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透露,未来广东还将针对多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包括今年下半年就将开始征收的油气排放费用,以及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增总量减排污染物的排放费用。此外,还计划对重金属、VOC(可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征收费用。 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大部分油库目前已经装了油气回收装置,预计该举措将促使更多油库加装该装置。
广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透露,将围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中心任务,积极协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努力推进氨氮、氮氧化物、油气等污染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在广东全省2010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征收标准翻倍并试点实行差别收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十二五”新增两项减排污染因子氨氮、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工作;制定广东省内储油库在储存、收发汽油过程中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V O C s)排放及加油站在加、储、卸汽油过程中的油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并试点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这两项工作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2012年下半年开始推行。 至于如何差别征收排污费,广东省环保厅人士昨日尚未回复南都记者。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周永章告诉南都记者,排污费征收时的计量标准值得关注。 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大部分油库目前已经装了油气回收装置,预计新规将促使更多油库加装该装置。安装了该装置的油库,污染相对较小。具体如何收费,还要看届时的政策。预计对零售油价没有影响,对批发油价影响也不大。 此外,广东省环保厅还将推动重金属污染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工作。同时,还建议加快制定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装涂(企业制造业)、制鞋等行业的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污系数。
据广东省环保厅透露,去年广东排污收费入库额超过1 0亿元,比2 0 1 0年增长0.47%.2011年度广东全省排污费开单金额9.5亿元,此外还有近亿元是前年追缴的。2011年度的开单中,其中污水类2.5亿元,占26.5%;废气类5.6亿元,占59%;噪声类1.2亿元,占12.7%;固废类145.2万元,占0.2%。 国家规定,从2003年起对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排污费,征收费用一律上缴财政,并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 记者:辛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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