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57222|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和硕贝勒 发表于: 2021-12-21 09:15:36|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贪污腐败广安观潮 | 对症下药反浪费

 [复制链接]
源自: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
原文标题:广安观潮 | 对症下药反浪费

  “自助餐拿得多吃得少”“临期食品直接扔掉”“靠大胃王人设吸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剑指浪费环节,提出细化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围绕推进粮食节约减损、遏制餐饮行业食品浪费、加强公共机构餐饮节约、促进食品合理利用、严格执法监督等方面部署工作,为推动实现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约减损提供制度保障。
  食品浪费的关键环节在哪儿,遏制浪费的发力点就在哪儿。粮食浪费不仅仅存在于消费、销售环节,从粮食生产到摆上餐桌,每一环节都存在损耗浪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估算,粮食全产业链总损耗率约12%。来自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在储藏、运输、加工环节损失的粮食至少有700亿斤。这就要求我们在反食品浪费实践中全面考虑、系统谋划,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精细。《方案》不仅着眼于遏制消费端食品浪费,也针对粮食仓储、加工、物流等消费前各环节明确节约减损具体举措,提出构建符合节粮减损要求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各项措施配套衔接、注重构建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节约减损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浪费出现在多种场合,背后有多种原因,必须对症下药、靶向施治。一段时间以来,各地不断加大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力度,节粮减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浪费现象仍未禁绝。在自助餐厅,拿得多、吃得少是普遍问题;在一些大型商超,临期产品尚未进行打折处理,就直接销毁或扔掉……针对种种浪费现象,《方案》制定一系列精细化、可操作性的举措。无论是支持自助餐服务单位对消费者浪费行为适当加收费用,还是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优惠价格销售临近“最佳食用日期”的食品,都是在深入分析问题、剖析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精准制定对策。这些举措既便于落地、易于推行,又扭住了责任主体,能够有效发挥节约减损作用,推动实现把每一环节的浪费降至最低。
  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党政机关要走在前、做表率。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务活动用餐浪费等问题得到明显遏制,但胡吃海喝、铺张浪费现象一定程度仍然存在。《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此次发布的《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提出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曝光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及推动工作不力的单位,就是要推动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传承优良作风、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遏制食品浪费,既要旗帜鲜明反对铺张浪费不良风气,又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方案》不仅从刚性约束、制度执行、法律惩戒等层面遏制餐饮浪费,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反食品浪费日常监管和执法,禁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节目。与此同时,注重正面倡导和正向激励,提出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精心制作播出节约粮食公益广告等等。正反两方面相结合,引导群众摒弃错误观念、形成不想浪费的行动自觉,能够更好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日储一勺米,千日一石粮。治理“舌尖上的浪费”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必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长效治理,凝聚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公众参与的强大合力,让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粮减损举措更加硬化实化细化,更好保障粮食安全,把“中国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李鹃)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和硕贝勒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和硕贝勒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和硕贝勒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和硕贝勒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和硕贝勒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和硕贝勒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截至2021年12月20日24时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执纪者说 | 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典型案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6-9 10:37, Processed in 0.0624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