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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

最高法核准四川大竹县刘大蔚案判决 此前从无期改判7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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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10-24 09:07:00|只看该作者

18岁男生网购仿真枪未果被判无期 福建高院回应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争议 | 18岁男生网购24支“仿真 枪” 未到手就被判无期 福建高院回应

  2014年,四川达州18岁男孩刘大蔚通过一家海外网站网购了24支“仿真 枪”,后被海关查获。经鉴定,24支枪形物中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刘大蔚因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11月,刘大蔚及其家人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

18岁男生网购24支“仿真 枪”被判无期
  刘大蔚是四川达州人,1996年出生。据了解,刘大蔚从三岁起就一直玩仿真 枪,在听说网上有些地方仿真 枪造得比较精良,不那么容易坏之后,就计划买来玩。2013年8月,刘大蔚开始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台湾的一位卖家协商购买“枪形玩具”。2014年7月,他花费3万余元依照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选购了24支“枪形玩具”。
  2014年7月底,刘大蔚购买的这批“枪形玩具”被福建省石狮海关在泉州清濛开发区查获。刘大蔚于当年8月以涉嫌走私武器罪,被福建石狮海关刑事拘留。后经泉州市公安局鉴定,24支枪形物中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对现行枪支的认定标准,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因此2015年2月,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大蔚走私武器。
  同年4月3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大蔚对此提出上诉,福建高院于2015年8月25日作出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福建高院:原判量刑不当年龄和“枪支”未到手成再审关键
  因为网购了“仿真 枪”,在还未收到货物的情况下,就被判无期徒刑,刘大蔚和他的亲属无法接受,再次提出申诉,要求案件重审。因此,在此案宣判一年后,2016年10月18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通报称,福建高院表示,经依法复查,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亲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 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十支以上,属于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在刘大蔚“网购仿真 枪”案中,“刘大蔚是否年满十八岁”和“网购枪未到手的危害性多大”将成为影响案件再次审理的两个关键点。
  由于刘大蔚“网购仿真 枪”案将在福建开庭审理,目前,刘大蔚的父母也从四川达州来到福建宁德,等待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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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0-23 21:07:0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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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网购仿真枪判无期再审:他无罪但无罪很难


作者:刘洋 来源:公号“錄音筆”(微信ID:recorder2016
  18岁少年刘大蔚网购24支仿真 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决定再审,10月18日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一消息。
  涉枪犯罪是最严重的犯罪类别之一,量刑极重。
  这一案件已经过一审、二审,终审判决无期徒刑。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启动再审,意味着要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所以,启动再审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福建高院的再审决定书显示,再审理由为“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
  这表示若改判,法院最有可能在量刑上做出改变。
  但刘大蔚的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表示,本案不只是量刑过重,刘大蔚是无罪的。
  2014年7月16日,当时18岁的四川达州男孩刘大蔚,花费30540元网购24支仿真 枪,被福建省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查货。
  2015年4月30日,泉州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刘大蔚提起上诉。2015年8月25日,福建省高院驳回刘大蔚的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判决。
  刘大蔚的母亲辗转找到律师徐昕,2015年10月,徐昕介入该案,开始了申诉之路。至福建高院此次决定再审,用了一整年的时间。
  徐昕曾说,刘大蔚“还是个孩子,只是网购24支仿真 枪,且未收到,就判无期,所有人都看得出来,判得太重了。”
  在徐昕递交福建高院的刑事申诉状中,还提到了“侦查人员篡改笔录”等证据问题。也提到了“1.8J/cm的枪支认定标准(即≥1.8J/cm就是枪)”,来自公安部内部通知大家都不知道,且标准极低,不应适用于刑法判决等问题。由此,徐昕将坚持无罪辩护。
  徐昕告诉《録音筆》(微信号:recorder2016):“改判是肯定的”,“无罪也是有希望的”。
  肯定改判,可以期望无罪

《録音筆》
  福建高院的再审决定是否意味着会改判?

徐昕
  改判应该是比较确定的,因为中国启动再审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只要启动再审,再加上律师后续辩护有力,改判是肯定的。

《録音筆》
  有可能会如何改判?

徐昕
  启动再审的理由是量刑不当,从法院表述来讲,肯定是希望在量刑上作改变。
  但这只是启动再审的一个理由。启动再审之后还会对所有证据、事实、法律问题做全面的审查。
  一审、二审不是我介入,原来的律师和法院,都没有注意到案件的证据问题。这个案件的证据是非常不足的,不足以证明(被查获的)这些抢是他买的,所以我抱无罪的期望应该是可以的,存在这种希望。

《録音筆》
  所以,你觉得无罪辩护是有希望的?

徐昕
  是。
  若无罪将面临赔偿和追责

《録音筆》
  无罪的希望有多大,或者说有可能改判几年?

徐昕
  这个不好预测,从法院的表述来看,应该是希望改量刑,但我认为这还不够。我会做无罪辩护。而且我认为无罪的理由比较充分,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买了这些枪。

《録音筆》
  无罪的难度有多大?

徐昕
  难度非常大。原因是,第一,这个案件影响很大。第二,法院已判了有罪。第三,他已坐了两年牢,如果判无罪会产生很多后续问题,比如赔偿、追责等。
  所以从各方面综合权衡考虑,改量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我们做律师还是尽力争取无罪判决。如果是量刑改变的话,那就追求最短的量刑,使他尽快能出来。
  有证据证明“侦查人员篡改笔录”

《録音筆》
  法院已经有过两次裁判,你认为刘大蔚无罪的理由是什么?

徐昕
  一方面证据不能够证明是他买了仿真 枪,比如说他在qq聊天里面和一个叫“碧海蓝天”的聊天,但是判决书里面只说了台湾一对夫妻发货,却不能证明这一对夫妻就是“碧海蓝天”。这样关键的证据链都没有,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所以不能证明他购买了仿真 枪。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实上的理由。
  第二在法律上,适用的这个公安部的标准也有很大争议。因为公安部这个标准非常低,而且公安部这个标准能否对刑法进行解释,这个也是可以商榷的。

《録音筆》
  你的意思是,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刘大蔚有网购仿真 枪的行为?

徐昕
  他确实在网上定过货,但泉州海关查到的这批货是不是他定的并不清楚,证据不能一一对应。

《録音筆》
  申诉状中提到侦查人员篡改笔录,有证据吗?

徐昕
  当然有证据,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只有开庭后来加以证实。
  每年数百上千仿真 枪买家或卖家可能被判刑

《録音筆》
  你是从什么时候介入这件事的?

徐昕
  去年8月25日终审他被判无期,后来他妈妈找到我,我从去年10月份接触这个案件,到现在也是一周年了。最终启动再审,这很不容易,像这样的案件能够启动再审确实很难。所以我非常认真,非常感谢福建高院和承办的院长,因为确实不容易。

《録音筆》
  一年的时间,你有什么感受?

徐昕
  这个案件不仅涉及到刘大蔚和他的一家,还涉及到每年可能数百上千的仿真 枪买家或卖家,他们都因为仿真 枪的定性标准太低而被判刑。这个案件影响非常大,所以这一年我非常努力地呼吁,也求助媒体关注,也给法院院长写信,甚至我本来准备这个月把这封信公开的,但现在没有必要了。
  一年来,我倍感申诉案件非常难,但只要坚持只要有道理还是有希望的。

《録音筆》
  你什么时候再去见刘大蔚?

徐昕
  去年11月27日我见过他,这段时间没有别的进展,后来也没有去。下周二我会去会见。

《録音筆》
  接下来有哪些计划安排?

徐昕
  下周一去法院,跟法院沟通开庭的事,(希望)尽快开始,以及提交几个申请,周二去会见刘大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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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壳子 发表于: 2016-10-20 07:53:02|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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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壳子 发表于: 2016-10-20 07:53:02|只看该作者

达州小伙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 法院启动再审

源自:成都商报
刘大蔚父母收到福建高院的再审决定书
  两年前,18岁的四川达州大竹少年刘大蔚网购了24支“玩具枪”,费用共计30540元。之后,24支“玩具枪”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经过公安机关鉴定,在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玩具枪中,有20支被认定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随后,刘大蔚因涉嫌构成走私武器罪被诉至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被福建高院维持原判。
  刘大蔚获刑后,其父母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10月18日,福建省高院发布消息称: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启动再审。

案件回顾
网购24把“玩具枪”,部分被鉴定为枪支

  据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介绍,2014年夏天,刘大蔚通过QQ先后向台湾卖家网购24支“玩具枪”。2014年7月22日凌晨,这24支“玩具枪”被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2014年8月底,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要求刘大蔚前去认领被扣押货物,随后出具了对刘大蔚的逮捕令。
  2015年4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年8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宣判结果一出,案件在全国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2015年11月26日,刘大蔚父母刘行中、胡国继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
  10月18日,刘大蔚的父母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再审决定书,决定书中载明:本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条款,决定如下: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本案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发现,福建省高院在其官网和官微上也发布了这一消息。

被告人
狱中手写25页申诉信,认为自己无罪

  成都商报记者从刘大蔚的家人处了解到,2015年12月17日,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刘大蔚在狱中写出长达25页的申诉信,他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他在申诉信中说,“公安机关有选择性错误试(适)用‘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不能成为判定涉案物品属于枪支的鉴定依据,以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作为不能发射制式子弹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的判断标准,既无效果,也不科学。”
  刘大蔚还称,自己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其“买的是仿真 枪,不属于枪支,玩具枪的致伤力与一般的仿真 枪差别不大,与真正制式枪支的致伤力存在天壤之别”。
  对于儿子的申诉信,其母胡国继认为,儿子只是个枪 械迷,没有任何利用枪形物犯罪的动机和言行。
  这起案件,也彻底改变了刘家的生活。刘大蔚被逮捕之前,家里有个小门市,生活还过得去。儿子被判刑后,胡国继和刘行中两人到了福建宁德打工,住在没有装修的毛坯房内,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这里方便每个月去监狱看望刘大蔚。
  10月18日下午,收到期盼已久的再审决定书,胡国继的朋友圈发出信息,写道:“虽然天色已晚,我们心中阳光明媚。我一直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好想大声歌唱。”

辩护律师
认为仿真 枪不是枪支
希望改变枪支认定标准

  成都商报记者查阅刘大蔚一审判决书看到,在对这批枪支的认定上,法院认为:经查,本案适用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718-2007)、《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规定》(公通字[2010]67号)系公安部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合法有效。泉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枪支、弹药鉴定书》证明涉案的24支枪形物,经检验鉴定,其中20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最大口比动能均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具有致伤力,符合《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0]67号)中认定的枪支标准,应认定(涉案枪支)为枪支。
  刘大蔚的一审、二审辩护人周玉忠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1980年我国刑法实施时,没有对枪支进行定义,当时涉及枪支武器条文共八条,涉及罪名五十一个,其枪支弹药应仅限指以火 药为动力击发子弹,可以远距离夺人性命或致人受伤的枪支。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猎 枪气 枪作为体育用品公开销售。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什么是枪支有了明确的界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 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至此,虽然气 枪被列入枪支管制。但“足以致人伤亡或丧失知觉”,仍是枪支的本质特征。
  2001年8月17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称,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此两种情形之一,即可认定为枪支。

  周玉忠称,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以人的眼睛为实验对象得出来的数据。周玉忠认为,眼睛是人身上唯一没有皮肤的地方,占人体的比例不到1%,以这个结论去推导人体受伤害的临界值,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常识。
  “反过来说,既然这些所谓的仿真 枪有如此大的杀伤力,为什么不给军队、警察配备呢?”周玉忠表示,他办了十几件关于仿真 枪的案子,没有一起仿真 枪的案子有被伤害的受害人。周玉忠认为,这些仿真 枪,根本不是枪支,它们的危害和杀伤力,甚至远远比不上菜刀。
  周玉忠的观点,也得到了刘大蔚再审辩护律师的认可。“每年有大批人涉及仿真 枪案,有大量仿真 枪、玩具枪爱好者处于被判刑的风险之中。本案的再审,有可能个案推动法治,福建高院必将为此做出巨大贡献。希望此案促成枪支认定标准的改变。”

☆ 相关资讯
启动再审是否有望轻判?

  该案启动再审,也被社会广泛关注,并探讨其有无可能轻判。对此,成都市律协刑专委秘书长、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表示,不是启动再审就表示会无罪或者必定轻判,一切必须以事实和法律作为依据。成都商报记者 张扬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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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10-20 04:07:00|只看该作者

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少年父母:望儿子早日无罪获释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原文标题:希望儿子早日无罪获释


▲ 专访人物:
  胡国继,女,1973年生,刘大蔚之母;刘行中,男,1970年生,刘大蔚之父,二人均系四川大竹县人。

▲ 专访背景:
  四川大竹县18岁小伙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 枪被诉犯“走私武器罪”,2015年4月,福建泉州市中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同年8月,福建省高院维持原判。2016年10月18日下午,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昨晚,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其父母。

谈申诉:
每月至少去福建省高院两次

  华商报:你和家人是否收到福建省高院关于刘大蔚一案的再审通知?是不是很激动?有没有开庭的确切时间?
  胡国继:儿子入狱后,我和丈夫一直租住在福建省宁德市,边打工,边申诉。10月17日福建省高院给我和丈夫打电话称,近期不要离开,法院会随时联系我们。18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再次打电话,让我们下午去省高院。到了法院后,有关领导将“福建省高院再审决定书(2016)闽刑监1号”送达我们,那时我和丈夫才知道儿子的案子即将再审,我当时非常激动,一直控制着没让眼泪流出来。
  再审的具体时间法院没通知,根据各种迹象判断,时间应该不会太长。
  华商报:关于案件再审,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有五种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等),据你们了解,法院采用了哪一条?
  胡国继:据我们了解,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的主要原因是量刑不当。因为再审决定书上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第六项”字样,而该款的内容为“量刑明显不当的可重新审判”。
  华商报:一年多来,你们为了启动再审做了哪些工作?
  胡国继:儿子入狱后,我和丈夫一边打工,一边请律师修改申诉材料。一年多来,我们每个月至少要去福建省高院两次,递交申诉材料。

谈判决:
两级法院的判决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华商报:你们认为2015年的两次判决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刘行中:我们觉得很冤枉!儿子网购的仿真 枪还没到手就被海关查获,儿子连枪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就被投入大狱。更蹊跷的是,儿子买的仿真 枪明明是电动发射,海关查获的却是气压发射,我们怀疑海关查获的枪支并不是儿子网购的仿真 枪。也就是说,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决儿子无期徒刑的罪名适用是错误的。另外,两审判决均存在证据不足、证据造假、鉴定报告造假、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判决不能让我们心服口服。
  华商报:在你们眼里,刘大蔚是怎样一个孩子?
  刘行中:除了学习成绩不太理想,孩子没什么坏毛病。
  胡国继:不是夸自己的孩子,儿子除了不爱学习,其他方面都还可以。在家里,他尊敬长辈,在学校,他没和同学红过脸,在社会上,他为人和气,人缘很不错。儿子的最大爱好就是喜欢各种枪支。两三岁起,他就开始玩枪。逢年过节,他总会拉着长辈们的衣襟去超市,吃的穿的都不要,就嚷着要买枪。回家后就爱不释手地玩,之后拆掉,然后又装上,这样反反复复多次。
  刘行中:儿子小时候玩过的玩具枪现在还有几十个,能装一大箱子。

谈预期:
儿子无罪获释可能性很大

  华商报:刘大蔚网购仿真 枪的事你们案前知道不,买枪的30540元是你们给的吗?
  胡国继:儿子在网上买枪的事我们事前知道,我们觉得买仿真 枪并不犯法,就没有拦他。当时我们只是奇怪,为什么要从台湾买仿真 枪。儿子说,内地的仿真 枪质量不好,一玩就坏,台湾的质量要好一些。儿子买枪的钱是他自己打工挣的,他自初二辍学起就外出打工,之后基本没向家里要过钱。
  华商报:刘大蔚买枪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一次买24支枪?
  胡国继:儿子买枪就是自己玩、收藏。=我和丈夫知道他要一次性花3万多元买仿真 枪也很心疼,劝他能不能少买一些。儿子说凑不够3万卖家不发货,选来选去,他就选了24支,价钱刚刚过3万。24支仿真 枪型号、外观都不一样,就是为了收藏。
  华商报:你们最后一次见刘大蔚是什么时候?判决后,你们联系过没有,他在监狱的情况如何?
  胡国继:除了今年7月我父亲生病去世,没去看儿子,其他时间,我每个月都会去监狱探望。此外,我们半个月会通一次信,互相安慰、鼓励,他的精神状态还不错。
  华商报:你们预期的再审结果是什么?如果再审结果和你们的预期有差距,你们打算怎么做?
  胡国继:我们的预期是儿子无罪获释,我感觉这种可能性很大。18日在福建省高院取再审决定书时,审监庭有关负责人向我们传递了这个意思。他说,孩子回到身边后,要好好教育。如果再审结果和我们的预期有较大差距,我们会继续申诉。
  华商报:通过刘大蔚的遭遇,你们对广大家长、青少年有哪些提醒?
  胡国继:两年多的申诉过程中,我们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通过儿子的案件,我们深切感受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希望其他家庭、青少年以我们为鉴,不再有刘大蔚的遭遇。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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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0-20 00:28:00|只看该作者

福建高院: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量刑明显不当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福建高院将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案:判无期量刑明显不当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本案将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相关阅读:少年网购仿真 枪判无期引争议 法院:已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乔雷华 SN098
6# 青城山
 思娴 发表于: 2016-10-20 00:07:10|只看该作者

达州小伙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 将再审:量刑明显不当

源自:华西都市报
前情提要:
四川少年网购仿真 枪获刑大喊:用我买的枪枪毙我
四川男孩网购24支仿真 枪 少年终审被判无期

  (记者:唐金龙)达州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 枪被认定为走私武器,一二审都被判无期(本报曾报道)。对这样的判决,刘大蔚怎么也想不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仿真 枪,货都没收到就被判刑,觉得很冤。狱中的他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认为“仿真 枪不是违法的”,自己买来“只是放在家里做装饰摆设”。
  去年11月,刘大蔚及其家人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
  刘大蔚的父母也从四川老家赶到福建宁德,边打工边四处替儿子申冤。
  今年4月12日,刘大蔚的申诉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福建高院已对“网购仿真 枪被判无期案”立案复查。徐昕认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量刑过重,“他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远未达到需以刑法严惩的程度,违背常识常情常理,挑战人类认识底线。”
  10月18日,在半年多的等待后,刘大蔚的母亲收到了福建高院的再审通知书。通知书说:本院认为,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决定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该再审通知还称,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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