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问薇千柔|查看: 3669|回复: 17
[经济犯

受贿超四千万,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杨克勤一审获刑13年

 [复制链接]
8#
 川兔子 发表于: 2019-7-17 21:23:00|只看该作者

落马的吉林省检察长杨克勤 在政法系统深耕数十年

源自:中国新闻周刊
原文标题: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被查,一周前被带走,曾说对违法违纪“零容忍”

  司法腐败污染的是水源,后果更加严重
  在多名同僚和属下相继被查后,吉林省检察院在任检察长杨克勤也落马了。
  7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也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个在任上被查的省级检察院“一把手”。2017年3月,已退休多年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落马。

事发一周前
  杨克勤被查之所以引发关注,不仅因为其是吉林省检察系统一把手,更因他在政法系统深耕数十年,而且还是在任上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官方公布上述通报前一日,《中国经营报》7月16日独家披露称,有知情人士透露,杨克勤上周就被有关部门带走。
  杨克勤最近一次出席公开露面是在7月5日。根据吉林省检察院官网消息,杨克勤7月5日这天主持召开了吉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扩大)会。
  杨克勤在会上谈了如何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他提到,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严日子、“苦”日子的思想观念,习惯在“显微镜”“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要时刻用“廉洁自律准则”对标自己,用“纪律处分条例”负面清单警示自己。
  杨克勤还特别强调,省检察院党组一如既往、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驻院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
  目前,吉林省检察院官网仍挂着杨克勤的简历和相关报道。
  互为交叉印证的信源是7月9日召开的吉林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包括吉林省委书记、省长,以及吉林省委政法委书记、吉林省法院院长等出席了这次会议,但杨克勤却意外缺席。
  公开简历显示,杨克勤现年62岁(1957年10月生),安徽临泉人。23岁开始工作,一踏入仕途即在安徽省委政法工作。自1980年算起,杨克勤在安徽政法系统工作14年,先后历任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政法委干部,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37岁(1994年)调入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任处长。此后历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55岁(2012年)由中央政法机构调到吉林省任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纵观其仕途,经历了从地方政法系统,到中央政法机构,再到地方政法机构任一把手的历程。
  近年来,杨克勤曾多次就反腐败工作发声。如2014年3月,杨克勤在全国两会上表示,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污染的是水源,后果更加严重。不仅仅是侵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仰,更主要损害的是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对司法腐败要“零容忍”,坚决处理。

图/中国新闻图片网

检察反腐风暴
  从2012年算,杨克勤担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迄今已经7年过半。但自去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吉林省检察系统至少有7人落马或双开,包括杨克勤曾经的两位副手:吉林省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长智和吉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吉林省检察机关专门为此开展了“以案肃纪、廉洁从检”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吴长智曾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他是去年11月落马的,今年4月下旬被“双开”,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官方在双开通报中,斥责吴长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追求享乐、生活奢靡、腐化堕落,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颇为讽刺的是,吴长智还曾担任吉林省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杨克勤的另一副手谢茂田是今年4月1日落马的。谢茂田在吉林省检察系统深耕21年,历任辽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市检察院检察长。2015年7月,调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直到去年2月转任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此外,4月29日被查的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洪涛也值得关注。此人曾长期在省检察院工作,与杨克勤有过工作交集。
  在今年5月中旬吉林省检察院“以案肃纪、廉洁从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杨克勤谈到了吴长智案件,他称“吴长智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惨痛的,暴露出我们在政治把关、权力监督、日常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着失察、失真、失严、失控的问题,其中,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刚性不足是重要原因,一定要下大气力整改,务必使铁规生威、‘高压带电’。”
  言犹在耳,他却翻身落马了!
7#
 幻想式流浪 发表于: 2019-7-17 16:23: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杨克勤被查 去年以来吉林省检察系统至少落马7人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中央再打虎!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被查

  杨克勤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在7月5日,当天,他主持召开了吉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扩大)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7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吉林省检察院官网,杨克勤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在7月5日,当天,他主持召开了吉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扩大)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会上,就下一步如何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杨克勤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认识上要进一步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并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长久的战略工程;二是在思想上要进一步适应,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严日子、‘苦’日子的思想观念,习惯在‘显微镜’‘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三是在行动上要进一步自觉,要学习好党章党规,培养政治自觉性,增强纪律意识,并通过实践不断强化行动自觉,时刻用‘廉洁自律准则’对标自己,用‘纪律处分条例’负面清单警示自己。”
  他强调,省检察院党组一如既往、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驻院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检务督察部要从违法违纪问题着手,协助党组加强内部监督,特别是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机关党委纪委要加强对科级以下党员遵规守纪的日常监督,提升机关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7月9日,吉林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来自《吉林日报》的报道显示,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出席并讲话。吉林省长景俊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省领导高广滨、张安顺、姜治莹、王凯、刘维、刘金波,省法院院长徐家新均出席了这次会议,但杨克勤缺席。
  据官方简历,杨克勤出生于1957年10月,安徽临泉人,1978至1980年曾在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毕业后成为安徽省委政法委一名干部,此后再未离开政法系统,迄今已有39年。
  39年间,杨克勤在安徽政法系统工作了14年,历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
  1994年,杨克勤由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调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之后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了18年,历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等职,并在2007年至2012年间担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12年1月,杨克勤离开中央政法委,调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次月出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至今。
  据正义网发布的简历显示:杨克勤长期从事法治理论研究和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全程参与组织推进两轮司法体制改革,参与《刑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的调研和修订工作,撰写了《司法在改革中前行》一书。同时,还参与了一些重大法治理论的研究工作。
  “政事儿”注意到,担任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以来,杨克勤多次谈及司法体制改革。他是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他表示: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包括司法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管理机制等多项内容,“牵一发而动全身”;从即将开始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看,需要调整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在短期内立即修改这些法律困难多、任务重,而有效可行的办法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统筹推进司法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吉林省检察系统已至少有7人落马。
  其中包括杨克勤的两位副手: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长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
  吴长智去年11月被宣布调查,今年4月25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其问题通报显示,吴长智被查出了“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活动”等多个问题。
  吴长智于2014年1月,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调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16年11月起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成为杨克勤的副手。
  谢茂田于今年3月31日被宣布调查,其被宣布调查次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4月1日进驻吉林省。谢茂田于2015年7月,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调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成为杨克勤的副手。


★ 人物履历
  杨克勤,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安徽临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1978.10~1980.07 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8.03 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政法委干部(其间:1981.08~1984.08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1988.03~1989.06 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
  1989.06~1992.02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2~1994.09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3~1994.09借调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工作)
  1994.09~1997.09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其间:1995.08月──1997.09月借调香港工委保安部工作)
  1997.09~1998.05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5~2004.08 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
  (1996.09~1998.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4.03~2004.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8~2007.07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
  2007.07~2012.01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12.01~2012.02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2.02~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撰稿/王姝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6# 青城山
 wsch1688688 发表于: 2019-7-17 16:07:59|只看该作者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被查(图/简历)

源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原文标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接受审查调查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克勤简历
  杨克勤,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安徽临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1978.10~1980.07 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8.03 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政法委干部(其间:1981.08~1984.08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1988.03~1989.06 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
  1989.06~1992.02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2~1994.09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3~1994.09借调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工作)
  1994.09~1997.09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其间:1995.08~1997.09借调香港工委保安部工作)
  1997.09~1998.05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5~2004.08 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
  (1996.09~1998.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4.03~2004.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8~2007.07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
  2007.07~2012.01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12.01~2012.02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2.02~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历摘自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5# 华蓥山
 川兔子 发表于: 2019-7-16 18:23:00|只看该作者

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被带走调查

源自:中国经营报
原文标题:独家|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被带走调查

⊙记者:郝成 长春报道

  “杨克勤没法采访,被纪委带走了。”7月16日,吉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们也在等待更多信息,暂时无法就杨克勤一事接受采访。
  早前,《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上周,杨克勤被有关部门带走。在吉林省检察院官网上,关于杨克勤的活动信息,停留在7月8日。
  现年62岁的杨克勤系安徽临泉人,自1980年起,其在安徽政法系统工作14年,1994年后,其在中央政法委工作18年,于2012年担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据吉林省检察院官网信息,7月5日,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主持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杨克勤在会上称,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制度建党、依规建党、着眼于善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严管厚爱相统一。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在认识上要进一步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并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长久的战略工程。
  二是在思想上要进一步适应。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严日子、“苦”日子的思想观念,习惯在“显微镜”“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
  三是在行动上要进一步自觉。要学习好党章党规,培养政治自觉性,增强纪律意识,并通过实践不断强化行动自觉,时刻用“廉洁自律准则”对标自己,用“纪律处分条例”负面清单警示自己。

杨克勤简历(内容来自吉林省检察院官网)
杨克勤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克勤,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安徽临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1978.10~1980.07 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8.03 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政法委干部(其间:1981.08~1984.08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1988.03~1989.06 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
  1989.06~1992.02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2~1994.09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3~1994.09借调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工作)
  1994.09~1997.09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其间:1995.08月──1997.09月借调香港工委保安部工作)
  1997.09~1998.05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5~2004.08 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
  (1996.09~1998.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4.03~2004.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8~2007.07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
  2007.07~2012.01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12.01~2012.02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2.02~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天雨ai2 发表于: 2019-3-14 03:10:01|只看该作者

杨克勤代表领衔建议修改刑法 强化对非公经济平等保护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杨克勤代表领衔建议修改刑法 强化对非公经济平等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
  正义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曹烨琼 孙峰松)“我们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完善有关刑法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领衔32名代表,联名提出修改刑法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平等保护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产权平等保护的法律制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保护都提出了明确要求。1982年、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宪法通过递进式修改,逐步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宪法定位。
  在谈到提起这份议案的初衷时,杨克勤代表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包括刑法在内的各种法律均应充分体现宪法精神,通过修改完善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
  关于提出这一建议的必要性,杨克勤代表作了充分阐释:从司法实践来看,目前刑法的规定仍存在较为明显的对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区别保护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刑法部分条文的规定对侵害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类行为设置不同罪名、配置相差悬殊的法定刑。此外,刑法总则未明确规定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范围;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规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罪名,其主体限定为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规定惩治侵害公有制经济利益行为,对侵害非公有制经济利益的同类行为没有规定,有悖于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宪法原则。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中,公有财产和非公有财产界限不明显,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权责存在重合、交叉的情况。刑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滞后,导致从刑法理论到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都难以把握相关案件的定罪标准。
  据此,杨克勤等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将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整合为贪污罪,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整合为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整合为挪用资金罪,及时梳理刑法有关条文,适应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需要,增加、整合和修改法律中的相关表述。
3# 峨眉山
 孽角 发表于: 2019-3-11 22:53:00|只看该作者

杨克勤代表:对外商外资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杨克勤代表:对外商外资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
  正义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曹烨琼孙峰松)3月1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发言时说:“因应形势发展,及时出台外商投资法,将有力促进我国在更高水平上开启对外开放新格局。”
  “40年间,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保障下,我们共同见证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子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多、效果越来越好,取得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就。”杨克勤代表说,与“外资三法”相比,制定外商投资法,表明了我国开放的态度更鲜明,向世界宣誓中国坚定不移把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而且准入政策更宽松,这部法律草案实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在准入政策上释放的明显信号,不仅让外商投资没有了后顾之忧,也更有利于我国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另外,外商投资更便捷。
  杨克勤代表表示,检察机关用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分内之事,更是应尽之责。外商投资法草案审议通过后,吉林省检察机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在执法司法的理念上,要跟上形势,对外商外资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这个全新理念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现出来。二是加强对外商保障性司法政策的研究,将司法利好政策适度向外商开放,让他们在司法环节也同样感受到国民待遇。三是针对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涉及外资企业案件可能增多的情况,主动提升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的能力,以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吉林在更加开放的形势下实现全方位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 四姑娘山
 楼主|问薇千柔 发表于: 2018-11-4 11:08:00|只看该作者

大检察官访谈|杨克勤:为改革"精装修"提供更多可复制经验

──专访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大检察官访谈|杨克勤:为改革"精装修"提供更多可复制经验

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
  近几年来,“吉林经验”成为人们谈及司法体制改革及各项试点工作时的高频词:
  “大部制”改革试点,2015年9月起在吉林全省三级院全部推开,省院34个处室锐减为9部1委;
  “捕诉合一”模式试点,2014年起步,2015年9月起在吉林全省三级院推开,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吉林省检察院创造9个全国第一,发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全国第一份由省级检察院向省级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推动全国第一份由省委发布的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文件出台……
  如今,这些改革试点成果,或被纳入顶层设计,或成为相关立法的重要参考,那么,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吉林这片白山黑土成为改革试点蓬勃发展并取得卓著成效的千里沃野?近日,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凝心聚力增强检察自信
  :我们了解到,吉林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开展了蹲点大调研活动,省院全部领导包括您都亲自沉入基层一线进行蹲点调研,请问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活动?
  :今年以来,张军检察长提出一系列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我们省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吉林检察实际,确定把“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作为今年和未来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基调,并且开展了“品牌创建”活动,蹲点大调研活动就是我们着力打造的“品牌”之一。
  为什么要开展蹲点大调研呢?因为对于检察系统来说,今年确实是很特别的一年。由于反贪转隶等诸多考验,有的干警感到迷茫、困惑,对未来发展信心不足。所以,我们决定开展每年两次、持续三年时间的蹲点大调研,省院领导全部沉入基层一线,对全省84个基层院全部调研一遍,为基层干警宣讲中央、省委、最高检、省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为广大检察人员解决思想上深层次的问题,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转隶就是转机”,从而主动“变挑战为机遇”。

  :这次的蹲点大调研,和以前的调研活动有什么不同之处?
  :这次大调研活动采取“包保”方式,领导带头,我一人就承担了12个基层院的调研任务。每到一个院,都要住两天,不玩虚的、不搞形式,不与地方领导打招呼,没有地方领导陪同,“一竿子插到底”,直接面对一线普通干警。
  以前的调研形式经常是开座谈会,找班子成员谈话。但这次是直接和普通干警一对一“掏心窝子”,面对面“唠家常”。很多干警都反映说,领导和普通干警坐在一起商量谋划,心往一处凑,劲往一处使,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激励和力量。

  :组织蹲点大调研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发挥“宣传队”作用,统一思想认识,同时发挥“播种机”作用,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发挥“检测器”作用,找准基层问题,找到破解的钥匙。三是发挥“黏合剂”作用,凝聚人心合力。为基层检察人员解决实际困难,通过积极引导鼓励,提振干警精气神,营造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工作氛围。
  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今年的第二轮蹲点调研,明年、后年仍要按今年的模式,继续深入开展蹲点调研。

从“担心”到“开心”,为公益诉讼立法提供“吉林经验”
  :吉林曾是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如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已在全国推开,回顾三年来的历程,您有什么感想?
  :从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到现在,应该说我是经历了一个从“担心”到“开心”的过程。
  说“担心”是因为公益诉讼是一项新鲜事物,检察机关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人家认可不认可?买不买你的账?这些关系处理不好,就会产生新的矛盾。所以那时候我就把自己当成一个宣讲员,无论走到哪里,都向当地领导和各部门宣讲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义和目的。处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都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政法委,以及有关部门反复做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有时是非常“闹心”的。
  现在我终于可以“开心”了──因为通过我们的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公益保护正在成为社会共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开展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活动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加。行政机关也逐步接受了“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公益诉讼成为行政机关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同时,通过公益诉讼,强化对污染者的责任追究,也倒逼企业走上了绿色发展之路。
  2015年7月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60件,行政机关整改2291件,整改率83%;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93件。通过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为国家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0余亿元。

  :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吉林在检察公益诉讼方面的经验吗?
  :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吉林省检察机关经过艰辛探索,被最高检概括为“吉林模式”,为公益诉讼的立法提供了“吉林经验”。概括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在全局中谋划和推动工作。推动吉林省委在全国第一个出台《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使公益诉讼成为省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二是坚持“事要解决”,与行政机关形成治理合力。与省环保厅、国土厅等单位分别签订了“重大行政执法信息移送办法”等27项协作配合机制,与30多个省直行政机关建立了检察联络员制度。针对伊通河污染,我先后三次实地调研,随后,由吉林省检察院向省政府发出了推进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这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第一份省级检察院向省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久,伊通河流域治理纳入吉林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经过两年多综合治理,伊河水恢复了清流。
  三是坚持专项带动,发挥办案规模化效应,全面推进“白山、绿水、黑土地”的综合保护和治理。
  四是坚持规范司法,构建公益诉讼制度体系。成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创建案源机制、办案机制、审批机制、诉讼机制、协调机制和督导机制等六大机制。编写《公益诉讼工作指导手册》等。组织研发全国第一个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平台。
  五是坚持提高素能,打造过硬的公益诉讼队伍。

  :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已在全国全面开展,您对此有什么建议?
  :我觉得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首先要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在做优上下功夫,通过加大检察建议、提起诉讼、跟踪监督、执行监督力度,全面落实“劝、告、罚、改、建”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也很重要,要完善重大行政行为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建设。同时,要全面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加大向监察委移送线索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此外,检察机关要加大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力度,集中查办一批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重点选取群众关心、党委关注、影响面大的典型案件提起诉讼,确保办理一案、警示一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改革“精装修”上下功夫
  :吉林是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在改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目前,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您认为还需要做哪些“精装修”?
  :2015年9月以来,吉林省三级检察机关围绕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已连续推出120余项配套措施。今年,我们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司法管理等八大改革综合配套制度体系,又确定了29项配套改革重点任务,下一步,还需在四个方面继续深入开展“精装修”:
  一是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吉林的“大部制”改革,包括民行分设、“捕诉合一”模式都被纳入了顶层设计。这也充分印证了我们的试点探索是卓有成效的。
  二要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修改完善权责清单。
  三要抓好相关配套政策落地,主要是在人员待遇上,要打通“最后一公里”。
  四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破解难题,落实好最高检关于智慧检务的各项部署。

  :吉林实行的“捕诉合一”模式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这项模式的效果如何?
  :对于“捕诉合一”模式,我们坚持慎之又慎、“稳”字当头,希望以实践探索提供更有价值的“吉林样本”。
  2014年6月,我们选择了6个基层院开展“捕诉合一”工作试点;2015年9月起,在全省三级院实现了全覆盖。实行“捕诉合一”后,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一是顺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批捕、公诉工作标准统一。二是人权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全省审前羁押率为48%,而试点较早的长春市南关区、九台区,延吉市和敦化市四个院,连续三年平均审前羁押率都比全省平均值低了13.62、8.73和8.84个百分点,所谓“构罪即捕”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经抽样评估测算,每起案件瑕疵问题从平均6.39个下降到2.77个。四是司法效率显著提升。全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办案时限平均分别缩短了12.3%、12.4%。比如,大家非常关注的长生疫苗案,长春高新区检察院组成“捕诉合一”办案团队,依法提前介入、帮助统一证据标准,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审查起诉,仅用了17天。五是全面锻炼了干部队伍,培养了一大批复合型检察人才。

  :改革者通常被比喻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吉林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您对此有什么感受?
  :改革是必然的。正如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所言,解决检察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深化改革。我们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各项改革部署,以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敢于去试──试对了是成功的经验,试错了也是对改革的贡献,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自缚手脚。作为改革者,一定要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

☆ 相关资讯
  大检察官访谈|高继明:守住心 稳住神 管住案
  大检察官访谈|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做强主业谋发展
  大检察官访谈|顾雪飞:努力打造"河南检察"新名片新品牌
  大检察官访谈|贺恒扬:为了一江碧水向东流
  大检察官访谈|王晋:围绕"五个新"实施"五大战略"
  大检察官访谈|贾宇:以高水平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浙江发展
  大检察官访谈|游劝荣: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手上
  大检察官访谈|冯键:立足职能助力打赢四川脱贫攻坚战
  大检察官访谈|陈勇:勇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挑山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7 17:58,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