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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

念斌540万国家赔偿申诉被驳 家属否认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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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9-13 17:27:00|显示全部楼层

揭念斌案翻案细节:视频被剪接等3疑点助翻案

源自:央视

  △9月13日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视频截图
  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念斌案做出终审判决:念斌无罪释放!在家人的搀扶下,当念斌从看守所里出来时,泪如雨下。在福州郊区的一个临时住所,念斌终于看到了八年未见的儿子,此前无数次渴望的父子相拥,此刻却显得是那么地生疏。为了这一刻,他们却等待了八年。央视新闻《法治在线》栏目跟踪报道,独家揭秘念斌案“翻案”关键细节。
  从四次被判处死刑,到如今无罪释放,他的人生又经历了怎样的跌宕起伏,所有的故事,还要从八年前的那个夜晚说起。
  2006年7月27日下午1:40分,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澳前镇一临街食杂店在正常开业,店主丁云虾的公公送来几斤鱿鱼和杂鱼,房东陈炎娇帮助洗净。晚上6点,丁云虾三个孩子和房东陈炎娇母女共五人,共同吃了“青椒炒鱿鱼”后相继出现中毒症状,28日凌晨2点30分至5点,丁云虾大儿子俞攀和女儿俞悦相继死亡。
  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租赁陈家房屋、与丁云虾相邻亦经营食杂店的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

承认“投毒”悲剧就此展开
  根据警方提供的办案经过,2006年8月7日,警方对念斌测谎,念斌没有通过,当天被留置盘问。
  2006年8月8日中午,念斌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投毒行为。
  “这事是我做的,我在水中下了毒。”据案卷资料,念斌投毒的动机是,2006年7月26日晚,一名顾客来买香烟,被丁云虾招呼到她的店里,抢了念斌的生意,念斌因此怀恨在心,想教训一下丁云虾。
  据念斌说他把半包鼠药“倒进”矿泉水瓶,掺水后“倒入”了丁云虾烧水用的铝壶中,而经福州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两名孩子都是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在丁云虾铝壶内的水,高压锅残留物,铁锅残留物均检出氟乙酸盐成分。一切证据都在指向,念斌就是这起投毒案的“真凶”。
  2006年8月10日,警方查封了念斌的食杂店,并向村民宣布,念斌就是投毒案的“凶手”。瞬间,仇恨被点燃,愤怒的丁家人,打砸了念斌与父母和哥哥共同居住的家。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只得带着家人匆匆逃到福州躲避。

“我是一个男人啊,只有我一个人承担了”
  “我是冤枉的,是公安教我这么说的!”2007年3月,在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时,念斌即发出这样的呼喊。“他们把我吊在窗户上,两肋垫上书本用锤子敲打,用竹片挑,并威胁说如不承认就抓我妻子,我疼痛难忍,又担心妻子被抓无人照顾家人,被迫按照公安的提示承认有毒,所述内容全是编的。”
  念斌:“他那天晚上(8月7日)晚上打我那么痛苦,我都不按他所说的去做。如果说用亲情来折磨我,他比把我打死还难受。我跟我老婆都死了,我儿子就是孤儿了,将来怎么办?谁养他?我是一个男人啊,只有我一个人承担了。至少当时想我跟我老婆两个人有一个,我儿子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妈妈陪他成长。我当时实在是受不了,就按他说的去做了,他拿了一个摄像机也是这样子在上面,一直拍。”
  孩子四岁那年亲眼看着父亲离去,却再也没有回来。家人只得谎称,他的父亲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打工。为了这个谎言,张燕生律师只要有机会出国,就以念斌的名义,从国外给孩子寄来礼物。
  处在绝望之中的念斌,在律师会见时专门给儿子录下了一段话:“你要好好听你妈的话,爸爸多苦多累都想来看你,不是爸爸不想来,爸爸非常爱你,很想你……”

三大疑点帮念斌翻案
  2008年2月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然而面对案件中不断出现的疑点,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始终坚信,自己的弟弟应该是无辜的,绝望之中,念建兰决定更换律师。黑暗之中,念建兰希望能够看到一点光亮。2008年2月,念建兰在北京第一次见到了律师张燕生。
  念建兰:“张律师看了一下起诉书,就说水壶有没有检?我说前前后后见了那么多律师,没有一个人告诉我说抓到一个核心问题,水壶有没有检?”
  张燕生发现,检方提供的证据中,前后矛盾的还不止这一处。而这些矛盾之处,也成为念斌案最终逆转的关键。

疑点一:可疑的视频“剪接点”
  在福州警方提供的审讯视频中,念斌曾亲口供述自已的投毒过程。
  念斌翻供之后,检察院便将当时审讯的视频提交给了法庭,以此证明念斌当时并没有遭到刑讯逼供,而是自愿承认。与这份视频同时提交给法庭的,还有一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证明视频完整没有经过剪接。
  在这份视频里,确实看不到念斌被刑讯逼供的画面,但是却有一个明显的剪接点,而就在这个剪辑点前后,念斌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从不承认作案到对投毒供认不讳。
  然而法院的最终判决,并没有提到这个细节,而是最终认定,视听资料记录了念斌“作有罪供述时的神态自如、环境宽松”,念斌关于被刑讯逼供的辩解不能成立。

疑点二:“早产”的检测报告
  据念斌对投毒经过的供述,他于2006年7月27日凌晨1点左右把鼠药投放在了水壶内。据此,公安机关的起诉书认定,水壶的水含有氟乙酸盐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但据念斌律师张燕生的说法,在公安机关提供的物证中却没有看到水壶被检出毒物的报告。
  张燕生发现,检方提供的证据中,前后矛盾的还不止这一处。其中铁锅的送检时间明明是2006年8月1号,而检验报告却在7月31号就已经得出。
  还有,关于毒物的来源,检方指控念斌是从一个姓杨的老人那里购买的氟乙酸盐鼠药,然而当张燕生去调查时,这名姓杨的老人却表示不记得见过念斌。
  随着疑点的不断增多,一些毒物专家也被邀请加入了念斌的案件,专家们发现,根据警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在死者的心血、尿液和呕吐物中都检出了氟乙酸盐,然而在胃和肝里却没有检测到,这有悖常理。
  在投毒案中,死者的中毒原因、嫌疑人的投毒方式以及毒物的来源都是定罪量刑的关键,然而辩护方提出的种种疑点,却让检方的这些证据看起来并不是那么无懈可击。
  疑点三:“完美”的质谱图
  质谱图是广泛应用于各个学科领域中通过制备、分离、检测气相离子来鉴定化合物的一种专门技术。比如,在一起毒 品案中,公安机关要通过一种技术手段证明缴获的“大麻”就是大麻,质谱法便是现在普遍运用的一种方法。在念斌案中,警方便是运用质谱的检验方法,认为死者系氟乙酸盐中毒,进而锁定投毒者为念斌。然而,不同中毒的原因,在质谱图上就会有不同的波形表现。对于投毒案来说,质谱图就是支持警方鉴定结论的最原始的信息。
  张燕生律师一直要求调取本案的质谱图,但都被以“内部机密”为由拒绝提供。直到2013年7月庭审时才被警方递交给了法庭,这也成为全案被推翻的一个关键。
  经过对质谱图的分析,专家发现,死者俞悦尿液的质谱图竟然与机器检测时使用的标准参照图谱一模一样。俞悦竟然能尿出一个氟乙酸盐的标准样品来,这是荒唐无比的。更令人震惊的是律师的第二个发现:被害人俞潘的呕吐物和俞潘的心血竟然来自于一个检材。
  经过仔细研究,专家最后得出结论,根据现场物证的检验结论,应该皆未发现氟乙酸盐,本案件并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氟乙酸盐曾被使用过,也就是说,警方认为两名孩子死于氟乙酸盐中毒的结论不能成立。

最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保住了念斌的命
  2008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念斌案发回重审。那一刻,念斌似乎看到了回家的希望,然而事实上,此时距离他最后回家,还有漫长的六年时间。
  2009年4月2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念斌案再次开庭审理,辩护方提出的种种疑点依然没有被采信。两个月后,念斌再次被判处死刑,念斌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2010年4月7日,福建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念斌的上诉,维持原判。案子被送到最高法复核,念斌的死刑随时都有可能执行。
  对未来失去希望的念斌,此时并不知道,他的命运早在第一次被判处死刑之前,就与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2006年10月,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进行修改,明确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原则上都要提讯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对证据有疑问的,要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
  2010年10月28日,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核准念斌死刑,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高院重新审判。

新《刑诉法》帮助律师获得关键证据
  2013年7月,当福建高院第三次对念斌案开庭之时,这样的场景再次发生,而与前几次开庭非常不同的是,这次庭审一直持续了4天,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当年的侦查员、鉴定人员和毒物专家相继出庭,当面对质,法庭给予控辩双方充分的时间发表意见。
  正是在这次庭审中,张燕生律师一直要求调取的质谱图,终于被警方递交给了法庭,这也成为全案被推翻的一个关键。带着这26张质谱图,张燕生与念建兰去了香港,找到了在这一领域具有绝对权威的专家莫景全。
  张燕生:“简直太神奇了,俞悦竟然能尿出一个氟乙酸盐的标准样品来,这是荒唐无比的。这是一个发现,然后第二个发现就是俞潘的呕吐物和俞潘的心血竟然来自于一个检材,你不能拿着一张图说这张图既是张三的图又是李四的图。”
  带着这些疑问,2014年3月15日,念斌的律师团又召集国内多名毒物专家,对26张质谱图逐一进行分析。经过仔细研究,专家最后得出结论,根据现场物证的检验结论,应该皆未发现氟乙酸盐,本案件并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氟乙酸盐曾被使用过,也就是说,警方认为两名孩子死于氟乙酸盐中毒的结论不能成立。

律师:不限时间、不限问题地提问体现司法进步
  2014年6月,福建高院对念斌案再次开庭,控辩双方聘请的专家相继出庭作证。
  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从2014年6月25日到6月26日,福建高院对念斌案的最后一次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这起案件中的所有疑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仅各种证人的出庭次数就超过了20次,每天的庭审都要到晚上十点多才能结束。
  律师李肖琳:“保护司法公正的这些措施在本案中几乎全部使用了,就是福建省高院的最后这两次开庭,他把所有双方叫的证人几乎全部都叫到了,叫到以后让双方当事人不限时间,不限问题地全面地提问,他们全面的听取了各方的全部的意见,最后做出了一个正确的裁判,这一点是不能不说是司法的进步。念斌不仅仅是非常幸运地找到了张燕生这样的律师为他辩护,更幸运的是近些年来所有的司法改革都让这个案子给碰上了,念斌是非常幸运的。”

死者家属难以接受 念斌有家不能回
  如今念斌无罪释放,但是真凶却依然无法查明。当初看起来是那么无懈可击的一起铁案,留下的却是两个家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痛。
  福建高院做出终审判决之后,受害者家属怎么也不愿意相信,他们等待了八年竟是这样一个结果。在村里的超市门口,他们摆了一台电视,将念斌供述投毒过程的录像反复播放。
  念斌:“丁云虾家里我很同情她,她毕竟去了两个孩子,她毕竟是受害者,而我念斌也是受害者,也弄的家破人亡啊,以前还背着莫须有的罪名啊。我真的很希望抓到真正的凶手还他一个公道,也还我念斌一个清白。”
  这个案件对念斌是一种侵害,对受害者也没有起到安抚作用,对真正的罪犯也是一种放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所以说用一个错误掩盖另外一个错误,必然最后的结果是两个错误。”
  时至今日,念斌仍然是有家不能回,他在平潭老家的房子,至今还保留着八年前被打砸的原状,为了避免与受害者的家人发生冲突,念斌现在只能暂住在朋友的家中,八年的羁押生活,给他留下了一身的疾病,虽然每天晚上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但是能够躺在属于自己的床上,念斌感觉到的,是八年来从未有过的踏实。
  “我念斌关了八年判过四次死刑,我一直坚持下去,我始终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这是我念斌八年来亲身体会到,而且我也看到,慢慢看到了阳光……”
源自:央视新闻)
6# 青城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29 15:07:01|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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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念斌案讨论为何久久余波未平

源自:海外网
  8月22日,经过8年反复上诉和审理,福建省高院以“原判认定上诉人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终审裁决被告念斌无罪。被法律界关注多年的念斌案落下帷幕。尽管热度不大,关于此案的讨论却出人意料地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
  念斌案的“玄机”在于大量“证据材料”存在搜集、固定上的违反操作规范等问题,因而引起社会舆论,特别是法律界的长期关注。
  8月23日《新京报》的评论说:“相较后来的冤案苦主,念斌案的意义在于,促进冤案的昭雪不再那么山高水长。‘疑罪从无’本就是刑诉法的基石,是需要所有法院去尊奉的法律精神。”
  针对念斌一案,律师群体似乎是最为兴高采烈的一批人。曾担任念斌案辩护律师的斯伟江说:“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我们流泪感谢,一半是欢喜,一半是悲伤。正义的伸张其实也是政府的胜利。”
  不过有人并非这样乐观,央视记者王志安认为:“有媒体欢呼什么‘迟到的正义’云云,这是已经事先假定就不是念斌干的。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疑罪从无’,那可太低级了。”
  相比《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王志安未免显得格局小了些。尽管一直与“死磕派”律师作口舌之争,胡总编辑这次显得比较大度:“念斌最终被判无罪,再次证明是合力在推动中国的改变和进步。死刑复核程序的严谨、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律师的‘死磕’等。就律师界来说,希望他们能够总结死磕成功和失败的以往例子,不断增加死磕与中国法治建设核心宗旨的契合度。”
  同天《环球时报》的社论还要更委婉一些:“念斌案的改判再次证明,律师在维权案中的'死磕'本身不是问题,这样的'死磕'不时在过去和今天成为司法正义的重要推动力。”
  案件尘埃落定,照例欢呼或鼓掌不过一时。此前念斌案的关注度并不算太高,按照寻常的舆论热点转换的速度,讨论热度不会持续太久。然而这次颇不相同。
  先是《东方早报》继续在26日发表评论:“念斌案平反了,但这不意味着中国司法公正的焦点问题,在一夜间就穿越到美国式‘高冷’的程序瑕疵上去了。”
  《新京报》也不甘寂寞,以对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的专访,对念斌案作了再讨论。针对当事律师张燕生“冤案得不到改正,就是因为知错不改”的说法,田律师认为:“对于‘知错不改’,杜绝的根本方法还是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就是只要有非法证据嫌疑的证据就不能当证据用。”
  两天后,《新京报》再发评论《念斌姐姐式的“伸冤”可以复制》。尽管看上去是在回应“念斌案能否复制”的问句,角度却转向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并未选择上访途径这一角度。“念建兰的上诉策略很值得称道,她清楚地知道策略与坚持非常重要,一味采用过激手段喊冤没有用,确凿的证据才是翻案的关键。上访翻案的成功几率可能会有,但同时会带来更大的‘威胁’”。
  同样8月28日,《北京青年报》以更现实的角度解读念建兰的策略选择:“对于一起已经二审终审,只待最高法复核的刑事案件,依靠上访乃至”闹访“而被推倒重来的可能性,实在是非常渺茫,在司法程序中寻求救济机会,反而是仅有的一线希望。”尽管得出了“念建兰的‘成功’,也未必能在更普遍的范围内复制”,作者给出的理由是“普遍的‘信法不信访’,既要求根除司法腐败,尽快实现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也需要公民对法律的普遍尊重和信任”。
  尽管看上去给了“不可复制”的结论,但实际上是呼吁公众对司法本身的信任。而司法的权威有赖于严密的证据、合法的程序、公正的审判。从这个角度来说,念斌案是一个好的例子。但促成其结果的积极因素可能仍然需要一个长效机制加以维持,这也是为它何能够引起舆论如此持久的讨论。(文/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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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27 16:47:01|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念斌案审判结果彰显疑罪从无理念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今日,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回应念斌案审判时表示,念斌案的审判结果彰显了法院坚持疑罪从无的理念,彰显了法院坚持证据采信,加强证据审核力度的审案思维。法院将更加严格地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更加严格地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
原文标题:最高法:念斌案审判结果彰显疑罪从无理念)
4# 金佛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27 16:27:00|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发言人谈念斌案:利于更严格防止冤错案件

源自:中国新闻网

  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念斌案”。中新网记者 马学玲摄
  中新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马学玲)对于近来备受关注的“念斌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7日指出,这将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加严格地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更加严格地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
  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念斌无罪。这一判决,引来举国关注。
  2006年7月,邻家两名儿童中毒身亡,念斌被警方视为有重大嫌疑。此后8年,念斌被4次判处死刑,其中,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核准念斌死刑,发回重审。
  案件审理的8年中,念斌案形成“拉锯战”。念斌方所邀请的律师,通过网络和媒体列举案件疑点,甚至公开发表演讲《刑辩的绝境》,而另一方,控方和侦办此案的公安干警坚称没有“刑讯逼供”,持续引发关注。
  此次念斌被判无罪后,其律师张燕生表示,“这个时候最该鼓励、支持的是最高法院,法院能顶住压力,作出这样的判决,应该感谢法院。”
  27日上午,孙军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这个案件的处理,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坚持“疑罪从无”的理念,在坚持严格依照诉讼法的规定,是加强对证据采信严格审核力度的基础上做出的一个结论。
  孙军工说,网友表示感谢也好,对司法机关最终裁决的认可也好,表明包括公众和审判人员在内的全社会,对公正、文明、理性、依法的办事,有了一个共识,对司法机关坚定执行“疑罪从无”的理念以及采取相应的举措,有了一个共识。
  “这将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加严格地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更加严格地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孙军工说。 ●
原文标题:最高法发言人谈“念斌案”:利于更严格防冤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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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27 06:27:00|显示全部楼层

念斌回忆逼供过程:警方曾威胁要把妻子抓起来

源自:中国青年报

  念斌挽起牛仔裤,小腿肌肉因为长期戴工字镣铐,已经萎缩。本报记者 刘星摄
  从看守所被无罪释放后,念斌甚至有些不太会走路了:脱下加起来戴了6年的工字镣铐,他一时还掌握不好身体的重心。逝去8年青春,生活对于重获自由的念斌来说,反而变得如此陌生。
  念斌投毒案,公安机关从立案到宣布破案只花了12天,但案子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拖”再到“疑罪从无”,足足走了8年。
  翻检该案的司法材料不难发现,这起投毒案的关键证据皆存疑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几乎没有采信检方关于中毒原因、投毒方式、毒物来源的任何证据,并认定念斌先后8次所作的有罪供诉内容不真实,甚至检察院在这次庭审总结时都主动提到,案件“存在瑕疵”。但此前,同样的证据已经先后4次宣判了念斌的死刑。
  幸运的是,即使没有亡者归来和真凶自首,依靠家人、律师、媒体和最高法的“少杀、慎杀”,念斌最终还是等到了迟来的正义。
  不幸的是,即使案件存在诸多明显的程序瑕疵,正义也仍然迟到了,正如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对中国青年报记者所说:“我们找到了最好的律师,碰到了最好的专家,可是阻碍仍然这么大。”

被检测扭转的侦查方向
  一直要等到2013年拿到原始数据,质问相关证人,念家才能证明,当初让念斌成为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根本站不住脚。
  福建平潭是大陆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沿着能直航台湾的海峡号高速客滚码头旁的小路一直向东,就来到了8年前的疑案事发地──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
  2006年,刚过30岁生日的念斌正打算去罗马尼亚投奔亲戚打点零工,他的儿子已经4岁。几年前在和妻子结婚后,念斌选择租了同村村民陈炎娇的一间店铺,卖些零食杂货,日子看上去十分平淡。
  念斌店铺的隔壁是南赖村的丁云虾,丁云虾的丈夫死于2002年的一场海难,此后她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同样租了陈炎娇家的店铺卖些杂食。丁、念都是当地的大姓,彼此间多有往来,念斌结婚时丁云虾的弟弟曾经做过念斌的伴郎。
  2006年7月28日13时40分,丁云虾的公公俞兆发送来几斤鱿鱼和杂鱼,18时,丁云虾、陈炎娇两家一同吃了青椒鱿鱼、炒杂鱼和各自家的稀饭。当晚,两家人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现象,丁云虾的一对儿女俞攀、俞悦当天因抢救无效死亡。
  多人中毒两人死亡,市县两级公安迅速成立了联合专案组。事发当天,警方在死者二楼住户的房间中找到了四包毒鼠强和一瓶液体老鼠药,而该住户陈某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还曾一度晕倒。在警方最初的案情分析中,作案时间被定为鱿鱼送来后直到晚饭前,而陈某某恰好有作案时间。
  但几份关键的法医检测报告推翻了这一设想:7月29日,福建省刑警总队经过化验排除了毒鼠强鼠药的可能性,并在两死者的呕吐物、尿液、血液中检出了氟乙酸盐鼠药。
  由于鼠药不对,楼上租户被排除了嫌疑。“这个检测是最关键的,因为这个检测,作为邻居的念斌就成为第一怀疑对象了。”念斌的辩护律师斯伟江说。
  根据念斌案的预审卷和警方多次作出的《情况说明》,这次检测后,专案组“以投毒杀人为侦查方向”,由于此后念斌店铺通往丁云虾厨房门的门把手被检出氟乙酸盐,且念斌神色异常,没能通过测谎,遂被列为侦查对象留置盘问。
  可无论是这几份关键的鉴定,还是确定了念斌嫌疑的门把手,都最终被证实存在巨大的问题。
  2013年7月,检方第一次提供了鉴定所使用的原始质谱图。所谓质谱图,即毒物检验中检测物的离子被分离后,被检测器检测并记录下来、经计算机处理后形成的图。这是用以分析检测物是否是含有毒物、何种毒物的依据。
  经过香港、北京两地专家的比对,几份曾扭转侦查方向的鉴定报告存在严重问题:检测时曾将样本图样当做检验物检测图样,同一份质谱图,既被充当心血样本,又与死者呕吐物的质谱图相同。此外,呕吐物、尿液、血液的检测均未按照规范操作,有“被污染的可能性”。
  门把手检测物的提取时间曾有过改动,即从“2006年8月8日”改为“7月31日”,而8月8日正是念斌作出有罪供诉的时间。
  当年侦查此案,并负责出具《情况说明》及在委托书上签字的警察翁其峰终于在2013年出庭作证。他当庭称,改日期是“支队长让改的”,并且否认了《情况说明》,表示门把手没有为破案提供侦查方向,门把手是念斌招供后才看到的。

“我只能承认了”
  通观最有力的直接证据,还是念斌自己在8月8日作出的有罪供诉。
  “测谎以后,他们就把我的手拷在牢笼边上。刑警大队长说,按他所说的作案过程去承认,‘不然把你老婆也抓起来’。”
  回忆审讯的细节时,念斌的声音开始变得急促。这是念斌被释放后的第二天,他穿着家人为冲喜特意准备的红色T恤,被一群记者围在中间。出来后,念斌终于有了能不被打断地叙述自己经历的机会。
  念斌案发时,正值“命案必破”口号喊得最响亮的时期。念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最初他不愿认罪,办案人员就把他带到隔壁房间,吊到窗户上,用铁棍打,并用长长的竹签使劲往肋骨的缝隙插,“我当时也哭,可是没有人可怜我”。
  当天晚上,念斌被连夜突击审讯,其间念斌一度咬舌自杀。后来,参与审讯的警察在法庭上说,他们只是在给念斌做思想工作,这遭到斯伟江律师的当庭质问,“是什么样的思想工作,能够把人做得咬舌自尽?”
  即便如此,念斌仍未认罪。案卷显示,由于留置审查至深夜仍未突破,一些侦查人员也认为对念斌的怀疑不足,但警方研究后还是认为“不能轻易放弃”。
  8月8日,念斌最终作出了有罪供诉。念斌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说,对方一开始说认了只会判两三年:“我有一个不幸的家庭,我儿子那么小。8月7日那么痛苦,我都没有按他说的做,他就用亲情来逼我,当时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是一个男人,是一家之主,只能去承担,我和我老婆总要有一个人留在这里照顾儿子。我只能承认了。”
  而念斌的“作案过程”也逐渐清晰起来:因为记恨丁云虾抢了自己一包烟的生意,念斌产生了投放鼠药让丁云虾吃了肚子痛、拉稀的念头,27日凌晨1时,念斌把半包鼠药倒在矿泉水瓶里,潜入其食杂店后丁家厨房,将水从壶嘴倒入烧水铝壶的水里,剩下的半包鼠药和兑水用的矿泉水瓶则被扔入门口垃圾筐,当天,铝壶里的水被做了鱿鱼和丁家的稀饭,这最终导致两人死亡。
  念斌认罪两天后,警方在澳前村公开宣布了这一结果,当时数百名村民围观,随后念斌和父母及姐姐一起住的家遭到了打砸。
  8月21日,当地媒体刊出报道《7月下旬至今警方攻克9起命案 8月份命案全破获》,9起通报案例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平潭7·27投毒案”。

被隐匿的口供
  “水壶里的水是什么意思?水壶难道没有检出?”律师张燕生看到念斌的一审判决书,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儿:水里检测出了氟乙酸盐,那么水壶里呢,为何没有提及?
  2008年2月5日,农历二十九,念斌家第一次收到了死刑判决书。心急如焚的念建兰开始四处找律师,她在网上搜到了关于张燕生的报道,这篇报道里,张燕生提到自己要求自己的案子做到“件件是精品”。念建兰想,都是女性,试试吧。
  张燕生是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1994年,张燕生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离职,创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接到求助电话的张燕生最初并没有答应念建兰,只是先让她把判决书寄过来。
  “特别特别幸运,我找到了全中国最好的律师。”念建兰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时家里已经一贫如洗,张燕生的律师费要5万元,念建兰只好说自己没钱了,没想到张燕生说没事,有钱的时候还钱就行。
  拿到案卷后,张燕生与助手公孙雪发现了更多疑点。公孙雪那时还是张燕生的助理,念斌案2006年7月发生时,她刚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
  “那时给念斌定罪的证据主要有两方面,一个是口供,另一个是7份检验报告。”公孙雪回忆,每份报告都只有结论而没有作出结论的依据,有的报告仅有一页A4纸。
  这7份报告,提取了俞攀、俞悦的心血、尿液,俞攀的呕吐物,念斌屋子的门把手,此外还有铁锅、碗、高压锅、鼠药等检材。7份报告的指向是,两名死者死于氟乙酸盐,而这种物质恰恰在门把手上发现了。
  在张燕生看来,所有检验报告没有附上依据,这十分反常。她本是刑庭法官,做律师后业务也以刑辩为主,接触到的指纹、DNA、足迹比对等检验报告,无一例外均附有原始图片作为依据。
  张燕生对7份报告里的门把手检验记忆犹新。这份名为《理化检验分析意见书》的结论是“倾向于认定门把手上的残留物为氟乙酸盐”,“或者是‘有’或者是‘没有’,但不能是‘倾向于’,怎么能拿分析意见作为结论呢?”而门把手是唯一将念斌与投毒案联系在一起的节点。
  为了找到专业的毒物鉴定专家,公孙雪回忆,她当时检索了很多关于毒物的文献,列了一串专家清单,再挑选合适的挨个儿联系。这些专家,包括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毒物麻醉药品鉴定处原处长张继宗。
  此前,按照控方的说法,水壶里被投了氟乙酸盐,陈炎娇、丁云虾分别用水壶的水做了鱿鱼和稀饭。丁云虾是唯一只吃稀饭而没有吃鱿鱼的人。
  张继宗分析后对此提出质疑。他认为,如果水壶真如控方所言有毒,那么,吃了稀饭的丁云虾也会中毒。
  后来参与研究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博士王鹏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解释,氟乙酸盐是水溶性的,只溶于水,不溶于脂类,如果用含有氟乙酸盐的水去煮粥,氟乙酸盐会几乎完全溶于粥中,含量非常高。若死者母亲喝了粥,一定会出现中毒症状。
  然而,查阅了当地医院的病例资料,包括主诉、体格检查及其血常规、生化指标等实验室检查结果,王鹏认为,丁云虾体内没有中毒的迹象。
  丁云虾没有中毒,这意味着,这与控方所认定的水中含有氟乙酸盐相矛盾。
  2008年12月31日,福建高院将本案发回重审后,2009年4月29日,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这次,案情又有新发现:张燕生与公孙雪找到了陈炎娇被警方“藏起来”的三段证词,这三段证词均与警方认定的作案经过相左。
  公孙雪说,他们翻看笔录发现,警方找了许多人询问,可偏偏没有找房东陈炎娇,这让张燕生感到奇怪。而张燕生、公孙雪有一次找陈询问时,陈并不配合,还夸张地说:“不要来找我,我该说的都说了,他们做的调查有1000多页。”
  张燕生推测,陈炎娇一定有被隐藏的笔录,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法官一联系警方,果然有3份笔录此前没有提交。
  张燕生发现,这3份被隐藏的笔录,核心意思是稀饭不是水壶的水烧的,而来自塑料桶。也就是说,警方一开始的思路不是冲着水壶去的,甚至可能不是冲着念斌去的。
  但一切仍没有改变,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决念斌死刑。

死刑复核结果被压
  2010年这次,福建高院没有把案子发回重审,而是维持了福州中院的死刑判决。
  这是念家人神经最为脆弱的时候。念建兰说她至今记得2010年4月12日那天,福建省高院作出维持一审死刑判决的结果,直接宣判,没有开庭。
  “那天下雨,毛毛雨,我突然觉得生命特别美好,好像我也被判死刑了,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什么想法都有,就辞掉了工作。”
  念建兰随后大病一场。她说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她开始害怕接电话,因为不知道是不是通知自己收尸的。念建兰也开始减少与弟弟的通信,她不知道该怎么跟一个被判死刑的人写家书。后来念斌的狱友出来找到她,对她说,“念姐,你真残忍,念斌一直在等你的来信”。
  “没想到第四次还判死刑,念建兰崩溃了,我也崩溃了。在当时,谁都不敢跟我提念斌的名字,提这个我就想哭,真的觉得处在一种抑郁状态。”张燕生说,那是她最感到无助的时候。
  然而最高法的态度又让念家燃起了希望。2010年6月,负责念斌案死刑复核的法官亲自赴福建提审念斌。
  “当时最高法的法官听我完整的说了整个过程,跟我说‘念斌,我们最高法是重物证轻口供的,就是你念斌今天跟我说都是你干的,我也要去查看物证没有问题才行。”念斌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
  提审结束后,念斌写信给姐姐,说这是“千里之外”第一个来听他冤情的法官。2010年7月,最高法还特别约见了辩护律师听取意见。
  念斌的死刑不予核准的复核结果曾被福建高院压了半年,而这半年正是念斌家压力最大的时候,“你真的不知道是不是明天就被干掉了”。
  一直到2011年4月,因为福建省高院宣判已经一年,仍无复核的消息,张燕生打电话到最高法,对方告诉她,结果早就发给了福建。此时,念家才得知,死刑复核没有被核准,这又一次给了念家希望。
  然而2011年11月24日,在最高法和福建高院依次将案子发回重审后,福州中院仍然判处念斌死刑,失望和希望再一次轮回。听到结果后,念建兰失控说出了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念斌当庭痛哭。
  这是念家这些年来精心维系的两个谎言之一,另一个谎言,是家人告诉念斌的儿子,父亲只是出国打工了。2013年,公安没有经过家人,直接到了学校去找孩子,虽然老师没让见,但这个谎言最终也没能维持下去。

检测图作假
  2013年7月4日是念斌案福建高院第三次二审第一次开庭。庭审前两天,警方终于向法庭提供了念斌案检验所依据的质谱图,此外,当年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均得以出庭作证。
  开庭前一天,张燕生才拿到迟到4年的26张质谱图,专家连夜作了研究。结论让人震惊:检测日期与报告记录不符;报告没有按规定操作,质谱图中样品存在污染;所得结论与现实不符。
  侦查人员更是在律师的质问下当庭承认审讯录像不完整,翁其峰则当庭否认自己曾写下的“门把手”指引办案方向的意见。一位前去观摩庭审的律师在自己的笔记中感叹,“出庭将是对侦查人员最有效的法制教育和震慑,经过法庭上的交叉询问,侦查人员回去后,在接下来的办案中,大概绝对不敢再有一丝一毫的违法办案了”。
  法院迟迟没有宣判,张燕生对此有些担心。一位专家告诉张燕生,质谱技术是由国外传来的,应该追根溯源。于是,张燕生在英国找专家,念建兰则打算去香港找,“他们告诉我,整个亚洲地区就是香港的毒物化验最专业。”
  抱着一丝希望,念建兰动身去了香港毒物化验所。说明来意后,念建兰通过电话联系上了皇家澳洲化学学会院士、香港政府化验所高级化学师、主管毒理学组的莫景权。
  “莫老师特别客气,他还告诉我说,香港化验所化验结果只针对香港,无法通用。我就说,你只需要做书面审查就可以了。”莫景权最终答应了念建兰的请求。
  26张质谱图经过第三方被送到了香港专家手上,一周后,香港专家的结论震惊了所有此案的参与者:用来检测的标准样品的质谱图被当做了送检样品的质谱图,而呕吐物与心血的质谱图也完全一样。专家打了一个比方,这相当于把心脏病患者的心电图给了另一个人,然后说那个人有心脏病。这两个疑点最终均被福建高院的判决书所采信。
  香港专家的结论是,这26张质谱图根本不含有任何氟乙酸盐。接手念斌案6年的张燕生一时没能接受,此前她只怀疑物品上的检验有问题,从没想过整个中毒的基础根本搞错了。
  2014年2月9日,张燕生发表博客文章披露了此事,她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在开头甚至有些失态骂了一句脏话。
  “到这一次开庭,证人出庭后,就发现越来越多的证据造假。”斯伟江说,当他在庭审中听到检方在总结时也承认案子有瑕疵时,他知道无罪判决要来了。

迟来的正义
  虽然念斌已经无罪,仇恨却一直没有消弭。
  历次庭审,念斌的几位律师和家属对于被丁云虾的家属辱骂已经司空见惯。念建兰回忆,2011年福州中院的开庭十分激烈,几方几乎吵了起来。据媒体报道,当时念斌一度盯住丁云虾的眼睛,大喊:“丁云虾,你的孩子被毒死我也很伤心,可我也是被人诬陷的,我也是受害者。”
  2013年7月庭审,当年的侦查人员翁其峰出庭时,旁听席上,念建兰情绪激动,大骂翁其峰刑讯逼供冤枉念斌,另一边,受害人的家属则高喊“人民的好警察”。
  在澳前村,念斌被砸烧过的两层小楼仍然一片狼藉,这座当初建给念斌结婚用的小楼里,时间似乎停滞在仇恨爆发的某个夜晚。
  念家的一位亲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以前这附近三栋楼里住的都是念家的亲戚,出事后只剩两户念家人了。这位亲戚说,她以前也有丁家的不少朋友,出事后就再无来往了。
  记者希望她能把记者带到丁云虾的楼下,她摆了摆手,“那里我们不去的”。采访结束后不久,念家的亲戚一转身,从附近的某个小道离开了。
  丁云虾不在澳前村的家中,但仇恨仍在:她的几个邻居愤恨地说,“政府都判了四次了,还能判错吗?我们都替他们家感到不公。”邻居说,丁云虾出事后就关掉了小卖部,没有工作,“靠海吃饭”。
  记者曾经一度打通了丁云虾的电话,在电话里,她说她在福建高院的门口,高院门口的大马路就是她的家。但记者赶到高院后,除去戒备森严的警察外,并没有看到丁云虾,再打手机,接听人已经不是丁云虾了。
  丁云虾家此前并不抗拒媒体,在媒体开始报道念斌案存在的种种问题之后,丁云虾就开始不愿接触媒体了。
  “我们真的很希望你们也呼吁呼吁,抓到真凶。”念建兰说。这次宣判前,为了保证无罪后不被丁家骚扰,他们提前准备了五辆车,在宣判前一天,拿着地图不断讨论离开法院的最佳路线。
  宣判后的离开很顺利,可离开之后呢?当地政府告诉他们,最好不要回平潭的老家,以免引发群体性事件。
  念斌最终自由了,在他失去了家之后。
  本报平潭8月27日电
原文标题:复盘念斌案)
2# 四姑娘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24 07:47:00|显示全部楼层

王灏军:念斌案疑罪从无不能止于表扬法官

源自: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灏军
  8年过去,当年的办案人员,立功的立功,授奖的授奖,升迁的升迁。念斌案的平反,不但意味着对他们过往功劳和奖励的否认,还可能关联着责任追究。
  8年里4次被判处死刑的念斌前日恢复了自由身。如果没有姐姐念建兰的多年坚持,没有律师张燕生、斯伟江等人的“据法死磕”,很难想象这个案子现在会是什么状态。但在念斌恢复自由之际,张燕生律师却说“正义到来时,我们也该退场了”。她还对媒体反复强调“要多表扬法官,鼓励他们纠正冤案”。
  判处念斌死刑的是法院,宣布念斌无罪开释的也是法院,这是制度设计使然。疑案本该“从无”,但在过往的司法实践中,它却屡被重审“从拖”。这次能在没有“亡者归来”的前提下,判决无罪,令人惊喜。这或许就是念斌案的辩护律师团队在前日的几点声明中首先感谢“福建高院、最高法院和国家平反冤案大环境”的原因所在。
  我们无法知道前几次“疑罪从有”的真正因素是什么,但当值法官的压力是个真实存在。且不说要不要照顾下级法院的面子,警法关系、检法关系也是不得不考量的因素。尤其是来自警方的压力,总能透过一些制度管道传递给法院,让“司法”异化成“司权”。而高级法院内,虽说可由不同的法官组成不同的合议庭,但不管怎么组庭,上面都是同一个审判委员会──最初的“疑罪从有”和最终的“疑罪从无”,都来自于此。在福建高院赢得坊间鼓励和点赞时,我们希望这不是个案,而是对过往的一种制度化纠偏。
  比法院更应反思和纠偏的还有公安。据报道,“平潭投毒案”当年是由福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手攻坚,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此案还被列为福建省2006年十大刑案之一。2006年8月,平潭县委、县政府对3起特大刑案有功人员通报表彰并颁发奖金,其中就包括“念斌投毒案”。据称此次表彰破案有功人员,在“规模”和“规格”上均属平潭前所未有。
  8年过去,当年的办案人员,立功的立功,授奖的授奖,升迁的升迁。念斌案的平反,不但意味着对他们过往功劳和奖励的否认,还可能关联着责任追究。基于自保,动用系统内资源千方百计阻挠翻案,便成了可能的选项。当然,这些只是合理猜测,真相还得借助官方的调查来揭开。
  也正是从利益博弈和横向对比来衡量,律师们请求媒体“多表扬法官”才成为一个议题。这是丰满理想对骨感现实的退让。因为,依法司法、实现公正本就是公检法人员的本职工作。
  我们今天反思念斌案,鼓励敢于坚持“疑罪从无”的法官是必要的,却不能止于此。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启动,加速推广法官员额制,增强法官的独立性和职业保障,让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制约成为司法活动中的常态而非偶遇,这才是目标。
  司法公正始终是司法活动的终极价值追求。念斌案无罪落幕了,指向公正的司法改革还在路上。
原文标题:念斌案疑罪从无不能止于表扬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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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22 09:47:00|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念斌投毒案判其无罪 曾4次被判死刑

源自:新华网

  念斌
  据福建高院官方微博消息,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今天,福建“念斌投毒案”将在福建省高院再次宣判,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被告人念斌被四次判处死刑。
  2006年7月27日,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致两人死亡。警方侦查确定系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念斌被抓获,经历了多次审判,四次被判处死刑。
  在案件审理的这八年中,念斌案形成“拉锯战”。一方面,念斌方邀请了张燕生、斯伟江等律师,他们通过网络和媒体列举案件疑点。而另一方,控方和侦办此案的公安干警坚称没有“刑讯逼供”。

新闻回放:
  念斌,1976年出生,福州平潭人。念斌与平潭县澳前镇南赖村丁云虾曾分别租用澳前17号陈炎娇相邻的两间店面,经营水果、食杂等同类商品。2006年7月27日晚,陈、丁两家用餐后6人同时中毒,丁云虾一对儿女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警方检验显示,两人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当年8月7日,念斌被警方带走。
  2007年2月,福州检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福州中院首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而在当年的庭审中,念斌当庭翻供,并表示,其做出的有罪供述,均是在遭受了警方严重的刑讯逼供后承认的。
  2008年2月1日,福州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随后念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8年12月31日,福建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决念斌死刑立即执行,念斌上诉。在福建高院于2010年4月二审判处念斌死刑之后,该案移送至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2011年4月最高院下发裁定,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建高院重审;2011年5月5日,福建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11年9月7日,念斌案再次由福州中院进行一审开庭,当年11月24日,被告人念斌“又一次”被福州中院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随后,念斌第三次提起上诉。2014年6月,该案在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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