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利9000元
他犯诈骗罪获刑3年
“因为我老家那里有很多人通过群呼电话发了财,所以我也想这样做赚一些钱。”李某称,自己通过“恶意呼叫”一共获利9000元左右。
邻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通过电话“恶意呼叫”实施诈骗,建立“恶意呼叫”点,呼叫次数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帮助他人实施诈骗,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此外,李某通过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的行为系犯罪未遂。法院未采纳李某辩护人的“李某的行为属犯罪预备”的辩护意见。
昨日,记者从邻水县人民法院获悉,李某因犯诈骗罪获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其非法所得,并依法没收电话卡100余张、22台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邻法宣 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
原文标题:“恶意呼叫”五千万次 男子犯诈骗罪获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