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交通局了解到,宜宾将从8月25日起至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据了解,本次水上交通安全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的对象为:从事客、货运输的客船、渡船、货船;自用船舶;旅游船舶;渔业船舶。各区县政府将对辖区内所有水域的船舶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船舶的技术状况、安全性能、救生衣、消防设施、船舶资质、船员资质等逐一进行检查,逐一登记,核查和完善乡镇船舶档案、船员档案,完善船舶发航签单,务实乡镇船舶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清理出来的“三无”船舶符合航行条件的办理农用船、渔船证照,不符合航行条件的一律取缔,并对船舶予以解体;对不符合通航条件水域的客渡船舶一律取缔;对非法渡口、码头、渡船全部取缔;对经有关部门批准办证的客运船舶,实行乡镇派人监控运行。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宜宾市乡镇船舶和渡口码头管理办法》,落实县乡人民政府船舶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乡镇管船机构、人员、经费和责任;建立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个责任体系,即船员、船主自律的主体责任体系,县乡人民政府负责的乡镇船舶管理责任体系,安监、交通、水利、旅游、规划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体系,海事、渔政机构的监管责任体系;强力整治安全隐患,取缔“三无”船舶(即无船名号牌、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和不符合航行条件的船舶;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船舶、船员档案,在渡口码头设置“两线一牌”(即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安全警示牌,警示内容包括责任单位、乡镇分管领导、管船员、监督电话、职责等)。
(余荣文/图编辑张洋责任编辑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