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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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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1-27 16:27: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兰州三个月连发30余起跑路案 报案人数已上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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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连发25起非法集资跑路案 涉案金额5亿多元
  新华网兰州11月27日电(记者:姜伟超)记者27日从兰州警方获悉,兰州汉方食品经销部通过买保健品返还高息的方式非法吸储,其负责人于近日“失联”,目前兰州市报案人数已达700余人。加上这起案件,从9月4日以来,兰州市已经连续发生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25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

  据介绍,兰州汉方食品经销部于2013年7月登记注册,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自去年开始,兰州汉方食品经销部通过买保健品按月返还高额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购买其保健品的客户将按月得到10%~30%的高息。目前兰州警方已经接到700余人报案,其中最大客户投资260多万元,上当受骗者均为老年人。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永胜介绍,从9月4日甘肃省正丰房产中介公司老板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发生以来,截至目前,兰州市已经连续发生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25起,涉案金额5.13亿元。涉案金额较大的有“正丰房产案”“广丰金融案”“世合投资案”“汉方食品案”等案件。

  王永胜说,集中、连续爆发的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大都是利用人们追求高回报的心理,外地人到兰州注册一个空壳公司,用虚假的投资项目或者不具有实际价值的商品,精心设下骗局,通过鼓吹高回报的方式进行传销式运营,吸收社会资金,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公司法人或者负责人便立马“跑路”。

  兰州警方表示,由于近期兰州市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集中连续爆发,为了加快破案进度,兰州警方打破警种界限,放弃休假和休息日,全力攻坚。目前,已有多起涉嫌集资诈骗案告破,公司法人和高层管理人员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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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2-6 17:0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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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连发30余起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 涉案达5亿

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2月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姜伟超 梁军)近期,兰州市连发30余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案件集中、连续爆发,引发社会关注。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我国民间融资行为日趋活跃,但制度设计等诸多因素制约和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活动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绝。

三月内连发30余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
  11月21日,兰州市又发生一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公司老板“失联”案件,兰州汉方食品经销部通过买保健品返还高息的方式非法吸储,目前兰州市报案人数已达1000余人。11月24日,甘肃鑫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板“失联”。进入12月份短短几天,已有2家投资公司“人去楼空”。
  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兰州集中连续爆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据统计,目前已发生3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永胜介绍,从发生的此类案件来看,大都是一些外地人到兰州注册空壳公司,用虚假的投资项目或者不具有实际价值的商品,精心设下骗局,通过鼓吹高回报的方式进行传销式运营,吸收社会资金,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公司法人或者负责人便立马“跑路”。
  据王永胜介绍,已发生的投资跑路案有以下几大特征:一是高额回报、诱惑性强,二是隐蔽性强、潜伏期长,三是领域广、犯罪高发,四是受害众多、损失惨重,五是资金外流、追缴困难。

老板跑路引发投资“挤兑潮”
  王永胜介绍,非法吸收存款及集资诈骗案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有实体,向社会吸收资金是为了发展,主观上是非恶意犯罪;一类没有实体,用虚构的项目或者不具有实际价值的商品骗取社会资金,属恶意犯罪。从兰州目前已经发生的案件来看,绝大部分属于后者。
  “因为是恶意犯罪,案发时资金早已被转移或者挥霍,导致受害人的资金损失难以弥补,很多人倾家荡产。”王永生介绍,目前已有多起涉嫌集资诈骗告破,公司法人和高层管理人员被抓获,但由于涉嫌诈骗的公司没有实体,涉案资金难以追回。
  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骗者多为普通群众,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老年人,不少人因轻信高额回报最终倾家荡产。82岁的市民顾学涛是一名受害者。此前他了解到,兰州市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店全国连锁、证件齐全,投资不仅安全,而且利率高,想多赚一份养老钱的他,先卖掉了房子后搬进养老院,将80多万元积蓄全部投资给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店。不料,该公司老板近日被抓、公司被查封,顾大爷目前血本无归。
  “这些投资公司为什么会有执照,都盖着公家的章子,如果不开这个门,我们也不会进去,所以大家现在都怀疑工商和投资公司是一伙。损失的是我们老百姓后半生的救命钱,如果还见不到钱,我们一定不会就此罢休。”75岁的受害者李瑛说。
  还有不少受害者表示,他们不是没有考虑到投资的风险,所以很多人并没有选择一家公司投资,而是把积蓄放在多个公司试图降低风险。如今,发生数起类似事件让他们开始担忧,打算收回所有投放出去的资金。
  甘肃一家投资集团总经理孙浩日前向记者表示,由于“跑路案”频发,客户们担心资金安全,纷纷前来要求退款。这波“挤兑潮”让很多公司措手不及,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这种情况在当地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

监管力度跟不上改革步伐 打击非法集资还需完善制度
  今年以来,陕西、四川、山东、广东、浙江、甘肃等地频发此类“跑路”事件,涉案资金动辄上亿元。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兰州市共有各类投资公司1800多家,大多以直接吸收资金为主。兰州警方表示,根据我国法律,除银行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存款,都涉嫌违法。
  “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历来很重视,也下大力气进行过整治,但由于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投资公司在处理相关业务时,手段和方法非常隐蔽,使监管难度增大。”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贾洪文说。
  王永胜介绍,根据2010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投资公司这种无需经过行业特殊许可的机构,一般由负责市场准入的工商部门进行监管。
  “但是许多民间借贷通过私人关系网联络,隐蔽性很强,投资公司超范围经营,监管工作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取证难。”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杨小顺说,工商部门缺乏先进的侦查手段,对投资公司的金融行为必须得到银监会、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有效监管。
  杨小顺说,根据1998年《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247号)和2007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规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由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十多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但实际日常监管中,存在着各部门缺乏有效联合的情况,无法形成监管合力。
  采访中相关部门领导介绍,自从国家放低企业注册门槛以来,成立一个公司面向社会经营变得更加容易,数量猛增的公司和原地踏步的监管措施形成尖锐矛盾。同时,以前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有足够的资本,然后还要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就是所谓的“先证后照”;今年6月份开始,逐步由“先证后照”变为“先照后证”,改革本意是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但配套监管措施没有跟上,这就给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留下空白。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贾洪文等人认为,当前国家对非法集资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完善,下一步亟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同时,各部门在治理相关问题上分别承担哪些职责,如何提高监管的操作性不强,这些都需要在改革中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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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2-7 05:27:00|只看该作者

兰州三个月连发30余起跑路案 报案人数已上千

源自:京华时报
  近期,兰州市连发30余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案件集中、连续爆发,引发社会关注。

报案人数已上千
  11月21日,兰州市又发生一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公司老板“失联”案件,兰州汉方食品经销部通过买保健品返还高息的方式非法吸储,目前兰州市报案人数已达1000余人。11月24日,甘肃鑫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板“失联”。进入12月份短短几天,已有2家投资公司“人去楼空”。
  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兰州集中连续爆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据统计,目前已发生3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永胜介绍,从发生的此类案件来看,大都是一些外地人到兰州注册空壳公司,用虚假的投资项目或者不具有实际价值的商品,精心设下骗局,通过鼓吹高回报的方式进行传销式运营,吸收社会资金,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公司法人或者负责人便立马“跑路”。
  据王永胜介绍,已发生的投资跑路案有以下几大特征:一是高额回报、诱惑性强,二是隐蔽性强、潜伏期长,三是领域广、犯罪高发,四是受害众多、损失惨重,五是资金外流、追缴困难。

引发投资“挤兑潮”
  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骗者多为普通群众,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老年人,不少人因轻信高额回报最终倾家荡产。82岁的市民顾学涛是一名受害者。此前他了解到,兰州市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店全国连锁、证件齐全,投资不仅安全,而且利率高,想多赚一份养老钱的他,先卖掉了房子后搬进养老院,将80多万元积蓄全部投资给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店。不料,该公司老板近日被抓、公司被查封,顾大爷目前血本无归。
  “这些投资公司为什么会有执照,都盖着公家的章子,如果不开这个门,我们也不会进去。”75岁的受害者李瑛说。
  甘肃一家投资集团总经理孙浩日前向记者表示,由于“跑路案”频发,客户们担心资金安全,纷纷前来要求退款。这波“挤兑潮”让很多公司措手不及,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这种情况在当地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

监管力度跟不上
  今年以来,陕西、四川、山东、广东、浙江、甘肃等地频发此类“跑路”事件,涉案资金动辄上亿元。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兰州市共有各类投资公司1800多家,大多以直接吸收资金为主。
  “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历来很重视,也下大力气进行过整治,但由于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投资公司在处理相关业务时,手段和方法非常隐蔽,使监管难度增大。”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贾洪文说。
  采访中相关部门领导介绍,自从国家放低企业注册门槛以来,成立一个公司面向社会经营变得更加容易,数量猛增的公司和原地踏步的监管措施形成尖锐矛盾。今年6月份开始,开办一家公司逐步由“先证后照”变为“先照后证”,改革本意是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但配套监管措施没有跟上,这就给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留下空白。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贾洪文等人认为,当前国家对非法集资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完善,下一步亟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
原文标题:兰州三月内连发30余起跑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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