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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0-12-15 12:11|查看: 425|评论: 0|来自: 《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5期

从城乡统筹看川渝文化产业的合作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是党的十六大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提出的重大命题。自那以来,学界和政界对城乡统筹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和讨论都可谓日盛一日。而在川渝两地,围绕这一命题的讨论更是热烈空前。个中缘由,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国家发改委让全国首个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花落于成渝两地。毕竟,此花之落处,实质上便是探寻中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当前这个历史当口如何快速而又顺利地实现其华丽转身的金钥匙之处。

从理论上说,城乡统筹的本质,就是把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有机整合起来,以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①。就内涵而言,也就是把城市与农村、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和规划,把城市和农村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综合起来研究、统筹加以解决,以真正实现城市和乡村在整个社会层面上的协调发展和优势互补。就统筹的具体内容而言,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包括产业的分工、产业相互之间的联系、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要素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二是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三是统筹城乡人的发展,包括人口素质、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等②。这就是意味着:城乡统筹,无论是就其本质,还是就其内涵和具体内容,其终极意义上的核心指向就是如何做到以人为本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笔者认为,无论是着眼于当前还是着眼于未来,也无论是着眼于宏观还是着眼于微观,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对于整个城乡统筹大业,尤其是对于川渝两地的城乡统筹,都有不可估量的战略意义。

首先,就文化产业本身的价值和作用来看,统筹城乡文化产业乃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作为一个生气蓬勃的朝阳产业,文化产业既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更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文化产业适应了市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通过市场利用文化资源和智力资源为人类提供高层次的精神产品和服务。这本身就是社会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需要,同时也是人类价值实现的必然选择。这也就意味着,无论何种性质的社会,只要其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们,就会自觉不自觉地产生“文化”消费的需要;也正是这样的需要,在催进文化的社会化生产的同时,也就成了文化产业的沃土。而文化产业一经产生,就以自己的内容和方式,整合与反映着社会构成的文化变动以及在其背后所蕴含的权利与利益关系,正是这种关系,奠定了文化产业结构形成和变动的政治经济学基础。因此,在本质上,文化产业的内在结构并不是现存的若干文化行业的经济组合,而是现存一切文化关系的制度性反映与总和③。它既反映了一定生产力水平和制度条件下文化商品的市场化程度,同时也反映了在这种背景条件下人们文化消费需求的主体差异,以及由这种差异所反映出来的主体社会身份和文化权利的差异。由于文化产业的存在形态与文化消费主体的消费行为之间存在着文化权利结构上的对应关系,而这种关系又反映着不同主体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因而文化产业结构实质上是人的社会关系延伸。由于政府拥有对社会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的权力,文化产业结构作为一种社会资源的存在方式,同时又是过去历史文化分配的一个结果。因此,任何形态的文化产业结构,都是过去时代制度安排的产物。这就使得文化产业结构超越了一般产业结构的意义,而具有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意义。因为一般产业结构更多受自然禀赋的束缚,而文化产业则主要受社会禀赋的制约。也正是这种要素禀赋的差异,使得城乡统筹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及其内在结构在当代中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体制改革中具有特殊的内容和意义。

其次,就城乡统筹在当前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城乡文化在中国社会的结构性功用来看,统筹城乡文化产业不仅是整个城乡统筹大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而且还是既能动态协调又能有效贯通这个大战略之各个层次、各个部分乃至各个阶段的重要纽带。我们知道,历时地看,城乡统筹一般包括以解决城市问题为主的城乡统筹、城乡协调与协作的城乡统筹、城乡统一与融合的城乡统筹这三个阶段。作为正处于此间之第二阶段的我们,在统筹中,既要引导城市凭借其先进生产力的积聚和辐射,充分发挥“增长极”的带动作用,实现对其周边乡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推动;又要引导乡村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丰富的劳动力、原料和广阔的市场支持,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城乡互动的格局,使城乡各发展主体、各产业以及各资源要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也正是在这样的格局中,城市与乡村在文化上的优势互补较之其他可以称之为产业的方面都较为显著。

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在那尚未完全进入现代化之前的岁月中,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之根其实是在农村而不是在城市。而在进入现代化之后,又由于各自在进入的早晚、发展的快慢等方面的差异,使得现代化的区域差异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在局部地区还甚为巨大。这也就意味着,在城乡统筹大业的战略谋划中,必须认真分析文化──这个民族存在的灵魂之根在城乡之间的分布状况。毕竟,由于文化的现代转换客观存在的区域性差异,使得乡村文化在相对传统的意义上还仍然是一种“根”的存在,并在某种程度上以“根”的功用因应着城市文化;而且,由于城市文化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双重裹挟下渐趋同质,所以乡村文化作为一支颇具结构性意义的产业分支力量在整个城乡统筹的战略谋划中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最后,就文化产业本身在川渝城乡统筹中的特殊意义来看,两地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远比全国其他区域性文化产业的合作更具必要性和紧迫性。谁都知道,在文化视域中,川渝两地的文化,也就是巴蜀文化。作为特定的地域特征在历史长河中的积淀,巴蜀文化并不会因为川渝两地的行政区划而自然分化或割裂。在中华大地的文化地图中,“巴蜀”一隅,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一个整体。这也就意味着,川渝两地,在其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可以随行政区划的分合而分合,但文化却不行。换句话说,在我们的城乡统筹大业中,川渝两地其他方面也许都可以有理由不合作,但事关巴蜀文化之发展的文化产业却没有任何理由不合作。我们甚至可以说,在中华地域文化谱系中曾经辉煌灿烂了数千年的巴蜀文化,能否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顺利完成其现代转化?能否在今日之现代化、商品化浪潮中获得完全属于自己的新生?能否在强势经济携带而来的强势文化面前担当起本土性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豪感的培养的重任?能否将其在传统的社会路径中所拥有的生动图景和活跃的生命力更好更新地注入现代社会以实现其与时俱进的社会功用?这一系列相关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都取决于当下和未来川渝两地在城乡统筹的战略谋划中,如何更好更有效地进行文化产业方面的合作。

现实地看,自成渝两地成为全国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以来,川渝两地在文化方面合作就很受重视。这一点,2007年11月9日川渝两地的文联和文艺评论家协会在重庆联合举办的“首届川渝文化合作论坛”及其随后发表的《川渝文化合作宣言》可为例证。不过,比较客观地说,迄今为止,川渝两地在产业意义上的文化合作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间立足统筹的战略规划和相关协调机制暂时缺位、半官方机构之间和民间机构之间的协调还待进一步长效化、产业化意义上的合作成果有待切实丰富。正是有识于此,笔者才认为,在城乡统筹这一时代大纛下,川渝两地在文化产业上的合作不仅需要有对巴蜀文化的历史前途负责的战略高度,更要有这一战略引领下的具体举措。在笔者看来,这些举措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川渝两地在文化产业上的合作,尤需政府为主导,民间为主力。作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有责任通过制定有利两地文化产业合作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法规,营造一个适宜两地文化产业在城乡统筹共进和巴蜀文化与时俱新这双重标准下持续、快速、平衡、高效发展的外部环境。这也就要求两地不仅要协调一致地加强文化产业管理部门的建设,对照、比照或参照性地制订城乡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以确立各自城乡文化产业发展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同时,兼顾两地平衡地制定和完善扶持城乡文化产业的各项配套政策,如资金援助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文化资源的使用政策和传统特色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等,此其一。其二,由于产业本身乃是市场化的经济行为,所以两地政府都有必要切实鼓励相关企业和民间组织在兼顾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大力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城乡文化,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尤其是巴蜀文化产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

其次,川渝两地在城乡统筹的文化产业合作中,尤需“传统”──在很大意义上代表和象征巴蜀文化的、主要植根在乡村(当然,也有在城市的)的特色文化产业与“现代”──以高科技武装的新兴文化产业这两条腿相“统筹”。川渝两地,几乎每个县(区)都有属于自己本土的历史传统和与之相关联的特色文化。在对本地的文化资源与传统特色有战略性的市场研判的基础上,两地可以在既能优势互补又能避免低水平重复的原则指导下,从宏观上对各自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区域竞争比较优势、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总体规划。另一方面,随着科技日新月异,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等高新技术已经成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走向。尤其是互联网与广电技术副合产生的新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提供的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全面,也使不同行业、不同媒体间的业务可进行相互合作与开发,给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这也就启示我们,在文化产业的合作上,两地完全可以在充分共享现代科技成果的平台上,强强联手,让传统的巴蜀文化在新科技的有效武装下实现历史性的重光。当然,这一愿景的真正实现,必须以两地政府、文化企业和科研机构三股力量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双重层面上全面而深度的合作。再次,川渝两地在城乡统筹的文化产业合作中,尤需抓紧统筹城乡文化教育。城乡统筹的基本理论说明,城乡文化产业统筹发展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让农民突破传统的小农观念,具备现代化的科学文化素质、开放化的思维意识、市场化的竞争观念,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从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文明社会的转换;更为关键的是,在文化产业的资源构成中,人才乃是毋庸置疑的中心。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川渝两地在城乡文化产业方面的现有人才无论其数量、质量还是从其结构分布都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川渝两地在城乡统筹的文化产业上的合作,围绕人才(尤其是能在某种意义上代表巴蜀文化的特色文化的人才和适应时代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教育、培养、培训、流动的合作和协调机制的构建和不断完善理应纳入长效性范畴。另外,两地政府和民间都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业界高手和相关领域的文化艺术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交流、互访,以走进市场、走进田野、走进村寨的方式,为两地的文化产业提供智力支持。

最后,城乡统筹视野下的文化产业合作的实际成效最终必须落实于“产业”。所以,川渝两地的文化产业合作,还必须直接着眼于广阔的市场。在“走出去”的战略引领下,川渝两地文化产业的利益相关者们,亟需本着以全球化带动整个巴蜀大地的文化的产业化,实现全球化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的国际眼光。切实扩大文化领域的对外开放,大胆引进和采用先进的技术、管理和资本,解决两地文化产业发展的要素瓶颈。

同时,广泛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强化文化与经济的社会互动。毕竟,只有将文化的产业化和经济的文化化结合起来,促进文化经济一体化进程,才能真正实现全球化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④此外,两地相关机构和组织,应该在共享、共赢、共建的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充分利用全球文化市场平台,积极携手参与国际文化贸易竞争。两地完全可以共同培养一批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的跨国文化企业,重点发展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巴蜀文化特色产品,如川菜、川剧艺术表演等。同时联手建立文化产品海外营销网络,将作为川渝两地之地域文化的巴蜀文化在产业的平台上国际化。如此,则巴蜀文化的历史复兴跷足而待,川渝两地在党和政府的城乡统筹大业中的历史性贡献也将因区域性文化产业的繁荣而光彩倍增。


§ 参考文献

①参见杨雍哲、段应碧主编《论城乡统筹发展与政策调整》,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年第5页。

②王芳:《统筹城乡发展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大战略思想》,《理论导刊》,2005年第3期。

③参见蔡尚伟,温洪泉《文化产业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7页。

④胡惠林:《文化经济学》,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82页。

作者简介:

肖尧中(1974~),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文史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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