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面临高额赔偿 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杨某某的一时冲动,在赔付高额赔偿之后,还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事刑事立案,杨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
定损结果下周确定 初步估计将赔数万 办案民警任警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事情发生后,杨某某便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被刮伤的轿车在成都一家保时捷4S店进行检查时,4S店工作人员表示,轿车需要喷漆,尾灯部位受损可能需要维修,初步估计维修费用需要数万元。 “具体定损的金额以物价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为准,预计在下周会有结果。”任警官说道。随后,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位于成都市航空港附近的成都机场保时捷中心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记者无法告知受损轿车的车牌号或车架号等信息,无法确认具体车辆。根据记者提供的车辆受损情况来看,若进行喷漆的费用在两万多元,若有其他部件需要维修更换,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
停车费起纠纷 保安划车报复 “嫌疑人的犯罪动机,起因于15元的停车费。”办案民警任警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2015年11月起,保时捷轿车的车主经常到杨某某就职的停车场附近茶楼消费,前后四次将爱车停在停车场内,每次两到三天不等。 车主告诉民警,按照茶楼老板的介绍,停车场每天的停车费是十元钱,他前面三次停车都只付了每天十元的费用,但第四次轮到保安杨某某值班时,杨某某却称停车费是白天十元,夜间十五元,合计一天二十五元,双方为此事发生了争执,最终车主仍按十元一天的价格付了停车费。 嫌疑人杨某某也向警方交代,正是因为这十五元的停车费问题,让他越想越生气,产生了报复车主的念头。事发当天早上7时许,杨某某看到保时捷轿车停在场内,四周正好没人。一时冲动之下,他拿出一把废旧的钥匙,划伤了保时捷左右及尾部的表面,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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