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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欢迎立法会通过相关条例草案 构建香港特色新民主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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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山 发表于: 2020-7-1 21:36:00|只看该作者

对今天拘捕的人怎么处理?香港律政司长作了解释

源自:环球网
原文标题:对今天拘捕的人怎么处理?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作了解释

  [环球网报道 记者:赵友平]对于今天(7月1日)被拘捕的人士,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说,执法机关会搜证,然后把档案交给律政司,律政司会根据相关法律作出检控或不检控的决定。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7月1日)下午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就港区国安法举行记者会。警方今天拘捕一些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喊“港独”口号的人士,有记者就此提问称,其他口号例如“光复香港”等这些口号是不是也不可以喊。

  对此,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对于被拘捕的人士,执法机关会搜证,搜证后会把档案交给律政司,律政司会根据相关的证据、法律、《检控守则》等作出检控或不检控的决定,按这正常机制去处理。
  至于上述记者提及的一些口号等事宜,郑若骅说,并不是仅仅看到口号就认定是否犯罪,因为是否违反任何法律,要看整件事,即context(情境)、整个background(背景),要看证据上能否证明相关的行为及犯罪意图,要整体来看。
  聚焦香港局势
23#
 晨风 发表于: 2020-6-30 20:04:4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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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司长发声: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源自:海外网
原文标题:香港律政司司长发声: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图源:港媒
  海外网6月30日消息,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6月3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表声明,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她表示会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声明认为,《港区国安法》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犯罪行为,为香港特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础,有助维护国家安全。
  声明指出,《港区国安法》亦订明了香港特区应当遵从的重要法治原则,包括无罪假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惩罚。《港区国安法》同时亦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应当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郑若骅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在香港特区公布和实施,她表示会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作为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郑若骅表示会致力做好工作,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郑若骅说,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的检控工作和法律事务。(海外网 张敏)
  聚焦香港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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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晓红尘 发表于: 2020-6-30 19:55:59|只看该作者

香港律政司司长发表声明: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

源自:环球网
原文标题:香港律政司司长发表声明: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6月3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站30日发表新闻公报称,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作出声明,她表示,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会致力做好工作,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郑若骅说,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的检控工作和法律事务。
  以下是港府新闻公报全文:
  律政司司长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六月三十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作出以下声明:
  《港区国安法》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犯罪行为,为香港特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础,有助维护国家安全。
  《港区国安法》亦订明了香港特区应当遵从的重要法治原则,包括无罪假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惩罚。《港区国安法》同时亦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应当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郑若骅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在香港特区公布和实施,她表示会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作为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郑若骅表示会致力做好工作,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
  郑若骅说,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的检控工作和法律事务。 http://t.cn/A6yvim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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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格键 发表于: 2020-6-22 00:01:47|只看该作者

郑若骅:全力支持和配合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郑若骅:全力支持和配合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中新社香港6月21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1日发表声明表示,会率领律政司全力支持和配合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郑若骅当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发表声明。她说,草案的说明清晰指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这些明确规定应可释除公众疑虑。
  声明指出,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实施,做法完全依照宪制和法律理据。订立相关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声明说,《决定》第四条规定香港特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草案的说明提出了香港特区应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而律政司作为其中一个承担执行维护国家安全主要任务的政府部门,也会成立一个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
  声明表示,香港在过去一年经历了社会动荡,暴力不时发生,更甚者有人竟然鼓吹独立。面临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香港特区行政立法机关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因此全国人大有需要和迫切性从国家层面进行改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
  聚焦香港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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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乐西 发表于: 2020-6-17 14:45:28|只看该作者

专访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源自:环球时报
原文标题:专访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  7ea4-iuzasxt2152641.png  保存到相册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白云怡 陈青青]“特区政府和中央国安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事务上拥有共同的目标。”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如图)1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视频采访时表示,在涉港国安法订立后,主要的检控和司法工作或将由香港律政司和香港法院负责,但国安事务毕竟是中央事权,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中央保留对小部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力。至于香港的司法独立,完全可以得到保持,民众和法律界人士无须过分担忧。

国家安全终归是“中央事权”
  据郑若骅讲,全国人大5月28日通过的决定第四条写明,特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她表示,这意味着香港的执法、检控和司法机关需依照国安法和香港现有法律,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工作,比如律政司将继续负责大部分国安案件的检控和检控后的程序,其工作不受外界干涉。
  在司法审判层面,郑若骅认为,倘若香港是涉事人的犯罪地点,且是在香港被逮捕,根据属地原则,在律政司做出检控与否的决定后,应由香港法院根据国安法和司法独立的原则审理。“我们认为香港的司法独立依旧保持,没有受到任何侵害。”
  “但国家安全毕竟是中央事权”,郑若骅说,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绝大部分案件还会由香港处理,但对于极小部分特殊案件,中央可能会保留管辖权力。至于是何种类型的特殊案件,需要等待国安法条文的具体内容出台。她强调,只要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要求,香港的司法独立就可得到“宪制保障”,民众和法律界人士不必担忧。
  郑若骅还表示,涉港国安法订立后,律政司将竭尽所能,部署人手,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律政司也好,特区政府也好,中央可能的驻港国安机构也好,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维护国家安全。我们都会做好各自分内的事情,维护好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有人刻意“对立”两地法律制度
  自全国人大将就涉港国安事务立法的消息发布后,香港法律界出现各种声音及一些“反弹”。不久前,香港大律师公会提出,要求涉港国安法按普通法原则处理条文,且应在特区自行就国安立法后终止。对此,郑若骅回应称,要求属全国性法律的国安法条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不合理、不实际,她强调内地成文法制度和香港普通法制度拥有相类似的特点,包括假定无罪、举证责任等。
  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郑若骅进一步解释说,涉港国安法按照成文法原则处理条文,并不意味着和香港现行的普通法制度有冲突。事实上,香港法律制度下的“法律条例”也是成文法概念。她认为,前述部分人士的要求是对法律制度的刻意混淆,且实施成文法的有法国、德国等很多国家,“不要一提到成文法就认为有问题”。
  郑若骅进一步表示,中国内地的成文法和香港的普通法有时可能在一些表述上有所不同,但“不代表实体内容不一样”,在重要和基本的法律概念上,两者是一致的,一些香港法律界人士不应刻意让两种法律制度对立。她说,香港法院在审判时,还可依据适用的法律原则去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完全不用担心成文法和香港普通法司法体系的衔接问题,“关键是法律条文要清晰,要让所有人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不违法”。

香港本就有“特殊法庭”
  对于个别人质疑人权得不到保障,在郑若骅看来,这只是一种“误导性的说法”。她说,即便涉港国安法条文未明确提及人权内容,在法庭审判时,当事人亦可向法官提出。在这方面,内地和香港在操作上其实没有多少分别。
  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中国宪法修改时就已明确写入尊重人权的内容,现行的《国家安全法》中也明确规定执法机关在执法时不得侵犯民众权利,且当对民众权利有所限制时,必须有合法理由且采取合理的方式。
  “事实上,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是成文法国家,只有一小部分国家和地区,主要是英联邦国家和其当年的殖民地实行普通法。但我们不会说德国、法国这些成文法国家(有法律缺陷)。中国法律与德法等国法律的原则和概念是相似的。不要一提‘成文法’就觉得有问题。这是错误的思维。”郑若骅说。
  至于成立专门的国安事务法庭和执法部门,郑若骅表示,现在香港也存在特殊法庭,最典型的就是商事法庭。“这实际上是一件好事,因为法官专门处理这一方面的案件,他会慢慢变得特别专业,对争议也能把握得更好,对法律的发展是一件好事。我不认为如果成立单独的国安法庭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认为这甚至是一个值得参考的概念。”
  郑若骅告诉《环球时报》记者,目前《基本法》只规定香港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是中国籍,对其他法官主要是专业和司法才能的要求,而没有国籍要求。但香港的情况比较特别,世界上其他大部分国家处理国安事务的法官都必须是本国公民,所以如果对国安事务法官有国籍要求,当“可以理解这样的期待”。她表示,希望在这个问题上能兼顾国际通例和《基本法》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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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格键 发表于: 2020-5-30 10:35:53|只看该作者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特朗普有关涉港国安法的说法非常错误

源自:环球网
原文标题: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特朗普有关涉港国安法的说法非常错误

  [环球网报道 记者:尹艳辉]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北京时间30日凌晨通过记者会宣称,中国制定涉港国安法已经把“一国两制”的承诺变成了“一国一制”,他表示美国将采取行动,取消香港的特殊待遇。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对此表示,特朗普有关香港变成“一国一制”的说法非常错误,因国家安全从来不是香港的自治范围,中央就国家安全立法是天公地道。她同时批评很多人重“两制”,而忘“一国”的重要性。

郑若骅称特朗普有关说法非常错误(图片源自:香港《星岛日报》)  054e-iufmpmp2599731.png  保存到相册
  郑若骅30日早上出席电台节目,报道称,她认为,推出任何合法或不合法的制裁,都只会造成双输局面,美国与香港之间有贸易顺差,实施制裁对美国也无好处;而事实上,美国本身也有很多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
  郑若骅表示,国际法有关于不干预他国事务的条例,另一国如利用手段或压力影响别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会构成干预他国内政,在法律上不能接受。
  另据“橙新闻”报道,在被问到会否担心自己被制裁时,郑若骅说,香港官员没有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国家安全从来都不是香港内部事务,她表示,要视乎美方有何具体措施才能很好的回答有关问题。
  在此之前,郑若骅曾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港区国安法”的决定合情、合理、合宪,符合香港基本法,也符合国家的宪法。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要求,只有国家安全,根基牢固,社会大局稳定,“一国两制”才可以行稳致远。
  聚焦香港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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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风 发表于: 2020-5-30 10:35:51|只看该作者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决定》合情、合理、合宪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决定》合情、合理、合宪

  29日,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接受总台记者专访时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合情、合理、合宪,用立法形式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要求。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  07bb-iufmpmp2524432.jpg  保存到相册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说,28日是个令人高兴的日子,因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决定》。《决定》合情、合理、合宪,符合香港基本法,也符合国家的宪法。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要求,只有国家安全,根基牢固,社会大局稳定,“一国两制”才可以行稳致远。
  郑若骅表示,“一国两制”的概念是一种创新,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凸显了“一国两制”的优势。
  郑若骅说,“一国两制”的概念是一种创新,而且中国是做得最好的,“一国两制”方针出来之后,需要有一些法律来制定“一国”之下,“两制”怎样去运行。《基本法》第二章第18条其实就是在这个范畴里,它明确了全国性法律在“两制”之下,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郑若骅表示,从去年的“修例风波”可以看到,香港社会存在的不单是暴力问题,实则是“港独”势力主张的活动和行为,而且分裂国家动机非常明显,这凸显出香港作为国家特区的一个风险点。
  郑若骅说,如果香港变成了一个存在分裂国家行为的地方,那国家和中央当然有权也有责任去处理好这个事情,全国人大通过《决定》,可以补香港法律的漏洞。
  在谈到有些外国势力无端指责相关立法会影响香港的自治和自由时,郑若骅表示,任何的民主和自由都有一定限度,不能触碰底线,也不能威胁到香港稳定和国家安全。
  郑若骅说,每个国家都有相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所以一个国家对自己的国家安全进行相关立法的行为,是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所以,认为订立在香港适用的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是破坏香港自由的观点是错误的。要知道,没有绝对的自由和人权,如果相关行为影响到国家安全,法律对这些所谓“人权”和“自由”一定要有所约制。
  (总台记者 金东 冯良辰 李志强 叶丽丽)
  同舟共济·不负韶华——2020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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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淡 发表于: 2020-5-27 10:14:00|只看该作者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从宪制秩序角度正确理解国家安全法律

源自:中国日报网
原文标题: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从宪制秩序角度正确理解国家安全法律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香港5月26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6日发表网志表示,要从宪制秩序的角度正确理解国家安全法律。她指出,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国家安全立法采用的程序合乎法律要求,有根有据,并切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的情况。
  郑若骅表示,刚过去的周末,大家再次目睹在香港铜锣湾及湾仔一带又充斥着暴力破坏,有些人将全国人大进行涉港国安立法作为借口进行示威。
  郑若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和其他法律文书。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是根据宪法以及基本法相关条文作出的。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
  郑若骅指出,国家安全关乎全国人民及国家的整体利益,全属中央事权,从来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范围之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是符合基本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的。
  郑若骅表示,大家必须理解基本法第十二条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则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指定行为。就第二十三条的目的以及条款的普通解释而言,获授权并不会排除中央为维护国家安全而进行立法。
  郑若骅表示,中央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大家必须要认清这个基础。当授权者对获授权者作出授权后,并不代表授权者放弃或减少任何责任和权力。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安法制定为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这样的做法符合基本法第十八条(三)并且与第二十三条没有冲突。
  郑若骅表示,基于上述理由,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性法律是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来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郑若骅指出,即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及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的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其细节目前尚未公布,因此并不适合作出任何无谓的揣测。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的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有根有据,并切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的情况。全国人大将根据法律和“一国两制”方针作出决定,并切实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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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星飞鱼 发表于: 2020-5-24 23:56:00|只看该作者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

源自:新华网
原文标题: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

  新华社香港5月24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4日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民的责任,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由于特区难以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在国家层面进行相关工作完全合情合理。
  郑若骅24日发表一篇题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网志。郑若骅在网志中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相关条文所拟定的。宪法第三十一条订明,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第六十二条列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等。这些条文清晰地说明全国人大有权推动在香港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郑若骅强调,有人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可就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定相关法律,这一质疑是毫无根据的。国家安全从来不是香港特区的自治范围,国家安全影响全国人民,显然是属于中央事权。涉港国安立法针对的是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任何国家都会将这些行为视为威胁国家安全。
  郑若骅表示,没有国,哪有家,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民的责任。这是常人都会同意的基本原则。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在香港难以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在国家层面进行相关工作完全合情合理。
  同舟共济·不负韶华——2020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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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解花语声 发表于: 2020-5-9 17:15:53|只看该作者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青少年违法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源自:新华网
原文标题: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青少年违法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社香港5月9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9日呼吁香港青少年洁身自爱、远离暴力,并强调青少年违法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个错误的决定足以摧毁一生。
  郑若骅当日发表网志表示,修例风波中一些未成年青少年或学生参与违法活动,甚至作出暴力行径,这种情况令人担忧。除了有可能危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安全外,他们更会被拘捕和检控,一旦罪名成立,将留有案底,影响他们日后升学及就业的前途。
  “我希望大家,特别是年轻的一辈,要建立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凡事三思而行,不应随便以身试法,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足以摧毁一生。”郑若骅说,任何违法行为最终都会带来法律后果。
  对于有意见认为律政司应该以公众利益因素对年轻的犯案者撤销控罪,郑若骅强调,律政司一直严格按照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每一个检控决定。律政司必须按既定程序处理检控事宜,不能随意动用公众利益作为撤销控罪的理据。
  香港警方数据显示,自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15日,有8001人因修例风波被捕,被捕者中3286人是学生,占被捕者总数约41%。
  聚焦香港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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