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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

成都生活垃圾分类一周年,今天你分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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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scln 发表于: 2020-11-12 17:11:13|只看该作者

“你是什么垃圾?”灵魂拷问有了“成都版”

源自:四川日报
  如何分类
  《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有啥特点
  有处罚
  未按规定投放,经管理责任人、城市管理部门等多次劝阻或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才会被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奖励
  明确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家庭和个人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有容错
  一些《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又确实拿不准的,可以投放到其他垃圾,“尿不湿、宠物粪便等都可以放进其他垃圾里”
  有创新
  与多个城市出台的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条例相比,成都《条例》第七章“产业发展”内容在全国地方立法尚无先例
  难题应对

▲ 针对“前分后混”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

▲ 针对厨余垃圾
  积极探索形成好氧制肥、中温厌氧发酵、食腐类昆虫养殖、联合生物发酵、微生物水化、微生物发酵及厌氧、油水分离后焚烧等7种无害化处理方式

▲ 针对可回收物
  成都全市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2000余个,可回收物分拣设施28个,引进垃圾分类相关企业70余家
  咋个收费
  将按照“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收费原则,初步考虑先行推进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机制改革
  最近,不少成都市民发现:小区里放置的垃圾桶,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成都生活垃圾分类咋个管?11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明年3月1日《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成都将禁止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翻看《条例》10章78条内容,详细规定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它有何特点?背后有哪些考量?哪些垃圾属于生活垃圾?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一一解答。□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程文雯
  关键词·包容 审慎管理为分类提供行动指南
  禁止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如果违反规定,会被罚款吗?
  会,但惩罚非常审慎。根据《条例》,未按规定投放,经管理责任人、城市管理部门等多次劝阻或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才会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特别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发布会上,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康琳专门提到第68条中关于减免处罚的规定。“惩罚不是目的,关键是帮助大家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康琳说。
  《条例》中,类似具有包容性的条款不少。例如,明确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家庭和个人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清晰划定哪些垃圾属于生活垃圾。成都市城管委固废处处长钟兵介绍,《条例》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专门列举了生活中的常见品类,方便居民对照。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成都市的分类标准中,“其他垃圾”一项本身具有容错性。《条例》规定,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一些《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又确实拿不准的,可以投放到其他垃圾。”
  关键词·创新 全国首个将“产业发展”纳入规划
  此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条例。成都的《条例》有何不同?
  “第七章‘产业发展’内容在全国地方立法尚无先例。”康琳说。
  《条例》明确,成都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产业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产业与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智能信息等行业融合发展。特别是智能信息产业方面,提出成都市和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回收、利用融合发展。
  “成都一直在大力发展‘互联网+’新型回收模式,推动‘废宝网’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智能回收屋176个,建设智能回收箱(柜)417个。全市城市社区回收服务覆盖率达到81%。”成都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另一个创新,是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条例》第四章明确,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将履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混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报告等6项义务和责任。“这样既能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也无需单独聘请监督员、引导员等,更加节约成本。”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关键词·务实多措并举全链条推动《条例》落地
  “目前,成都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已达90%以上。”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东明介绍,作为国家确定的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成都的垃圾分类已打下良好基础。
  但前端覆盖只是做好垃圾分类的第一步,后面还有收集、运输等环节,成都将怎么做?
  先看收集和运输。针对“前分后混”难题,《条例》明确,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成都从2019年开始确定以街道(镇)为单位,成建制推进“四分类”收集点、投放容器和运输车辆更新改造。目前已在全市公共机构及1.35万余个小区铺设分类设施,并配备标志统一的分类运输车2872辆,为分类收运提供保障。
  再看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针对厨余垃圾,成都因地制宜推进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形成好氧制肥、中温厌氧发酵等7种无害化处理方式;针对可回收物,成都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2000余个、可回收物分拣设施28个,引进垃圾分类相关企业70余家。前10月,全市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达230万余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65万余吨。
  《条例》还规定,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透露,成都将按照“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收费原则,初步考虑先行推进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机制改革。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和回收利用设施建设改造,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必要时开展执法检查,检验《条例》执行效果。”康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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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欺头 发表于: 2020-11-12 10:16: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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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实施

源自:成都市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实施

  怎么分类 谁来管 收多少费多部门权威解读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委组织召开《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市城管委介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垃圾处理费如何征收”“物业服务人应如何履责”……距离《条例》的实施已经不到半年,针对大家的一系列疑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自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回答了记者提问。

充分开展论证和调研
全国首创“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目前,我市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并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以每年约8%的速度递增,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造成较大压力,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
  《条例》从立项、起草、审议到出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分类归纳汇总后有283条,经研究后,采纳到现有法规条文中的有40余条;同时,召集行业代表开展全面论证。就小区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试点情况、大件垃圾拆解情况、餐厨垃圾就地处置情况、农户分类设施和堆肥池运行情况、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置等开展7次实地调研,听取基层群众的真实看法,掌握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
  《条例》全国首创“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规范。“‘产业发展’的内容在全国地方立法尚无先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读时说,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过程,如果没有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不依靠市场力量,就很难持续持久开展。结合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条例》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鼓励性倡导性举措。
  同时,《条例》坚持奖惩并举,注重教育引导,着力培养市民分类习惯;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例如,《条例》第68条第2款规定了“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这一规定旨在激励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通过参与一定的社会服务活动,提升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成都生活垃圾分四类
园林绿化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

  成都市城管委固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第三条规定,成都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别,实行分类投放,并明确了四类垃圾的定义,列举了常见品类,便于市民群众对照分类。
  具体为:(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容器、废矿物油及其容器、废胶片及废相纸、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厨余垃圾,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厨余垃圾;(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等。
  《条例》第二条明确,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并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具体操作规范,按照《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园林绿化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则属于生活垃圾,它同时受本《条例》和《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调整。

混投乱投?怎么管理?
他们是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第三十条明确,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管理责任人为该单位;实行自主管理的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居(村)民委员会;农村散居区域,管理责任人为村民委员会。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人为施工单位。农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管理责任人为经营管理单位。道路、广场、公园、城镇公共绿地、旅游景区、机场、客运站、公交场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建筑或者公共场所,管理责任人为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责任人。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履行建立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分类投放时间、地点、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保障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对混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报告等义务和责任。

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积极推动回收站点建设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已建成1955个社区回收站点、28个分拣中心和144台回收运输车辆。我市发展“互联网+”新型回收模式,推动废宝网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智能回收屋176个,建设智能回收箱(柜)417个。全市城市社区回收服务覆盖率达到81%。
  市商务局介绍,接下来,将积极推动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位和分拣中心,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的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建设,优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功能配置,形成与分类回收相匹配的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
  此外,《条例》提出,成都鼓励“互联网+”新型回收模式发展。加大“互联网+”回收模式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畅通的回收信息,支持企业开发应用回收小程序、APP等,为市民预约交售可回收物提供便利服务。

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
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市发改委介绍。
  当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按量收费与定额收费相结合的收费制度,《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理“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收费原则,成都将积极研究和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在改革进程安排上,初步考虑先行推进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机制改革,以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为导向,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
  下一步,成都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建立有利于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记者:李霞)
  成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
  生活垃圾分类,除了市民的积极参与配合,政府有目的有计划地科学合理推动,企业在完善生活垃圾产业生态链上,也可以积极参与。10月26日,我市开展了“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来自成都建工、成都环境集团等不同行业的30余家企业及市民代表纷纷来到现场,共同探索垃圾分类的更多可能性!
  活动中,企业代表们倡议,号召市容环卫、餐饮、旅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业服务等垃圾分类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活动。各企业负责人也纷纷表示,作为与垃圾分类相关的行业企业,将抓住机遇,不断创新技术,研发新设备,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活动,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李菲菲 记者: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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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影一壶 发表于: 2020-11-12 10:12:00|只看该作者

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解读来啦

源自:红星新闻
⊙记者:林聪

  11月11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委组织召开《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市城管委介绍成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成都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并就《条例》内容及贯彻执行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并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以每年约8%的速度递增,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造成较大压力,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
  垃圾分类立法事关城市文明建设和民生福祉的改善,与每一位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广大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接地气、管用可操作。
  《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媒体、官网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近千条(不含政府部门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分类归纳汇总后有283条(包含对法规条文和执法层面的意见),经研究后,采纳到现有法规条文中的有40余条。
  《条例》共10章7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并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发展方面,《条例》第七章规定了促进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内容,加强对关联产业政策扶持,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引入商业逻辑,依靠市场、社会资本力量,鼓励探索基础设施模式创新、产业培育和整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生活垃圾产业生态链,提升垃圾分类可持续性,推动垃圾分类持久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与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上位法要求,对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
  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已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已建成投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5个、无害化卫生填埋设施6座,日处理生活垃圾1.85万吨以上;建成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4个、就地处理设施22个、社会项目23个,厨余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2300余吨/日;建成大件垃圾拆解设施20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目前,成都全市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2000余个,可回收物分拣设施28个,引进垃圾分类相关企业70余家。2020年1-10月,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达230万余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65万余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下一步,成都市将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契机,重点推进《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结合宣传发动,培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研究制定成都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实施办法等,推进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改革,配套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相关项目建设等,强化设施优化布局和分类要求落实,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
94#
 niko 发表于: 2020-11-12 10:12:00|只看该作者

垃圾分类“前分后混”咋办?可回收物咋回收利用?看成都如何破难题

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11月11日,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成都市城管委召开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获悉,今年1-10月,成都230万余吨可回收物被回收利用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东明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成都是国家确定的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近年来,着力打造全社会参与、成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成都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已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不过,此前就有网友提出,大家前端分好类,运输过程中又一股脑儿混着收,前端不就白分了吗?“前分后混”,难题怎么破?
  先看硬件。李东明介绍,成都从2019年开始确定以街道(镇)为单位,成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四分类”收集点、投放容器和运输车辆更新改造。截至目前,已在792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在全市公共机构及1.35万余个小区铺设四分类设施,并配备标志统一的四分类运输车2872辆;其中其他垃圾运输车1580辆、厨余垃圾运输车872辆、可回收物运输车266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97辆。
  再看软件。有了车辆,该怎么进一步规范使用?成都结合文明城市测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更新,强化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行为引导和工作规范。也就是说,在运输过程中,成都也在推行分类运输。
  最后,末端处理中,我们扔的可回收物真的回收利用了吗?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目前成都已经培育了成都欣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都废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本土龙头企业;打造彭州、大邑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因地制宜推进果蔬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形成好氧制肥、中温厌氧发酵、食腐类昆虫养殖、联合生物发酵、微生物水化、微生物发酵及厌氧、油水分离后焚烧等7种厨余垃圾处理方式。
  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2000余个,可回收物分拣设施28个,引进垃圾分类相关企业70余家。2020年1-10月,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达230万余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65万余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此外,《条例》还规定市和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消费习惯的转变,社区居民通过再生资源行业信息平台,采取网络预约回收交售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生活。近年来,成都已先后培育了废宝网、收收回收、熊猫回收、收荒匠、奥北环保等一批“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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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挚爱薇笑 发表于: 2020-11-12 10:12:00|只看该作者

哪些属于生活垃圾?小区物业有什么义务?成都权威解读来了

源自:红星新闻
⊙记者:林聪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年3月1日将开始实施。在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成都将如何让垃圾分类更好地融入市民的生活?
  11月11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委组织召开《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成都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会,并就《条例》内容及贯彻执行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2019年7月28日,宽窄巷子东广场,“垃圾分类,成都更美”第三届成都家庭公益日活动现场 红星新闻资料图  c2cf-kcunqzc9918211.jpg  保存到相册

注意!这几类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了各类别定义及范围。其中《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并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同时《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具体操作规范,按照《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园林绿化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即餐厨垃圾则属于生活垃圾,同时受本《条例》和《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范。

劝阻乱投放行为,小区物业将扮演重要角色
  在垃圾分类走进大家生活的过程中,小区物业将扮演重要的角色,物业服务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应履行什么责任、承担哪些主要工作呢?
  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明确“我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第三十一条也明确管理责任人应履行的6项义务,包括:
  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
  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
  保障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更换,对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灭杀,防止污染环境。
  其中,物业服务人作为管理责任人的,应在属地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指导统筹下,配合开展工作。同时,物业服务人还应配合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具体讲,物业服务人应履行好指导、监督、劝阻、报告四项职责,即安排有关人员并配合属地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做好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投放中的指导,劝阻制止乱投放行为;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物业服务人在履行自身职责后,还应配合城市环卫部门、清扫公司作好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工作;针对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生活垃圾,条件允许的要提供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

支持企业开发应用回收小程序、APP等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第七章“产业发展”的内容在全国地方立法尚无先例。《条例》第七章规定了促进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内容,加强对关联产业政策扶持,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引入商业逻辑,依靠市场、社会资本力量,鼓励探索基础设施模式创新、产业培育和整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过程,如果没有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不依靠市场力量,就很难持续持久开展。结合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条例》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鼓励性倡导性举措。”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成都再生资源体系的建设情况如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成都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制定出台了《成都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行动计划》《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规划(2020-2025)》和《成都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同时推进载体建设,畅通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渠道,目前已建成1955个社区回收站点、28个分拣中心和144台回收运输车辆。
  另外成都也在积极发展“互联网+”新型回收模式,推动废宝网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智能回收屋176个,建设智能回收箱(柜)417。全市城市社区回收服务覆盖率达到81%。
  下一步,成都市商务局将积极推动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位和分拣中心,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的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建设,优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功能配置,形成与分类回收相匹配的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力争到2025年,在全市建成4000个社区回收站点、50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取购买、租赁等方式购买回收运输车辆,推动全市建立标识统一、管理规范、安全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体系;加大“互联网+”回收模式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畅通回收信息,支持企业开发应用回收小程序、APP等,为市民预约交售可回收物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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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影一壶 发表于: 2020-11-12 10:11:59|只看该作者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来啦!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11月11日,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成都市城管委召开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获悉,此前《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明年3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康琳现场介绍,《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同时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投放、清扫、分类收集、转运和分类处置等各环节具体操作规范,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成都推行垃圾分类已迫在眉睫。国务院于2017年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包括成都在内的46个重点城市到2020年底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目前,成都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并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以每年约8%的速度递增,环境隐患日益突出,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早在2012年,成都就开始探索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出台了《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专门针对餐饮企业产生的大宗餐厨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并在中心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试点工作,积累了较好的经验,为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将垃圾管理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奠定基础。
  “垃圾分类立法事关城市文明建设和民生福祉的改善,与每一位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广大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康琳在发布会上说道。为此,《条例》出台前,成都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召集行业代表开展全面论证,并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同时主动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确保条例接地气、管用可操作。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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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麝 发表于: 2020-11-12 09:52:00|只看该作者

垃圾分类,在成都垃圾到底该咋扔?请收下这份攻略

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11月11日,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成都市城管委召开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为了方便市民理解成都垃圾分类方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固废处处长钟兵特别介绍了一套“分类攻略”。
  《条例》第三条规定,成都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别,实行分类投放,并明确了四类垃圾的定义,列举了常见品类,便于市民群众对照分类。具体为: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容器、废矿物油及其容器、废胶片及废相纸、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
  (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厨余垃圾,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等。
  《条例》第二条明确,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并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具体操作规范,按照《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园林绿化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即您说的餐厨垃圾则属于生活垃圾,它同时受本《条例》和《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调整。
  那按规定分类会有奖励吗?不按规定分类会怎样?发布会现场,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康琳给出解答。
  《条例》要求,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同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例如,《条例》第68条第2款规定: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这一规定旨在激励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通过参与一定的社会服务活动,提升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康琳说。
  此外,《条例》还加强对国家限塑令的落实,对违反塑料制品减量、违反快递包装减量等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推动解决当前塑料制品污染环境问题;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对生活垃圾设施的卫生清洁,明确监督管理责任,避免环境污染和病媒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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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星飞鱼 发表于: 2020-11-11 14:35:47|只看该作者

成都垃圾分类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权威解读来了!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成都垃圾分类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权威解读来了!

  封面导读
  11月11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城管委组织召开《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处罚不是目的,将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会上,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成都市城管委介绍成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条例》共10章7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生活垃圾范围作出了调整。《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并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条例》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垃圾产生者、管理责任人、垃圾处理运营企业等在生活垃圾管理、源头减量、宣传教育、监督指导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容器、废矿物油及其容器、废胶片及废相纸、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
  (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厨余垃圾,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等。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与法律责任。《条例》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上位法要求,对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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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ko 发表于: 2020-10-17 09:42:00|只看该作者

镇政府怠于履行生活垃圾治理 成都发布这些生态环境保护警示典型案例

源自:封面新闻
⊙记者:田之路

  10月16日,成都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发布,暨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都江堰市举行。
  据悉,近年成都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26件77人,批捕19件53人,起诉71件178人,判决60件115人。本次发布15个典型案例,是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过程中,办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四川省人大代表邓永东在参观结束后表示,“基地和典型案例很具教育警示意义,今天拍摄了很多照片,准备带回去给大家宣传一下,一起保护好我们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成都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
  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诉廖某某等六人污染环境案;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诉施某某等人非法采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大邑县人民检察院诉任某忠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彭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颜某某、吝某某妨害动植物检疫、检验案;
  郫都区人民检察院诉刘某等人非法狩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诉李某良、王某元等人非法出售、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汪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金牛区人民检察院诉邓某某、陶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彭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宋某志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金堂县人民检察院诉邓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新津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某镇人民政府环境监管不力存有漏洞检察建议案;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某镇人民政府未用土地监管存有漏洞、服务外包合同内容笼统检察建议案;
  邛崃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某小区生活用水安全隐患整改检察建议案;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生活垃圾治理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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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中莲蓬 发表于: 2020-9-30 14:22:57|只看该作者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年3月起施行 乱扔乱倒最高罚500元

源自:四川日报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程文雯刘佳

  9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成都的生活垃圾管理今后将有法可依。

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单独列出厨余垃圾
  2017年,国务院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包括成都在内的46个重点城市要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成都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起步较早,积累了较好的经验。目前,成都市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并随着人口数量增长而不断递增,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
  此次获批的《条例》共10章7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投放、清扫、分类收集、转运和分类处置等各环节具体操作规范。这与此前成都已经推行的分类方式相同。
  区别于国内部分大城市,成都在分类中没有按照干、湿区分,而是单独列出了“厨余垃圾”。成都是国家首批餐厨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4.8万家,每天产生餐厨垃圾2200吨。目前,成都已建市级餐厨垃圾统筹处理设施2座,处理能力共500多吨;其余的近1700吨由20多家社会处理单位处置。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工作迫在眉睫。

实行管理责任人制指导监督分类投放
  《条例》中专门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管理责任人为该单位;实行自主管理的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居(村)民委员会;农村散居区域,管理责任人为村民委员会。同时规定,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保障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更换等义务。
  这是一条源于成都探索的经验。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上海等部分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中,采取聘用监督员、引导员等方式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同时,也存在社会成本增加等问题。成都通过试点,以小区物业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承担宣传教育、监督指导等工作,效果更优,也更节约成本。
  对颇受关注的垃圾分类投放问题,《条例》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如果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条例》还明确成都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违反规定将被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鼓励和倡导市民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该条款着重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总量。
  此外,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成都市人民政府将按照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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