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楼上这位兄台详细的讲解~!
我在重庆渝北区空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内征地31亩,拟建造轻钢工业厂房一座5661.23平米,办公楼4000余平米及2000平米左右综合楼;
由于钢材一直涨价,怕年后签定合同会多投入,所以才年前与轻钢结构的厂家签定了合同,按照合同协议年后初六要动工开挖地基,而且还要给付对方总造价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约75万元;我单位是给长安公司搞配套的企业,长期在重庆设有办事处,但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此一窍不通,而且与当地一些主管部门鲜有联系;目前图纸设计由重庆长安建筑设计院承担,正式的图纸已经出来,只是一些重庆当地的上报手续还不完善,监理公司还没确定,我在网上下载到《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对于没有领取施工许可的企业不可以开工的要求很是着急,因为我所在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长安工业圆区管理委员会,他们对于我们比较宽松,可以先施工再办手续,究竟在没有拿到开工许可也没有当地建委审批后图纸能否施工的问题我不是很理解?
而且此次签定的合同是议标决定的,也没有通过当地的一些主管部门,这是不是在程序上违反了当地建委的要求呢?当时参加议标的企业有五家,经过我们董事会研究决定又河南省新乡空间钢结构工程公司施工,作为外地企业进渝施工的要求我们在合同上都有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区分,该谁交纳的费用由责任方独立承担;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一些详细的步骤和具体的收费标准?因为在事先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知道会发生多少费用的情况下很是头疼,望兄台指点迷津~!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