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29日专电(记者:胡锦武)江西金溪县一名村小组保管员张某,利用保管本村土地补偿款的职务之便,擅自用其中的1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近日,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2013年7月,因国道扩建,金溪县琅琚镇某村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获得补偿款190余万元。由于这个村管理混乱,未能选出村小组组长和会计,便推举张某为征地补偿款保管员。 2013年9月,张某在得知邮政储蓄银行某种理财产品利息高、收益大后,未经村民同意,在明知所保管的征地补偿款为集体公款的情况下,到镇邮政储蓄所购买了价值100万元的一年期理财产品。9月19日,张某所在村的村民商量决定分发补偿款,却因理财产品未到期不能取出,由此导致案发。 据此,金溪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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