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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芬雪地 发表于: 2009-7-13 15:28:48|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名人昏君乎?明君乎?──孟昶形象问题的史源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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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邦炜
  后蜀偏霸蜀地一隅,前后仅32年而已。其后主孟昶(919—965年)在位竟达31年(934—965年)之久,他在五代十国史和四川地方史上无疑是个相当重要的历史人物。受亡国之君即昏君这一思维定势的影响,孟昶长期以来被视为“着名的荒淫之君”。其实在北宋文献中,他有难得的明君和典型的昏君两种截然相反的形象。近20多年来,研究者们或以功过论,或以阶段论加以解释,于是主张孟昶功大于过或前明后昏的论著相继问世。其实,对于孟昶的形象问题,还可从史源学的角度作些思考。众所周知,陈垣先生所倡导的史源学以“找寻史源,正其讹误”为目的,其要旨为“二句金言”,即“毋信人之言。人实诳汝”[1]10。本文就从“七宝溺器”之说是否可信说起。

一 “七宝溺器”可信否
  称孟昶为昏君,的确事出有因,其典型例证莫过于“七宝溺器”。可是,在北宋特别是其前期,此事仅见于体现宋朝廷立场的官方或半官方着述,并不见于反映蜀地民众意志的地方史乘。官方着述从其利益与需要出发,夸大其辞乃至无中生有的事例实在是太常见。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七宝溺器之说的真实性。对于此事,有以下四点值得注意。
  第一,查现存各种史籍,七宝溺器一事较早见于石介、欧阳修的着述。石介《三朝圣政录·宝装溺器》曰:“太祖平伪蜀,阅孟昶宫中物,有宝装溺器,遽命碎之,曰:‘以此奉身,不亡何待!’”[2]卷19欧阳修《新五代史·后蜀世家》云:后蜀“君臣务为奢侈以自娱,至于溺器,皆以七宝装之”。《三朝圣政录》、《新五代史》虽非官修正史,而是私人着述,但体现宋朝朝廷立场,实可称为半官方文献。《三朝圣政录》系石介于宝元元年(1038年)任嘉州(治今四川乐山)军事判官时,“撮取太祖、太宗、真宗三圣之政为书”[3]卷499,政要宝训。他曾按照右司谏韩琦的意见修改。韩琦《三朝圣政录序》称赞此书,“上以述列圣之美,次以达一人之听”[4]卷22。《三朝圣政录》很大程度上是歌功颂德之作。石介《序》云:“若太祖之英武,太宗之神圣,真宗之文明,授受承承,以兴太平,可谓跨唐而逾汉,驾商、周而登虞、夏者也。”[5]卷18难怪此书“上之,仁宗嘉纳焉”[6]卷1,元符三年应诏封事。宋仁宗如此肯定此书,足见此书的半官方性质。欧阳修主张“史者,国家之典法也”,认为:史书应当记述“君臣善恶、功过,与其百事之废置”,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7]卷12,论史馆日历状。其实,这亦是《新五代史》的出发点。《宋史·欧阳修传》载:欧阳修“奉诏修《唐书》纪、志、表,自撰《五代史记》,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很清楚,《唐书》即《新唐书》系官修正史,而《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则是私人着述。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5《五代史记》称:“欧阳修永叔以薛居正史繁猥失实,重加修定,藏于家。永叔没后,朝廷闻之,取以付国子监刊行。《国史》称其可以继班固、刘向,人不以为过。”从朝廷的态度及《国史》的评价看,《新五代史》分明反映官方立场。除七宝溺器一事外,《新五代史·后蜀世家》还称,“(孟)昶好打球走马,又为方士房中之术,多采良家子以充后宫”,“年少不亲政事”。凡此种种,都使得孟昶的昏君形象进一步加深。
  第二,其实最早记载此事的是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二月完成的宋太祖、太宗《两朝国史》②。《宋史·太祖本纪三》载:太祖“见孟昶宝装溺器,摏而碎之,曰:‘汝以七宝饰此,当以何器贮食?所为如是,不亡何待。’”《宋史·西蜀孟氏世家》又载:“初, (孟)昶在蜀,专务奢靡,为七宝溺器,他物称是。”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3《宋史多国史原本》指出:“宋代《国史》,国亡时皆入于元。元人修史时,大概只就宋旧本稍为编次。”《宋史》所载出自宋代《国史》,《国史》代表宋朝廷立场,不必多说。按照《宋史》即宋代《国史》的记述,孟昶岂止“专务奢靡”,而且“赋敛无度”。《宋史·五行志四》载:“时西川孟昶赋敛无度,射利之家配率尤甚,既乏缗钱,唯仰在质物。”诸如此类的描述,其目的无非在于表明孟昶“不亡何待”,宋朝攻打后蜀是以有道伐无道的正义战争。
  第三,如果说《新五代史》虽然反映官方立场,但毕竟是私人着述,那么薛居正《旧五代史》则属于标准的官修正史,其成书年代又早于《两朝国史》,经查却无孟昶七宝溺器一事。史载,开宝六年(973年)四月戊申,“诏参知政事薛居正监修梁、后唐、晋、汉、周《五代史》”[8]卷14;七年闰十月甲子,“监修国史薛居正等上新修《五代史》百五十卷”[8]卷15。需要补充的是,薛居正在开宝六年九月,由参知政事升任同平章事,经查在薛修撰的《旧五代史》中居然无孟昶七宝溺器一事。至于其原因,无非三种可能。一是《旧五代史》主要依据五代实录,对于十国史事记述很简略。二是现存《旧五代史》并非其原貌,此事被遗漏实属正常。三是所谓七宝溺器最初并无此说,是稍后才被“层累地造成”的。果真如此,其真实性则更令人质疑。值得注意的是,《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宋代《国史》的目标是一致的,均一味贬损后蜀。如《旧五代史·周书·世宗纪二》载,显德二年(955年)五月,“秦、凤人户怨蜀之苛政,相次诣阙,乞举兵收复旧地”。《旧五代史》的作者竭力歌颂北宋攻灭后蜀的战争,“及皇上(指宋太祖)之平蜀也,煦之以尧日,和之以舜风,故比户之民,悦而从化”[9]卷136,孟知祥传附昶。其语言十分夸张,甚至将宋太祖与尧、舜相提并论。
  第四,与宋代《国史》等朝廷官方或半官方着述不同,北宋蜀籍士人张唐英《蜀梼杌》、句延庆《锦里耆旧传》等私人着述并无七宝溺器一事的记载。《蜀梼杌》是张唐英早年的着述,完稿于宋仁宗嘉佑年间(1056—1063年),写定于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年)。《四库全书总目·史部·载记类》称:“其书本《前蜀开国记》、《后蜀实录》,仿荀悦《汉纪》体,编年排次,于王建、孟知祥据蜀事迹,颇为详备。”[10]卷66由于来源于西蜀官方史籍,其立场与北宋官方史籍有异乃至对立,自是情理中事。王文才先生进一步指出:《蜀梼杌》“非专赖二书”,“多据蜀史,故与中原载籍,时有出入。复核其书,于蜀中官书私史外,更博采前代杂史,小说诗文”[11]序。可见,此书取材范围广泛,包括蜀中私史以及蜀地民间口述资料,而这些资料难免体现蜀地民众的情感与意愿。《锦里耆旧传》成书早于《蜀梼杌》。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7《传记类》称:“开宝三年(970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治今四川荣县)得此传,其词芜秽,请(句)延庆修之,改曰《成都理乱记》。”《四库全书总目·史部·载记类》指出:“书中于后蜀主多所称美,疑出蜀人之词。孟昶时有校书郎、华阳(即今四川成都)句中正者,后入宋为屯田郎中,延庆疑即其族。”[10]卷66朱彝尊《曝书亭集·续锦里耆旧传跋》进而断言:“延庆,字昌裔,成都人。”[12]卷44《锦里耆旧传》确实于后蜀主多所称美,诸如“边陲无扰,百姓丰肥”,“时平俗阜”等等,并借他人之口颂扬后蜀“被山带江,足食足兵,实天下之强国也”,后蜀主“本仁祖义,允文允武,乃天下之贤主也”[13]卷3。《蜀梼杌·后蜀后主》同样称颂:“(孟)昶幼聪悟才辨,自袭位,颇勤于政,边境不耸,国内阜安。”[11]卷4可见,“蜀人之词”与官方之语确实大不相同。按照北宋无名氏《五国故事》的记载,孟昶绝非奢侈、荒淫之君,而是节俭、仁慈之君。《五国故事》卷下载:孟昶“寝处惟紫罗帐、紫碧绫帷褥而已,无加锦绣之饰。至于盥漱之具,亦但用银,兼以黑漆木器耳。每决死刑,多所矜减。”《五国故事》虽非“蜀人之词”,但它作为民间私史,所载史实与官方国史相左,某些具体史事甚至截然相反。如《新五代史》指责孟昶“好打球走马”;而《五国故事》则称:“昶后体重,遂不乘马。内厩惟饲一打球马,而久不按习,亦不堪乘跨。”[14]卷下总之,北宋时期,孟昶在民间记述与官方文献中确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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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蜀地百年移民潮 南迁:古蜀人的背影
2# 四姑娘山
 楼主|花芬雪地 发表于: 2009-7-13 15:29:09|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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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孟昶《官箴》确有其事
  称孟昶为明君,节俭、仁慈还在其次,最确切的例证莫过于他所着的《官箴》。孟昶《官箴》的精彩之处不外16个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强调不是官员养活百姓,而是百姓养活官吏。换言之,即官员并非百姓父母,百姓才是官员的衣食父母。传统时代的君主就有这样的认识,实可称为亲民君主。即使停留在口头上,仍然较为难得。可是,对孟昶着《官箴》,北宋官修、半官修史籍竭力加以掩盖。关于此事,有以下三点需要指出。
  第一,在现存北宋着述中,孟昶《官箴》首见于北宋初年蜀地士人景焕所着《野人闲话》。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11《小说家类》称:“《野人闲话》五卷,成都景焕撰,记孟蜀时事,干德三年(965年)序。”其自序曰:“野人者,成都景焕,山野之人也。”[15]卷17其实,他是一位博雅之士。陶谷《清异录》卷4《文用·副墨子》云:“蜀人景焕,博雅士也,志尚静隐,卜筑玉垒山,茅堂花榭,足以自娱。”黄休复《茅亭客话》卷9《景山人》称:“玉垒山人景焕,有文艺,善画龙,涉猎经史。”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6《近事·应天三绝》载:“处士景焕,一名朴,善画。焕与翰林学士欧阳炯为忘形之友。”清人吴任臣《十国春秋》依据各种资料,作《景焕传》[16]卷56。但其生卒年不可考,只知其为后蜀、宋初人。景焕称:孟昶“承祖纂业,性多明敏,以孝慈仁义,在位三纪已来,尊儒尚道,贵农贱商”[15]卷17;“能文章,好博览,知兴亡,有诗才”,“开献纳院,创贡举场,不十余年,山西潭隐者俱起,肃肃多士,赳赳武夫,亦一方之盛事”[17]余话卷1。总之,在景焕笔下,孟昶是位难得的明君。《野人闲话》五卷,如今仅存数则。现存《野人闲话·颁令箴》称:“蜀主能文章,尝为箴诫,颁诸字子,各令刊刻于坐隅,谓之班令。”其《官箴》云:“朕念赤子,旰食宵衣。托之令长,抚养惠绥。……”[15]卷17,野人闲话凡24句。张唐英《蜀梼杌》将“(孟)昶着《官箴》,颁于郡国”一事系于广政四年(941年)五月,其所载《官箴》24句与前引文字略有出入,但“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16字却完全相同。《蜀梼杌·后蜀后主》同时又记载,孟昶谴责因荒淫而亡国的前蜀后主,“王衍浮薄,而好轻艳之辞,朕不为也”,并称赞孟昶“好学,凡为文皆本于理”[11]卷4。
  第二,为掩盖事实,北宋官修、半官修史籍对于孟昶着《官箴》始终讳莫如深,甚至将宋太宗《戒石铭》也略而不载。《宋史》便既无孟昶着《官箴》,又无宋太宗《戒石铭》的记载。前文也说,《宋史》源出宋朝国史,足以体现宋朝官方立场。官修史籍有关于宋太宗《戒石铭》的记载始见于南宋前期。无名氏《中兴两朝圣政》卷11载,绍兴二年(1132年)六月癸巳,“颁黄庭坚所书太宗御制《戒石铭》于郡县,命长吏刻之庭石,置之坐右”。《四库未收书目提要》指出:《中兴两朝圣政》“汇合两书而冠以‘中兴两朝’之名”。所谓两书是指《高宗圣政》、《孝宗圣政》。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5《典故类》曰:“《高宗圣政》五十卷③、《孝宗圣政》五十卷,干道、淳熙中所修,皆有御制序此二帙,书坊钞节,以便举子应用之储者也。”《宋史·陈居仁传》云:“诏修《高宗圣政》,妙选僚属,与范成大并充检讨官。”可知,《中兴两朝圣政》虽系民间“书坊钞节”之书,但所据《高宗圣政》则是标准的官修史籍,其作者为范成大、陈居仁,系宋孝宗时所修。《中兴两朝圣政》在记述此事时,引用“留正等曰”。留正淳熙末年、绍熙年间官至宰相,他们仍不愿指出宋太宗《戒石铭》的来源,仅告诫官员“以虐民欺天为戒,悉心于爱民”,“此太宗皇帝制铭之深意”[18]卷11,绍兴二年六月癸巳。较早正视其事的是汪应辰和洪迈。汪应辰在干道元年至四年(1165—1168年)曾任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他在抄录孟昶着《官箴》之后说:“右蜀主孟昶之文也。太宗皇帝摘其中数语,曰:‘尔俸尔禄,民膏张邦炜 昏君乎?明君乎?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圣意至深远也。”并强调:“愚恐岁月浸久,而莫详《戒石铭》之所自者,故书昶所着全文而识其事云。”[19]卷10,记戒石铭洪迈在其流传于干道、淳熙年间的《容斋随笔》一书中指出,宋太宗采用“夺胎换骨法”,将“语言皆不工”的《官箴》改造为“言简理尽”的《戒石铭》;并称赞“(孟)昶区区爱民之心,在五季诸僣伪之君为可称也”[20]续笔卷1,戒石铭。南宋中期以后,“莫详《戒石铭》之所自者”终于成为过去,宋太宗《戒石铭》源于孟昶着《官箴》已成为无法掩盖的公认的事实。扈仲荣等所编《成都文类》卷48《箴》收录此文,庆元三年至五年(1197—1199年)任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的袁说友为此书作《序》。《四库全书总目·史部·载记类》明确指出:“今世官署戒石所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苍难欺’四语,自宋代以黄庭坚书颁行州县者,实摘录孟昶广政四年所制《官箴》中语。”
  第三,孟昶对官员的告诫并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部分加以施行。他所任用的御史中丞杨昭俭便尽力贯彻其反腐倡廉的意图。宋人马永易《实宾录》卷8《杨雕》称:“伪蜀杨昭俭仕孟昶,为御史中丞,击搏权贵,正色当官,时号‘杨雕’。”人们往往将孟昶与李煜相提并论,其实孟昶在政治上并不缠缠绵绵,而是敢作敢为。如张业因有功于后蜀而官至司空兼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后又加司空兼判度支,“性豪侈,强市人田宅,藏匿亡命于私第,置狱,系负债者或历年,至有庾死者”。对于这个位高权重的贪腐高官,孟昶仍严惩不贷。史载,“(张)业入朝,蜀主命壮士就都堂击杀之,下诏暴其罪,籍没其家”[21]卷288,干佑元年七月甲子。又如历任昌(治今重庆大足)、渝(治今重庆市渝中区)、文(治今甘肃文县西)、眉(治今四川眉山)四州刺史的申贵,“残虐聚敛”,孟昶将其“下狱”,并“赐死”,“人皆相贺”[11]卷4,后蜀后主。与孟昶的反腐倡廉举措有关,后蜀也不乏廉吏。如后蜀的元老重臣、官至守司徒、平章事、判三司的赵季良,便受到蜀地民众的爱戴。史载,他“性宽厚,居常无喜愠之色”,“所上遗表,言不及私,蜀人韪之”[22]卷7,赵季良传。又如保宁军节度使张公铎,“为政严猛,僚吏畏惮民。时承前蜀之弊,狱讼繁多,案牍堆积。公铎量其所犯,随意裁决,无不称当,在任六年,民被其惠”[22]卷7,张公铎传。总之,确如杨伟立先生在《前蜀后蜀史》中所说:“孟昶的政绩,主要在整顿吏治方面,所以后蜀吏治比前蜀修明。”[23]147

三 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孟昶作为蜀地的“四十年偏霸之主”[14]卷下,蜀地民众对孟昶的态度不失为判断孟昶形象问题的重要依据。北宋前期,蜀地的人心不倾向宋朝,而倾向于后蜀。前蜀降后唐、后蜀降北宋的降表均为宰相李昊所作。《蜀梼杌·后蜀后主》载:“蜀人鄙其所为,夜书其门曰:‘世修降表李家’。”[11]卷4有的记载还嫌如此记述不足以表达蜀人对李昊的愤懑,采用了“蜀人愤之”、“见者哂之”[24]卷3,世修降表李家等词句。无论此事是当时的实情,还是后人的追述,都足以反映当时蜀地民众的人心向背。蜀地民众拥戴孟昶的佐证,还可举出以下两条。
  第一,孟昶归降宋朝,离成都赴开封时的送行队伍相当浩大。《蜀梼杌》卷4《后蜀后主》载:“(孟)昶之行,万民拥道,哭声动地,昶以袂掩面而哭。自二江至眉州,沿路百姓恸绝者数百人。”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1亦载:“(孟)昶治蜀有恩,国人哭送之。至犍为县别去,其地因号曰:‘蜀王滩’。”“蜀王滩”又作“哭王滩”,一说其地不在犍为(今属四川)而在眉州(治今四川眉山)“州城东南”。李贤等《明一统志》卷71《眉州·山川·哭王滩》称:“(孟)昶治蜀有恩,国人哭送至此,因名。”⑤据此,清人吴任臣在其《十国春秋》中对孟昶荒淫的传统说法深表怀疑:“藉非慈惠素着,亦何以深入人心如此哉?迹其生平行事,劝农恤刑,肇兴文教,孜孜求治,与民休息,要未必如王衍荒淫之甚也。”[16]卷49晚清蜀中志士杨锐题诗一首,咏叹此事:“全家万里去朝天,白马千官更执鞭。痛哭国人怀旧德,蜀王滩下送归船。”[25]卷上,后蜀杂事
  第二,北宋特别是其前期,反宋者往往假托孟氏之后以相号召。北宋平定后蜀当年,即干德三年(965年)三月,反宋蜀兵“众至十余万,自号兴国军”,推后蜀文州刺史全师雄为帅,全师雄“自号兴蜀大王”[26]卷3,王中书全斌传。所谓“兴国”、“兴蜀”,借助后蜀亡灵,试图重建蜀国的意图十分明显。30年后,李顺除自号“大蜀王”外,更自称孟氏之后。陆游《老学庵笔记》卷9记述蜀地传言:“李顺者,孟大王之遗孤。”“(王)小皤战死,众推(李)顺为主,下令复姓孟。”“故蜀人惑而从之。”吴天墀先生依据毕沅《续资治通鉴》“考异”指出:“把李顺说成是‘孟大王之遗孤’,自系陈胜、吴广‘诈称扶苏之故智’。”[27]75毕沅还说:“此蜀人怀孟氏旧恩而为此言。”[28]卷17,淳化四年十二月戊申甚至直到宋徽宗崇宁元年二月,蜀地士人赵谂等“同谋借姓孟起兵,以从蜀人之属望”[29]卷26。可见,孟昶在蜀地号召力之大,蜀地民众对他怀念之深。在蜀地民众眼里,孟昶并非昏君,而是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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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花芬雪地 发表于: 2009-7-13 15:29:30|只看该作者
四 有比较才有鉴别
  北宋前期蜀地民众如此拥戴和怀念孟昶,是将北宋与后蜀相比较之后所作出的判断,是对北宋朝廷的极度不满情绪的自然流露。而其原因则在于北宋前期朝廷在蜀地的政策失误和对问题的处置失当。正是朝廷的一错再错,使蜀地民众对后蜀和孟昶充满怀念之情。宋初在蜀弊政甚多④。这里仅简略列举以下数种。
  一是入蜀宋军的暴行。宋太祖将“干德伐蜀之役”称为“兴师伐罪”[30]卷200,刑法志二之征。其实,王全斌等率领的入蜀宋军,军纪败坏,暴行不断。比如杀降,仅平蜀当年二月十九日,一天之内,“王全斌杀蜀降兵二万七千人于成都”[30]卷2,太祖本纪二。又如残忍,“有大校割民妻乳而杀之”,宋太祖得知此事而不禁哀息,“妇人何罪?而残忍至此”[8]卷6,干德三年七月。诸如此类,罄竹难书。史载:王全斌等在蜀,“昼夜宴饮,不恤军事”,“部下渔夺货财,蜀人苦之”[26]卷2,曹武惠王彬行状,“蜀军愤怨,人人思乱”[26]卷3,王中书全斌传。宋太祖不得不将王全斌等贬官,承认入蜀宋军,“专杀降兵,擅开公帑,豪夺妇女,广纳货财,敛万民之怨嗟,致群‘盗’之充斥”[31]卷203,议王全斌等罪。对于宋军的暴行,如今确实可以视为统一的代价,但当年深受其害的蜀地民众则无法忍受。前面讲到的蜀人泣别孟昶的送行活动正是一次声势浩大的抗议宋军暴行的群众运动,以全师雄兴国军为代表的反宋兵变民变则是当时蜀地人心向背的具体体现。《宋史·太祖本纪二》称:干德三年三月,“两川‘贼’群起”。蜀地反宋事件,风起云涌。仅《锦里耆旧传》卷4记载:干德三年四月,“陵州(治今四川仁寿)‘贼’袁廷裕反,资州(治今四川资中)黄承浦、普州(治今四川安岳)刘泽时人号之刘硬弓、昌州(治今重庆大足)赵令等反,各据本州,与全师雄应接,所在州郡,道路不通。又嘉州(治今四川乐山)马承逸反,屯犍为山,进攻州城”。二是孟昶个人的遭遇。孟昶“至汴京,改封秦国公,越七日薨”[22]卷7,后蜀世家,享年仅47岁。他死因不明,很值得怀疑。其母李氏“因不食,数日卒”,据说她死时曾谴责其子,“汝不能死社稷,贪生以至今日”[30]卷479,西蜀孟氏世家。其实,她何尝不是以死抗争!孟昶的爱妃花蕊夫人“入备后宫”[32]前集卷60,花蕊夫人,甚至还有被晋王赵光义射死的传闻。蔡绦《铁围山丛谈》卷6载:“国朝降下西蜀,而花蕊夫人又随昶归中国。昶至,且十日,则召花蕊夫人入宫中,而昶遂死。昌陵后亦惑之。”“太宗在晋邸时,数谏昌陵(指宋太祖),而未果去。一日,兄弟相与猎苑中,花蕊夫人在侧,晋邸方调弓矢引满,正拟射走兽,忽回射花蕊夫人,一箭而死。”蜀人对孟昶的悲惨结局不免十分同情。
  三是平调蜀地的财富。宋朝在蜀地不仅屠戮,而且掠夺。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3《下蜀辎重百里不绝》称:“王师下蜀时,护送孟昶血属辎重之众,百里不绝,至京师犹然。”并引用时人李度的诗句:“全家离锦里,五月下瞿塘。绣服青娥女,雕鞍白面郎。累累轻重富,杳杳路岐长。”这些“累累辎重”并非供孟昶一家享用,而是最终归北宋朝廷所有。此后,宋朝又将财物源源不断,水陆兼运,运往开封。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3《太宗平李顺》载:“蜀土富饶,丝绵绮号官天下。孟氏割据,府库充溢。及王师平蜀,其重货铜布,载自三峡,轻货绞縠,即设传置,发卒负担,每四十卒为一纲,号为日进。不数十年,孟氏所储,悉归内府。”如果说屠杀蜀地军民,罪在王全斌等,朝廷只是用人不当,那么平调蜀地财富,宋太祖责无旁贷。他说:“中国自五代已来,兵连祸结,帑藏空虚,必先取巴蜀,次及广南、江南,即国用富饶矣。”[33]卷23,刘继元传很清楚,他先取巴蜀是要将蜀地作为支持其平定全国的战争的人力、物力、财力补给地。
  四是进行新的榨取。宋太祖平定后蜀之初,多次下诏废除后蜀苛政。如干德四年二月《蠲放西川诸州夏税诏》称:“收复以来,屡免租赋,尚恐凋弊之俗,耕稼未全,更议蠲除,俾令安缉。今年夏税并沿征等,并蠲其半,无者全放。”[31]卷185然而,这一系列诏令多口惠而实不至。有关北宋平蜀之初的举措,史书中的记载多有不实之处。如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卷1载,干德三年二月,“赦西蜀”,“赐师所过租,除科役赋调之无名者,赈贫乏,赦群‘盗’,访贤才,叙官吏,蜀人以安”。不必旁征博引,该书卷4淳化四年(993年)二月“蜀盗王小波攻掠诸县”的记载已对上述说法作了有力的反驳:“蜀地饶富,孟氏割据,府库益以充溢。及王师平蜀,孟氏所储悉归内府。而言事者竞起功利,成都常赋外,更置博买务。诸郡课民织作,禁商旅,不得私市布帛,司计之吏析及秋毫。蜀地狭民稠,耕作不足以给,益以贫困。兼并者复籴贱贩贵,以夺其利。”此外,北宋前期,朝廷在蜀地实行重税政策。如商税,马端临指出,“天下商税,惟四蜀独重。虽夔、戎间小垒,其数亦倍蓰于内地之壮郡”,其原因据说在于蜀地使用铁钱,“四蜀所纳皆铁钱,十才及铜钱之一,则数目虽多,而所取亦未为甚重”,但马端临在考证后肯定蜀地商税“元额偏重”[34]卷14,征榷考一。由于朝廷的压榨,蜀地反宋事件延绵不绝。除王小波、李顺之变而外,还有刘旰兵变(997年)、王均兵变(999—1000年)等等。于是,北宋前期,蜀地始终是个不稳定的地区。
  五是吏治败坏。蜀地的民变、兵变不断,与这里吏治败坏关系极大。蜀地桃符诗云:“新年纳余庆,佳节号长春。”[35]学士草文以长春为圣节名的宋太祖所任命的首任知益州(治今四川成都)是参知政事吕余庆。需要指出的是,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1载:“吕余庆出守,太祖谕曰:‘蜀人思孟昶不忘。卿官成都,凡昶所榷税食饮之物,皆宜罢。’余庆奉诏除之,蜀人始欣然,不复思故主矣。”其中,蜀人“欣然”云云,系小说家言,并非事实。《宋史·吕余庆传》仅称:入蜀“军士恃功骄恣”,“有军校被酒持刃,夺贾人物,余庆立捕,斩之以狥。军中畏伏,民用按堵。”如此而已,并无蜀人“不复思故主”等过分夸张之语。不可否认,宋太祖“尤严贪墨之罪”[30]卷200,刑法志二,当时“受赃弃市者多矣”[8]卷12,开宝四年十月庚午注。然而,宋初在蜀地、岭南等偏远地区,仍使用“负罪之人”为官。这些“负罪之人,多非良善,贪残凶暴,无所不至”,“其或怙恶不悛,恃远肆毒,小民罹殃,卒莫上诉”[30]卷266,王化基传。因此,北宋前期,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员肆无忌惮,“不法者百数”[36]卷20,妖寇。如淳化年间,知成都府吴元载,“颇尚苛察,民有犯法者,虽细罪不能容,又禁民游宴行乐,人用胥怨”[8]卷35,淳化五年正月甲寅;彭山(今属四川)县令齐元振,“贪暴,民尤苦之”,民众起而“杀元振,剖其腹,实以钱刀”[37]卷3,太宗平李顺。其民愤之大,可想而知。时人曾质问:“向使无加赋之苦,得循良抚绥之,安有此乱?”并感叹道:“聚敛之为害如此,可不戒哉!”[38]卷9六是歧视蜀人。宋初蜀地动乱不止,责任分明在于朝廷。但是,宋初统治集团并不反省其在蜀政策,反而无端指责“蜀人好乱”、“蜀人多变”,并“待之以待盗贼之意,而绳之以绳盗贼之法”[39]卷14,张益州画像记。朝廷对蜀人歧视颇深,对蜀地防范颇严。诸如不许“蜀人官属”,尤其不能任要职,如“不得通判州事”[30]卷298,陈希亮传。又如限制蜀地解额,以致蜀地解额“绝少”[40]选举15之15。所谓解额,简而言之,即参加科举考试的举人数额。最突出的事例是在蜀地“毁城隍,销兵甲”,以致“两川惟陵、梓(即今四川三台)、眉、遂(即今四川遂宁)有城可守”,其它城市“名为郡城,荡若平地”[41]卷15,论州郡削弱之弊。“蜀人好乱”之说相当偏颇,京东士人王辟之就不赞同。他说:“世以蜀人好乱”,其实作乱者“率非土人”[38]卷9。对于此说,蜀地士人更是深表不满,“蜀中之叛,非蜀人为之也,皆朝廷所委用之臣所为也”[11]自序。因写下《蚕妇》诗而知名于世的郫县(今属四川成都)籍士人张俞一再反驳道:“甲午之乱⑤,非蜀之罪也,非岁之罪也,乃官政欺懦,而经制坏败之罪也。”[42]卷22,送张安道赴成都序“诏令不布,王泽不流,于是三盗乘而互乱, (李)顺、(王)均、(刘)旰也。则非蜀之罪,奸臣之罪也。”[42]卷29,颁诏厅记于是,包括士人在内的蜀地民众在感情上与朝廷更加对立,某些士人甚至采取与朝廷不合作的态度。如张俞(又作张愈)便选择了隐逸之路,隐居于青城山白云溪,有“白云先生”之称。蜀地士人与朝廷情绪对立,正是宋初“蜀士知向学而不乐仕宦”[30]卷293,张咏传的重要原因之一。阅读有关北宋文献,不难发现,在蜀人口中、蜀士笔下,后蜀一派繁荣景象,诸如“蜀中百姓富庶”,“蜀中久安,赋役俱省,半米三钱”[11]卷4,后蜀后主之类赞美之词不绝于耳。其实,这是委婉表达对宋初“东西两川旱,民饥,吏失救恤,寇蜂起”[4]卷50,张公神道碑铭的现实的不满。后蜀时期蜀中社情较好,北宋初期治蜀政绩极差,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平心而论,后蜀天上,北宋地下,两者判若天渊,未必是事实。这些记述无非是以蜀士为主的蜀人怀旧情绪的流露。这类记述甚多,仅在《蜀梼杌》一书中就有不少。如追忆成都当年的美景:“夹江皆创亭榭,游赏之处,都人士女,倾城游玩,珠翠绮罗,名花异香,馥郁森列。
  (孟)昶御龙舟,观水嬉,上下十里,人望之如神仙之境。”“城上尽种芙蓉,九月间盛开,望之皆如锦绣。”蜀人往日的欢乐:“村落闾巷之间,弦管歌诵,合筵社会,昼夜相接。”这些孟昶时代的美好回忆无疑都饱含着对后蜀的怀旧情绪和对北宋的对立情绪。而“府库之积,无一丝一粒入于中原,所以财币充实”[11]卷4,后蜀后主云云,则分明是对北宋朝廷无端平调蜀中财富的抗议之词。
4# 金佛山
 楼主|花芬雪地 发表于: 2009-7-13 15:29:55|只看该作者
五 历史毕竟由胜利者书写
  值得注意的是,北宋中期以后,特别是南宋时期,孟昶的形象出现了由不同走向相同的趋势。南宋时期开始流传的各种重要史籍,诸如蜀人(县籍不详)李攸《宋朝事实》、眉山(或作青神,今属四川)王称《东都事略》、丹棱(今属四川)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眉山(或作丹棱)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莆田(今属福建)陈均《九朝编年备要》、晋江(今属福建)吕中《宋大事记讲义》等等,无论出自蜀地士人或其他地区人士之手,均依据官修宋太祖、太宗《两朝国史》,有揭露孟昶荒淫的七宝溺器一事的记述。至于其缘故,固然不是单一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无疑是传统时代当局控制舆论,正统文化体现统治者意志,历史毕竟由胜利者书写。谎言重复千遍尚有可能变为“真理”,见于官修《国史》的记载时间一久自然成为“史实”。于是,孟昶的形象终于趋同,他的昏君形象就这样被“层累地造成”,并压倒其明君形象。在促成孟昶形象趋同的各种原因当中,下面两条应当指出。
  第一,朝廷对蜀政策的调整。这些措施包括增加蜀地解额、准许蜀人官蜀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派遣廉吏入蜀。这一举措始于宋太宗、真宗时,两度派遣朝廷要员张咏出知益州。此人素有廉吏之称,他的格言是:“廉不言贫,勤不言苦。”[43]卷3,尚书张忠定公张咏治蜀的主要举措是减轻民众负担,严惩贪官污吏,缓和社会矛盾。张咏入蜀仅仅是廉吏治蜀的开端。北宋中期,一批廉吏相继入蜀,诸如韩亿、文彦博、韩琦、张方平、吕大防等等。其中,有“铁面御史”之称的赵拚四度入蜀,并在宋英宗、宋神宗时两知成都府。与张咏相比,赵拚更亲民。他宽民力,不妄杀,深入穷城小邑,贴近普通民众,“以宽治蜀,蜀人安之”[44]卷38,赵清献公神道碑。这批治蜀廉吏无不关心民众疾苦,受到蜀地民众拥戴。如张咏在蜀,“凡一令之下,人情无不慰惬”;他再知益州,“蜀民闻之,皆鼓舞相庆”;他后来去世,“蜀人闻之,皆罢市,号恸”[4]卷50,张公神道碑铭。至于赵拚治蜀,在史籍中,“蜀民歌之”、“蜀民大悦”、“蜀人安其政”、“蜀人素爱拚”一类的记载比比皆是。这批封疆大吏在蜀人心中的威望大有超过孟昶这位“偏霸之君”之势。治蜀廉吏深受蜀人欢迎,意味着朝廷在蜀形象的改变,蜀地民众对朝廷的态度由对立逐渐演变为认同。北宋中期以后,宋朝在蜀地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逐渐超过后蜀,而孟昶的形象也相应由明君逐渐演变为昏君。
  第二,蜀地局势的好转。经过张咏两度治蜀,宋真宗以后,蜀地趋于稳定。史称:“蜀始复大治。”[4]卷50,张公神道碑铭据不完全统计,蜀地在北宋前期58年中发生的规模较大的民变、兵变达17次之多,而北宋中期69年间仅4次而已,并且规模较小。北宋中期,蜀地在稳定的基础上逐步走向繁荣。宋仁宗宣称:“益部民物繁富。”[8]卷102,天圣二年七月己亥嘉佑年间,中进士的成都籍士人吕陶讲到家乡的繁荣时,自豪之情溢于言表:“蜀之四隅,绵亘数千里,土衍物阜,资货以蕃。财利贡赋,率四海三之一,县官指为外府。”[45]卷14,成都新建备武堂记足见当时西蜀地区经济在全国所占地位之高。而在西蜀地区,成都又尤其富庶。嘉佑二年(1057年),中进士的华阳(即今四川成都)籍士人范百禄指出:“成都,蜀之都会,厥土沃腴,厥民阜繁,百姓浩丽,见谓天府。”[46]卷22,《〈成都古今集记〉序》叶梦得《石林燕语》卷7也称:“自庆历以来,天下乂安,成都雄富,既甲诸帅府。”北宋中期,蜀地及成都的繁荣、富庶,已远非后蜀时期可比。如果说宋初蜀人不免怀念富庶、繁荣的孟昶时代,那么这种怀旧情绪至此已经淡化乃至消退。
  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千百年来,人们几乎众口一词,称孟昶为昏君。然而,北宋前期出自蜀地民众之口的口述资料和出自蜀地士人之手的文献资料毕竟部分流传下来。清康熙年间,仁和(即今浙江杭州)籍士人吴任臣着《十国春秋》时接触到有关孟昶形象的两种不同记载,而他本人与后蜀、与北宋、与蜀地均无感情上的纠葛和恩怨,吴任臣便指出,孟昶前期“孜孜求治,与民休息”,后期“用匪其人,坐致沦丧”,并认为孟昶功大于过,“未必如王衍荒淫甚也”[16]卷49,论曰。照此看来,以阶段论、功过论评论孟昶,自有其来历。

作者简介:张邦炜(1940~),男,四川江安人,教授,研究方向宋史。

源自: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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