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 立法权推动内江步入法制化轨道 地方立法权的获批给内江依法治市带来一场“及时雨”,对于促进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地方法制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都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据悉,全国或省级范围的法律法规不可能对所有情况都事无巨细地作出规定,内江有了立法权,就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用的措施。 同时,过去政府的工作主要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去实施,不是“法”,效力和执行力都非常有限。有了立法权,内江市就可以以法规的形式去发布,在科学性、执行力和执行效果上都会更有保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通过立法形成制度化,更加公开、透明,推进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更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助推内江更好更快地步入法制化轨道。 法律保障 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将“如虎添翼” 当前,内江市提出要加强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建设和涵养山清水秀的良好自然生态。而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都迫切需要地方性法规的引领、保障和推动。有了地方立法权,巩固提升内江市绿色生态成果,确保在建设和保护过程中于法有据,为内江打造“绿水青山”提供法律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内江市将开门立法,让广大群众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每次出台法规前都会征求意见,广纳民意、集中民智,这不仅扩大了公众参与的范围,也尊重了群众的意识,并督促群众自觉守法。 《内江市地方立法条例》共有8章,包括总则,地方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地方性法规报批,其他规定,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附则等。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罗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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