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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09-7-23 07:22|查看: 457|评论: 0|原作者: 洪梅|来自: 《华夏考古》2009年第1期

试析战国时期巴蜀文化的墓葬形制(下)

通过以上对战国时期各个阶段的墓葬级别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出,战国时期的巴蜀文化墓葬的形制也存在几个发展阶段。战国早期的墓葬的级别较简单,只能分成两级,且两个级别的墓圹之间的差别不明显。从数量来看,战国早期的墓葬级别不清晰,公开发表的这些墓中,多数为墓圹不明或为残墓,而墓圹清楚的墓中,墓圹长度小于3米的墓极少,4~6米的数量较多,并且葬具形制各异,在随葬器物上,差距却并不大。而墓圹只有306米长的成都百花潭十号墓却随葬了大量的青铜礼器。这表明这一阶段社会分层现象虽然存在,但这种以墓圹大小和繁简来表明身份和地位的制度尚不健全,或者人们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制度来规范墓葬在规模上的等级差别,人们的身份地位主要表现在随葬器物的多少及精美程度。而在大小相差不大的墓圹中,葬具有木板和船棺的区别,还可能有漆棺的存在。这也表明在墓葬制度中,葬具作为丧葬的必备品,它在制作上的精粗和随葬器物一样,表现着人们的财富的多寡和地位的高下。由于战国早期的墓葬分布地区只在成都附近,也向人们传达了另一个重要的信息,即这个时期的巴蜀文化所控制的面积还只限于成都附近,象其南面的荥经~犍为地区、北面的陕南汉水地区、川东鄂西地区及重庆涪陵地区都还没有形成与成都地区一致的文化面貌。

进入战国中期后,各墓圹大小的差距拉大,小的仅有2米,大的达到30米,还出现了各种附属结构。葬具大小的差距也拉大,从2米直至10米以上,并且出现了新的葬具,如独木棺和长方形木板棺。此时出现的独木棺,它不是船棺的简略形制,而是巴蜀传统葬具──船棺,与楚文化葬具──长方形木板棺之间的过渡形制,它代表的是两种文化意识交融的结果。新都木椁墓、蒲县战国土坑墓这几个较早使用独木棺的墓葬,墓坑形状规整,独木棺制作讲究,且棺盖与棺的形制完全一致,相当精美。墓中大量使用白膏泥。新都木椁墓还出现了斜坡墓道这种大型墓葬才用的附属结构,随葬器物也相当多,且不少精美器物如鼎、敦、壶等都是楚文化的礼器。而各种长方形木板式棺是在独木形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分化而来的。它在制作方法上延续了独木形棺的方法,而在形态上进一步模仿长方形木板棺,在工艺上逐步采用了加板拼合的手段而使制作趋于简单化。因而在等级上,长方形木板棺要低于独木形棺。椁也出现于此时期,并且一开始就有方木椁与木板椁的巨大差别。新都木椁墓的方木椁,东西长830米,南北宽676米,结构宏大,用34根长枋和12根短枋叠砌而成。椁室内又用8根木枋共将棺分成棺室和8个边箱,以槽榫衔接。而开县余家坝M15的木板椁,则只是六块木板拼成,长267米,宽098米,高063米。这些新的差距和变化使巴蜀文化的墓葬形制变得复杂起来。根据各墓之间形制差距大小的不同,墓葬由早期的两个等级细化为四个等级,且各等级之间界线分明。由于墓坑大小、葬具大小、附属结构的多少,在某种程度上与墓主能占有的社会劳动价值的多少成正比关系,故而,按墓葬形制所划分的墓葬等级也就代表了相应的墓主的社会等级。也就是说,战国中期早段,巴蜀社会的分层相对于战国早期已经更加细化。而且在战国中期早段,不仅墓葬数量增加了,而且这些墓葬在分布上,不再局限于成都地区,南面的荥经~犍为地区、东面的涪陵~重庆地区、川东地区、北面的川北汉水地区等墓葬在文化面貌上已与成都地区墓葬达成基本一致。这表明,巴蜀文化在这一阶段有了较大的发展和扩张。而在级别上,总体上看,一、二、三级数量基本一致,各占33%、33%、30%,第四级最少,仅有一例。分地区看,一级墓在各个地区都有分布,而二级墓则主要分布在成都和重庆地区,三级、四级都在成都地区。这表明,成都与重庆这二地,在聚落的等级上可能要高于另外三个地区,是巴蜀文化的中心地区。而成都地区在等级上要更高于重庆地区。另外,除了成都地区以外,其余三个地区都以长方形墓圹为主。这又表明,狭长方形坑和船棺葬的本源可能是成都地区而非重庆地区。到了战国中期晚段,成都商业街大型合葬墓中,超大型的墓坑、各类大中小型棺木、精美绝仑的漆器、复杂的结构、统一的布局,都在这里充分体现出了这个超级大墓所拥有的巨大物力和财力,也充分展示了战国中期晚段巴蜀文化的繁荣昌盛。从墓葬总数上看,此时一级墓数量很少,二、三级的墓较多,分别占到61%和27%以上,主要分布在成都、重庆涪陵和荥经地区。但这三个地区都以二级墓为多数,超过本地区墓葬总数的50%,三级墓较二级为少。我们还看到,战国中期晚段的一级墓葬也开始使用了战国中期早段时期第二级墓葬才能使用的木板椁。而各类随葬器物的形制和种类也都较前期有了较大的发展。这些方面都说明在巴蜀社会的经济文化有了较大发展的前提下,小型墓葬的墓主人经济实力也得到了增强。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二级墓可能与一级墓一样也成了当时社会较低的阶层。也就是说,中期晚段的二级墓所代表的社会阶层与中期早段时的二级墓相比,它所代表的阶层的社会地位有所下降。

到了战国晚期,巴蜀文化墓葬在形制种类和等级差别方面基本上是中期的延续,但各类附属性结构的使用相对变少。从级别上看,第二等级的墓在此阶段的巴蜀文化墓葬中仍占多数,墓葬形制与战国中期相比差别不大,仍使用木板椁、二层台和膏泥。但也有新的变化,如:在川北地区出现了船形椁;川东地区出现了耳室。而第三等级的墓不仅数量少,而且比战国中期同等级的墓要简单得多,几乎不使用椁、二层台、膏泥等附属结构。唯一够得上第四级大墓的光荣小区M5,虽有方木铺成的椁,但椁没有盖板,只有椁底;椁的四壁也并非用枋木叠砌而成,而是用卵石夹黄色粘土分三次筑成;棺更为简陋,仅为两块木板。这种在规模上等级较低的墓在形制上进一步发展创新,而等级较高的墓却趋于简单化、并在实际制作上极为草率的情形,表明了在战国晚期阶段原处于较高社会地位的墓主在经济力上的没落。

从战国时期巴蜀文化墓葬形制的演变过程中,我们能看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起了很大的作用。而巴蜀文化在对外来文化的吸取上,存在着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直接采用。墓葬形制方面主要表现在长方形墓坑、一棺一椁、墓道、腰坑等方面;而在随葬器物方面,则出现了楚的铜鼎、铜敦、铜鉴等贵重器物。第二个层次,是消化、吸收外来文化的精髓,结合自身的文化传统,在二者的交融中产生更为繁盛的新文化传统。表现在墓葬制度方面,就是把巴蜀传统的墓葬形制与中原或楚文化的等级制度结合起来,从而使巴蜀的丧葬文化也随之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如战国中期早段出现的独木棺。到了战国中期偏晚,随着蜀楚文化融合的深入,葬具方面除了保留了传入的长方形木板棺外,不见大型独木形棺,而在成都商业街的大型合葬墓中更出现了新型的长方形独木制作的棺,它们或有把手或无把手,但全部或主体也是由一整段楠木先削成长方体后挖凿而成的。这些新型的葬具,在外形上比独木形棺更接近于楚文化的长方形木棺,但它们在规模上较小,仅能达到第二级,比同一墓葬中的船棺要小得多。到了战国晚期,最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船形椁。它可以说是巴蜀传统的船形棺与外来的“椁”这一观念的结合,这也是两种文化融合的重要表现。而在船椁中的长方形小棺,也有独木挖成和六块木板拼成两种形制。而最能体现这两种文化融合的是宝轮院M12,其船椁内的长方形小棺又分成了一大一小两格,是为头厢和尸厢。巴蜀文化与楚文化的融合在此时达到了顶点。

我们注意到,巴蜀文化墓葬形制演变的方向有以下几个特点:墓坑从狭长坑到长方形竖穴土坑;葬具从船棺、木板棺到独木形棺、长方形木板棺;附属结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等级结构从简单到复杂等等。其中变化最明显的就是船棺这一葬具逐渐从主导性的地位上褪落下来。此种变化无疑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而墓葬中的一些考古发现为我们探讨其中的原因提供了线索。在这些墓葬中,战国中期的蒲江战国墓M1、M2中发现桃核24颗;蒲江县98船棺墓、什邡市城关M67、M69也有桃核。而成都商业街的1号船棺的随葬陶双耳瓮中均装有植物种子,8号棺(小型船棺)的竹筐内盛有种子或兽骨。报告称,从出土的情况看,器盖和双耳瓮、平底罐是配套使用的,他们的数量相对较其他器物要多,在每个双耳瓮中还发现有不少的粮食遗骸和果核等。这种墓葬中随葬种子的情况是战国早期巴蜀文化墓葬中所不见的。而到了战国晚期,如成都光荣小区M5,随葬器物中更出现了用来表示贮存粮食的物件──陶仓。船棺是渔业文明的集中体现,而种子则是种植农业文明的代表,在这里我们清楚的看到农业文明的渗透。关于巴蜀的历史,《水经注》卷三十三转引来敏《本蜀论》曰:“荆人鳖令死,其尸随水上,荆人求之不得。令至汶山下,复生,起见望帝。望帝者,杜宇也,从天下。女子朱利自江源出,为宇妻,遂王于蜀,号曰望帝。望帝立以为相。时巫山峡而蜀水不流,帝使令鳖令凿巫峡通水,蜀得陆处。望帝自以德不若,遂以国禅,号曰开明。”[83]而常璩《华阳国志·蜀志》也有类似的记载,还进一步提到:“九世有开明帝,始立宗庙,以酒

曰‘醴’,乐曰‘荆’。”[84]又《后汉书张衡传》注引《蜀王本纪》:“开明帝(鳖灵)下至五代有开明尚,始去帝号,复称王也。”又《路史余论》卷一:“自开明五世开明尚始立宗庙于蜀。”如果我们从生业的角度来看,鳖灵治水的成功,使蜀国人不再为水患所困,成都平原才成为土壤肥沃的地区,良田增多,促使农业得到发展。农业的发展必促进农业文明的发展,必定会吸收周边文化中的代表更高农业文明的文化内涵。宗庙制度和等级观念是农业文明的重要表徵,必会随着农业文明的发展而发展。种子与船棺同时出现在巴蜀丧葬文化中,一方面表明巴蜀文化中农、渔两种文明在一定时期内的并存,另一方面,农业文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代表着更为稳定有效的生产方式。农业的发展,也使渔业文明走向衰退。此消彼长,巴蜀传统中与原有生业系统有关的器物渐次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作为渔业文明方式的集中体现的一部分~船棺葬具实际是在不断的消褪之中。战国时期巴蜀文化墓葬一系列变化的深层原因,就是生业系统的变化。

洪梅,中国国家博物馆考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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