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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远方的雁|查看: 5063|回复: 21
[刑事犯

天津大妈案律师:两高关于气枪量刑标准批复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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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1-25 15:28:00|只看该作者

天津大妈非法持枪案26日二审 女儿盼其回家过年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天津大妈非法持枪案26日二审,律师做无罪辩护,女儿盼母亲回家过年

  一个对法律没有什么概念的老人,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并获刑3年6个月。──2016年底,天津大妈赵春华摆摊打气球被判刑,引发舆论关注。(重案组37号此前报道:摆射击摊获刑3年半,当事大妈提起上诉)
  1月26日,该案二审将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一次,律师徐昕将作为辩护人,出庭为赵春华做无罪辩护。开庭前,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联系到了赵春华的女儿,第一时间将该案目前的进展告诉大家。
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的赵春华。资料图片

大妈因非法持枪获刑3年6个月
  去年10月12日22点左右,51岁的赵春华被警方带走。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到10月12日间,赵春华在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附近,摆设射击摊位进行营利活动。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赵春华控制,当场查获涉案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9支枪形物中的6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赵春华随后被检方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赵春华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制制度,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枪支6支,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在经过审理后对赵春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赵春华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赵春华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赵春华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酌情采纳。河北区法院一审以赵春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宣判后,赵春华提出上诉。
自去年10月12日晚赵春华被警方带走后,她摆射击摊所用的三轮车就一直停放在狭窄的胡同里。新京报记者 孙瑞丽 摄

“不知道打气球用的是枪支”
  1月24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见到了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王艳玲讲述了母亲持枪事件的来龙去脉:三年前她和母亲来到天津打工。在晚上遛弯的时候,母亲发现“天津之眼”下面的“打气球”生意还不错。适逢一位老汉想要转让射击摊,她便以2000元的价格,将三轮车、“枪”、奖品娃娃、木板等摆摊用的物品一并盘下。
  2016年8月,赵春华开始了自己的摆摊营生。在一辆人力三轮车上,架起钢架结构,一侧装上板子,板子上面一圈一圈的绑上气球,打枪20元18发,飞镖20元15镖,打中次数不等可获得大小号不等的奖品娃娃……平时晚上八九点出摊儿,十二点钟收摊儿,按月交500元的摊位费,这样下来,刨去成本,王艳玲说,赵春华一个月能挣两三千块钱。直到10月12日,她被警察带走。
  赵春华辩护律师徐昕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赵春华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摆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枪。“之前不知道摆这种射击摊涉嫌犯罪,如果提前告诉我们一声,我肯定不摆了。”而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一再表示,对于摆摊时用的“涉案枪支”,母亲并不知道是法律意义上的枪,如果知道是枪根本不会去碰。
涉案枪支。图片来源央视

取保候审被拒 二审除夕前开庭
  1月24日下午,赵春华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在接受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采访中表示,涉案枪形物根本不是枪支。他指出涉案枪形物的枪口比动能与真 枪相差百倍,以此作为真 枪对赵春华定罪量刑,违背常识。在1.8J/cm2的标准下被划为“枪支”之列的本案枪形物,“打到身上只是个红点,不会伤皮肤,威力远小于弹弓。”
  徐昕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被告人明知持有对象是枪支,但赵春华对自己卖的“玩具枪”可能是“枪支”一无所知,摆气球射击摊的行为也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徐昕表示,他在二审将对赵春华做无罪辩护。
  该案在二审过程中的几个日期上的插曲,也反映出即将开庭的二审的一些端倪:在赵春华上诉后,辩护律师徐昕分别于1月9日和1月17日两次向法庭提出对赵春华取保候审,但未被获准,同时在1月17日的庭前会议中,法官表示要尽快开庭,但何时开,还不确定,在5天后1月22日,徐昕律师向媒体披露,案件二审将定于除夕前一天开庭。
  基于对案情的分析和与办案机关的交换意见,徐昕认为,无罪辩护的难度很大,但无论法院判处有罪还是无罪,赵春华都有望回家过年。

◇ 对话
赵春华女儿:“我特别希望她能回家过年”

  1月24日,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二审开庭的时间选在腊月29号,自己的母亲就有可能回家过年。“我真的好想抱抱她呀。我特别希望她能回家过年。”
王艳玲手机里母亲的照片。王艳玲说现在最期盼母亲能回到自己身边,好好抱抱她。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重案组37号:你是什么时候接到的二审通知?
  王艳玲:前天(22号)晚上5点来钟,收到徐昕律师发来的“二审26号开庭”的微信。至于其他的,律师也没有多说什么。
  重案组37号:收到通知后心里是怎么想的?
  王艳玲:一审结果出来之后,我就上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始二审。所以当我前天晚上收到律师的微信后,我突然很紧张。一是怕她在里面瘦了、憔悴了,担心她的身体状况。还有一个就是紧张二审的结果。
  重案组37号:你上一次见你母亲是什么时候?
  王艳玲:就是一审庭审的时候,去年12月27号。我母亲是16年10月份被抓进看守所的,直到一审开庭之前,我都没见过我母亲。然后在27号开庭那天见到了,我看见母亲比之前憔悴了很多。整个庭审过程她都在那里自己哭,当宣布结果听到自己被判刑的时候,她就没有表情了,整个人都麻木在那里了,绝望了。
  重案组37号:在一审判决结果下来之后为什么选择为母亲上诉?
  王艳玲:我在母亲被抓进看守所之后,就在网上查看了很多资料,看到有“同案不同刑”的例子。所以在一审判决结果下来之前,我还是抱有挺大希望,觉得母亲不会被判得这么重。结果判决一下来,我感觉“天都要塌了”。我母亲本来身体就不好,每天都要吃很多药。我真的很怕她被判刑,在进去之后还能不能出来。所以就还是想再为母亲争取一下。
  重案组37号:那你这段时间都在忙些什么?
  王艳玲:我之前是做采购的,工作压力挺大的。在我母亲出了这事之后,就把之前的工作辞掉了,因为请假什么的都不太方便。现在在这家门市店里干活,每天固定上下班,平时还可以请假给我母亲送点钱和衣服什么的。跟律师也见了两三次面,他说我母亲目前的状态比之前要好点了。我现在每天做梦都是我母亲或者就是这件事。有一天我说梦话喊道“辩护词没带”,结果把自己喊醒。
  重案组37号:对二审有什么期待?
  王艳玲:我还是挺相信徐昕律师他们的。而且在收到二审开庭的通知之后,刚开始是紧张,但过后我又想既然把二审开庭的时间选在腊月29号,我母亲就有可能回家过年。而且律师也跟我说过有这种可能。如果我母亲在二审之后能出来的话,我真的好想抱抱她呀。我特别希望她能回家过年。
  重案组37号:如果维持原判怎么办?
  王艳玲:维持原判的话,我就继续申诉。因为我母亲这辈子受得苦真的是太多了,我真的不想再让她受苦了。而且她也没有拿这个枪去卖,更没有拿着对人打或是怎么样,对人造成危害性的可能是非常小的。她根本不知道那是枪,如果知道的话她碰也不会碰的。现在就是等着26号的二审了。如果我母亲今年可以回家过年的话,我就想等过完年,带着我母亲回内蒙古老家去看下我姥爷。

探员追访
呼吁司法解释出台:定罪区分真 枪与仿真 枪

  根据公安部在200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
  曾有研究称,根据涉及干燥松木板的方法,认定具有致伤力而鉴定为枪支的临界点为16焦耳/平方厘米。对此,军事专家朱江明表示,16焦耳/平方厘米意味着在射击人体时能伤到皮肤以下的组织,造成所谓的皮外伤。
  随后,公安部2010年出台的规定将标准收紧,将16焦耳/平方厘米降低为1.8焦耳/平方厘米。按照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朱江明认为,当前标准确实太低,导致的问题是模糊了大威力玩具枪和真 枪的界限,基本上枪状物体都可以被鉴定为枪,“如果把真 枪的界限定得太低,普通人会太容易犯罪,给小孩买把玩具枪都可能变成买卖枪 械。”
  而据此前媒体报道,2011年至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制造贩卖气 枪、仿真 枪等各类枪支案件9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万余名。对此,律师徐昕认为,上述结果是公安部将枪支认定标准大大降低并强制适用所致,赵春华也是这8万余人之一。
  当时接手赵春华案件,律师徐昕的初衷是希望能够推动枪支认定标准提高,至少先恢复至2001年的标准“枪口比动能大于16焦耳/平方厘米”。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制定这一标准,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枪支的管理,其实管理仿真 枪的目的不在于它能实际产生多大的杀伤力,而是因为我国是全面禁枪的国家,防止利用仿真 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除了认定标准之外,我还希望最高法能修订司法解释,将仿真 枪犯罪的定罪量刑区别于真 枪犯罪。”徐昕补充道。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建顺认为,该案的判决应该引起枪支鉴定标准制定者的重视,重新审视、修改标准或者采取相关措施,如果现在执行相关标准没有问题,对标准不进行修改,应该把相关理由解释清楚,这是政府说明理由的责任,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对标准进行再思考。
⊙记者:潘佳锟 王巍 孙瑞丽 实习生:武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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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1-23 15:08: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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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摆摊获刑案将开庭 此举或为让其回家过年

源自:未来网
原文标题:大妈摆射击摊获刑案将开庭 律师预估应可回家过年

  1月22日下午5时左右,天津赵春华案的代理律师徐昕接到了天津市一中院张法官的电话。对方告知因摆气球射击摊获刑三年半的天津大妈赵春华一案,定于本月26日(农历二十九)二审开庭。徐昕认为,法院如此安排开庭时间,很可能是想让赵春华“回家过年”。
王艳玲提供的其母赵春华旧照
  2016年10月12日晚,经营了两个月气球射击摊的51岁赵春华,连同另外12名“同行”被警方带走。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率先判决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此案判决后备受舆论关注,随后媒体相继报道了河南新县法院拍卖“仿真 枪”、父亲网购火柴枪给孩子做玩具被起诉等仿真 枪案。由此,众多仿真 枪案进入公众视野的同时,引发了一场关于公安部枪支认定标准过低的反思性探讨。根据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赵春华案的判决也在法学界和法官检察官内部引发讨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认为赵春华应当无罪,“有罪缓刑都不可接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基层工作处处长黄予认为:“动辄出入人罪,无益于社会的进步,亦无益于法治的将来。”浙江省高院法官虞伟华则立场鲜明地指出,致伤力极低的仿真 枪、气 枪铅 弹不应成为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犯罪对象。
  徐昕亦为四川少年刘大蔚的代理律师。枪迷刘大蔚因网购仿真 枪被判无期徒刑,福建省高院于去年10月18日作出了再审的决定。此前徐昕预测,该案可能会在去年12月再审开庭,而迟至今日仍无进展很可能是受赵春华案影响。1月17日,赵春华案二审庭前会议在天津市一中院召开。原以为春节前不会开庭的徐昕,今天刚回到江西老家就接到了开庭通知。
  徐昕将为赵春华做无罪辩护。不过他坦言,庭上不会有对抗,“控辩审三方现在的意见较为一致,沟通得很好。”
  徐昕还预测,天津法院方面目前的举动和态度,预示赵春华案有一个较好的结果。对“处在观望状态”的福建省高院来说,此案也将对刘大蔚案产生积极影响。
  赵春华女儿王艳玲也觉得“这是给个团圆的机会”,不过1月22日晚仍在微信聊天中流露了忐忑之情,害怕会有变数。“相信天津一中院会公平合理地处理这件事。”她向看看新闻Knews 记者:表示。
源自:看看新闻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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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1-19 11:28:01|只看该作者

检方对摆射击摊获刑大妈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律师:天津检方对摆射击摊获刑大妈羁押必要性审查正式立案

  法制晚报讯(记者:杜雯雯)1月18日晚间,法制晚报记者从天津摆气球射击摊获刑大妈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处了解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对律师申请赵春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已经正式立案,并表示会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此外,法晚记者联系到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她表示已经得知此事,并希望母亲能够在年前取保候审,回家过年。

案件回顾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赵春华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
  2016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审后,赵春华不服提起上诉。
  此后律师曾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一中院法官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1月18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从天津摆气球射击摊获刑大妈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处了解到,昨日他再次向法院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市一中院表示将尽快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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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7-1-19 08:48:01|只看该作者

法院谈射击摊大妈获刑:判决时从情理上考虑不多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记者调查:打气球的“枪”与三年半的“刑”

  前不久,一个摆摊儿打气球的天津大妈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罪名是非法持有枪支罪。这件事情发生后迅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枪支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普通百姓能不能认得出、看得明?依法管控枪支是大事儿,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平安与稳定,本台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获刑人:赵春华
  她就是因枪获刑的天津大妈赵春华,今年51岁;
  这就是她的六枝枪,用来打气球的。因为这六枝枪,51岁的赵春华从摆摊儿打气球的大妈变成了获刑三年半的被告人。
  记者在天津找到了赵春华的女儿,在当地一个破旧的厂区自建房外,我们看到了赵春华摆摊儿的三轮车,车的侧面是一个面板,打开后,就成了悬挂气球用于射击的靶子。赵春华的女儿说,父母早已离婚,2013年,母亲跟着她从内蒙古呼伦贝尔农村来到了天津,靠打零工来维持生计。
  2016年8月,赵春华以2000元的价格,从别人手里盘下了这辆三轮车、奖品玩具娃娃,还有打气球的“枪”。打气球摊儿集中在“天津之眼”下的河边上,共有二十多个,大家晚上八九点钟出摊儿,十二点钟收摊儿,一个月能挣两千多块钱。
  2016年10月12号晚上,正在出摊儿的赵春华被警方带走了,当时被带走的共有13个人,都是在天津之眼下摆摊儿打气球的人,理由也都是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赵同华的儿子赵辉也是其中一个,他说出事儿的这天,他儿子摆的是“打气球摊儿”,他在旁边摆的是“套圈”游戏摊儿,摊子刚支起来10分钟,警察就来了。
  天津市民 赵同华:当天晚上是九点半让摆的,九点四十就来了一帮四十多口子,穿着便衣,不让动以后,待会儿又下来好些警察,就把我们孩子给摁那儿了,当时就说把孩子带走,给家里人说上派出所了解了解,登一下记,一会就回来了。
  赵同华讲,事发当晚被抓走的13个人中,目前已有8个被取保候审,包括他儿子在内的5个人至今仍被羁押,赵春华是第一个被法院开庭审理的。2016年12月17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她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打气球的玩具枪变成了真 枪,还打出了三年半有期徒刑,这远远超出了51岁的赵春华的想象,也超出了她读完大学的女儿的想象。

警方鉴定6支枪为“枪支”
  从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对赵春华案做出的刑事判决书中我们看到,赵春华获刑的直接原因就是,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从赵春华手里收缴的9支枪形物中,有6支是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 枪支5支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如果超过5支,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六个月。这样计算,赵春华拥有6支被公安机关鉴定为“枪支”的枪,刑期刚好就是3年6个月。
  赵春华这些被鉴定为“真 枪”的枪,本是她用来谋生计的,发射的子弹是塑料BB弹,赵春华的女儿讲,这样的枪打出的BB弹,有时连气球都打不破,顾客还经常有意见,这样的枪怎么会是真 枪呢?。赵同华的儿子赵辉也有三支打气球的枪被鉴定为了“真 枪”。
  记者对赵同华进行了采访


  :最后鉴定三支为枪支。这些枪你孩子是从哪儿弄的呢?
  赵同华:对,枪支。就是从河边那儿,有人专门给送这个。不定时不定点来,问有人要的没,有要的就赶紧给人家钱,看完样子就买,70元一支。
  当事人:不知道打气球枪是“真 枪”
  赵同华和赵春华的女儿都表示,从没有人和他们说过打气球的枪是违法犯罪的“真 枪”,他们在摆摊儿的过程中,也从没有人来告诉过他们,相反,还有人每月收500元的管理费。赵同华讲,河边的打气球摊儿,时间长的都有十来年了,一直都是这样摆摊打气球的。
  赵同华:我们不认为是枪支,要知道是枪支,我们也不可能顶着风头去上。也没有人告诉过这个是违法的,这个是枪支,我们要知道是这个,要告诉我了,我们当时肯定绝对不会干这个的。

2008年后调整为1.8焦耳/平方厘米
  专家介绍,类似的枪支鉴定标准,香港是7.077焦耳/平方厘米,台湾是20焦耳/平方厘米,俄罗斯是19焦耳/平方厘米,美国是21焦耳/平方厘米。2008年以前,我国的非制式枪支鉴定标准是16焦耳/平方厘米,后调整为现在的1.8焦耳/平方厘米,不到原来标准的九分之一。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赵春华涉案的6支“枪支”的枪口比动能最低的是2.17焦耳/平方厘米,最高的是3.14焦耳/平方厘米。根据鉴定标准,都高于1.8焦耳/平方厘米,6枝枪属于枪支。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什么是一支枪的枪口比动能,怎么看出每平方厘米是几焦耳?这几乎是无法用一般常识判断的。何况,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概念很多法学专业人士都不了解,更别说像赵春华这样的普通大妈。

判决社会效果超出法院预料
  记者来到做出一审判决的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法院的一名副院长向我们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说判决结果出来后,产生的社会效果确实超出了预料。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在造成法官本身呢也承担了一定的压力,从这个案子本身来讲,法律的这种审判依据,应该是没有问题,但是是否从情理上怎么考虑,怎么更好地适应社会效果,从当时判的时候可能想的没那么多。
  据了解,一审宣判后赵春华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上诉。上诉状主要提出,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远没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将玩具枪认定为枪支是错误的。另外,上诉人根本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赵春华的上诉,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受理。

专家建议:“枪支”量刑应区别对待
  对于经营打气球游戏、摊主因而获刑的案例,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后发现并不少见,有的像天津大妈赵春华这样,被法院判了实刑,也有人被判了缓刑。怎样取得此类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近年来,因仿真 枪或玩具枪最后被鉴定为“枪支”而获刑的案件并不少见。四川小伙刘大蔚出于个人爱好,网购24支仿真 枪被厦门海关查获,经鉴定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被诉犯走私武器罪,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经过申诉,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复查后认为,原判“量刑明显不当”,决定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阮齐林:至少这个处理和普通人的常理常识,正常的这种生活经验出入、冲突太大。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云南澄江县的张某某,摆摊儿经营打气球,警方查获的十支可疑枪中,八支最终被鉴定为“枪支”,比天津赵春华的“枪”还多了两支,但澄江县人民法院最终却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缓刑三年。原因就是法院认为被告非法持有枪支的动机仅系经营打气球娱乐项目,无主观恶性,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记者梳理近年来23个因摆气球摊儿被追刑责的案件,其中17名被告人被判缓刑,3人被判处管制,仅有3人被判处实刑,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阮齐林:因为法律本身我们说是教条的,是死的,但是社会生活是活的,更重要的是司法人员是活的,因此他应该善于根据具体的社会情理,来灵活地运用法律,来达到一个符合公平正义的结论,这个才是非常重要的,一次不仅要依法律还要凭良心,这个良心我们主要讲的是两点,第一点就是公正公平之心,第二点就是常人常识之心,这两种东西对于司法是极其极其重要的。
  专家认为,针对像天津赵春华这样,摆打气球摊儿获刑的案例,除了依靠法官的职业良知和专业技能外,更需要在法律适用上做出更精确的解释。比如2010年后,我国枪支鉴定标准急剧降低,从原来的16焦耳/平方厘米降为1.8焦耳/平方厘米,但在量刑上适用的还是旧的司法解释。专家认为,我国是严格控枪的国家,如果在枪支鉴定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能不能针对不同的枪支区分量刑。
  阮齐林:如果国家认为就是这种杀伤力的枪支,我也要纳入管制的范围,不能让它放任自流,那你要符合这个大的安全的要求,但同时我可以改变处罚啊,对于轻的多少焦耳以下的气 枪,我可以治安处罚就可以,我不一定非要给他刑事犯罪,我规定是达到一定程度的,这个我才当做刑事犯罪来处理,这样分层次地分级差地来处理。
  从目前的枪支认定标准来看,天津案件的枪支属于法律上的枪支。但对于具体案件而言,除了依照相关标准之外,还要重点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刑罚是对具体社会危害行为的处罚,而本案中天津老太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危害性严重程度应该成为二审中重点考量。对于枪支而言,当然应该严格管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同时也应该考虑实际情况,科学严谨的制定相应标准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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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1-18 18:28:01|只看该作者

天津摆气球摊获刑大妈律师再次申请取保候审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天津摆气球摊获刑大妈律师再次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法制晚报讯#(记者:杜雯雯)今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天津摆气球射击摊获刑大妈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处了解到,昨日他再次向法院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市一中院表示将尽快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暂未确定。
  据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讲,1月17日上午,他到天津一中院参加控辩审三方碰头会,就管辖、回避、是否有新证据、是否申请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等事项,法院征求辩方意见。(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此外,检方关于枪支鉴定、检材同一性等补充了一些情况说明。
  徐昕说,法官表示会尽快开庭,但何时开还不确定,控辩审三方都表示愿意推动此案稳妥解决,“
  会议中,我再次申请对赵春华取保侯审。我认为赵春华不构成犯罪,她身患多种疾病,取保没有任何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希望春节前取保,让她回家过年。”
  徐昕表示,17日下午,他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当面向刑事执行处相关人员陈述案情,请求对赵春华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希望建议天津一中院对赵春华变更逮捕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徐昕告诉法晚记者:“下午我还去会见了赵春华,她的状态和先前两次相比有改进,对未来信心更足了,她说法官和检察官也提讯了她,看守民警对她也很好,女儿买的眼镜也已经送到了。”(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案件回顾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赵春华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
  2016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审后,赵春华不服提起上诉。
  此后律师曾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一中院法官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7#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7-1-13 08:08:00|只看该作者

天津摆摊获刑老太律师:将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天津摆摊获刑老太取保申请未通过 律师:将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法制晚报快讯#(记者:杜雯雯)12日下午,天津市一中院对因摆气球射击摊获刑3年6个月的天津老太赵春华取保候审的申请作出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他和斯伟江律师会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同时向检察院申请对于赵春华羁押的必要性审查。
  法晚记者获悉,1月11日,赵春华的二审辩护人,徐昕律师和斯伟江律师,应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审理赵春华案合议庭的要求,向法官寄出了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以及申请本案中多名警察及鉴定人的出庭申请。同时,也委托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去法院面交《辩护意见》。
  1月12日下午,徐昕律师接到主办法官的电话,法院对律师提出“赵春华不应该被羁押,根据本案的案情和法律规定,应该对其予以取保候审的申请”作出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微信ID:fzwb_52165216)
  “我们未来会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同时向检察院申请对于赵春华羁押的必要性审查,”徐昕说,作为律师以当事人利益为最大目标,希望能够推动这个案件平稳、和谐、妥善的处理,让赵春华能尽快地取保候审。
  案件回顾:
  2016年10月,天津老太赵春华摆设的气球射击摊被天津警方查获,摊上9支枪形物中的6支,被警方认定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2016年12月27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赵春华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月3日上午,徐昕在天津河北区看守所会见了赵春华,对方签下了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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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7-1-13 06:48:02|只看该作者

摆气球摊获刑老太申请取保候审 法院:不同意

赵春华的三轮车
  1月12日,天津老太赵春华因摆气球射击摊获刑一案有了新进展。天津第一中级法院法官口头答复赵春华代理律师“不同意取保候审”,律师称将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今天下午,徐昕律师接到天津第一中级法院主办法官的电话,法院对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徐昕律师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其在申请理由指出,涉案枪形物根本不是枪支,此外,赵春华身体不好,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徐昕表示,将会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并要求尽快给赵春华予以取保候审。同时,他也希望能尽快开庭,“只有开庭才能将问题呈现的更清楚,也希望这个案件能公开审理,可以让公众去旁听”。
  赵春华女儿王艳玲得知消息后表示,“虽然没有被取保,但是还是相信法官会公平公正的处理”。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一并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赵春华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王艳玲介绍,一审前,律师也曾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但因为涉及枪支较多,未被批准。“当时被抓了13人,其中8人已经取保候审,赵春华是第一个被判刑的人。”
  一审后,赵春华已经提起上诉,二审委托斯伟江和“刘大蔚走私武器案”代理律师徐昕。
  北京时间原创 孙红军
5# 华蓥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7-1-10 09:07:00|只看该作者

老太摆射击摊获刑上诉获受理 取保申请书已提交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天津老太摆射击摊获刑上诉获受理 律师已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法制晚报讯(记者:杜雯雯)今日,天津老太赵春华因摆气球射击摊获刑一案有了新进展,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表示,已向天津市一中院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法晚(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
  1月9日晚间,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徐昕称,为天津大妈赵春华气球射击摊获刑案,今日他和斯伟江律师到天津一中院复制案卷,跟审判长和承办法官进行了友好真诚的沟通,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此外,徐昕律师和斯伟江律师在今日下午还会见了赵春华。“赵春华的状态比上次会见好多了,但上次捎话要女儿配的老花镜还没送进去。”徐昕表示。
  案件回顾:
  2016年10月,天津老太赵春华摆设的气球射击摊被天津警方查获,摊上9支枪形物中的6支,被警方认定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2016年12月27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赵春华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月3日上午,徐昕在天津河北区看守所会见了赵春华,对方签下了上诉状。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楼主|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1-7 14:48:00|只看该作者

气球射击摊撞上天津“治枪患” 摊主:命不好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气球射击摊撞上天津“治枪患“

  与赵春华一同被带走的,还有其他12位摊主。摊主们至今搞不懂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他们纷纷将这一结果归结为“命不好”,因为正好撞上了天津正在开展的“治枪患”行动。
  1月2日晚,赵辉父母在“老地方”摆摊,气 枪换成了飞镖。新京报记者孙瑞丽 摄文|新京报记者孙瑞丽 实习生:赵明
  今天,是内蒙古人赵春华52岁生日,这也是她在看守所的第87天。这个生日,她也注定在看守所内度过。
  在媒体的报道中,赵春华被称为“天津老太”。因为她在街头摆的气球射击摊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去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判决书称,天津警方在赵春华的射击摊上查获9支枪形物品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警方鉴定,其中6支枪形物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气球射击摊用枪入刑,引发读者、网友对枪支鉴定标准的热议。
  与赵春华一同被带走的,还有其他12位摊主。摊主们至今搞不懂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他们纷纷将这一结果归结为“命不好”,因为正好撞上了天津正在开展的“治枪患”行动。目前,他们有的在看守所羁押,有的被取保候审,都在等待下一步的审理。
  1月3日,代理律师徐昕代表赵春华向河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他决定为赵春华做无罪辩护。

摆摊者
  听到赵春华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刑3年半,李晋(化名)心里“咯噔”一下。和赵春华一样,这个23岁的年轻人也是在2016年10月12日晚间的警方行动中被带走,一个月后的11月13日被取保候审。
  李晋说自己很“背运”,9月份因为企业破产刚刚找到一个新工作,就是在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替人盯气球射击摊儿。盯了不到一个月。
  熟悉情况的天津当地人士说,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是天津市几处民间著名的气球射击摊群落之一。
  这些射击摊位于天津著名的海河大悲院码头斜对面,不到200米处是天津地标“天津之眼”。当地一位管理人员说,这里是天津城最繁华的地方,夏季客流高峰期,这一块人流量过万,也因此,小摊贩很多,“管理起来难度很大”。
  李晋说,他们这些射击摊都挨在一起,20元可以打18发“子弹”。打中的气球越多,奖品越大,奖品一般是型号不等的玩具娃娃。
  2016年12月30日,天津市河北区警方接受剥洋葱采访时称,2016年10月12日晚10点多,天津市河北区警方排查“社会上散落的非法持有的枪支”,对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的射击摊进行了治理。
  当晚,“先是便衣警察五六个人一组围住每个气球射击摊位,然后来了一整队的穿警服的警察下到亲水平台上。”李晋说,他所在的摊儿上总共有10支枪,便衣警察让他全部拿上跟他们走。
  那天晚上,共有赵春华、李晋、赵辉、王行权、张艳清、白广坤(音)等13人,被天津市河北区警方带至附近的鸿顺里派出所。
  知情人士介绍,赵春华等13人10月12日被带走后,截至目前,共有8人取保候审。除了赵春华被判刑,王行权、张艳清、赵辉、白广坤仍被羁押在看守所。
  赵辉27岁,天津人,白天他在大胡同经营一个鞋摊儿,晚上去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摆射击摊。赵辉的亲属说,按照原计划,年底他想跟女朋友结婚,为了5万多彩礼钱,9月份开始,他盘下了一个射击摊,准备多攒一点钱。
  跟赵辉一起被带走的一位摊主说,路上,赵辉一直嘀咕到底怎么回事儿。进了派出所,他突然来一句,“感觉要出事儿”。这位摊主认为,赵辉所说的“出事”指的应该是“可能会没收摊位、罚点钱”。钱对他来说,关系到娶媳妇的顺利程度。
  张艳清是黑龙江人,他和父亲张祥一起住在“天津之眼”附近一个废弃的养老院,1个月房租350元。
  此前,张祥腿部受过伤,无法劳作,父子俩全靠射击摊维持生计。养老院的邻居描述,白天张艳清吹气球,张祥会帮他。一个气球盘需要56个气球,张艳清有两辆三轮车,至少5个盘,近300只气球。
  张祥没钱请律师,也没钱给儿子,1月3日,张艳清在看守所实在缺钱,张祥借了老乡王凤玲1000元给儿子送进去。
  河北区看守所,赵春华等13人中8人取保候审,5人还在该看守所。新京报记者孙瑞丽 摄
  1月5日夜,张祥苦闷,喝了个大醉。
  跟张祥父子一同“蜗居”在废弃养老院的,还有王行权、王凤玲夫妻。王行权60岁,被警方鉴定为枪支的数量最多,7把。他们住的小屋天花板几乎全部破烂,只能用硬纸板勉强糊住。灯光打开,咖啡色的“天花板”纹理斜、竖不一。
  赵春华6支枪被判3年半,那丈夫7支枪会被判多少?王凤玲说她“不敢想”。
  白广坤母亲不愿说关于儿子的事,“我怕说多了对我儿子不好。”
  赵春华的女儿说,3年前,赵春华从内蒙古老家前来投奔她,母女二人在五金厂工作,租住在最便宜的出租屋。赵春华胳膊长了骨刺,干不了重活儿。今年8月赵春华才从别人手里买了这个摊位,以此谋生。
  其女儿讲述,这个摊子一个月能有两三千元的收入。
  接手这个摊位时,赵春华换了个住处。住所在一片杂乱的厂房里,随处可见残破的设施和堆放的杂物。半个月前天津下了小雪,现在大部分地区已经难觅雪迹,但是这个厂房阴冷的胡同里,还是一层雪。
  赵春华住在这个厂房最偏僻的地方,3间挨着的小屋子,分别是厨房、卧室、杂物间。租金总共600元。
  每当入夜,赵春华从这里把白天吹好的气球、一大包玩具娃娃、枪、飞镖等道具搬上一个简陋的脚踏三轮车。然后沿着一条狭窄的铁道沿线骑行3公里到达目的地。

“命不好”
  至今搞不懂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的摊主们,纷纷将这一结果归结为“命不好”。
  赵辉父母说,赵辉今年9月才接手这个射击摊,总共摆了29天。10月11日他因为去参加朋友婚礼没出摊。12日出摊就被抓住,而其他有几家摆摊的,平时都出摊,10月12日那天没有出摊,躲过去了。
  李晋也觉得自己冤,“我只是去帮忙的”,他工作的一个企业那时刚破产,一个摆射击摊的哥们儿刚好缺人,让他去盯几天。他也将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起诉。
  其他的摊主,张艳清干了不到半年、赵春华干了两个月。
  今年1月3日,律师徐昕第一次申请会见赵春华,从看守所出来时感慨,“哎呀,她真的是,才51岁,脸上都是皱纹,黑发中夹杂着银丝,起码见到她时,看起来像个老太太。”
  徐昕说,赵春华一度准备“认命”。觉得早点去服刑、好好表现、争取早日获释才是正道。
  徐昕告诉剥洋葱,赵春华也说自己冤,“如果不让摆,告诉我们一声,我肯定不会再摆。”
  天津市公安局官方信息显示,2016年6月,天津市开展“治理枪患”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行动期限是6月至年底,目的是为了保障2016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和2017年天津全运会的治安。
  行动进行一个月时,官方通报称,截至当年7月20号左右,共破获涉枪案件2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名,收缴枪支和仿真 枪261支。
  赵春华告诉徐昕,她没听说“治枪患”。
  在赵春华等人摆摊的李公祠大街,一些接受采访的摊贩表示,确实没有人收到过有关“治枪患”的任何通知。
  但是天津警方认为,“学习法律是人人都应该做到的。”
  也有网友质疑警方是为完成任务量而突袭检查。“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我们执行的是法律。”河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当时在治理枪患,查扣社会上散落的非法持有的枪支,只要发现,肯定打击处理。”
  赵春华卧室,屋内没有暖气,只有一个煤炉,此外还有一张床、张桌子、一台电视机,其卧室从不锁门,其女儿表示,“因为没有值钱的东西。”新京报记者孙瑞丽 摄

301仿真 枪
  按警方的鉴定结果。赵春华9支枪状物中6支被鉴定为枪支、王行权7把、赵辉3把、白广坤两把。
  剥洋葱了解到,赵辉鉴定出来的3把枪被称为301仿真步枪,使用的是普通的BB弹。
  根据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知情人士透露,赵辉这3把枪“枪口比动能都是2点多焦耳/平方厘米,仅比1.8高一点儿。”
  淘宝网上,这款枪标价152元,卖家的标签是“男孩玩具枪”、“公园打气球枪”。
  熟悉仿真 枪生产的业内人士张化(化名)告诉记者,301仿真 枪的生产厂家品牌叫bison,中文叫牛头,该品牌还有一款“明星款”仿真 枪,编号701。这两款枪分别仿的是pdw,svd两个型号的枪。该品牌产品大部分做出口外贸,有些内销。
  张化接触过301仿真 枪,“初速原厂打0.2克BB弹大概70-90米每秒左右,有些更换弹簧后大概能到100-120米每秒的速度。不过,初速超过160才可能轻微打破皮肤。”
  张化介绍,目前牛头301、701,玩具厂商可以合法生产,并对外销售。
  剥洋葱了解,气球射击摊普遍使用这种枪。
  李晋在射击摊工作1个多月,他对其他枪不认识,但是“301”这个代号比较有名,多数从业者都知道。
  “价格稍微贵点,但是比其他枪好用一点儿,有时候看游客打不中着急,我们会给他们推荐用这种枪打。”
  记者通过淘宝卖家获知,301仿真 枪货源充足。
  赵春华6把枪至今不知道具体型号,其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赵春华6支枪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具体性能和杀伤力也是一个重要鉴定标准。”12月30日,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提供的数据显示,10月12日当晚,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从上述大悲院码头附近“查扣102支枪状物,经鉴定,其中40支为枪支。”
  他没有透露查扣枪支的具体型号,“以法院公布信息为准。”
  而赵春华一审判决书中,用的一律是“枪支”。
  1月4日,赵辉父母告说,赵辉的枪有一部分是通过一个流动卖家购得。该卖家每隔半个月、一个月左右会去一趟大悲院码头附近推销这种枪,“有的几十块,有的一百多”。
  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警方一直在追查赵春华等人枪支来源,根据侦查到的线索,11月份在河北白沟查获了涉嫌贩卖枪支的嫌疑人。

枪支鉴定标准的争议
  气球射击摊用枪入刑,引发读者、网友对枪支鉴定标准的热议。
  近年来,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标准是否过低引发了很大争议。
  而在2008年实施新标准之前,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枪支的鉴定标准要高得多。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发表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一篇题为《枪支认定标准剧变的刑法分析》的论文指出,2007年以来,枪支鉴定临界值大幅度地降低到接近原有标准的十分之一左右,这一变化是近些年来不少涉枪案件中,当事人坚称是“玩具枪”而司法机关却认定为“枪支”予以刑事追诉的分歧根源。
  中国司法机关此前对枪支的认定,是基于“射击干燥松木板法”。公安部200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第3条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
  上述题为《枪支认定标准剧变的刑法分析》的论文称,有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员进行过实验得出了数据:当枪口比动能在10焦耳/平方厘米以下时,较难嵌入干燥松木板,只能在木板上形成一定深度的弹坑;枪口比动能16焦耳/平方厘米是弹头具备嵌入松木板能力的能量界限。因此,根据射击干燥松木板法,认定具有致伤力而鉴定为枪支的临界点是16焦耳/平方厘米。
  公安部于2007年10月29日,发布《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2008年3月1日实施)。这一新标准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也就是说,目前的1.8焦耳/平方厘米枪支鉴定标准,降低到了接近之前的十分之一。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认为,赵春华一案,关键点在于“我们国家对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定义标准非常低”
  余超说:“根据《刑法》第九条普遍管辖的规定,若另一缔约方依议定书并不认可我国司法机关依现标准所认定的‘枪支’,则会出现境内‘罪犯’被判处极重刑罚而境外共犯却‘逍遥法外’的怪事。相应的,我国香港地区的‘枪 械’认定标准是内地的4倍,我国台湾为内地的10多倍。这样一来,一些在台湾、香港完全合法的成年人枪形玩具,一旦入境就会成为军火,势必面临走私武器罪的极其严厉追究。”
  对于赵春华案,余超认为,“如果机械司法确实可以这么判,但是,老太显然持有并非出于恶意,也没有去用来暴力犯罪,更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不能用过低的标准沾边就是犯罪。”对于天津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认定的赵春华等“持有”枪支的事实,余超表示,这个就是“严格性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具体在司法实践中还是要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手段和方法、结果和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不起诉,在法院阶段也可以依据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据检察日报报道,2016年,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建议审查修改仿真 枪入刑标准。同时,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也提交了一份有关修正枪支鉴定标准的建议。两位代表委员之所以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仿真 枪变真 枪”的问题,是因为近年来类似的案件频频见诸报端。蔡学恩表示,近年来,仅他所在的湖北地区,仿真 枪涉刑案件就增加了30%以上。朱征夫认为,因“违反科学认知和生活常理”的鉴定标准带来的案件增长必须停止。
  1月3日,徐昕代表赵春华向河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他决定为其做无罪辩护。
  徐昕在上诉状中说,“玩具枪不是枪支,以真 枪对上诉人定罪量刑违反常识常情常理,上诉人毫无犯罪故意,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识及认识的可能性,摆摊谋生行为也无任何社会危害性。上诉人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无罪。”
3# 峨眉山
 楼主|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12-30 02:07:00|只看该作者

大妈街头摆射击摊因非法持枪罪获刑

源自:北京晨报
  天津51岁的赵春华在街头摆了一个射击摊打气球,今年10月12日晚,在公安机关巡查中被抓。警方在她的摊位上查获气 枪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其中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赵春华的女儿表示,没想到摆一个射击摊儿会被判刑,而且这么重,“都知道那是玩具枪”。她表示,母亲赵春华将提出上诉。根据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近年来,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一直饱受争议,被认为过低,不合常识。(澎湃新闻)

网友议论
  南长空:既然这样判了,就是有杀伤力。
  HLGC活力小宝马:这标准普通百姓知道的不多,建议加强宣传。
  上善周海波:主观无恶意、客观无危害,是否应该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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