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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靓妹 发表于: 2017-4-19 10:51: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重庆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17万跑了 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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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刘念)据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消息,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包工头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其支付尚欠的民工工资。

工程亏本他直接跑路了
  2015年,刘某承包了永川某标准厂房建设的劳务工程,由刘某组织安排民工在该项目上施工,劳务费由发包方拨付给刘某,刘某再发给民工。
  工程完工后结算,刘某发现做完这个工程还亏了5万元,因为刘某虽可以从发包方那里得到54万元,但却要支付农名工工资59万余元。在用发包方结算的42万元支付了农名工部分工资后,刘某选择换掉了原来的手机号码逃往了外地。
  就这样,刘某原工地25名民工共17万元工资得不到讨要,找到了永川人社局反映,人社局向刘某下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刘某不予理会。2016年,案件被移送到永川公安局立案侦查。同年6月,刘某在江苏省苏州市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委托发包方支付部分民工工资8万余元。

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支付部分民工工资,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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