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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5-7-26 23:02:47|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要把民族地区农民业余剧团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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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 李冰梅
  习近平2014-10-15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作出了“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的新定位,深刻指明了文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的重要作用,精辟阐述了文艺“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方向,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文艺发展正确方向”的历史责任。民族乡作为我国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促进民族团结和实现不同民族协调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地方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作为民族乡的党委,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切实把农民业余剧团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来抓,充分发挥文艺“鼓舞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的重要作用。
  一、充分认识民族地区农民业余剧团在推动民族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由个性到共性,再由共性到个性,这是人们正确认识某一事物的一般规律。镇圩瑶族乡的民族传统文艺建设,不仅在广西的民族乡中负有盛名,而且在全区乡镇中也数得上号。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既注意吸取外来文艺的精华,更注重弘扬本乡瑶族的传统文艺,每个村委都有一支业余文艺队,四个瑶族村还各有一支欢庆瑶族“达努节”的艺术骨干队伍。我乡每年一届的业余文艺会演搞得红红火火,每年的瑶族“达努节”更是搞得隆隆重重。尤其是我们的“镇马瑶族剧团”,近年来以瑶族原生态生活习俗和民族团结传统为题材,自编自演许多节目,不仅在县、市、区和全国会演中获得各种名次奖,而且还唱出了国门,其节目录像曾分别在马来西亚泰国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节目中播出。民族传统文艺的传承和发展,极大增强了全乡干部群众的自豪感,也更加增强了各民族群众共同奋斗建设瑶乡的凝聚力。联系我乡文艺建设的实践,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民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对于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的“小康梦”,具有特殊的作用:
  (一)活跃了民族地区农村的精神文艺生活。“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注1)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丰富精神文艺生活也越来越成为民族地区农民的热切愿望。农民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及时抓住身边鲜活典型题材进行创作,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用农民身边人来说身边事,弘扬勤劳致富、尊老爱幼等美德,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每次演出,都使观众受到进步精神的启迪和感染,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参与率和满意率,活跃了农村精神文艺生活。
  (二)增进了各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和睦团结。“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注2)民族地区农村的农民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紧跟时代步伐,贴近群众生活,积极向农民宣传各民族群众遵纪守法、互相帮助、和睦团结、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内容,间接地减少了帮派遗毒、封建迷信、违法乱纪风气对农民思想的侵害,促进了干群和谐、邻里和气、村寨和睦正气的上升,有效地强化了党和政府正确领导在群众中的号召力,为构建和谐平安新农村增加了精神活力。
  (三)传承了少数民族的农民民俗文艺。“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注3)我乡的农民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与其他民族地区农民业余剧团一样,是优秀农民民俗文化的忠实守望者。他们巧妙地用传统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语言、表演形式,既通俗易懂,又形象生动,直面群众,有力地弘扬了瑶乡的民族文艺、地方剧种和传统曲目,为传承瑶乡农民民俗文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如今,我乡瑶族原生态歌舞、瑶族猴鼓舞等十个非物质文艺遗产列入县第一批非物质文艺遗产名录中,瑶族农民绝技如“上刀山,下火海”等得到很好的继承,瑶山歌艺术团等多个民族农民剧团得到了蓬勃发展,充满浓郁瑶族风情的《瑶家欢歌》、《千猴戏鼓》等文艺节目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乡土》栏目、“花儿朵朵”全国大型绿色选秀节目演播比赛,深受群众好评。
  (四)展示了现代少数民族农民的文艺风貌。我乡的农村业余剧团有着“争创第一”的拼搏传统和精神,并凭着这种精神克服种种条件困难,多次在大范围、高层次比赛中夺得好成绩,展示了少数现代民族农民的文艺风貌:五十代,他们的瑶族舞蹈《芦笙花探舞》、《猴鼓舞》在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夺得第三名;八十代,他们的瑶族传统舞蹈《丰收牛角舞》和《滕拐舞》,在广西全区农村文艺汇演中夺得二等奖;九十年代他们的瑶族舞蹈《歌啊!请到镇圩来上门》在原南宁地区农村文艺汇演获一等奖,二十世纪,他们的瑶族经典舞蹈《达努》荣获全国“夕阳秀金奖”;二十一世纪初,他们的原生态《瑶山歌》在香港举办的“第十届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比赛”中获得“特等金奖”。每夺得一次荣誉,全乡各族干部群众都受到一次极大鼓舞,都增加一分自豪感。
  二、目前民族地区农民业余剧团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客观地说,由于先天的不足和后天条件的欠缺,目前民族地区农民业余剧团的发展是比较缓慢的,与中央文艺座谈会提出能够“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还有很大的距离,其在发展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不容忽视。联系我乡实际,这些问题主要是:
  (一)领导层认识的差异与领导的乏力。由于农村业余文艺是软任务建设,一年半载很难见成效,加上文艺是化钱的工作,一行动就要化钱,一化钱就向乡政府请求支持,而乡政府不是一级财政,自己可支配的经费少得可怜。因此一些乡镇政府的指导思想上,存在着原则上扶持的多,具体上扶持的少;精神上扶持的多,物质上扶持的少;形式上扶持的多,务实上扶持的少。领导层认识的差异与领导的乏力,无形中消弱了农民业余剧团自力拼搏的信心和勇气,导致农村文艺资源开发与利用进展缓慢。
  (二)农民业余剧团自我投入能力弱小。农民业余剧团普遍存在经费不足问题,这是制约民族贫困地区文艺事业发展的最大因素。文艺属于意识形态行业,民族地区农村文艺的发展需要更多的人去挖掘、传承、弘扬,这就需要必须的经济基础,但目前民族地区许多地方仍然属于国定连片贫困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农民收入偏低,农村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组织自我投入的能力十分脆弱,乡政府财力十分有限,也拿不出较多的钱给予扶持,要提升农村文艺水平十分艰难。
  (三)农民业余剧团演出设施简陋陈旧。民族地区农村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组织的演出设施,相当部分贯来都是自已打制的,有些好几年都没更新过,虽然可以应付乡村演出,但离时代的发展和观众的要求有着很大差距,若是参加省、市一级演出就难登大雅之堂。尤其是音响效果不佳,势必影响观众看戏热情,直接影响演出质量的改善和演出收入的提高,这也是目前农民剧团演出时观众少的原因之一。如此长期下去,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组织必将在低水平的困境中徘徊。
  (四)农民业余剧团剧目创作更迭缓慢。剧目创作和排练演出是农民业余剧团发挥作用的核心,虽然绝大部农民业余剧团能够做到自编、自导、自演,也能跟上形势经常充实一些新剧目,但相对于日新月异的社会生活,相对迅速更新的其他现代文化传播样式,相对于广大群众不断提高的文艺欣赏水平,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组织的的剧目老化问题,必然带来观众上座率低,已严重危及到剧团的生存与发展,迫切需要充实更新,但文艺人才和创作经费不足又是制约此项工作的瓶颈。
  三、对贯彻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地区农民业余剧团发展壮大的对策
  农民业余剧团和乡村文艺组织植根于农民、服务于农民、演农民唱农民,是实现习近平强调的文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的重要力量。当前,民族贫困地区的各级党委、政府要“贯彻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文艺发展正确方向”,就应站在弘扬民族特色文艺、推动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的高度,务实做好扶持农民业余剧团发展壮大的五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党委政府重视和扶持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文化部门应对农民业余剧团的发展给予全方位的关心支持,对剧团演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农民业余剧团进行年度评比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经常举办以重大节会、汇演、比赛、开展农民业余剧团精品公演为依托,创设农民业余剧团锻练、提高和竞争的平台;在职称评定和政策资金扶植上统一待遇,对农民业余剧团也要进行职称评定和政策资金的扶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加强对农民业余剧团和业余艺术组织的管理,鼓励、支持他们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文艺服务渠道,让农村文艺走向更多大众,走向更大的社会空间;加强对农民业余剧团剧目政治性的捡查指导,确保其始终朝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发展。
  (二)加大对农村公益文艺的经费投入力度。财力是乡村文艺建设的决定性条件。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中央、省、市三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对于这段表述,可以理解为民族地区乡村农民业余剧团从此有了“专项保障经费”,基层政府和农民业余剧团也盼了两年,可直至现在,《决定》关于经费问题的落实并不理想。各级应抓好这一中央“政令”的畅通和落实,切实加大对民族地区农村公益文艺的投入力度,对农民业余剧团建设进行经费扶持,以便更好地满足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文艺发展的迫切需要。
  (三)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优秀作品是繁荣农村文艺事业的重要手段。因此习近平10月15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用相当大的篇幅来论述如何“繁荣文艺创作”问题,并反复强调抓好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基层党委、政府应引导农村业余剧团加强对节目的创编,结合中心工作,贴近实际、贴近农民,创作出高质量、生活气息浓厚的作品。建议市县建立优秀剧节目作品库,整合各地优秀节目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把好的剧节目直接提供给农村业余剧团使用。建议城市专业剧团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艺术帮扶原则,在不影响自己演出任务的前提下,对民族地区乡村农民剧团实行“三定三流动”的帮扶制度:即定向几个乡村文艺团体全面艺术实行长期流动帮扶,定向几个乡村文艺团体几个重点节目艺术实行短期流动帮扶,定向几个乡村文艺团体几个个演(创作)员所缺的某个艺术侧面实行临时流动帮扶,促使农民业余剧团拿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奉献给广大观众,以优秀的作品繁荣农村文艺事业,以反映时代风貌的剧目引领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的新风气。
  (四)创造条件把农民业余剧团推向更高层次。要适应中央关于文艺建设要求的新形势,把加强农民业余剧团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作为民族地区,当前应主要着眼本乡主体民族的传统,打造具有本地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民族文艺品牌,推动文艺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把民族文艺资源优势转化为民族文化发展优势,同时要注意吸收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优秀文艺,吸收国外民族的优秀文艺,吸收人类一切有益的文艺成果,不断提升本乡少数民族优秀文艺的水平;要重视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民间艺人积极性,通过各种途径培养更多的民族文艺接班人,着力培育一批德艺双馨、群众喜爱、充满活力的农村少数民族文艺业余队伍,确保民族文化遗产薪火相传。
  引文备注
  (注1、注2、注3:引自2014年9月29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会议指出”。)
  (作者系广西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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