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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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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孔庆东起诉电视台主持人侵权二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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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孔庆东起诉电视台主持人侵权一审败诉
源自:法制晚报
孔庆东(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U6697P28T3D3925353F326DT20130521100241.jpg  保存到相册

  #法制晚报讯#【北大教授孔庆东起诉主持人侵权一审败诉】孔庆东状告南京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侵犯名誉权一案一审被海淀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就涉及孔庆东的一起案件进行评论,所依据的报道真实,评论有诚意,并非借机损害孔名誉。公众人物对社会舆论有较高容忍义务。(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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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5-5 05:27:0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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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起诉电视台主持人侵权二审败诉

源自:现代快报
  北大教授孔庆东状告南京电视台主持人老吴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孔庆东败诉。据悉,这也是终审判决。
⊙实习生:陈雅 现代快报记者 赵书伶鹿伟

事件回放
一句“靠骂人出名”,老吴被告侵权

  “名气是靠骂人骂出来的”“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南京电视台主持人老吴(全名“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就涉及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的一起案件进行了上述评论,之后被孔庆东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
  去年12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海淀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一审驳回孔庆东的诉讼请求。现代快报曾就此进行报道(详见2014年12月18日封9),孔庆东的代理律师告诉快报记者“应该会上诉”。而老吴的代理律师也表示,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一审败诉
原告孔庆东提起上诉,两句话成焦点

  对于一审判决,孔庆东不服,继续上诉。老吴的代理律师刘洪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今年3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院找双方谈话,当事人都没有出庭,而是由双方的代理律师出席。
  “争论的焦点主要是两句话,一是‘靠骂人出名’,二是‘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刘洪表示,对方的律师认为,老吴的评论侵犯了原告名誉权,希望能撤销一审判决。现代快报记者试图联系孔庆东以及其律师,但一直没有联系上,孔庆东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不过,记者了解到,二审时,孔庆东换了一位代理律师。
  对于争论的焦点,刘洪表示,第一句话在网上就能找到依据,而第二句话是疑问句,“挂个耳朵读报,本身就是打个问号的意思,没有下结论。此外,‘野兽’这个词是网络语言,并非针对孔庆东。”

二审判决
媒体人批评非恶意贬损,不构成侵权

  昨天上午,刘洪收到了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用EMS快件寄来的判决书,落款时间是4月30日。“主要内容是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刘洪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虽然对方要求改判,但法院还是基本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理由和一审判决理由差不多”。根据诉讼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结果已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将不能再进行上诉。
  “将公共利益作为高于个人利益实现的观点在今天看来已无争议。”法院判决认为,在媒体表达对社会不良风气的鞭笞、对主流价值观念的维护和尊崇等等事关公共利益实现之时,由于其具有的公益性,在与个体利益的评价比较中,应具有优先保护地位,该优先地位体现在,如不存在虚构事实以及恶意的侮辱诽谤,尽管其表达令受害人感觉不舒服,也不应成立侵权责任,受害人应作出让步。本案中,吴晓平在节目中所讲所评,均是围绕孔庆东不当言论而引领公众对该现象进行反思,其内容并非恶意贬损孔庆东名誉,相反,其内容合乎社会利益的善良目的。同时,在吴晓平采取的言语等手段上,亦没有超出适当的范围。比如,吴晓平谈到“他(孔庆东)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法院认为,初听似乎有冒犯孔庆东之意,但对公众人物的评价取决于评价者自己的价值取向,评价的底线在于不得以虚构事实的方式故意诋毁。吴晓平意在反思和批评,而非恶意侵权。
  吴晓平谈到“教授还是野兽?”一句,从字义上并结合节目整合内容分析,恰恰是想通过“野兽”一词,表达对孔庆东作为知名教授,在公开场合偶有分析谈论事物时让公众认为欠缺理性认知,并且话语粗俗与身份不符的质疑。这是对教师道德素养以及高等教育现状担忧的强烈表露,而非对个人的人格尊严的恶意侵犯。法院认为,在内容和手段均不具有恶意的情形下,孔庆东虽然感觉“受侵犯”,但应予以容忍。

对话老吴
继续舆论监督
言语会更准确低调

  “作为一名新闻评论人,我还是会继续这个节目的风格,继续做舆论监督,不过在言语上会更加准确、低调。”昨天得知二审判决结果后,老吴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的评论会更加客观,免得留下一些把柄。
  老吴坦言,当时吃了这个官司,还有点小紧张,但了解这个案子后,又觉得挺搞笑的,“关于评论孔庆东的节目或文章不少,为什么他就盯着我呢?大概是枪打出头鸟吧。”
  这个案件前后算来也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老吴也觉得“有点疲劳”。“现在舆论环境挺开放的,但有的人认为舆论监督就是负面报道,批评多了负能量就多了。其实不是这样子,我们还是需要舆论监督来推动社会发展,我还是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评论报道。”老吴如是说。
原文标题:二审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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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2-18 08:27:00|只看该作者

刘雪松:孔庆东逻辑,只许我骂你,不许你批我

源自:钱江晚报
  本报资深评论员 刘雪松
  孔庆东名誉官司一审输了。
  输了也好,粉丝涨了,名气更大了,这不是每个网友都有的效果。所以,输了官司的孔教授,并不影响他对“什么是幸福的一天”的解读:早上看看新闻,奋发向上,然后披着未名湖的阳光去上课,诲人不倦;解答小问题,签名合影,收到小稿费,参加文化活动,傍晚健个身,来盘羊肉大水饺,泡脚睡觉做梦,梦里满屋都是大钞票。
  这么好的心态,难能可贵。但可惜,未名湖畔教书的孔教授,并没有像他谆谆教诲自己的那样,“因为你是孔庆东,所以你就不能发火”。在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节目中讨论了一番“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之后,孔教授却将之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这倒还原了孔教授自己从前说过的另一句话──我现在装得道貌岸然,都是形势给逼的。
  昨天,法院没将孔教授梦里想要的满屋子大钞票变成他的现实,认定“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吴晓平存在借机损害孔庆东名誉、进行人格侮辱的恶意”,并特别指出,孔庆东作为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社会公众人物,“近年来因骂人事件亦引发不少争议”。由此可见,孔教授想做“骂别人可以、别人骂不得自己”的例外的那一个,在法律面前行不通。
  孔庆东骂别人的话,想收它一箩筐不是一件难事。三年前在微博上骂记者的那番著名的排比粗口,曾经令不少人怀疑这教授是不是真的出自未名湖畔,是否真是孔夫子的那个孔姓。孔庆东当时发微博说,“一分钟前,《南方人物周刊》电话骚扰要采访我,态度很和气,语言很阴险。孔和尚斩钉截铁答复了一个排比句:去你妈的!滚你妈的!X你妈的!”
  这话即便打了马赛克,都能听到一个文化人节操滚落一地的声音,实在不敢相信出自北大教授之口。
  但这话在孔教授嘴里出来,人们一点都不奇怪。不奇怪,是因为都知道,孔教授骂人是正常的,倘若不骂人了,恐怕真“装得道貌岸然”了,反而不习惯了。可见人的包容性,是个弹性很大的东西,有些人在骂声和被骂声中以自我心态的成长和成熟而获益,有些人在骂声中停留在原地寻找获利的机会。
  南京主持人吴晓平,被孔庆东揪到的两条辫子,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二是“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虽说法律不是用来比谁比谁更烂的,但吴晓平这番话,其实是人们熟知的、对于某些知识分子所表现出来的奇葩言行的一种调侃,是在探讨孔庆东究竟是不是可以归为人们戏谑的“叫兽”一类。如此含蓄的批评,总还守着文化人的基本底线。
  海淀法院一审在阐述驳回孔庆东诉讼请求的理由时解释说,“公众人物的人格利益在法律保护上应当适当克减,公众人物对于媒体不具恶意的批评、质疑亦应有一定的宽容度量”。这话,孔庆东要思量思量:肆意透支公众人物这个身份带来的效益,却又不肯面对由此而来的公众舆论,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原文标题:孔庆东的逻辑:只许我骂你,不许你批我)
2# 四姑娘山
 楼主|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2-17 11:47:00|只看该作者

孔庆东被骂“叫兽”起诉主持人一审败诉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媛)“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就涉及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的一起案件进行了上述评论,之后被孔庆东诉至法院,索赔20万。今日上午,海淀法院通报称,一审驳回孔庆东的诉讼请求。

  法院介绍,孔庆东起诉时明确表示,其指控认为吴晓平侵权的语言为两处,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二是“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

  不过法院认为,吴晓平的评论依据的报道和案件所涉情况是真实的,评论的语句是有针对性的、有诚意的,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吴晓平存在借机损害孔庆东名誉、进行人格侮辱的恶意。

  法院还特别指出,孔庆东系北京大学教授,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近年来因骂人事件亦引发不少争议,甚至形成了公众关心的公共事件,应属社会公众人物之列。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允许相关公众对公众人物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刺耳的批评,不能简单地认为仅是质疑和批评本身就构成侵犯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除非发言人发表相关言论时具有明显的恶意。因此,公众人物的人格利益在法律保护上应当适当克减,公众人物对于媒体不具恶意的批评、质疑亦应有一定的宽容度量。
原文标题:孔庆东告电台主持人侵犯名誉权一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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