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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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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国道210线达川段被称最烂国道,达州车主发帖诽谤交通局长贪1200万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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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都商报 实习记者:周子铭

16000多次点击
  陈某发帖后,由于帖子有名有姓,一天时间内点击率竟达一万六千多次,陈某深知后果严重,便想法让自己的帖子“沉下去”,为此,他顶帖580多次。可惜为时已晚。

行拘10日
  据办案民警表示,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若浏览点击率达到5000次,转发率达到500次,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由于当事人的谅解,最终陈某被给予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局长表态
  马朝胜表示,这次的网帖事件给自己和单位均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很多不明真相的市民在网上对他进行的语言抨击也实在有些过火,但考虑到对方确实事出有因,且认错态度很好,自己也不再追究了。

  达州市民陈某由于工作关系,需经常驾车经过210国道达州南至百节段,但令他郁闷的是,最近连续两次因为路面太烂导致车身被刮伤,维修花去几千元。愤怒的他先是在当地的凤凰山下论坛连续发帖反映此事,但没有得到处理。一气之下,陈某在网上编造了一篇名为《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贪污国道维修费一千二百万》的帖子,谁知,一天时间点击率就超过了16000次。但是,由于担心因为造谣而被公安机关处理,陈某每天花去约十个小时时间来对该论坛其他网帖进行回复顶帖,但最终仍然未能如愿,当事人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马朝胜向公安机关报警后,陈某被传唤,随后陈某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道歉信,最终得到了马朝胜的谅解,免于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但仍因诽谤被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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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品天下现离奇交通事故 时速20码载进大坑 货车闯入成自泸高速警戒区 协警被撞不幸遇难
2# 四姑娘山
 楼主|壳子 发表于: 2014-7-14 07:24: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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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不已
一怒发了诽谤帖 悔不当初忙顶帖

  6月26日,陈某在多次发帖无果后,一怒之下,通过网络查到了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马朝胜的全名,并且杜撰了一篇名为《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贪污国道维修费一千二百万》的帖子,帖子中提到,以马朝胜为首的交通运输局领导已经将拨付下来的维修款贪污,其中马朝胜收受包工头刘某的贿赂一千二百万元,另外几名局领导合计收赃款九百八十万。帖子一出,瞬间点击率狂增。
  第二天,陈某照例打开电脑看看论坛,一看却吓了一跳。自己发出的这篇帖子点击率竟然已经过万。联想到近一段时间以来,网上出现的造谣被刑事处罚的案件,陈某这下着急了。
  “我知道要是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诋毁他人,要是点击率太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就想办法让我的帖子不要这么火。”昨日陈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己想到了一个笨办法。
  6月27日之后,陈某每天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便在凤凰山下论坛该版面对其他的帖子进行回复顶帖,希望能让自己的帖子不要置顶。陈某告诉记者,那几天,他注册了两个小号,只要看到自己的帖子有网友回复被置顶,便会用小号进入别的网友发的帖子内进行回复,只求让自己的帖子不要那么显眼,每天花在这上面的时间都要用去他近十个小时,从两个小号的发帖记录来看,共顶帖580多次。
  然而由于210国道的问题一直都是当地市民比较关注的信息,加之陈某所发的帖子内有名有姓,看起来可信度较高,一直受到网友的关注,点击率居高不下。
  此时陈某开始与论坛的版主联系,希望能够撤帖,得到的回复是需要由个人提交申请,注明缘由。就在陈某将申请写好之后,还没来得及提交,便接到了公安机关的传唤,原来,网帖中被提到的当事人马朝胜已经向公安机关报警。

改过自新
诚心悔过忙道歉 大度局长谅解他

  据达川区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6月27日下午,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马朝胜便已经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首先对这篇网帖的内容进行了调查,发现210国道此路段的招投标工作是在4月17日到5月30日之间进行,而马朝胜是在5月22日才调任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工程的整个招投标情况在马朝胜到任前便已经结束,网友举报的马朝胜贪污受贿一事不属实。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楼主|壳子 发表于: 2014-7-14 07:24:00|只看该作者
  考虑到此篇网帖对当事人造成的不良影响,民警通过技侦手段找到了发帖人陈某,将他传唤到公安机关。据陈某供述,自己发这篇网帖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由于出行不便,想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关注。民警表示,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若浏览点击率达到5000次,转发率达到500次,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陈某被传唤之后,主动在网上发布了道歉帖,同时当事人马朝胜对陈某达成了谅解,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对陈某给予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对于原谅小伙陈某的事情,马朝胜表示,陈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曾经向自己表达了歉意,同时也说清楚了发帖诽谤的原因。对此,马朝胜在7月2日来到达州市公安局递交了一份谅解书。谅解书上写道:鉴于对我进行诽谤的违法嫌疑人陈某因210国道使其出行不便,在网上发帖泄愤表达不满,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诚恳,我愿意谅解对方,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放弃追究陈某刑事责任的机会。
  马朝胜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次的网帖事件给自己和单位都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很多不明真相的市民在网上对他进行的语言抨击也实在有些过火,但考虑到对方确实事出有因,且认错态度很好,自己也不再追究了。

诽谤案背后
7900万维护 路两年后就烂了

  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因重车碾压、洗煤车漏水,该路段2010年维护完,2012年出问题
  210国道达州南至百节段到底是否真如发帖小伙陈某所说,路面破烂不堪?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了该路段一探究竟。

坑坑洼洼,路段破损严重
凤凰山下论坛反映帖达733个

  在斌郎前往石板一段路上,记者看到部分路面已经开壳起裂,一旦有大车通过,路面上便会扬起大量的尘土,后车与前车之间必须要保持一定的车距,否则可能会导致视线受阻,另外除了扬尘之外,路面还有坑坑洼洼的现象,过往的车辆在行进过程中,由于路面不平,时常会歪歪斜斜。
  当地村民介绍,由于该路段大车较多,对路面破坏较大,一到下雨天,车子路过经常会溅起泥浆,而若天气放晴,车子路过不但会有扬尘,颠簸起来看上去甚是危险,人都不敢靠近。
  一位路过的客运车驾驶员则表示,由于路面坑洼很多,车子的底盘经常都会被刮伤,有时甚至会抛锚,部分驾驶员不得不下车自己找石头填坑才能通过,很是麻烦。
  发帖的陈某则表示,6月20日左右,自己进城办事,小车就被刮坏,送到修理厂修好没几天,发动机和排气管又被刮坏了,维修就花去五千多元钱。针对210国道这段路的破损,记者在凤凰山下论坛进行了搜索,光是关于此类主题反映情况的帖子就搜索到了733个。
4# 金佛山
 楼主|壳子 发表于: 2014-7-14 07:24:00|只看该作者
2009年耗资7900万元全面维护
到如今却是面目全非

  达川区运输管理局工程部工作人员曹春义介绍,210国道达川区段,上一次全面改造时间是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10月结束,耗资7900万元,改造结束之后路面状况也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到了现在路面状况又出现了一定问题,对此达川区相关部门再次对路面的维护进行了招投标,并在4月29日下发了中标通知书。
  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马朝胜介绍,2009年在对路段进行维护之后,这段路的路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从2012年开始,由于重车碾压和洗煤车一路漏水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路况又开始出现问题,老百姓关于这个路段的投诉又开始增加了。
  按理说,210国道斌郎至石板路段,离达州市主城区也不过30余公里的路程,并且在2009年底已经进行过一次全面的道路维护,不应该存在路面破损如此严重的情况。
  马朝胜解释说,从这段路经过的重车十分多,有些不法司机为了盈利,更是严重超载,在这条国道上行驶的大货车,甚至有的装载量达到了80吨,长期的路面碾压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另外,还有个问题就是洗煤车一路往路面滴水,沥青路最怕的就是路面漏水,长期处于潮湿状态会对路面造成严重损害。

本次维修已于5月30日开始施工
总投资达1.39亿元,工期一年

  据介绍,此次维护按照合同规定施工单位于5月30日开始施工,目前各个标段都在对路基进行“软基处理”,按照初步计划,在8月中旬将所有“软基处理”完成验收合格后,会再对路面的气层和垫层进行处理。本次整治起于达川区南城达渝高速南站出口,止于达川区大竹界,全长30.5公里。将对所有路面进行全面重新整修,路基宽度9.5至12米,路面宽度8.5至10.5米,整体加铺40至5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再实施标准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估算总投资1.39亿元,工期一年。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5# 华蓥山
 思娴 发表于: 2014-7-14 07:24:00|只看该作者

达州男发帖称交运局长贪污千万 涉诽谤被拘

源自: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达州7月13日消息(记者:陈连波)因道路状况太差致爱车接连受损,达州男子一气之下在网络论坛发帖,称当地交通运输局局长贪污国道维修费1200万元;该网帖引起网民广泛关注,点击量迅速过万。但警方调查发现,网帖所称贪污一事纯属诽谤,发帖人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网帖称:交运局长贪污国道维修费
  6月26日,一网民在达州本地论坛连发3帖。前两条帖子称210国道达川区南外至百节段道路状况差,多年无人维护,并配发多张道路实况图片;随后再发帖《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XX贪污国道维修费一千二百万》,称以马某为首的达川区交运局领导班子已将划拨下来的维修款贪污,其中马某收受包工头刘某的贿赂1200万元。
  此帖一出,迅速引起网民围观,短短几天,点击量达到1万6千次,但多数网友对网帖所指贪污一事表示怀疑。有网友表示,网帖所指交运局长刚上任没几天,发帖人没有根据地乱说,已经涉嫌违法。网友“潮人一个”评论称:“兄弟,要负责哟,跟你顶起,帮你跟足500次,拿不出事实你休克吧!”
6# 青城山
 思娴 发表于: 2014-7-14 07:24:00|只看该作者
当事人:报警称网帖所指不属实
  6月27日,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某来到达川区公安分局报警,称网帖所指贪污受贿一事子乌虚有,纯属诽谤。警方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国道210线达川区段大修工程,起于达渝高速公路南站出口,止于赵家镇大竹界,项目于2013年9月29日经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2014年4月30日完成施工招标相关工作,5月30日正式动工。
  调查还发现,今年5月22日,马某才被正式任命为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并未参与国道210线大修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工作;此外,此项目合同约定工程款划拨程序,工程进行一定阶段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审查,由财政局直接将工程款划拨施工单位,工程款项并不会经过交运局及领导。

警方处理:发帖人诽谤他人被拘10日
  7月2日,警方将发帖人陈军(化名)找到。陈军承认,网帖系自己随意捏造,目的是想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将该段道路尽快修好。
  陈军称,自己在达川区石板镇某企业上班。前不久,在上下班途中,自己的私家车几天之内连续2次因路况受到严重损伤。一气之下,他在网络论坛上连发3帖,想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陈军承认,网帖所指交运局长贪污受贿一事完全是自己捏造的事实。
  发帖后的两天,陈军并未再关注帖子,直至3日后才发现网帖已引起网民广泛关注,此时他才慌了神。陈军立即与网络论坛管理方取得联系,按照相关程序对原网帖进行处理,并在该网络论坛发帖公开致歉;同时,他通过朋友找到当事人马某的联系方式,准备当面致歉,寻求谅解。但正在实施补救措施的时候,警方已经找上门来。
  据办案民警介绍,找到陈军时,陈军的私家车仍在修理厂进行维修,在其电脑中也确实发现即将完成的《删帖申请》。当事人马某也表示,鉴于陈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诚恳,愿意谅解对方,主动放弃追究陈军的刑事责任,并出具了《谅解书》。
  鉴于陈军认错态度较好,事后也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且得到了马某的谅解,但因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事实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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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思娴 发表于: 2014-7-14 07:24:00|只看该作者
发帖人:很后悔 想当面致歉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致电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马某,对方表示不愿接受采访,称此事已经过去,不愿再多说什么。
  发帖人陈军对四川新闻网记者表示,对于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很后悔,尽管前期已经取得当事人的谅解,但还是想当面进行道歉。
  陈军同时表示,希望广大网友以此为鉴,切勿在网络上散播不真实的言论,以免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给自己惹祸上身。
  律师说法:当事人不提出诉讼,不会追求刑事责任
  据四川奥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覃礼顺介绍,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覃律师表示,根据上述规定,该网友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246条的诽谤罪。该网友事后的补救行为说明其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违法性,但其整个诽谤的行为已经完成,给受害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存在。但诽谤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该网友已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如当事人不提出诉讼,则不会追求其刑事责任。
8#
 楼主|壳子 发表于: 2014-7-14 10:24:0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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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染姐 发表于: 2014-7-15 07:24:02|只看该作者

达州男因国道太烂发帖诽谤交通局长贪污千万

源自:华西都市报
帖中所指国道210线达川区南外至石板段路况(图据网络)  U8174P841DT20140715065606.jpg  保存到相册

  达州该男子被行拘10天,称“国道太烂,3年驾车耗费近万元”
  6月25日,车底盘再次被挂烂成为“引爆点”:他在雨夜中等候1小时,当拖车赶来时,他已全身湿透。“当时确实很气愤,也很急躁。”陈某说,为发泄情绪,他便上网发帖。“当时就想着能发泄下就好!”
  12日,陈某结束了警方对他做出的10日行政拘留处罚。在拘留所内,陈某整日冥思苦想着该如何道歉。13日一早,他没休息,径直到达川区交通局局长马朝胜家登门道歉。获得马朝胜谅解,并嘱托他应吸取教训,以后不可再做类似的毁谤事。
  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缘由,源自陈某的一时“冲动”:因工作需要,他每天驾车往返于达州城至石板镇间的国道,但泥泞的道路让他抓狂:3年来他花费了近万元汽车磨损费用,车也修了多次。6月25日,车底盘再次被挂烂成为“引爆点”──陈某积怨已久的愤怒彻底爆发,捏造出他并不认识的当地交通局长马朝胜贪污的帖子,并被网络疯传,单日点击率就超过10000次。
10#
 染姐 发表于: 2014-7-15 07:24:02|只看该作者
求关注诽谤局长贪污帖文被转超万次
  6月26日,在达州当地论坛上一条网帖《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贪污国道维修费一千二百万》,帖文称:以马朝胜为首的达川区交通运输局领导已将国家拨付的国道维修款侵吞。其中,马朝胜还收受包工头刘某的贿赂一千二百万元。该网帖迅速被网友疯狂点击并转发,仅26日当日该帖的点击率超过10000次。
  然而发帖人陈某却感到了恐慌。“帖子中的内容都是我瞎写的。”陈某说,26日晚,陈某因气愤,想在网上找找国道210线的维修工程的进度信息,以及施工管理单位。“我不认识马朝胜,是在网上发现他的名字。”他回忆说,在网上输入“达川区交运局”关键词后,出现一条达川区交通局局长马朝胜的新闻。陈某为让网友关注210国道的路况,便捏造了一条达川区交通局长贪污的帖子。
  27日,自知大事不好的陈某多方求删帖,被拒绝。无奈之下,陈某注册了多个论坛账号,在网帖下方发道歉信息顶帖580多次,希望网帖能“沉下去”。
  当日下午,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马朝胜看到网帖后,立即向警方报警。经当地警方查实,该网帖内容全部为虚构,不属实。28日上午,正在家中写道歉信的陈某,接到警方的传唤,而他保存着那封道歉信的电脑,一并被警方搜走。直到7月1日,陈某就托民警将这封800字的道歉信转交给马朝胜收。
  “我没见过他,与他也没有个人恩怨,只是为了发泄私愤,也不知道当时他收到这封信没有?”虽然,陈某已经出拘留两日,为此事仍然心中愧疚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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