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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丁与玫瑰 发表于: 2009-7-14 00:39:1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09年新京报吕宗恕:伍皓副部长,我没有歪曲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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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这贴之前,我想说,其实我们应该如有网络编辑给伍皓博文起的题目一样,请不要再纠缠处女卖淫案了。不过,我们一定不能放弃对昆明警方在此案中诸多过错的进一步追问。
  首先,我要感谢伍皓副部长的大量,因为你没有过于跟我较真。再者,对身居高位的你,能把媒体记者当朋友,当兄弟,并提出要善待媒体善待记者,表示敬意。其次,忙中就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把你所知道、所掌握的情况,尽可能地告诉公众的精神,表示敬佩。
  你说我歪曲了你的说法,你说“很多采访对象诉苦说现在的记者很会断章取义、为我所用、歪曲原意”,你还说你对刘仕华一家的报道“越看各种报道越糊涂”。其实,我想说的是,我没有歪曲你的说法。另外,你越看报道越糊涂并不奇怪,因为警方的解释本身就让我们觉得一团雾水。
  6月12日,我采写了消息《10名律师学者 递函质疑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结论》。11日电话伍皓时,你在电话中确实提到此案正在调查,还提醒我去看看近两天的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因网上并没有这两家报纸对此案的最新报道,为何要提醒我看,不解,于是我还特地问了你,你解释这两家报纸之前有相关报道,这次有新文章,“其实就是对此案失实报道的致歉说明”。记得你当时在电话中说,此案是当地媒体记者炒作的结果,触及到道德底线,对相关记者处理还在调查中。所以,就在上文中引用了你的说法。之后,第二次通话时你称自己在北京,简单说了两句就挂了线。
  至于7月6日的消息《昆明小学生被指卖淫案当事父母翻供》为何与6月22日的《小学女生卖淫案当事人父母称后悔做假》一文有颠覆性的差别。因为张安芬一家爆出新的消息,他们之前有罪供述系警方调查胁迫,引诱的,而且律师已经准备将此已法律意见书形式递交五华区检察院。再者,张安芬翻供对此事件而言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发展(就如警方检方公布调查结果6月10日《昆明警方重新认定小学女生卖淫 其父亲作假被拘》一样,这也是一个进展。虽然警方是此案的另一方,本该回避)媒体应该记录,也打算第二天追问警方、检方。其实,在《小学女生卖淫案当事人父母称后悔做假》见报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23日,张安芬一家就翻供了,当晚,向云南各级公安机关求证均无说法。因当时仅这家人的说法,无其他信源支持,就一直拖到7月6日。
  我没有必要为吸引眼球而去写这条稿子。记得在此案的记者手记中提到,“我希望第三次通报就是事实真相,更愿意相信昆明警方办此案就如我们写动态消息中不断修订前一天不妥或不实的公开透明的做法,但我还是更想知道这些结论是如何调查、论证出来的?证据链是什么?从第一次到第三次通报为何变化如此之大?尽管有关人士已在电话中婉拒了我进一步采访的要求,但仍阻止不了我对此案真相的探寻。”既然警方不说话,我们只有不断质疑。既然警方认为在此案仅是一点点的执法粗暴,为何不能敞开大门接受媒体采访。另外,我在和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副主任昝辉见面时也表达过上述观点。
  对此案,我一直认为关注的重点应是在3月16日当晚前后详细过程,尤其警方行动的合法性、办案的公正性等等。比如,巡防队员执法的合法性?张安芬交给警方的3000块钱是什么钱?缴款的依据是什么?执法中有无刑讯逼供等等?所以,在信息处于人为单通道的前提下(警方不主动公布调查进展、过程,检方也不说话),媒体就应该不断质疑。
  7月6日晚,我接到昆明警方电话说,第二天将在五华分局召开一个媒体见面会,让我去参加。因手中有任务,无法过去,我没有去。昆明警方说那你就把你要问的问题列出来,发给我们。当晚,我给昆明警方了16个问题,我在邮件中说,希望昆明警方在发布会上公开回应这些疑问,并作书面答复。
  说到这,我很佩服伍皓你能在博客中把此案警方的9点过错。至少,这些过错能在某种程度上满足公众对此案的追问。遗憾的是,昆明警方7月7日并没有回答我的提问,尽管有参加的媒体和警方人士对我说,这次见面会就是专对新京报的。
  有昆明的同行对我说,你在诸多官员是少见,也是不错了的。我试想,如果查办此案的人士有你一半的开明,或按你的思路去做(及时披露案情调查进展等等),此案不至于现在这个局面。这不是拍你的马屁。
  7月8日,我写的动态消息《昆明警方称小学生被指卖淫案未刑讯逼供》。原以为能得到16个问题的答案,可昆明警方最后的回答令我失望。
  附7月6日晚,我发给昆明警方的16个问题:
  1、3月16日晚,巡防队员为何盘查的目标是刘仕华一家,而不是其他人家?
  2、事发地属于哪个派出所辖区?当时在场的巡防队员、民警分别是哪个派出所的?有没有跨区办案?这些巡防队员、民警分别叫什么名字?
  3、当晚,巡防队员对刘仕华一家处置此案的详细过程是怎样的?
  4、嫖客王某到底是什么人?具体叫什么名字?年龄?家住地址?联系方式?媒体能否采访到他?和刘仕华说到的徐某是同一个人吗?
  5、刘仕华家当时交给派出所的3000元是什么钱?派出所要求缴钱的依据是什么?
  6、被暂停职务的王家桥派出所所长等6人跟3月16日晚发生的事情有怎样的关系?当时他们在现场分别做了什么?
  7、当晚在场的普恩富的肋骨为何断了两根?他本人现在何处?为何联系不上他了?
  8、刘仕华称3月17日他从派出所出来后身上有多处伤痕,这些伤是警察用警棍打的。能否公布3月16日晚调查刘仕华的讯问过程录像?
  9、刘仕华的女儿陈艳(化名)称,她被带至派出所调查近一周,其间被要求在一份已经写好的材料上签字,她说警方答应过她只要签名了,就放她一家人。事实是怎样的?
  10、刘仕华、张安芬对律师等说他们没有容留卖淫,之前有罪供述是警方调查中胁迫、引诱不得以而为之。为什么出现前后供述反差如此之大?真相是什么?
  11、贵局曾称陈艳卖淫,而陈艳本人回应说没有卖淫。到底怎么回事?
  12、贵局当初为何同意和刘仕华一家妥协?后来为什么又出现与前两次调查绝然不同的调查结论?警方获得了哪些证据?分别是什么?
  13、刑拘刘仕华的依据是什么?
  14、贵局曾公开宣布,“3·16”事件是由刘仕华等人“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确定刘仕华是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等的具体证据和细节是什么?
  15、陈艳是不是卖淫女?证据是什么?
  16、当初对陈艳出发的1300元是什么钱?具体处罚的单位、执法场景、依据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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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孟良 发表于: 2009-7-14 19:48:54|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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