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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4-3-9 19:12|查看: 283|评论: 0|来自: 新华网

人大法工委回应废除嫖宿幼女罪:已展开调查研究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韩洁 余晓洁)今年两会上,“废除嫖宿幼女罪”再度成为不少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9日回应说,人大立法机构已对此进行调查研究,下一步法律如何调整完善,将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依法定程序推进。不过,他并没有给出具体时间表。

臧铁伟是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有关“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说这番话的。

针对社会上关于嫖宿幼女罪的广泛争议,他指出,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14岁以下的儿童,采取的是特殊保护原则,对于各类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都是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

臧铁伟说,1997年修改刑法的时候,针对当时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了严惩嫖宿幼女这类犯罪,规范司法实践中的执法,专门规定了嫖宿幼女罪,把它从强奸罪里分离出来,规定了专门的构成犯罪的条件以及单独的刑罚,当时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体现从严惩治的精神。

对于近年来媒体关于性侵未成年人,包括嫖宿幼女案件的报道,臧铁伟说,人大立法工作机构已经注意到,并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多次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听取专家学者、各部门及人大代表的意见,还到基层司法部门调取了大量案例进行剖析、比较,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什么地方。

“应该说,在加强对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保护,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点上,全社会的目标都是一致的。”臧铁伟说,下一步法律如何调整、如何完善,将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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