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庙高耗能工业园区简介
高庙高耗能工业园区位于四川省洪雅县高庙镇,是洪雅县委、县政府为扩大对外开放,广泛招商引资,由县招商局、高庙镇政府、上市公司乐山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骨干电厂—花溪电厂共同筹建,距洪雅县城55公里,峨眉山山门约20公里,峨眉火车站60公里,规划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水秀村10万平方米,原雅峨纸厂2万平方米。园区可供电力4万KVA。高庙镇的硅矿、无烟煤和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丰富,仅石灰石储量就达5亿吨,可采量3000万吨,非常适宜铁合金、电石和塑胶等项目。
二、对外来投资的土地政策
1、征用,园区内占用耕地每亩征地费控制在10000元以内,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由县招商局会同国土局负责以最优惠的政策办理完结。
2、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耕地每亩500元,非耕地每亩300元。
3、土地折资入股,耕地每亩1000元,非耕地每亩600元。
三、电价优惠政策
入住园区的投资者,与花溪电厂签定供电协议,用电按实际消耗计算,不再另加线损和变压器损耗以及其它费用,所有电贴增容费全免。对电价,全年按三个时段计算,即:1、丰水期5个月,每年的6、7、8、9、10月,平均电价为0.143元/KW.h;2、平水期两个月,每年的5、11月,平均电价为0.19元/KW.h;3、枯水期5个月,每年的1、2、3、4、12月,平均电价为0.285元/KW.h;以上价格均已包含17%增值税。
四、税费优惠政策
在园区内投资办厂,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及洪雅县委、县政府《洪雅县鼓励外来投资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先征后奖,前三年征奖数额相等;第四年至第五年按征收额的50%奖励企业;奖励一年兑现一次,由企业提出申请,县招商局审核后报县长审批,县财政兑现。
2、企业免交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费。
3、企业所获利润用于我县再投资,且经营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后,由县财政按再投资部份已交纳的所得税全额给予奖励。
4、县政府所属部门对园区内企业的行政规费,县政府及部门所得部份,前三年全免,第四年至第五年按30%收取。
五、奖励政策
1、为园区引进带资项目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县政府给予奖励。500—1000万元的,奖励2—3万元;1000—5000万元的,奖励3—5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的,奖励5—15万元;10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30万元。(以人民币计算)。
2、企业三年内在洪雅纳税200—1000万元,县政府一次性奖励2—10万元;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所得税额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