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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

东南亚无力处理的垃圾,将变成日本一箭双雕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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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牛涨 发表于: 2017-6-5 06:56:01|只看该作者

洋垃圾走私产业链背后:监管漏洞刑罚偏轻致屡禁不止

源自:经济参考报
  固体废物走私形成完整产业链
  固体废物走私已成为近来的热点新闻。近期,我国云南、浙江、山东、辽宁、福建等多地口岸均查获出走私进口的“洋垃圾”──固体废物。今年3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通报,在当天开展的整治固体废物走私联合行动的第二战役中,全国12个直属海关同时收网,打掉涉嫌走私犯罪团伙17个,初步查证涉嫌走私进境固体废物2.8万吨。
  固体废物是指废塑料、废电子产品等限制进口物,这些固体废物通过一定的加工处理,可以转化成工业制成品。但是由于加工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等代谢物,极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进口和加工此类固体废物需要相关资质。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套取进口资质,将固体废物走私进境后分销给不具有加工资质的小作坊处理,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重大隐患。

固废走私形成完整产业链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一些省份,固体废物污染情况相对突出。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地方因为收废铜线“远近闻名”。从国外进口的废铜外面包裹了一层胶皮,为了回收再利用里面的铜,加工时需要用扒皮机把外面的胶皮扒掉,但国内一些企业加工简单粗糙,包裹着胶皮的铜线直接用火烧,烧完的地方寸草不生,对空气、土壤以及水源造成相当大的污染。
  “在南方某地,河里的电子阻燃剂成分多溴联苯醚含量超标可达1万倍。废铜线外面的胶皮经火烧后,会排放出大量的聚氯乙烯、类二噁英等剧毒物。”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爱民说。
  记者从大连等地的海关缉私部门了解到,固体废物在国外因处理成本高等原因无人肯收,而我国一些企业在发现其中的“商机”之后,在2006年至2007年间开始大规模进口加工固体废物。自2013年海关总署开展打击走私固体废物的“绿篱行动”之后,犯罪分子警惕性提高,证据销毁极快。然而,一些违法企业还在不断寻找“机会”,和海关缉私部门玩起了“躲猫猫”。
  根据我国2011年颁布实施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虽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不具备资质的进口商和利用商进口或利用固体废物,但仍有不法分子通过套取资质企业的进口处理指标,走私固体废物私自处理。
  记者了解到,虽然继“绿篱行动”后,以“倒卖进口指标”形式的固体废物走私案件大幅减少。但2017年3月,某地缉私部门接连破获此类案件,固体废物走私再次受到关注。
  记者获悉,此前,各地的固体废物走私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各下游加工企业依托代理中介寻找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资质的公司,谈妥指标出售价格后,利用收购来的指标从国外进口废塑料等固体废物,再在国内分销给不具有加工资质的小企业或小作坊处理加工。
  在今年3月立案侦查的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中,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其作案手法:实际收货人在境外采购废塑料,之后由拥有许可证的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放行后再运送给实际收货人,两家公司向实际收货人收取每吨700元至800元不等的“包通关费”。
  据侦办此案的侦查人员介绍,以上这起案件和今年3月立案的另两起案件特点相同,都是由实际收货人直接勾结具有进口和环评资质的企业,利用许可证走私固体废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如果今年的进口指标用不完,环保部门会在明年按照上一年实际进口量减少进口指标,企业于是铤而走险利用这些指标去牟利。”办案人员介绍说。

监控审查缺位引发监管难题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我国于2011年颁布实施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口固体废物监管工作主要由海关、检验检疫、环保、商务、发改等五部门共同负责。
  《办法》同时对五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相应明确。根据该《办法》,其中,海关主要负责打击非法走私进口固体废物;对限制进口类或者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办理进口验放手续;对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以及检验不合格的进口固体废物,依法责令退运至原出口国。
  环保部门则负责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对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进行审查许可,出具进口许可证;制定《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及有关鉴别程序和办法。
  记者走访调查后发现,此类案件暴露出地方有关部门对固体废物监管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有关部门对固体废物进口后实际的货物流向缺乏有效监控。货物通过许可证进口后是否在备案工厂进行加工,仅凭拍照来印证,漏洞较大。
  二是地方政府对进入生态园区或农村地区的相关加工企业缺乏审查力度,对场地设备长期闲置、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却不卸货的企业缺乏监管,情况掌握不及时。
  在东部沿海某省,有关部门查处了一家涉嫌参与走私固体废物的化纤公司。在缉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虽然该公司建有三条用于处理进口固体废物的生产线,但由于债务纠纷及经营不善等原因,实际仅有一条生产线正常开工,而该公司仍按照每年产能全开即15000吨的“顶格标准”向海关报关。
  据业内人士介绍,拥有环保部核发资质的加工企业,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数据都由环保部和地方环保部门实时掌握,一旦发生排放超标等问题,环保部门都能第一时间获知。
  对于一些具有环评资质,但经营存在问题的企业,环保部门如何监控这些企业所申请的指标流向?福建省环保厅回函称,今年以来,福建省环保厅已组织对18家进口企业进行了抽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要求基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进口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申请企业的加工利用情况以及环保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企业存在经营问题的,及时根据生产运营运行情况增加或减少其申请数量;若发现资产已被处置而无法保证正常经营的,不同意其进口申请。

打击固废走私任重道远
  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对走私进口固体废物的刑罚偏轻是造成这一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据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勤介绍,刑法第152条第二款是关于“走私废物罪”的规定。根据该条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两高2014年《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之规定,或者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52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走私废物罪”。
  朱晓勤认为,这些规定落实起来在实践中存在难点,对于罚金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就罚金具体数额问题,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需要法官进行自由裁量,这其中也难免会出现量刑偏轻的现象。
  朱晓勤举例道,2015年11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浙江信威塑胶有限公司犯走私废物罪,判处罚金1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犯走私废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该公司非法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事实上,该案涉案的被非法进口的废塑料等固体废物数量超过2400吨,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李爱民认为,针对近期出现的固体废物进口新情况,应采取全过程管理策略,着重从源头进行预防,加强对处理过程的监管。同时提高违法成本和进口处理成本,利用价格杠杆从源头上降低固体废物进口量。
13#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7-5-27 10:07:00|只看该作者

40家店卖“洋垃圾”衣服 内夹外文死亡证明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原文标题:40家店卖“洋垃圾”衣服里夹着外文死亡证明

  (记者:宁军)撕开衣服上的中文标签,又露出外文标签……明胜街销售“洋垃圾”服装一直饱受诟病,经过整顿,40家销售“洋垃圾”商户被停业整顿,53家守法商户与工商部门签订了《守法经营责任书》。据文艺北路工商所所长李刚说,2014年之前,明胜街销售“洋垃圾”服装的商户比较多,最多时达到122家,服装来源于广东陆丰及日韩等国,执法过程中还发现有的衣服夹着外文的死亡证明。这些商户白天守法经营,晚上趁工商人员下班后进行违法经营。
  为了彻底改变明胜街销售“洋垃圾”服装的形象,5月8日,文艺北路工商所向工商碑林分局建议,在明胜街会同街办城管部门、执法中队、食药监整合执法力量设立“明胜街打假治劣综合办公室”,加强错时监管,对销售洋垃圾的商户,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今年以来,40家商户被停业整顿,查获洋垃圾服装3600余件,鞋100多双。
  据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末,就有人开始在明胜街售卖“洋垃圾”服装,规模从最初的两三家发展到百余家,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2017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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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牛 发表于: 2017-3-19 15:08:01|只看该作者

将洋垃圾堵国门外 江苏查获走私废塑料550余吨

源自:新华日报
原文标题:我省查获走私废塑料550余吨

网络图片
  3月17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指挥部署下,南京海关缉私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洋垃圾”联合行动(蓝天行动)第二战役,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江苏、山东、浙江等地的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证涉嫌走私废塑料550余吨。
  当天9时,南京海关缉私局出动警力20余名,分为两个行动小组,在山东青岛、浙江宁波等地,对杨某某、王某某、山东莱州某公司、青岛某公司走私团伙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固体废物案件开展集中收网查缉行动,搜查扣押大批书证、物证和电子存储介质。
  经查,2013年~2015年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山东莱州某公司、青岛某公司和两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合谋,由两公司负责提供《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由两位犯罪嫌疑人等从青岛口岸以一般贸易方式,将大量废塑料走私进口并销售牟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南京海关表示,海关将进一步加大与环保、质检、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强化打击走私固体废物违法活动,坚决将“洋垃圾”堵在国门之外,全力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11#
 你不在 发表于: 2017-3-19 07:48:00|只看该作者

12处直属海关齐动手 查获洋垃圾2.8万吨

源自:齐鲁晚报
原文标题:青岛等12处直属海关齐动手,收网洋垃圾2.8万吨

  3月17日,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天津海关、青岛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同时行动,在天津、山东等9个省(市)同步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集中收网行动。据悉,截至当天上午11点,行动共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一举打掉涉嫌走私“洋垃圾”犯罪团伙17个,初步查证涉嫌走私进境的废塑料、废电子产品等各类固体废物共2.8万吨。
  17日,海关总署组织指挥专项整治“洋垃圾”联合行动(蓝天行动)的第二战役,组织指挥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青岛、武汉、厦门、广州、汕头、黄埔12个直属海关缉私部门,出动警力785人,分成70个行动小组,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福建、广东等9个省(市)同步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集中收网行动,抓捕犯罪嫌疑人,搜查涉案公司,查缉涉嫌走私进境的废物存放场所和加工窝点。这次行动重点打击对象为涉嫌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这是继2月24日第一轮专项打击之后,海关总署进一步深化打击“洋垃圾”走私违法活动的又一次大规模专项行动。截至当天上午11时,行动共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一举打掉涉嫌走私“洋垃圾”犯罪团伙17个,初步查证涉嫌走私进境的废塑料、废电子产品等各类固体废物共2.8万吨。经查,犯罪团伙通过倒卖许可证,将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塑料等转卖给其他企业非法牟利,部分企业因缺乏必要的环保处理设施,在加工过程中易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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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6-11-18 10:08:00|只看该作者

深圳海关销毁千吨洋垃圾 疑日韩废旧衣物欲入境

源自:南都周刊
原文标题:深圳海关今日销毁上千吨"洋垃圾" 疑似日韩废旧衣物欲入境

  记者刘颖 ◎摄影:刘有志 “洋垃圾”危害巨大,不仅带有明显的污渍,还有可能成为诸多疾病的传染源。深圳海关今年在两宗案件中查获1046吨废旧衣物,这是今年侦办的最大宗固体废物案件。今日(11月17日)上午,深圳海关组织开展销毁走私废旧衣物行动。
  2016年6月及9月,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先后在深圳海域截获走私废旧衣物的“利运达”船和“荣顺”船,分别查获走私废旧衣物605吨和441吨,后移交深圳海关处理。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鉴定,走私货船内的旧衣物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据悉,“利运达”船走私的废旧衣物605吨已于今年8月进行了彻底销毁,该船走私情况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这次销毁的主要是“荣顺”船走私废旧衣物。
  深圳海关缉私部门调查显示,涉嫌走私废物货船从香港装货,意图运往内地,尚未确定具体目的地,正在等待老板的进一步命令,不曾想还没上岸便被抓获。
  海关办案人员介绍,该团伙中黄某是“荣顺”号的船长(台湾籍),张某则是“荣顺”号轮机长,刘某、梅某、郭某、周某等4人均是水手。8月13日,该团伙驾驶“荣顺”号货船从汕尾出发驶往香港后,在香港油麻地润发码头装载了一批废旧衣物,直到9月4日凌晨启航向香港东侧台湾方向行驶,该船只伪造了船籍和护照,当日上午行至南澳大鹏角以南中国海域时,被提前掌握到相关线索的深圳公安边防支队查获。
  一名团伙成员交代,那些货基本都是从日本、韩国等地搜集来的旧衣物,数量也很多,他们开船从香港出发后先开往台湾方向,然后又折返到大陆沿海,最后等老板通知说运到哪里就到哪里,具体卖到哪里他们并不清楚。
  深圳海关缉私局下属沙湾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科民警王明伟介绍,货船上的涉案旧衣物来源复杂不明,一般未经过消毒处理,许多旧衣服还带有明显的污渍,充满大量细菌,非常有可能成为诸多疾病的传染源,一旦流入内地市场将严重危害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另外,该批服装中还发现有童装、老年装等,一旦流入市场将对老人和儿童产生巨大安全隐患。
  今日上午,南都记者看到,这批废旧衣物储存在土洋码头,其中包括运动服、丝巾、毛衣、皮草等等,包裹被压得非常紧实,每一包约有七八十公斤。深圳海关财务处副处长陈磊介绍,从走私船上吊卸至码头过程中,国检部门作消杀处理,随后由武警全程跟车押运,运输到南山和盐田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销毁时间持续10天左右。
  王明伟介绍,按照法律规定,走私入境达到5吨物品属于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超过25吨,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上述黄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深圳海关缉私局下属沙湾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0-20 00:28:00|只看该作者

广东黄埔海关一次性堵截上万吨洋垃圾

源自:新华网
  新华社广州10月17日专电(记者王攀) 黄埔海关17日对外通报表示,近日查获一起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案件,共查扣禁止进口固体废物11870吨。
  黄埔海关是广东省内7个直属海关之一。据通报,该关驻沙田办事处物流监控科关员阮世煜在码头例行巡查时发现,辖区内荣轩码头新进的堆放在码头一批散货中,既有大量块状金属物,又夹杂着塑料、木材。往里一翻,还能看到一些破碎编织袋、废弃电子线路板等杂物,十分可疑。阮世煜高度警觉,迅速查阅相关单证,发现该批货物申报的是“铁矿石”,与现场货物明显不符。这一异常引起该办高度重视,除要求物流监控部门加强对货物严密监控外,立即提请缉私部门提前介入,同时联系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进行鉴定。经检验检疫部门鉴定,该批货物并非“铁矿石”,而是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经查,这批货物为东莞某企业从塞拉利昂经香港转运进境,疑似冶炼矿渣,并夹杂有部分生活垃圾,总重量3870吨。此案查发之后,沙田办缉私部门迅速应用口岸大数据对关区内类似货物的进口情况进行甄别,及时将风险信息通报给有类似货物进境的新港海关缉私部门。新港海关缉私部门随后调取相关资料并联系启动打私应急机制,在新港码头一举查获8000吨固体废物。
  黄埔海关沙田办物流监控科科长林海介绍说,“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我国进口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可以循环利用的再生资源,包括废五金、废塑料等,国家对这部分固体废物的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二是不能作为资源使用,或者可用作原料但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也就是俗称的“洋垃圾”,属于主要监管对象。
责任编辑:乔雷华 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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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8-12 13:28:00|只看该作者

深圳查缴549吨“洋垃圾” 案值约1100万

源自:北京晨报
原文标题:深圳查缴549吨“洋垃圾”

  8月11日,广东公安边防总队深圳市边防支队对外宣布,成功侦破一起团伙走私旧服装大案,打掉一个专业旧服装走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缴旧服装549吨,案值约1100万元。
  2016年6月8日晚,在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察并得到可靠情报线索后,该支队部署安排支队龙岗大队官兵前往目标海域设伏查缉涉嫌从香港走私“洋垃圾”到内地的“利运达号”货船。当晚19时30分,执勤官兵在深圳南澳大鹏角以南海域成功截获目标船只,经初步检查,船上共载有旧衣服、帆布等“洋 垃圾”约549吨,船员6名。
  据相关人员透露,旧服装走私危害极大,一直都是边防部门重点打击对象。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以低廉的价格从国外收购当垃圾处理的旧服装,通过偷运等方式走私入境,经分拣、翻新后以几元、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不等的价格单件出售。
  这些没人要的旧衣服,通过回收公司回收后,就当垃圾一样出售出去,每件成本也就两三块钱,收购者收购一定量后便往内地运,基本都是不停的进口,然后通过一连串的流程翻新销售出去。”“利运达号”船上一名船员向办案人员透露。
  这些进行翻新销售的“旧洋货”,来源复杂,且“品种”齐全,其中甚至有童装类的货物,对小孩子的身心健康构成了相当的危害。因为这些货物逃过了 正规单位的检验检疫,没有经过正经的消毒,极有可能存在细菌、病毒等物质,对消费者,尤其是老幼妇孺的健康安全将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据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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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4-26 12:27:00|只看该作者

揭秘洋垃圾走私新动向:倒卖或骗取进口许可证

源自:新华网

  洋垃圾
  自2013年我国海关启动针对“洋垃圾”走私的“绿篱”专项行动以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由于境内庞大的需求和可观的差价利润,“洋垃圾”走私犯罪又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发展出新的走私路径。海关、缉私等部门人员建议,要不断加强国内综合治理与国际协作力度,多管齐下打击“洋垃圾”走私行为。

“洋垃圾”走私三大隐蔽手段
  据海关总署缉私局统计,2013年和2014年,全国共查处走私废物案件312起,查获各种固体废物143万吨。其中,涉及禁止进口的固废“洋垃圾”142起,查获电子垃圾、废矿渣、旧衣服等“洋垃圾”共25万吨。
  据介绍,“绿篱”专项行动有两个重点打击对象:第一是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名的废矿渣、废催化剂、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以及旧服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等;第二是打击通过非设关地走私以及采用藏匿、伪报、利用他人许可证等方式通过设关地走私、海上偷运走私不符合环境控制标准的进口固体废物。
  “绿篱”行动的成效和威慑力,得到了专家学者、合法的固废经营企业乃至国际行业协会的一致认可。剖析“绿篱”行动中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当前违法固体废物和“洋垃圾”走私有以下几种主要形式:
  ──弄虚作假,倒卖或骗取进口许可证。海关查办案件时发现,在严格的监管之下,一些不具备加工资质和能力的企业通过骗取或利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这是当前最主要的犯罪手法。两年来,海关查获此类刑事案件196起,查证涉案废物114.95万吨。
  ──以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躲避海关监管。有企业在申报进口时伪报品名,将国家禁止入境的废物伪报成与之外形类似的其他货物,并提供虚假单证以逃避海关监管;有的在申报进口货物时,夹藏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两年来,海关共查获此类案件78起,涉案废物20.53万吨。
  ──直接“绕关”走私“洋垃圾”。我国边境线长,监管难度大。有不法分子直接绕越设关地,将我国禁止进口的废物偷运入境。两年来,海关共查获此类案件62起,涉案废物5.4万吨。

走私路线迂回,监管难度增大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由于海关监管愈发严格,用集装箱将整箱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直接运往我国内地的方式已不多见,不法分子更多地采取夹藏和中转迂回“绕关”入境的方式走私“洋垃圾”,作案手法越来越隐蔽。
  不法分子在夹藏“洋垃圾”入境时,往往采取外观及性状相似的货物,如在限制进口的废五金中夹藏禁止进口的电子垃圾、在废塑料中夹藏废轮胎切片等,造成检查人员对其区分及定性具有客观难度。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将明令禁止进口的废矿渣伪报为矿石,由于两者属于同一属性,仅在矿物质含量方面有所区别,对海关现场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绕越设关地走私“洋垃圾”时,入境地随着我国打击力度加强而呈现从南向北迂回转移的态势,有些甚至长途辗转、跨越多个关区。广州、大连、天津海关缉私局协作查获的一起电子垃圾走私大案,走私团伙先通过香港货运代理将“洋垃圾”发往朝鲜港口,拆柜之后用散货船运抵辽宁边界外的公共锚地,再在辽宁非设关地偷运入境,最后等待时机通过海路或陆路运往广东,先后在香港、朝鲜南浦、辽宁丹东、广东汕头等地迂回。
  走私“洋垃圾”直接违反了联合国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的《巴塞尔公约》,我国已加入该公约20多年。《巴塞尔公约》亚太协调中心的专家向半月谈记者介绍说,“洋垃圾”走私中转地,除了传统的自由贸易港香港特别行政区外,越南也成为一个重要跳板,主要原因是越南政府对于部分以再出口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进口实施豁免,甚至存在怠于履行,甚至违反《巴塞尔公约》的情况。而且越中边境线长、上货点多,执法部门人防、物防、技防力量不足,难以完全封堵“洋垃圾”通过越南流入我国境内。

加大综合治理,增强国际协作
  业内人士建议,截断“洋垃圾”走私链条,还需加大国内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国际间协作。
  固体废物进口涉及许可证管理、企业管理、进口环节实际监管、进口原料后续生产加工管理等诸多环节,打击固废走私离不开对非法流通渠道和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需要环保、检验检疫、海关等多个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只有真正实现从源头形成管理合力,完善监管机制,才能实现综合治理。
  多地一线缉私部门负责人建议,海关内部应建立关区间风险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实现风险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综合处置,及时预防和化解监管风险。同时应尽快建立海关、商务、工商、环保、检验检疫等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固体废物进口和加工利用等管理环节的衔接机制,避免管理脱节或空白,规范统一各部门的执法标准,使执法结果能够互认,同时适时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
  此外,由于国家间发展差异巨大,在控制“洋垃圾”越境转移的问题上很多国家仍未达成共识,一些国家蓄意越境转移危险废物,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
  对此,海关相关负责人及《巴塞尔公约》亚太协调中心专家建议,我国应充分利用国际公约、国际执法合作、境外情报等手段和平台,逐步实现把“洋垃圾”堵在境外的目标。此外还须强化与越南相关部门的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走私,遏制中越边境走私态势;加强与香港海关合作,共同打击从香港“转口”、“拼柜”向内地走私废物的行为;与危险废物主要来源国共同加强基础数据、信息的分析整理研究工作,为执法行动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半月谈记者 刘茁卉 赖雨晨 覃星星 袁慧晶)
6# 青城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3-19 01:47:00|只看该作者

我国去年查扣洋垃圾近20万吨 暴利高达数十倍

源自:经济参考报
“洋垃圾”暴利高达数十倍
严重危害水源、空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五毒俱全”成环保大敌

⊙记者:刘巍巍 北京报道

  据海关总署数据,2014年全国海关扣查进境“洋垃圾”19.2万吨,是上年的3.3倍,主要包括电子垃圾、废矿渣、旧衣服等。这些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通过种种“地下暗道”涌入国门后,严重危害水源、空气、土壤等生态环境。
  国外废弃垃圾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洋垃圾”通过种种渠道进入国内大大小小的废塑料回收厂,形成产业。但因为很多厂家只注重经济效益,加之回收过程根本不规范以及粗放式处理,对部分地区的水源和空气都造成严重污染。
  近年来,洋垃圾走私十分猖獗,一些巨额走私洋垃圾案件被查处。
  2013年以来,烟台海关共查获固体废物走私违法案件11起,涉案数量5.68万吨,交由环保部门做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共390吨。江苏省近年来多次破获“洋垃圾”走私案件,查扣废物垃圾累计数千吨。
  “洋垃圾”走私猖獗源于暴利。地处粤东的陆丰市碣石镇,凭借一条从越南经广西入境再到碣石的走私路径,近年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洋垃圾”交易市场之一。据海关缉私人员介绍,经过层层转卖,境外百余美元一吨的“洋垃圾”,经走私入境后分拣销售,可牟取十倍甚至数十倍的暴利。
  记者采访了解到,国外供货商赚取的是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置补贴。对国内走私商而言,一吨成本在1000元至1100元人民币的“洋垃圾”,从中分拣出的废纸市场销售价格在2000元人民币/吨左右;牛奶瓶、矿泉水瓶等塑料制品,市场销售价格在7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吨;铝制易拉罐等市场销售价格也在4000元人民币/吨左右。而国内分拣人力成本低成为赚取暴利的另一要素。
  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重视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每年发生大量可再生资源贸易,我国每年从国外进口大量废物,并从中获取资源,可以说既环保又经济实惠。
  但并非所有废物都是“宝”。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将固废分为:禁止进口类、限制进口类、自动许可类,分别对其制定目录分类管理,环保部、商务部和发改委、海关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有明确规定。
  南京海关新闻发言人、副关长顾勤介绍说,以废纸为例,在我国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杂质含量不超过1.5%的废纸,像(废碎)瓦楞纸、纸板以及废报纸、杂志等都是允许进口的;而(废碎)墙纸、涂蜡纸、复写纸等杂质含量高、利用率低、回收成本高、环境污染危害大的废纸则被禁止入境;城市生活垃圾更是在禁止进境之列。不少违法企业正是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将禁止进境的城市生活垃圾伪报成允许进口的“废旧报纸”非法走私进境。
  尤其可怕的是,未经分拣的走私“洋垃圾”往往“五毒俱全”。而很多厂家只注重经济效益,回收过程不规范以及粗放式处理,对部分地区的水源和空气都造成严重污染。曾参与洋垃圾查处的全国人大代表、淮安市清河区环卫事业管理处副主任孙国庆说,“现场接触了两天,就出现严重的上呼吸道感染和表皮感染症状。且垃圾中的塑料往往具有较大毒性,流入企业再生产很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一些走私者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垃圾“一丢了之”或者简单处理掉,也造成了极大污染。江苏张家港海关将在扣“洋垃圾”作为证据封存,尽管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这些垃圾还是在过去一年里造成了环境污染。
5# 华蓥山
 妮爱 发表于: 2015-2-2 10:14:00|只看该作者

利益驱使洋垃圾“入侵”中国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句具有辩证思想的话语强调了垃圾通过回收处理也可以变成资源,但是究竟如何回收,如何利用,如何转换为资源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近来,各大媒体报道的我国进口洋垃圾问题,分拣厂工人关节肿大无法伸直;医疗针头被孩子当成玩具;厂房里弥漫着难闻的气味,到处可见成群飞舞的苍蝇;垃圾回收附近水质被污染,无法饮用……
  利益驱使
  面对洋垃圾的“入侵”,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国要大量进口洋垃圾?中商产业研究院行业分析师张智飞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我国国内进口商来说,不但不用花钱购买洋垃圾,而且对方还付给自己一笔钱,经处理后,有些元器件、重金属还能再卖点钱,两头赚钱。在这样的利益趋使下,每年都会有大量洋垃圾进口到中国。
  深圳市思格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高瞻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了问题的所在,罗高瞻说,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匮乏,加上资源利用率低下,导致中国需要千方百计获得原材料。欧美等国家对垃圾处理非常重视,政府经常补贴处理垃圾,洋垃圾运到中国不仅便利了他们的垃圾处理,而且能赚到比其他地方更高额的利润,这也是洋垃圾涌入中国的重要原因。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00年至2011年,我国从美国进口的垃圾废品交易额从最初的7.4亿美元飙升到115.4亿美元,2011年占中国从美国进口贸易总额的11.1%。纪录片《塑料王国》的导演王久良通过追踪拍摄发现,每年进入中国的塑料垃圾远不止来自美国一家,这些垃圾最终都进入到了大大小小的废塑料回收场。
  王久良称,从东北到华北到华东,到华南,整个东北沿海地区几乎每省份都有一些大型的、相对集中的废塑料产区,更何况还有数不清的分散小厂。因而这是一个很大的产业问题。
  据记者了解,有的地区的农民就是以长期分拣洋垃圾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虽然他们的身体遭受着垃圾的长期污染,但是却不得不为之。事实上,中国的洋垃圾不仅来自美国加州的塑料,还有德国、法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多个国家的塑料垃圾。
  张智飞表示,这些洋垃圾,不单单是一个环境问题,而且是一个产业问题。一方面产生大量的废旧电器,另一方面这些废旧电器实际上还有相当的使用价值。但是能够得到充分利用的废旧电器也只是一小部分,多数的最终还是要成为垃圾。
  立法监管是关键
  暂且不说洋垃圾,就是我国自生的垃圾已达到了“垃圾压城城欲摧”的处境了。再加上剩下的毫无利用价值的洋垃圾,我国如何承受得住这么多的垃圾“围堵”?究竟如何改变这种境遇已迫在眉睫。
  张智飞表示,洋垃圾的问题需要继续完善法律,让有关进口的法律落实到位,要阻止垃圾落地。
  另外,张智飞强调,在处理洋垃圾上,无论是企业还是当地有关部门,必须意识到环境保护问题,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完善法律制度,对一切可能影响环境的生产环节真正监管到位,才可能从源头上杜绝这个问题。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贺在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从具体层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他认为,控制洋垃圾的进口数量是根本,洋垃圾的减少将直接减少环境的污染。同时,通过利用环保设备对洋垃圾回收场所进行污染物净化,降低洋垃圾对环境的破坏。政府应对洋垃圾回收进行适当阻止,提高当地群众的环保意识。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从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以外,我们仔细分析洋垃圾的进口无非就是在两个问题上纠缠,一是利益问题,二是环保问题。
  罗高瞻认为,改变这种现状,只有政府加大重视力度,整合利用公权力推进解决。尤其不能受利益驱使,默许甚至参与洋垃圾的流入。加大对垃圾回收的监管及扶持力度,建立垃圾回收准入制度,建立垃圾处理过程中废水废物排放的标准制度。
  对于一些进口洋垃圾的商家来说,在利益方面和环保方面这两个答案如何进行选择?是为了利益放弃环保?还是为了环保可以放弃不该谋取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是否可以为了利益舍弃一切?作为商家,除了在国家的法律强制下去规范自身的行为,是否还需要道德层面的良知和意识?
  当然,对于法律和道德这两种“一硬一软”的措施来说,可能法律来的更加直接和有效,但是不论是商家还是普通的民众不论是在何时何地,道德和良知也是体现在人文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
  “随着经济发展,环保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应该是一个日益增加的过程。在经济、法律、制度多层面反思环保成本问题,洋垃圾买卖才能得到规范或杜绝。”张智飞表示。
  当然,即使没有洋垃圾的存在,国内的垃圾处理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也亟须高层对我国垃圾产业做顶层设计。
  贺在华表示,对于垃圾回收这个产业,未来应该与环保联系起来,在垃圾回收过程中加入净化、过滤环节,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政府需要对垃圾回收处理增强监管力度,同时不断完善排污标准,对于排污超标的垃圾回收场,应进行重罚。此外,可以鼓励专业性垃圾回收公司的成立,非专业性人员分拣垃圾将会对自身健康产生较大伤害。”贺在华说。
  罗高瞻认为,中国粗放式的经济发展至今,已经到了要把环保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的阶段了,垃圾回收则是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另外,垃圾回收一方面是从法律上进行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应提供各类优惠政策、措施、补贴等引导企业发展,保证企业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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