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因治污不力,河南柘城、民权两县各被罚百万余元
民权县在商丘六县一市中排名倒数第一,空气月优良天数仅为4天。通报显示,民权县在全省县(市、区)排名中民权县倒数第14名,被罚116万元
(记者:王瑞文)8月14日,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发布了关于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暨奖惩情况的通报。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通报中除了对商丘市各区县的防污治理成果进行总结评比,对排名落后的县区还给予了资金严惩。其中,柘城县被罚款155万元,民权县被罚款116万元。
新京报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政府网上查询到,2018年11月,商丘市曾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订了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行动措施。
据2019年6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表显示,按照PM10、PM2.5两项指标综合排名,民权县在商丘六县一市中排名倒数第一,月优良天数仅为4天。通报显示,民权县在全省县(市、区)排名中民权县倒数第14名,被罚116万元
除民权县,因有效数据不足,柘城县内7个乡镇并列排名倒数第一,被罚款116万元。
上述通报还指出,根据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全省或全市排名情况综合计算资金奖惩。获得奖励资金的是:示范区167万元,永城市141万元,梁园区60万元,睢阳区50万元,夏邑县22万元,宁陵县3万元。扣罚资金的是:柘城县155万元,民权县116万元,睢县33万元,虞城县6万元。
⊙记者:王瑞文
编辑:康佳 校对:柳宝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