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华西都市报 ■ “天价过路‘赔偿费’”追踪 (记者:田雪皎)11月6日,简阳市交通局对周家乡艳丰村石龙路违规收费进行了处理,5名管护人员被解聘,该条路此前设置的管护岗亭处的“道路施工,车辆禁止通行,违者赔款”的提示牌也已被拆除。 “5名管护人员是施工方聘请,以后将杜绝这类管护方式出现。”简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6日下午,经交通部门和周家乡政府以及艳丰村多方核实,初步核实管护人员收取了22000元赔偿费,目前已核实的单次赔偿费最高500元,收费行为从9月开始。“至于有车辆被罚1000元以及有村民说罚款四五千元的情况,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目前具体数据仍在进一步收集核实中。” “这条路是断道施工,公路水稳层、二灰层等铺好后,都需要一个养护阶段,的确也有擅自进入的车辆致使道路损毁的情况,致使施工方返工。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以此为由收取赔偿费。”该负责人表示,调查核实后,交通部门已于6日责令施工方将聘请的5名管护人员全部解聘,初步核实的2万多元被管护人员违规收取的赔偿费争取在一周内退还,进一步核实清楚的违规收取费用也将尽快退还给当事人。 该负责人还说,由于该道路工期延长两个月左右,目前,经交通部门和乡政府商量,决定不再由施工方聘请人员管护道路,改由乡政府交管办和村干部请人管护。同时,将在道路两端设置更加明显的提示标语,禁止车辆在道路养护期进入施工区域。养护期如果有车辆擅自冲关闯入施工区域,造成道路损毁,则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不是养护期,管护人员可考虑村民实际,适当放宽。” |
他说,收费不为赔偿,最主要的目的是警示司机。最新进展 简阳市交通局: 解聘收费员清退违规收费 周家乡政府分管交通的负责人介绍,新修的石龙路是当地出行干道。在道路铺二灰阶段,曾有社会车辆闯入,将二灰层轧坏。 5日,简阳市交通局表示,接群众反映,石(桥)龙(泉驿区)路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情况,该局已成立工作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负责人表示,石龙路路面改造工程是简阳市2014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改造项目,项目主管局为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为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宇汇建筑工程公司。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以及保证施工期间车辆和行人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2015年4月联合发布断交施工公告。其间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管护。 简阳市交通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道路断交施工期间确有部分交通管护人员借“损毁新建道路补偿”为由,违规收取补偿费用。目前,简阳市交通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补偿费用的交通管护人员予以解聘;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进行核实并逐一清退。简阳市交通局将对全市在建的断交施工交通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该局将加大交通项目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确保项目文明施工,优质高效,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田雪姣摄影张磊 11月5日,简阳石龙路的养护路段,立着一块“禁止通行违者赔偿”的警示牌。 |
收费方 “为警示司机,态度好可不罚” 中午12点,记者沿着岔路口再行500米,看到了位于上垭口的岗亭。 岗亭占据了一半道路,里面放置了床铺、桌椅等生活用品,一根5米长的竹竿横在路中,竿上一个牌子,“道路施工,车辆禁止通行”几个大字,下面多了一行小字“违者赔款500~20000元”,岗亭后停着一辆奥迪车,当时无人值守。 1个半小时后,吃过午饭的三名管护人员从山下走了上来。对于收费一事,一位唐姓工作人员称,施工开始前,他们都委托附近的村委会发出了公告,劝大家绕道通行。但在道路施工保养期间,不少车辆无视公告,趁值守人员不注意擅自闯入,损坏了路面,导致返工2次,费用增加了好几十万元,“起初我们立过罚款的牌子,但第二天牌子就不见了”。 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对擅闯道路的车辆,采取收费用作损毁新建道路的赔偿。赔偿没有统一标准,50元至1000元不等,“如果态度好,钱少交点都可以,甚至把罚款退了的都有”。至于居民反映的四五千高额费用,该工作人员称,态度不好的,难免钱喊高些,但从没罚过那么高。 |
居民说 最多的罚了5000元,如今搬货只能用扁担 沿着石龙路界碑向前行约300米就是一个岔路口,两个指示牌挡在路中,只留下2米宽的车道,牌子写着“禁止通行,违者赔偿”。附近居民说,从七八月开始,施工队进驻施工,不久就开始收费了,最初岗亭设在界碑,有人值守,不准车辆通过,随着界碑到岔路口的完工,岗亭也移进了500米开外的上垭口(当地地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由于没有在路口明示,许多车辆不知情下驶入,就会被“坑”得很惨。收取的费用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一般情况下,摩托车是300到500元,轿车就是1000元。但也听说过,个别车辆最高达到5000元。多数情况下,只要进入路口就会被强制收费,如果不交,车就不能走。大多数车主被迫妥协,也有少数车主与收费的人发生过激烈的争执。 道路所在的周家乡艳丰村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石龙路连接了龙泉驿和简阳,村上很多人都会骑摩托,开小货车送货到简阳卖,都要经过这条路。过去这条路路况的确不算好,修路是必然之举,但自从收费后,沿途居民的基本出行都成了问题,因为大家根本不敢动车,担心一上路就会逮住,无奈之下只好绕道村上的一条土路前往,有时送货只能用扁担或者背篓。工作人员曾多次向管护人员反映,希望能给居民一些宽限,但没有得到回应,“就连我们村干部的车都被锁了几次,最后还是交钱才脱了手”。 |
买路钱 铁链锁住摩托掏出500元才走脱 11月4日下午2点,成都市民都先生骑着摩托车,从简阳往龙泉驿办事。 在石龙路口,他看见一个施工指示牌,上面写有“前方施工,车辆慢行”的标语,路面的水泥较新,上面散落着石块和塑料布。犹豫片刻后,他还是继续行进,“路没有完全封闭,没有看见不能行驶的标语,路面有车子压过的痕迹,一路人也没有人提醒说不能走。”都先生说。 走了5分钟,都先生就在一个半坡被拦了下来。路口站了三个男子,其中一人上来就让他熄火下车,并用铁链把摩托车前轮锁上。另一名男子指着身后一块写有“断道施工,违者罚款”的牌子,“哪个喊你骑上来的?”“我没有看到说不能上来的牌子……”都先生回答。 男子态度坚决,“路是不能走的,压坏了就要赔起,拉500元的水泥,或者直接交500元现钱。” 由于赶时间,都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掏出500元,男子收钱后卸下了前轮的链子。他向男子索要收费凭据,得到的回答是“没有”。轿车被收1000元只有“空头收据” 5日上午10时,华西都市报记者驱车来到石龙路界碑(当地地名)。一半路口被堆积的石块封闭,另一半可以通行。 路口立着由简阳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发出的公告牌,上写“从今年4月6日至11月6日,石龙路实施封闭施工,过往车辆绕道通行”。 这时,一辆轿车开了出来,司机徐先生告诉记者,他从简阳养马镇到成都,开到半路一岗亭被人拦下,交了1000元才获准放行。徐先生心情有些复杂,“没修好的路,确实不该走,但也罚得太重了,而且无凭无据。”他返回岗亭索要凭据,却得到了一张“空头收据”。收款收据上的表格选项是“规格品名”、“数量”、“单价”等,收据正中写有“石龙路:赔偿”、“1000”的字样,收款人是“王斌”,未见任何单位的落款或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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