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买房子吗?” “您想贷款吗?” “您的孩子需要上英语训练营吗?” 打进来推销电话越来越多,我们都想知道,推销人员是怎么弄到我们姓名和电话的? 买的。 嘉兴某商贸公司的刘某,为拓宽业务,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4万条,被嘉兴南湖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玉环片警帮人查公民个人信息,查一条收200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五千元。
35岁的刘某是玉环本地人,在派出所当片警,负责户籍管理。 2011年初,刘某在网上无意发现有很多购买个人信息的广告,而他可以通过内部网络查到这些。他动了歪念头。 刘某申请了一个QQ号,加了一个买家“重庆私家侦探”。 对方自称是私家侦探,对方告诉他:“只要帮着找到相关人员的信息,马上给他200元。” 自那以后,“重庆私家侦探”要谁的信息,刘某就查找,找到发过去,200元钱打过来。刘某为此特地借了外地身份证办了个账户收钱。 今年5月,刘某被玉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调查,2011年3月到2013年5月,刘某出售他人信息27条,从中赚了5000多元的外快。 玉环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刘某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五千元。
今年3月,刘某经人介绍,到嘉兴一家商贸公司担任客服中心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客服和电话营销。 刘某到任后,发现客户库信息太少了。为了拓宽电话营销的业务,刘某通过QQ搜索,发现网上可以买卖个人信息,他决定购买“开发”一些新客户。 刘某在QQ群搜索里打入“买卖个人信息”,搜到这样的群,然后加进去,找到卖家进行交易。 他交代,一般情况下,每条信息价格在2至5毛不等,内容包括姓名、电话号码、住址和客户以前购买的产品等。 买到这些信息后,刘某就打印出来交给员工,让他们以电话或邮寄等方式,推销公司的产品。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今年3月到8月,刘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141307条,应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通讯员:南海 南历 应雨轩 蔡婷婷 ⊙ 记者:黄娜 陈栋 |
『主编』 雷康 电话:1308 6666 318, 180 8010 2770 - 邮箱:3214616@QQ.com (如有侵权,务请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