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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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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丁与玫瑰 发表于: 2009-5-14 23:45:3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09年马英九今天签署了人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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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今天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书,他说,台湾的人权保障将和国际接轨,「台湾已在人权议题上到了转大人的时候。」

台湾“立法院”3月31日通过「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项联合国人权公约,马英九办公室上午举行隆重的签署仪式,马英九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刘兆玄、立法机关负责人王金平、司法机关负责人赖英照见证下,签署两项人权公约批准书。

马英九签署批准书后致词说,完成这两项联合国人权公约批准书的签署程序,象征台湾民主内涵得到进一步充实,也是“中华民国”落实人权保障的重要里程碑。

他表示,去年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以来,一直认为要在任内好好打造世界级的人权环境,用世俗的话来说,台湾在人权议题也到了要「转大人(台语)」时候了,「我们要真正转大人,真正成为在人权议题上和世界各国平起平坐的“国家”。」

马英九说,他很高兴在就职一周年前夕交出这份成绩单,让“国人”可以了解,政府要保障人权不是嘴里说说,会有实际行动。他也向全世界宣示,台湾的人权保障将和国际接轨、和国际同步。

马总统指出,根据一般国际公约的程序,当公约签署、批准后,还要送到联合国秘书处存放,3个月后生效,如果没有经过存放程序,可能会发生是否生效的问题,但目前中华民国要把批准书送到联合国秘书处存放,不见得能顺利,因此,法务部特别订定这两项公约的施行法,他已完成签署,并在4月24日生效。

马总统说,施行法生效之后,这项公约内容已变成“国内”法的一部分,执法人员可直接适用,这点意义非常巨大;而把国际法转化成“国内”法,更是立法技术上的一项创举,非常感谢立法院大力支持,这个做法未来也许可以适用在其它有必要这样处理的国际公约上。

他强调,在未来两年当中,政府会地毯式检讨现行法律和行政命令,有无和这两项人权公约有抵触之处,希望今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时,能够完成检查,然后尽快地修正和修改。

马英九说,“中华民国”在1967年签署这两项人权公约,但随即在1971年就离开联合国,一个条约签署经过42年后才批准,说起来有点辛酸,但毕竟做到了。

他表示,那个时候台湾地区还在戒严,很多地方也无法符合公约的规定。「但现在我们敢于签字、敢于落实、敢于执行,表示我们有自信,台湾做的到,Yes,we can」。

马英九指出,希望台湾在人权保障上和全世界国家一样,也让大家知道,台湾的存在、“中华民国”的发展,是符合国际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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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绍译:与茅于轼教授同行 官员腐败不怕死,以此炒作树烈女
2# 四姑娘山
 楼主|园丁与玫瑰 发表于: 2009-5-14 23:46:36|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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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鹤飞扬 加帖在

有人签后不做,有人未签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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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园丁与玫瑰 发表于: 2009-5-14 23:48:15|只看该作者
文章提交者:牛眼睇人 加帖在

内地签署了跨省公约
4# 金佛山
 心璞如歌 发表于: 2009-5-15 07:51:57|只看该作者
但愿人权不要在某些网站中成为敏感字符,也就阿弥托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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