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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农业农村部: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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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6-12-17 15:08:00|显示全部楼层

黑龙江明年5月起将禁种转基因粮食作物

源自:新闻晨报
原文标题:黑龙江明年起禁种转基因粮食作物

  据新华社哈尔滨12月16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农业大省黑龙江明年将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16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农业部的相关规定,转基因食品不属于绿色食品的范畴。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是用法律手段保护生态发展空间,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11-5 14:48: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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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将开展第一批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

源自:观察者网
原文标题:农业部:近期开展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

  [观察者网 综合]农业部网站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据了解,农业部此次发布《通知》,旨在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提高试验基地的标准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农业转基因试验的源头监管能力。
  《通知》决定,农业部将于近期开展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范围界定为在海南省南部的三亚市、陵水县、乐东县开展农业转基因作物试验的现有育制种基地。
《通知》提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申报的三方面条件,包括设施条件、组织管理、制度建设。


农业部网站截图农业部网站截图

  近年来,多地都发生过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事件。作为中国最核心育种基地的海南南繁育种基地,2014年就曾受到非法转基因育种污染威胁。经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有关单位对在三亚、陵水、乐东三个市县的南繁基地育种企业和单位进行转基因执法检查,查出有13家单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其中玉米12个,棉花3个,均为科研试验田块,最终都被依法销毁。
  媒体报道,今年5月新疆北部阿勒泰地区福海县铲除了一片2000亩非法转基因玉米田。农业部科教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与知识产权处处长林祥明9月份在回应该事件时表示,目前所有的转基因非法扩散事件都和研发单位有关,新疆的这一事件就是研发单位为追求个人商业利益干的事情。
  据了解,今年8月份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已明确纳入了包括转基因在内的一系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发。今年以来,在中央1号文件、全国两会以及农业部4月份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都曾提出支持转基因发展。《通知》的出台,能够更好地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提升农业转基因试验的源头监管能力,遏制非法的转基因生物试验。
  《通知》要求,在施工设施条件方面,试验基地需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隔离距离,隔离距离内无所试验转基因植物的野生近缘种;具有可控制人畜出入的围墙或永久性围栏;具有工具间、仓储间、工作间,必要时应具备网室、网罩、旱棚等附属设施;具有专用的播种、收获等机械设备和工具,非专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应有清洁设施;有控制人员和物品出入及防止转基因生物意外带出的设施;有24小时监控设施、气象记录的设施、排灌和排涝设施,生物的无害化处理、灭活或销毁设施;试验基地及其重要场所有明显标示。

资料图资料图

  在组织管理方面,试验基地的依托单位为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并具有1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权;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试验基地负责人熟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具备3年以上转基因研究或试验经历;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或试验对象、规模和研究内容等配备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安全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张贴在醒目位置。
  在制度建设方面,试验基地需制定有人员和物品的出入授权与登记制度、试验审查制度、材料引入与转出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档案管理制度等。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16〕3号)精神,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提高试验基地的标准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农业转基因试验的源头监管能力,经研究,我司将于近期开展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范围界定为在海南省南部的三亚市、陵水县、乐东县开展农业转基因作物试验的现有育制种基地。

二:申报条件
  符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试验基地》(农业部2406号公告-3-2016)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施条件。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隔离距离,隔离距离内无所试验转基因植物的野生近缘种;具有可控制人畜出入的围墙或永久性围栏;具有工具间、仓储间、工作间,必要时应具备网室、网罩、旱棚等附属设施;具有专用的播种、收获等机械设备和工具,非专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应有清洁设施;有控制人员和物品出入及防止转基因生物意外带出的设施;有24小时监控设施、气象记录的设施、排灌和排涝设施,生物的无害化处理、灭活或销毁设施;试验基地及其重要场所有明显标示。
  (二)组织管理。试验基地的依托单位为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并具有1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权;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试验基地负责人熟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具备3年以上转基因研究或试验经历;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或试验对象、规模和研究内容等配备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安全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张贴在醒目位置。
  (三)制度建设。制定有人员和物品的出入授权与登记制度、试验审查制度、材料引入与转出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遴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的依托单位按要求编报《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申报书》(附件)。
  (二)专家评审。农业部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和现场评审。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拟定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名单。
  (三)公布结果。在完成前述工作基础上,公布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依托单位是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的责任主体,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一份申报书只能填报一个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申报书一律使用A4纸,正文用四号仿宋体打印,标准字间距和单倍行距,字迹清楚,需签字栏目必须手签。
  (三)11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5份报送至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处,电子版发送到gmokjfzzx@163.com。(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甲18号科技大厦415室,100122)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张宪法;联系电话:010-59193059
  (二)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培磊;联系电话:010-59198141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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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8-29 04:08:00|显示全部楼层

农科院专家:中国转基因食品安全实验标准更严格

源自:新京报
⊙记者:金煜

  近日,农业部公开了对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的回复。农业部表示,国际上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有权威结论,即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都是安全的。

“目前上市的所有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
  对该“权威结论”,农业部在回复中指向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称其制定的一系列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指南,是全球公认的食品安全评价准则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仲裁依据,“各国安全评价的模式和程序虽然不尽相同,但总的评价原则和技术方法都是参照CAC的标准制定的。”
  农业部称,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我国开展了大量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认为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同样安全。该回复中引用了来自世卫组织、欧盟委员会等对转基因安全性问题的结论,包括“目前尚未显示转基因食品批准国的广大民众,食用转基因食品后,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任何影响”、“目前上市的所有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

每年对转基因作物违规销售等进行督查
  农业部称,其每年对全国各地转基因作物违规试验、违规种植和违规销售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并将持续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根据该回复,我国是对转基因产品标识最多的国家,目前批准商业化生产的转基因作物仅有棉花和番木瓜,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有转基因大豆、玉米、棉花、油菜和甜菜。

■ 专家声音
“我国的实验标准更细更严格”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研究所研究员黄大昉表示,农业部在回复中提到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建立的国际性机构,对全球包括转基因食品在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做出指导性原则,我国的转基因食品安全的评价方式也依据其指导原则。
  此前,有人认为测试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老鼠毒理实验仅90天,过短。黄大昉表示,这个实验同样是依据CAC的原则所做的,符合国际标准和国际管理,“有人说为什么不做猴子、不做牛啊?因为食品法典委员会里并没有这个要求,它从科学的角度看,认为这样做就够了,大量的科学实验证明是有安全性的。”
  黄大昉表示,因为转基因技术在我国起步较晚,所以我国评价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实验标准在CAC的基础上更细、项目更多、更严格。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8-28 09:28:00|显示全部楼层

农业部答复政协提案:上市转基因食品都安全

源自:农业部网站
  农业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06(农业水利类388号)提案答复的函》,全文如下: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06(农业水利类388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路等10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商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
  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遵循国际通行指南,并注重我国国情,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建立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业部制定并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 法》4个配套规章,质检总局实施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15年新修订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转基因食品标示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 了明确规定。正在修订的《种子法》对涉及转基因植物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也正在修订。我国转 基因法律法规体系已日臻完善。二是建立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咨询工作。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认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三是建立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国务院建立了由农业、科技、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检验检疫等12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 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农业部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立法机关加强转基因法律问题研究,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二: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国际上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有权威结论的,即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都是安全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一系列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指南,是全球公认的食品安全评价准则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仲裁依据。各国安全评价的模式和程序虽然不尽相同,但总的评价原则和技术方法都是参照CAC的标准制定的。
  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我国开展了大量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认为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同样安全。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目前尚未显示转基因食品批准国的广大民众食用转基因食品后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任何影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得出“目前上市的所有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的结论。欧盟委员会历时25年,组织500多个独立科学团体参与的130多个科研项 目,结论是“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并不比传统育种技术危险”。

三:关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管
  我国基本建立起涵盖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出口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农业部、质检总局始终把执法监管放在重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控源头、坚决防止转基因生物违规扩散。一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国联动的监管格局。每年制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方案,强化属地化管理和研发人“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要求各省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和执法检查力度,充分落实安全监管措施。二是狠抓源头,确保监管取得实效。农业部门以转基因研究和试验为重点,对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进行动态监管。质检总局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严格把关,依法处理未经批准的转基因产品。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农业部每年派出检查组,对全国各地转基因作物违规试验、违规种植和违规销售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针对进出境过程中发生的转基因问题,质检总局及时与相关国家官方进行交涉,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四是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推荐,遴选出农业、卫生、食品、环境、检测检验等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专家,组建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组建了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发布基础类、安全监管、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4类151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认定了40个国家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督检验 测试机构,承担农业部或申请人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定性定量检测、鉴定和验证实验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四:关于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
  目前,国际上对于转基因标识管理主要分为4类:一是自愿标识,如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二是定量全面强制标识,即对所有产品只要其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阈值就必须标识,如欧盟规定转基因成分超过0.9%、巴西规定转基因成分超过1%必须标识;三是定量部分强制性标识,即对特定类别产品只要其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阈值就必须标识,如日本规定对豆腐、玉米小食品、纳豆等24种由大豆或玉米制成的食品进行转基因标识,设定阈值为5%;四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即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是由转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必须标识。目前,我国是唯一采用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方法的国家,也是对转基因产品标识最多的国家。
  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包括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转基因产品。国内 批准商业化生产仅有棉花和番木瓜,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有转基因大豆、玉米、棉花、油菜和甜菜,这些是在国内市场能见到的转基因农产品,与首批标识目录 基本一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并赋予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转基因食品标示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标示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企业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包括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业部门将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强化转基因标识监管,构建对转基因生物和食品标识监管的有效衔接机制。
  感谢你们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更多的支持。
  农业部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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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6-25 18:47:00|显示全部楼层

国产转基因玉米5年内或实现商业化

源自:财经网
转基因食品 资料图转基因食品 资料图

⊙记者:贺涛/文

  国内转基因能研究不能生产的局面有了破解口。《财经》记者获悉,国内有多个转基因抗虫玉米品种正在进行申请安全证书的冲刺。拿到安全证书以后,如果顺利通过品种审定,就可进入产业化种植。
  不过,产业化种植“最乐观的估计是要3年到5年”。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教授王国英在6月24日举行的第一届苏云金芽胞杆菌研究与应用学术研讨会上透露。
  农业部对于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发放有严格的程序,包括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安全证书等多个阶段。
  已有多个抗虫玉米品种已进入或完成了生产性试验阶段,大北农生物技术中心总经理吕玉平向《财经》记者透露,该公司今年年底就要提出安全证书申请。此前,国内只有转基因抗虫水稻和高植酸酶玉米并获得了安全证书,但都卡在品种审定阶段,阻力来自于反对转基因人士、公众的不信任乃至政府抉择。
  围绕转基因玉米,情况产生了变化。“玉米可能是最先撞线者。”吕玉平说,最快3年左右,转基因玉米可能率先产业化。
  中国是第二大玉米消费国,主要用于生产饲料,工业用途也增长迅速。近年来,国内玉米种植面积保持在5亿亩以上,同时,每年还要进口300万~500万吨的转基因玉米弥补消费缺口。另外,尽管玉米属于主粮,但将转基因玉米全部用作动物饲料和工业生产,其商业化的争议将远低于用于食品。
  在玉米种植中,虫害是大问题。我国每年因虫害损失玉米3000万吨以上。2012年,东方黏虫灾害在东北大爆发,波及面积近5千万亩,绝收面积64万亩,经济损失达20亿元。
  解决虫害,成为推进抗虫玉米产业化的重要动力。1997年,中国批准种植转基因棉花,也是迫于失控的棉铃虫灾害。现在转基因棉花的种植面积占棉花作物面积的90%以上。国内研发的抗虫玉米品种,能够抵抗地上、地下的多种害虫,特别是像东方黏虫等中国特有的玉米害虫,跨国种业巨头都没有相应的抗虫基因研发。
  农业部也在推进抗虫转基因玉米产业化。2014年6月,农业部组织申报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度课题“抗虫转基因玉米产业化研究”,旨在研发抗虫转基因玉米产业化技术体系,为抗虫玉米产业化奠定基础。课题实施年限为2015年1月~2017年12月。
  同时规定,课题的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育繁推一体化”的内资种子企业。一位种业内人士透露,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大北农、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四家企业牵头获得了项目。每家公司还要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合作。每项研究中央财政经费拨付5000万元,申报单位需按1:3提供配套资金。
  对转基因作物的产业化,农业部的路线是“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比如棉花;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最后才是食用作物。
  转基因玉米恰好符合这一路线图的第二步。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6-15 08:07:01|显示全部楼层

林基兴:“非黑即白”无助全面认识转基因

  林基兴
  转基因话题一直备受舆论关注。笔者认为其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第一是科技问题,关乎食品安全与环境安全;第二是政策问题,牵涉到农产品贸易与转基因种苗管理制度;第三是社会人文问题,包括社会风俗的适应、宗教伦理的相容与相悖、民众教育与沟通等。之所以提出转基因也是社会人文问题,是因为民众态度决定新兴事物未来的命运,他们如果没有对此形成正确认识和了解,就会产生不必要的恐慌,以至拒绝甚至予以破坏。
  世界各地在有关转基因的争论上都有“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特点,原因之一就是没能认识到“转基因也是社会人文问题”。多数民众认为,对转基因进行要么有害要么无害的一刀两断式断言更容易处理事情,因而不会考虑中间模糊地带。但事实上任何一项科技都是中性的,刀子既可以被当作工具杀人也可被当作手术刀救人。台湾对待转基因问题也呈现极端两派,反对者们会收集大陆、欧洲、非洲和其他地区关于转基因的负面报道甚至谣言,将此作为论述证明大肆传播,使得部分民众被误导。非黑即白走极端本身是种个别现象,但在转基因问题上被放大了。
  切实落实“转基因也是社会人文问题”需要科研人员和普通民众共同努力。比起能言善辩的转基因反对派,科学家们往往不善言辞,喜欢在实验室里闷头搞研究,这样不行,他们不发声会令民众更容易被反对者们蛊惑。因此科研人士应走出象牙塔,去公众场合讲话,学会与民众沟通。对普通民众来说,他们平时很少有机会接受正规科学教育,转而从媒体或网络等获取相关知识。但问题是,媒体和网络内容并不一定正确。即便是在生命科学院工作的人也不一定了解转基因的健康效应,这种东西需要科学论述和科技整合,对于普通民众来说门槛更高。但即便有困难,民众还是应该努力寻求正确科学知识。
  媒体喜欢刊登转基因的负面报道,因为较之科学家们枯燥的理论,转基因反对派的耸动演讲更能吸引眼球,这样一来民众又会看到更多负面新闻,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英国已建立名为科学媒体中心的组织,它由官方和民间团体共同建立,剑桥大学、英国卫生部以及其他民间法人都有参与。这个机构独立运作,根据正确科学知识发布信息。比如若有媒体报道人类吃了转基因食物身体出现变异,该机构科学家就会第一时间进行研究,搞明白到底是不是这回事,然后再向媒体提供足够数据,供其撰写正确和平实易懂的报道。笔者建议媒体在报道转基因时要懂得借助专家力量,不懂不要乱写。这既是职业操守,也是对社会负责。
  距离人类理性认识转基因还要多久?笔者认为至少需要一代人时间。这一代人大多已相信反对者们天花乱坠的讲述,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甚至误解。新一代人接受新的学校教育,或可理性认识转基因。▲(作者是台湾公益《科学月刊》社理事长,著有《一本书看懂转基因》,本文由邢晓婧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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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2-22 15:07:00|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转基因食品应明显标识

源自:经济日报
  【食安法修订草案:转基因食品应明显标识】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据悉,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一些国家也在法律中规定转基因食品应当在标签上予以明确。(记者:李万祥)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1-25 02:07:00|显示全部楼层

转基因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明确为后置审批

源自:京华时报
  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了最新一批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其中取消了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免税商店设立审批明确为后置审批。
  本次公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其中,“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赴境外租买频道、办台审批”等取消,“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中国职业经理人”“国际金融理财师”等取消。在《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免税商店设立审批”等明确为后置审批。
  按照此前规定,携带50克以上黄金入境必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按规定予以征税放行。携带50克以上黄金出境,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
原文标题:个人携黄金出入境取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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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0-23 10:27:00|显示全部楼层

女子状告肯德基要求公开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

源自: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记者:潘播)深圳市民贺女士因对肯德基出售炸鸡、豆浆等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存疑,将肯德基告上法庭,要求肯德基方面告知自己所购的油炸黄金鸡块、新奥尔良烤腿堡、薯条、豆浆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同时要求肯德基在店堂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的油品、食品是否为转基因产品。
  记者昨日从罗湖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案已经正式立案,并将于11月11日于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深圳肯德基方面昨日表示知悉此事,但截至发稿时并未作明确回应。此案原告代理人张兴彬认为,由于肯德基等快餐主要消费者以青少年为主,对于安全性尚存较大争议的转基因成分的公布十分必要,同时也是对于消费者依法知情权的保障。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9-19 01:27:00|显示全部楼层

多品牌转基因食用油标识不清 71名律师提诉讼

源自:经济参考报
市场上的转基因油。资料图市场上的转基因油。资料图

律师抱团维权剑指转基因食用油标识不清
涉及品牌包括金龙鱼、福临门、香满园等

  日前,一则关于多名律师针对市场上转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向全国多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商家“欺诈”的消息引发公众关注。此事“牵头人”──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许思龙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该活动响应者共87个人,其中有71名律师,部分律师已在全国各地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已有9件立案。

“非转基因”高调“转基因”羞答答
  “现在很多食用油都用大字号或超大字号标识原料为非转基因,一些使用转基因原料的食用油,转基因几个字却是小小的、密密麻麻的和配料、生产日期等信息排列在一起,不留意的话,消费者很容易忽略。”这就是许思龙最初发起倡议和诉讼的原因。
  正如许思龙所言,记者走访市场发现,食品企业在宣传食用油产品原料为“非转基因”时相对高调,多个品牌的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等都在标签中部位置用大字号标示“非转基因”。相比之下,原料中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在字体上就显得有些“羞答答”了,只在配料表中用小字注明了“转基因大豆”,不注意看的话很容易忽略或误认。
  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侯为民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其实是一种以利益为转移的现象,有部分消费者是拒绝购买转基因食用油的,特别是在大城市的消费者,由于消费群体存在差异,为了最大化利益,必然会有打擦边球的现象。
  侯为民同时说,市场上一般含转基因原料的食用油产品价格会比不含转基因原料的食用油低,也不排除一些商家有侥幸心理,希望消费者在购买时忽略不明显的转基因字体,凭借更为便宜的价格赢得市场。

食用油企业回应:符合国标
  实际上,包括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多个部委都曾针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发布过相关规定,要求产品包装上要有明显醒目的转基因标识。
  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识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
  此外,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的国标:农业部869号公告-1-2007《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细化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位置、标注方法、文字规格和颜色等要求。
  根据国标,当转基因产品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平方厘米时,文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也不得小于产品标签中其他最小强制性标示的文字;当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文字规格不小于产品标签中其他最小强制性标示的文字。
  而对于各地律师突如其来的发难,食用油企业并没有选择沉默,金龙鱼就在第一时间以国标为基础进行了回应。
  金龙鱼称,公司采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的产品,其产品标识符合我国农业部制定的国家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的要求,该标准明确规定了转基因标识的位置及字体大小等内容,关于标识位置,该标准要求转基因标识应当放在紧邻产品配料表的位置;关于字体,该标准要求字体高度不小于1.8毫米。公司产品的标识只能并且已经完全按照前述要求进行标注,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
  金龙鱼方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还称,金龙鱼转基因调和油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合格的,如果法院立案,会积极应诉。
  “符合国标不意味着就合法了。”许思龙直言,1.8毫米高度的字体实在太小,甚至都打印不出来,目前国标还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所提出的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法规的效力要大于标准,生产商不单要遵守标准,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之嫌
  那到底多大的字体才能算得上是“明显”和“醒目”?许思龙认为,至少要把转基因标识的大小放到和非转基因产品标识的大小一致,才能算过关。而侯为民则表示,字号至少应该在一寸(3.3厘米)以上,还须考虑包装整体的大小。
  侯为民表示,目前对转基因产品的市场监管还没有上升到一定高度,所以商家的标识意识并不强。这种擦边球现象的核心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这项权利得不到保障,市场的有序发展也就得不到保障。
  许思龙强调,基于国标还存在提升空间,希望能够通过诉讼引起相关方面重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推动国标修订。
  短评:如此市场环境下,消费者还是自己有双慧眼更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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