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阿宝|查看: 19047|回复: 30
[动物

为拉客非法收购2只猕猴驯养 海南一渔家乐老板获刑

 [复制链接
23#
 妙娴 发表于: 2018-7-14 15:06:00|只看该作者

猕猴贩卖产业链:转手几次卖上万元 有人买来当宠物

源自:扬子晚报
  “美猴王”老家有人贩卖猕猴?

被解救的小猕猴。警方供图

  (通讯员:章程杨 记者:于英杰)小猕猴活泼可爱,深受玩宠族的喜欢,不少人甚至私下买卖。日前,连云港海州警方发现一女老板在网上买了只小猕猴。有人在“美猴王”的老家贩卖猕猴?警方由此挖出一条非法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的地下产业链,抓获11名嫌疑人,8只猕猴获救。
  连云港女子徐某开了家美容院,打理生意之余想买只宠物解闷。今年3月,她在微信上看到有人在卖小猕猴。那娇小可爱、活泼灵动的样子,让徐某很动心。她通过微信与卖家李某联系后,以1.5万元买下了这只小猕猴。
  “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有关部门批准,私人可以饲养猕猴,然后再销售给科研单位或动物园,不经批准就是违法犯罪行为。今年5月,我们通过工作发现这条线索,当时李某就在海州,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连云港市海州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葛恒兵大队长告诉记者,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一条完整的地下产业链浮出水面。接下来的20多天,一场“拯救小悟空”行动在陕西、河南、浙江、江苏等地展开。
  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摸清了这个贩卖猕猴犯罪团伙的基本框架。这个团伙有多条相对独立又交叉的交易脉络,大致分为四个层级,其中最顶层的赵某是一级经销商,下面有个与他对接的总联系人刘某,负责对接二级经销商张某;张某负责将收购的猕猴贩卖给李某等人,作为三级经销商的李某等人则将猕猴贩卖给徐某、王某、陈某等最末端的购买人。
  专案组历时1个月,奔赴陕西、河南、浙江等地成功抓获10余名嫌疑人,解救出8只猕猴。“正规渠道饲养销售的猕猴,卖出去价格比较低,每只通常3000元左右,可贩卖给私人当宠物时,每个层级的经销商都要加价3000元左右,利润很大,转手几次就达上万元。”葛恒兵说,解救的8只猕猴大部分是女孩买来当宠物的。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案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目前,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2#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5-8 05:07: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受伤猕猴被关铁笼摆卖 饭店老板买下上交国家

源自:大洋网-广州日报
原文标题:买下猕猴上交国家 获赞

被救下的3只猕猴
  广州日报清远讯(全媒体记者曹菁 通讯员:英宣摄影报道)记者昨天从英德市林业部门获悉,英德一位市民将自己买下的3只猕猴上交林业局,获得称赞。
  买下这3只猴子的是英德某饭店老板雷先生,他上月去连山,在路边发现3只腿部均有伤痕的猴子被人关在铁笼里摆卖。“估计是被人在野外盗猎的”,雷先生花了800元将它们买下,带回家后,每天用苹果、香蕉等水果喂养。
  经过两个多月的护理,3只猴子的伤势有了好转。谨慎起见,他没有将它们贸然放生,而是交给了英德市林业局。经鉴定,3只猴子学名为藏酋猴,是中国猕猴属中最大的一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们最终被护送到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1#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5-5 16:07:00|只看该作者

两村民捡到珍贵猕猴尸体 将其带下山被判刑

源自:江西日报
原文标题:捡到一只死猕猴 江西两村民被判刑

  (记者:邹晓华)捡到一只死亡的动物,很多人会抱着侥幸心态扛下山去卖,一不留神就触犯了法律。5月4日,记者从省内多地法院获悉,抚州、上饶、新余等地有多名村民因为捡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尸体而被判刑。
  今年3月,抚州市金溪县法院对当地村民方某、易某捡到猕猴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引发当地村民关注。在村民们看来,猕猴已经死亡,也不是方某、易某二人杀死的,怎么会被判刑呢?
  记者注意到判决书认定,2016年9月18日,资溪县农民方某猎杀到一头百余斤野猪,便打电话叫妹夫易某,骑三轮摩托车来帮忙运送。在等待易某的过程中,方某在山上发现附近有只猴子被铁夹子夹住,但并没有死亡。
  方某供认,当时并没有想据为己有,但也没有将猴子放生。两人抬野猪下山时,看见猴子已经死了,便把猴子装进蛇皮袋带下山。经鉴定,方某捡到的猴子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
  金溪县法院认为,两人行为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方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易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实际上,在深山里捡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尸体,由此惹上刑事罪名的,方某、易某并不是第一个。
  横峰县的汤某常年在江苏靖江做生意,听说老家山间常有穿山甲出没,汤某就让父亲在老家留意,收购一只穿山甲给邻居。之后的一天,汤某父亲在横峰老家的山上,捡到了一只死亡穿山甲。汤某父亲找来一只泡沫箱,放上冰块,再将穿山甲冷藏在泡沫箱内,邮寄到上海。汤某随后委托他人,将穿山甲从上海运回到了靖江,最终被当地警方查获。
  案发后,汤某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500元。
20#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9-29 15:07:00|只看该作者

男子标新立异当“奶爸”养猕猴 非法售猴被逮捕

源自:东方网
原文标题:标新立异当“奶爸”养猕猴 非法收购并出售被逮捕

  有些人总喜欢标新立异,养个宠物也一定要挑与众不同的。今年37岁的闫某,花了近一万块钱,在网上买了一只小猴子,瞬间开启“奶爸”模式,为了带好这只小猴,日夜颠倒、操心费力,忙得跟奶爸似的,可结果换来的不是满满的成就感,而是被送进了看守所。原来,经鉴定,闫某所养的小猴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宠物,而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
  犯罪嫌疑人闫某:(猴子)随身携带的
  民警:你怕它一个人在家?
  犯罪嫌疑人闫某:我不在家怕它一个人在家饿着了,3个小时要喂一次奶,就那么大点小奶瓶,到点它就自己叫了,招手要吃跟小孩一样,两岁小孩什么样它就什么样,我也是奶爸。
  谈到自己养过的小猕猴,闫某的脸上还写满了父爱。闫某是上海周边城市一家KTV的老板,事业有成,由于身边朋友中不少人都在养个性宠物,他也动了心,于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花了8500块,买了一只所谓的宠物猴。
  犯罪嫌疑人闫某说,反正就知道不是普通的猴子,很小就这一掌(大),跟矿泉水瓶高差不多。

  由于购入时小猴子才三个月大,需要定时喂奶、勤换尿布和洗澡,闫某不得不经常熬夜照顾,费心费力。渐渐地,他也失去了热情,于是又通过微信找到下家,以9000块的价格将小猴子出售。
  犯罪嫌疑人闫某还说,叫谁都会喜欢的这是说良心话,只是说吃不消,正好有人要接手就赶紧出手,朋友圈一发人家就说根本没有这种猴子,好多人就开始说这猴子是猕猴,犯法的,我想抓最多也就罚点钱被拘留,没想到坐在这里做梦也不敢想。
  由于收购并出售的猕猴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闫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猕猴也被送往了上海动物园救助站。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闫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国敏表示,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养宠物时不要片面追求标新立异,购买宠物前,也应当上网查询,以确定该物种是否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此外,野生动物身体可能携带病菌,一旦对饲养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那更是得不偿失。
源自:看看新闻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9#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8-20 02:07:00|只看该作者

KTV老板买猕猴当宠物被捕

源自:新闻晨报

原文标题:买猕猴当宠物 却不知已涉罪
⊙ 记者:黄慧青

  闫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微信圈一好友购买猕猴当宠物养。经鉴定,该猕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闫某批准逮捕。
  37岁的闫某经过多年打拼,在上海周边地区开了家KTV,事业小有所成。平日里喜欢小动物,接触的人群中有不少是为了彰显个性养宠物的,耳濡目染中他也动了养宠之心。
  今年上半年,闫某通过微信,花了近万元从自己朋友圈一位好友处购得一只3个月大的小猕猴。然而,不久闫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因为其购买的猕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此处,不管是营利还是自用为目的的购买行为,比如购买后当宠物养,都可能构成刑法打击的收购行为。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17#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4-10 16:07:01|只看该作者

猕猴洗澡发现被人偷拍后“怒竖中指”

源自:现代快报
近日,一张有趣的照片走红网络。照片中,一只在温泉中晨浴的猕猴发现被人偷拍后,竟公然竖起中指,似乎在抗议摄影师侵犯了它的隐私权,连表情都非常到位
16#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4-1 09:47:00|只看该作者

男子网购猕猴当宠物 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被公诉

源自:大河报
  记者韩景玮实习生张培培
  养宠物是个人爱好,但如果选宠物太任性,则可能犯罪。许昌一29岁男青年从网上购买了猕猴当宠物,十几天后,猕猴死亡。近日,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诉,3月3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许昌的于某在当地一家高档商务会所任财务总监,平时比较喜欢小动物,曾养过狗、猫当宠物。2014年2月,他发现有人在网上出售猕猴,卖家称猕猴智商较高,当宠物比一般动物更有意思,于某随即产生了购买欲望。
  很快,于某和新野县的卖家取得了联系。2014年2月底,于某和卖家在新野县一偏僻村庄以1.1万元交易了一只猕猴。
  买到满意的“宠物”后,于某将猕猴带回家精心饲养,他不知这小家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买卖,还将他的“宠物”发到微信朋友圈炫耀。因不了解猕猴的习性与饮食习惯,十几天后,猕猴死亡。于某也被举报,警方很快将于某抓获。
  公诉部门认为,被告人于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线索提供芦萍晓东
原文标题:许昌男子网购猕猴当宠物买卖保护动物被公诉)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5#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3-1 22:07:00|只看该作者

老农山上设夹逮野生猕猴获刑18个月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衢州3月1日电(记者:施佳秀 通讯员:钱俊皓 杨洁)68岁的阿根(化名)系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举村乡某山村的农民,因在山上设夹逮住两只野生猕猴,被衢江检察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衢江法院提起公诉,衢江法院以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阿根从小在大山里长大,学会了在山上设套捕猎,每年冬季都要上山设套──展开铁夹、搭上机关,抓捕野兔、野猪、野猫等野生动物。
  去年1月底,阿根携带狩猎工具来到人烟稀少的土名为“石塔坑”的山上,认真查看地上的动物痕迹,初步判断这里有灵长类动物(野猴子)出没,于是在三四米见方的范围内布下了两个展开的铁夹,每个铁夹上都搭上机关,只要动物踩到机关,展开的铁夹就会立即紧紧地夹住动物的脚,由于铁夹又被绳索牵连在旁边的大树上,即使很有力气的野猪也难逃脱。
  布好铁夹后阿根下山回家,过了约一个礼拜,阿根带着绳索和刀具爬上了“石塔坑”的山上,老远发现设套的地方有动物在动,走近一看果真是两只野猴子被夹住了,两只野猴子咧着牙一边跳一边叫,想逃走却被绳子钓牢。
  阿根表示,猴子是很讲亲情的,估计一个猴子先被夹住,另一个猴子就会上去救它,救不下来就会围着转,一不小心这个猴子也踩上套了。
  阿根用两根绳子分别套住两只猴子的脖子,将它们带回家,后用铁链将猴子拴在家中,其中一只猴子很聪明,竟然趁阿根没注意的时候争脱了铁链逃进了深山,另一只猴子被阿根以55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有村民举报,卖出的猴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送往野生动物驯养基地治疗脚伤。
  案发后,阿根退出了全部赃款。经鉴定,阿根逮住的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野生猕猴。衢江检察院对被告人阿根向衢江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猎捕、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赃款,系初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了开头的一审判决。 ●
原文标题:浙江衢州一老农山上设夹逮野生猕猴贩卖获刑)
1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12 05:27:01|只看该作者

男子用行李包运送7只猕猴被查 称用来玩杂耍

源自:大河报
  被查的行李包里,藏着7只猕猴 携带猕猴的男子逃走,7只猕猴被寄养在商丘市动物园
⊙记者:陈海峰通讯员李辉文图

  导语:“打开他的行李包,里面装的竟是猕猴!打开其他行李包,装的也是猴子!”昨日上午,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王军提起查获猕猴的经过,仍有些惊讶。
  被查获的这7只猕猴,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暂被送到商丘市动物园内寄养,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现场
被查的三个行李包中,藏了7只猴子

  1月8日上午10时50分,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古宋中队民警在阏伯路与平原路交叉口例行检查时。一辆豫N牌照的长途客车驶下高速,向他们驶来。
  民警王军等人随即上前,要求司机出示证件,并打开其车辆行李箱进行检查。在车辆右后方行李厢内,放着三个大的行李包。
  “我用手一摁,感觉里面有东西在动。我以为是小猫、小狗,打开一看,包里是猴子。”王军说。
  王军随后立即打开另两个行李包。行李包中,装的也是猴子。每个行李包中都放了一个铁笼子,猴子被关在笼里。
  “这是谁的行李包?”王军立即让司机找来这三个行李包的主人。一名中年男子从客车上走下来,承认行李包都是他的。接受调查时,男子自称是安徽人。

调查
经鉴定,7只猴子全部是猕猴

  问起这些猴子干什么用时,该男子说:“用来玩杂耍的,让人抱着与猴子合影挣钱。”
  随后,民警抱着这三个行李包,并要求该男子到离路口不远的警务室内询问详细情况时,该男子竟趁民警不备,转身逃跑。
  民警立即将此事汇报给商丘交警二大队古宋中队中队长尤斌,尤斌立即上报,并通知商丘市森林公安前来确认猴子种类。
  1月9日,记者从商丘市森林公安局获悉,经鉴定这7只猴子全是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被送到商丘市动物园寄养,运输猴子的男子在逃。猕猴到底从何而来,目前此案尚在调查中。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7 09:30,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