看法,甚至可以提出完全与实定法相悖的理论假设,但是,笔者认为,鉴于目前各种类型的仿真 枪不断出现,其外表与杀伤力也越来越接近真 枪,使用仿真 枪进行犯罪也呈现上升趋势,对“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实行严格规制的做法值得肯定,而对仿真 枪放松规制的相关主张则不应当被支持。
  另外,公安机关制定的枪支鉴定标准只是法院判断相关枪形物是否属于枪支的依据,而不是法院适用刑法第151条进行定罪量刑的依据,故而法院在定罪量刑上可以作出替代公安机关相关判断的结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2-24 03:07:00|只看该作者

男子网购仿真枪获无期 狱中手写26页申诉材料

源自:京华时报
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介绍申诉情况。网络图片
原文标题:男子网购仿真 枪获无期狱中手写26页申诉材料

  网购了24支仿真 枪,货还没收到,就被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即将20岁的刘大蔚,在狱中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其父母也从老家四川大竹县搬到福建宁德市,边打工边到法院反映情况。申诉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涉案枪形物可能不是其购买的,案件量刑过重。
  据《中国青年报》

网购平台页面显示是“游戏BB枪”
  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当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根据判决,刘大蔚是2013年8月通过QQ与台湾卖家“BH”联系上的。2014年7月初,刘大蔚在“BH”提供的“××武器空间”里选了24支枪形物,并把型号发给“BH”。7月16日,刘大蔚通过负责代拍的淘宝网店,用支付宝付了30540元。
  关于买24支仿真 枪的理由,刘大蔚多次称:“我喜欢仿真 枪,想摆在家里当装饰,看起来威风。”
  记者发现,刘大蔚挑选仿真 枪的“××武器空间”,其官网是一个至今在大陆可以正常访问的台湾网购平台。
  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说,她知道儿子想买24支仿真 枪,还看过卖枪网站,上面写着“游戏BB枪”,“我们想,网上既然能公开卖,应该是正规的”;即使违法,可能也就罚点款、最多关几天,“哪知道会触犯刑法、判无期徒刑?”
  最终,刘大蔚24支枪形物被鉴定为20支系真 枪,根据司法解释,走私非军用 枪支十支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只是想购买仿真 枪用作收藏娱乐,没有购买真 枪的主观故意。”申诉代理律师徐昕表示,网购平台显示着“游戏”字样,20支所谓枪支并未实际送达刘大蔚,他从未接触,对其致伤力一无所知,更无法检测。

律师称扣押清单与所购不完全一致
  2014年7月22日,福建省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仓库查获了一批货。8月4日,海关人员清理时发现两台重量异常的饮水机,一台在箱体内部藏匿24支枪形物,另一台藏了11支。
  判决书显示,藏有24支枪的饮水机准备派送至“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提货方式为自提,收件人为“席先生”。判决认定,货物实际控制人其实是刘大蔚。
  “刘大蔚网购登记的收货人是‘周先生’,不是‘席先生’。登记的地址是‘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城内自提,635100’。”徐昕认为,海关扣押的枪形物有可能是他人购买。
  徐昕认为,24支枪形物的一些细节值得继续推敲。他发现,判决书记载的淘宝代拍店主证言显示,“BH”告诉过淘宝店主,整枪会被拆成散件再运到大陆,“而被扣枪形物是完整的仿真 枪”。
  另外,刘大蔚第一次口供即表示,24支枪有4支长 枪,至少有一支是充电的,其他3支记不清了。在申诉材料中,刘大蔚则称4支均是充电的。但经鉴定,扣押枪形物除了3支为模型,其余都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没有充电的。
  刘大蔚在申诉材料中还称,他对仿真 枪藏在饮水机的情况不知情,“商家没有跟我提过”。

鉴定书被指部分内容不合规范
  泉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2014年9月出具的《枪支、弹药鉴定书》显示,送检24支枪形物,有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有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有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 枪。该鉴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一、二审辩护律师、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称,对于这份鉴定意见,他从侦查阶段就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但最终没有得到准许。
  周玉忠和徐昕均认为,泉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及鉴定人员没有提供资质证明,福建省司法厅作为法律规定的鉴定人登记备案、公告的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系统也没有显示该机构及两位鉴定人员的任何信息。
  福建省司法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工作人员解释,公安、检察院等设立的鉴定机构由公安、检察院自己管理,“所以在司法厅的网上是查不到的”。
  从事鉴定工作30多年的业内人士赵凌(化名)介绍,我国鉴定机构目前实行两套系统,一套面向社会,一套面向公安检察机关内部。
  在赵凌看来,这份《枪支、弹药鉴定书》部分内容不合规范。赵凌说,该机构鉴定了24支枪,但只在“分析论证”中笼统地概括“20支送检‘枪支’所发射的弹丸最大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既没有每把“枪”的具体数值,也没有交代检验每把枪如何射击,“这是不能服人的”。另外,鉴定人、复核人的人员安排也欠妥,“鉴定人的职称是工程师,复核人却只是助理工程师,这个是本末倒置的,复核人的职称通常应该更高。”

■ 专家说法
与走私武器罪立法本意不合

  周玉忠表示,这是他辩护的类似案件中量刑最重的。今年1月,他辩护的首起“仿真 枪变真 枪”案件的当事人、仿真 枪商贩王国其,历经六年七审两次撤诉,最终被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徐昕认为,刘大蔚案量刑过重。与其案情相近的有广州白领冯某:冯某在香港购买仿真 枪入境被抓,因34支仿真 枪被鉴定为真 枪,深圳中院认定其犯走私武器罪,“按照法律规定本应判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深圳中院认为按照法条判决过重,罪刑不相适应,遂在法定刑以下判决有期徒刑8年,判决须经过最高院核准方能生效”。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看来,当时设立走私武器罪,想象的情境是被告人拿到枪支、弹药后逃避海关监管、偷越边境,“这是很可怕的行为,这种情况之下,处罚标准是很严的”。
  “但是,刘大蔚并没有做这些,他只是有购买行为,一是他对这个行为不了解,二是他想到这个网上能买到的,肯定是仿真 枪。”阮齐林说,如果说走私行为,那都是卖方在干的。
  阮齐林认为,此案显然和当时的立法本意不一样,走私武器罪“得有多大的技能,得有多大的犯罪规模、犯罪胆量呢。这不是刘大蔚能干的,他就是点个鼠标、打个钱”。
  阮齐林表示,《刑法》第63条第二款规定了例外的情况: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 峨眉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9-23 05:07:00|只看该作者

小伙网购24支仿真枪终审获无期

源自:京华时报

  刘为明的父母表示将上诉到底。《南方都市报》供图
  因网购24支仿真 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小伙,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曾为卖仿真 枪小贩辩护、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的律师称,少年购买仿真 枪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货物、未流入社会,希望改判无罪。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一掷3万元从台湾网购仿真 枪
  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1996年4月生,从小在达州市大竹县捏玩具枪长大的他梦想在18岁参军。46岁的父亲刘行忠在接受采访时,并不讳言这个独生子的叛逆──个头1.6米,沉默寡言,曾考过数学第一,也在初二辍学,原因很简单,儿子说在学校被欺负,上厕所被人偷走了厕纸。
  未及成人礼的时候,刘为明通过QQ向台湾卖家网购仿真 枪,2014年夏天他独自一人在家,被千里迢迢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44岁的母亲胡国继记得,那天夫妻俩赶去老家割稻谷,听说儿子被抓,匆忙赶回,对方解释说他走私武器。
  “我们老百姓哪懂那些啊,父辈以前都拿气 枪打鸟打野兽吃,儿子从小喜欢玩具枪,买仿真 枪顶多就是玩真人CS,或在家显摆显摆。”胡国继坦言,最初发现儿子向台湾卖家买仿真 枪的时候,没觉得有多大事,儿子也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照片来挑选仿真 枪,也从未收到过枪形物品。
  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2013年8月,刘为明开始通过QQ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以下简称“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 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 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刘为明是在2014年8月31日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的。9月29日刘为明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2015年1月8日,该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涉嫌走私武器被泉州检察院起诉
  2014年7月,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接到刘行忠的电话,对方称儿子因涉嫌走私武器被带走,根据法律规定,一旦构成犯罪,量刑将可能是无期徒刑。周玉忠此前打赢过类似官司,广州一个卖仿真 枪的小贩王国其先被判刑10年,后经过5年努力,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虽然之前在广州曾有王国其案的成功先例,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们清楚想要在福建复制并不容易。”周玉忠说,接受委托后他多次会见刘为明,刘称自己从未想过走私武器,只是想买来显摆和玩耍,而且他并没收到货,对其致伤力一无所知。刘为明对被追究走私武器重罪表示冤枉与荒唐,听说有成功案例可参照方才情绪稍微稳定。
  胡国继记得,今年4月,在泉州中院开庭见到儿子时,他头被黑布蒙着、戴着手铐。在律师周玉忠力争之下,法院示意将刘为明头上的黑布和手上的手铐解除。
  起诉书指出,经鉴定,24支仿真 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 枪。
  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时,周玉忠提交了3万余字的辩护词和300多页的材料,以证明涉案枪形物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刘为明也绝对无走私武器的故意。
  周玉忠回忆,庭审中公诉人称刘为明违反枪支管理法规,构成走私武器罪且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胡国继也记得,儿子那天大声喊冤,“我情愿你们用这个仿真 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周玉忠也当庭与公诉人激辩,“小刘从小喜欢玩玩具枪,买来也只是用于真人CS游戏,或放在家里显摆。”周玉忠说,涉案枪形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且小刘并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应判处无罪。
  当天上午休庭,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一审判无期终审维持原判
  2015年5月一审宣判那天,周玉忠律师并不在场,胡国继和丈夫一大早就在庭外候场。她说,法院方面直到宣判快结束时才通知他们进场,“那时宣判稿都快念完了,我们大哭大声喊冤,法院不让我们跟儿子说话,儿子被带走了,法官也走了。”
  法院一审宣判,刘为明因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次日刘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刘行忠夫妇本以为这次上诉会等来好消息,给儿子“平反昭雪”。自从去年7月儿子被抓到福建后,他们就前往泉州附近打工。夫妇二人几乎每个月要花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到处跑。平日丈夫打小工,150元一天,妻子做清洁工,80元一天,他们分别有肺炎和心脏病,干不了重活,但一有律师的消息就激动不已,以为转机来了。
  9月初,他们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询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周玉忠说,他在前述辩护中提出,刘在台湾网站所订24支枪形物标明为生存游戏BB枪,系台湾合法玩具枪,不具有走私武器的故意,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定性有误。“刘某案发时刚成年,购买仿真 枪仅为个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实际收到货物,亦未流入社会,请求二审改判无罪。”
  福建省高院则认为,刘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家属对比王国其案追问法院
  刘行忠夫妇决心继续上诉。支撑他们继续上诉的,仍然是广州王国其案。去年,玩具小贩王国其卖20支仿真 枪一案出现巨大转折,在经历了一审、二审10年有期徒刑、再审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之后,广州越秀区法院对该案作出第四次宣判,越秀区检察院以案件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销了起诉。不过,周玉忠坦言,王国其案的推动,与媒体持续跟进以及社会长期监督不无关系。
  2009年10月19日,因涉公安部督办枪支案,王国其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5月13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2010年12月20日,广州中院维持原判。2012年8月20日,广州中院决定再审此案。2013年4月16日,广州中院作出再审判决,仍然认定非法买卖枪支罪成立,但认为应在法定刑以下量刑4年,依法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4年6月4日,广东高院裁定撤销之前三个有罪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重新审判。
  “为啥同一个法律,同一个标准,一个不起诉一个无期徒刑?”刘为明的父母也在持续对比两案,追问福建方面法院。据刘行忠和胡国继双方透露,涉事法官曾表态称,“广州是广州,他们怎么判我管不了,这是在福建,我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记者曾致电办案法官和法院,但对方未予回应。
  “我们相信政策,就生这一个儿子,我们不管谁管,他没了我们怎么办?”刘为明的父母仍然表示将坚持上诉到底,哪怕倾家荡产。“不求儿子养老,只求儿子能好好活着。”

专家解读
判决及适用法律无误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洪道德分析认为,福建省高院的判决及适用法律并无错误可言。
  洪道德解释称,走私武器罪中所谓的武器,是指各种具有直接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或物品等,既有真 枪实弹的武器,也有如射击运动用的枪支等能造成杀伤、破坏的仿真 枪。因此,本案中19岁小伙走私的仿真 枪虽并非是真 枪实弹,但其被鉴定具有杀伤力,也要按照法条中的武器来认定。其次,本案中被认定的20支具有杀伤力的仿真 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洪道德认为,福建法院系统的判决虽然适用法律正确,但福建高院的量刑并没有贯彻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的精神,“刑九已经将走私武器罪的死刑取消了,走私武器罪的最高刑罚才是无期徒刑。虽然刑九在今年底才实施,但法院在量刑判决时,也应当考虑或者贯彻刑九的精神。”
  (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 四姑娘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4-3 16:27:04|只看该作者

男子为玩真人CS网购24支仿真枪 被诉走私武器罪

源自:南方都市报
  记者吴雪峰 实习生:陈彤 去年,一名19岁的四川男子向台湾卖家网购仿真 枪被大陆警方查获。今日,福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日宣判。

网购物品遭海关查获
  这起案件日前因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在网上发帖引发关注。南都记者获取了检方起诉书,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刘某因涉嫌走私武器罪,于2014年8月31日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9月29日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2015年1月8日,该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起诉书称,经依法审理查明:2013年8月,19岁的四川男子刘某通过Q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并于2014年7月1日前后在卖家提供的网址选购了24支仿真 枪,并将相应枪支型号发给卖家。
  据称,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万余元人民币。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 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起诉书称,经鉴定,24支仿真 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 枪。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无主观故意
  今日上午,该案在泉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的辩护律师周玉忠向南都记者透露,在庭审中,公诉人称刘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构成走私武器罪且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小刘从小喜欢玩玩具枪,买来也只是用于真人CS游戏,或放在家里显摆。”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涉案枪形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且小刘并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应判处无罪。
  周玉忠透露,上午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6-1 19:50, Processed in 0.124801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