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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西蜀教师|查看: 18016|回复: 148
[蒙冤

呼格父母别样的中秋节:悲欣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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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1-5 03:47:00|只看该作者

内蒙呼格冤杀案办案警察:看到判死刑心里打鼓

源自:新京报

  11月1日上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来到儿子墓地,呼母哭着对墓碑说:“孩子,案子要再审了。”图/IC
  昨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李生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舆论关注而迟迟没有权威消息发布的呼格吉勒图案(亦称“4·9”命案)表示,目前该案正在依法按程序积极地复查中,法院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依法公正处理此案。至于该案何时启动再审,要视复查的具体情况决定。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毛纺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61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疑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就是“4·9”案。但赵志红案一审时检方诉状未纳入“4·9”案,随后该案仅开庭一次便休庭至今。
  李生晨还就舆论关心的法院在复查此案的过程中是否遇到阻力的问题说:“我可以很明确告诉大家,法院没有遇到任何障碍和阻力。”
  李生晨未回答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细节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昨日上午,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在办公室受访时,指着厚厚的呼格吉勒图案的案卷复印件说:“此案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这起案件复查好。”
  他在受访中亦特别强调:“复查过程中,法院并没有遇到障碍和阻力,一切都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 讲述
第一份笔录见证者:“不支撑其杀了人”

  昨日下午,在呼市一公园附近,新京报记者见到了几位在职警官,18年前呼格吉勒图案发时,他们是第一批抵达现场的警察,其中一位还参与了询问呼格吉勒图,看到过此案的第一份笔录。
  这位不愿具名的警察对记者称,案发当晚,他接指令赶到案发地,见到了呼格吉勒图和另一位当事人闫峰。当时正是这两个小伙子报警,说在附近公厕发现一具女尸。
  他称,呼格吉勒图就在案发地附近第一毛纺厂的治安岗亭里接受了警方询问,当时他神情比较自然,作为第一报案人,他详细介绍了报案经过。
  “他被问到了案发前后都在做什么?都是什么时间?听到了啥?看到了啥?”至于案发后第一份笔录的具体内容,这位警察表示,时间过去太久,他也记得不是很清楚。
  但这位有多年刑侦经验的警察介绍,嫌疑人的第一份笔录非常重要,“因为在短时间里,他来不及串通、来不及组织、来不及思考”,因而可信度很高。他担心这份笔录已不在呼格吉勒图的案卷里,“可以肯定,这份笔录不支撑呼格吉勒图杀了人”。
  “如果还在的话,相关部门可以调看一下,呼格吉勒图案发后第一时间的情况就一清二楚”,这位警察表示,自己冒着风险出来面对记者,就是希望相关部门复查此案时,应该重视这第一份笔录。
  他称,当时他和同事出警,看到这第一份笔录后,就没再过问这事。后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当时心里有点打鼓”,“案发地离呼格吉勒图家很近,当事人年纪不大,且没有前科”,“当时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
  2005年赵志红案发,赵志红亲口供称“4·9命案”是他所为,这位警察回想才觉得“自己当初的疑问还是有根据的”。

“死者身体未破损”疑犯指缝血样何来?
  另一位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勘验了案发现场,“现场比较简单,没有打斗痕迹,受害者身上没有伤口”。
  后来因不是具体经办人,他没再过问此案。但案发后不久一天晚上,他在公安局加班,听到局长在办公室大声喊隔壁的办案民警,“让他们去剪呼格吉勒图的指甲”,“我当时就不理解,因为现场勘查没发现受害者身上哪块破了。”
  这位警察之后从当地媒体上看到了有关呼格吉勒图指甲的文字。新京报记者查实,该报道刊登在1996年4月20日的当地晚报上:“为了证实呼格吉勒图交代的真实性,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对他的指缝污垢采样,进行理化检验。市公安局技术室和内蒙古公安厅进行了严格的科学的鉴定。最后证明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人咽喉处被掐破处的血样是完全吻合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
  这位警察介绍,这是呼格吉勒图案不多的“铁证”之一。但他说,自己当初就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受害者身上有伤口、或者破损的地方。
  就此质疑,新京报记者昨日向当年承办呼格吉勒图案的新城公安分局主要领导电话、短信求证,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与之相关,日前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介绍,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她对当时警方公布的呼格吉勒图案证据存疑,于是向法院提出希望能重新鉴定儿子指缝污垢采样,但一位工作人员告知,这份证据已不在该案案卷里,“对方说保管条件有限,加上搬家什么的,可能弄丢了”。

◆ 点评
  1</b>

有媒体用“重审”一词有误
  昨日,内蒙古高院称:呼格吉勒图案正在复查阶段,何时再审将视复查情况而定。
  “复查”阶段到底意味着什么?“再审”又代表什么意思?
  昨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就相关法律问题对新京报记者进行了解读。

【复查】
  洪道德表示,复查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一个口头用语,法律上对应的名词是申诉审查。申诉审查是指在案件判决已生效的情况下,怀疑判决有误,在正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简称再审)之前进行的审查。申诉审查后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认为判决确实有错,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来纠正;另一种结果是经过审查认为没有错误,驳回申诉。
  田文昌介绍,复查主要关注案件的证据是否有问题,从而决定是否立案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它是针对生效判决而言的,中国是二审终审制,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就是终审判决、裁定,案件即告生效。之后,如发现生效的判决有问题,就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主要是搞清事实,查实原审判决中有疑点的部分。
  呼格吉勒图案2005年出现疑点,但9年之后还在复查阶段。对此,田文昌介绍,法律并未规定复查的时间期限,但“一般而言,复查的过程并不复杂,耗时不长。”

【重审】
  对呼格吉勒图案,有媒体采用了“重审”一词,田文昌表示这是一个错误。重审是发生在二审期间,具体是指上级法院认定审理不当要求重新审理,撤销原来的审理结果,发回重新审理。而在呼格吉勒图案中,此案18年前就已生效,因而不能使用重审一词。

【复核】
  洪道德介绍,复核是指死刑案件以及必须要由最高法院核准的其他案件,下级法院审理完毕后逐步报至最高法院核准,这个过程叫复核。对呼格吉勒图案,因为判决已经生效了,且复核已完成,只剩下再审程序了,目前的申诉审查(复查),是再审之前必要的一步。

◆ 点评
  2</b>

赵志红案休庭8年已超期
  对赵志红案2006年开庭审理后即休庭,洪道德称,一审延续了8年肯定是超期了。2012年及以前,一审最长不超过9个月,2013年1月1日之后,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一审最长不超过20个月。然而,由于法律上未规定一审超期的直接后果,在司法实践中超期现象比比皆是,但像赵志红案超期8年的确实少见。
  洪道德还介绍,1983年严打期间,最高法院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的死刑核准权下放给地方高级法院,直到2007年1月1日才收回死刑核准权。这20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各地对死刑的标准掌握不一,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据新华网,1983年9月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修法: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行使。
  这就是“严打”(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开端。自1983年7月,中国已历数次“严打”。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当初对呼格吉勒图执行死刑复核的为内蒙古高院。
  本版稿件
⊙记者:谷岳飞
⊙ 实习生:尹瑞涛

原文标题:内蒙古正复查呼格吉勒图案)
7#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5 03:2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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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院长:呼格吉勒图案正复查 没遇阻力

源自:京华时报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4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目前正在依法按程序复查中,法院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公正处理此案。
  4日上午,胡毅峰在自治区高院办公室接受了记者采访,他指着厚厚的呼格吉勒图的案卷复印件说:“法院正在依法积极复查,此案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这起案件复查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胡毅峰介绍,复查过程中,法院并没有遇到障碍和阻力,一切都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胡毅峰感谢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关注。他说,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推进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加快法治化进程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原文标题:呼格吉勒图案正在按程序复查中)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6# 青城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1-4 12:47:01|只看该作者

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冤杀案目前在复查期间

源自:新文化报

  呼格的父亲带记者重返当年案发现场附近如今这里已经变了模样 记者:李季 摄

  申诉状

  呼格母亲尚爱云的面前,是上百张快递回执单和数百张信访处理单
  新闻回放
  10月30日,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以下简称“呼格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的消息引起全国关注。本报记者日前赶赴内蒙古呼和浩特,采访8年来5次内参反映情况的新华社记者汤计,以及长期关注“呼格案”,推动案件再审的相关人士,对“呼格案”8年未再审提出质疑。
  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呼格的父母,了解到他们8年请愿的艰辛之苦;采访到多年来推动“呼格案”再审的关键人物,得到了更多关于“呼格案”与“赵志红案”的细节;也采访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得到来自他们对于“呼格案”再审这一消息的正面回应。

呼格父母:
“一直找下去,总有出头之日”

  在呼和浩特赛罕区山丹小区那间简陋的两居室,李三仁和尚爱云的面前,是上百张快递回执单和数百张信访处理单,这是这对夫妇8年来生活的全部。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手里那份迟迟没人正式回应的刑事申诉状。
  李三仁今年已经72岁,2011年的那次开胸手术,伤了元气,如今走起路来总要歇歇;62岁的尚爱云,骨瘦如柴,视力越来越差,可泪水还是每天都腐蚀她的双眼。
  老两口在这间已显破旧的宿舍里生活了十几年,卫生间手盆的下水管插在桶里,生活废水省下来冲厕所;冰箱里除了一点水果,空空的,没有肉,连鸡蛋都只有那么几个。
  “菜市场就在家门口,每天吃新鲜的菜,健康、方便,只我们两个人,用不了几个钱。”尚爱云这样说。
  那只小狗,可爱得很,来人就往身上扑,热情好客。这小狗是李三仁夫妇的伴,陪伴了他们8年,陪伴了他们这艰辛的8年。
  大儿子和小儿子都成了家,事业也都还不错,每周都会抽出时间回来看看老人,这让李三仁老两口很是欣慰。只是,如果不是18年前草率的判决,二儿子也该有了自己的家和孩子。
  18年前,李三仁和尚爱云承受着目送骨肉离去的无奈和痛苦,背负着强奸杀人犯家属的恶名带来的屈辱和无地自容,生活了整整10年。10年后,当他们听到那个叫赵志红的人供述自己才是当年真正的强奸杀人犯时,两位老人愤怒了,他们愤怒却没有狂躁、暴跳如雷,而是用自己坚毅不摧的决心和行动,向他们认为该为此负责的人发出一声声质问。尽管面对这些质问,那些被质询的人至今没有站出来回应,却足以表现这一声声质问的力量。
  “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虽然不知道我还能再活几年,也不知道活着的那一天能不能等到出头之日,但是,错的,永远都是错的,不会永远错下去。我的孩子们也会沿着我们的这条路走下去!”单薄的尚爱云一字一句,铿锵有力;旁边的李三仁不作声,一手端起水杯,一手将大把药粒送进嘴里,用一大口水,猛地咽下,再喝一口水,放下水杯,眼神中的坚定无需言表。

代理律师:
未接到再审的消息和通知

  苗立从2006年开始,接受呼格父母的请求,担任“呼格案”的辩护人,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案件重审。但是8年来,苗立却从未见到过“呼格案”的案卷,“每次去法院,都被拒绝查卷,拒绝接待”。对于这起案件的重审问题,苗立认为,即便没有赵志红,呼格的案子都是明显的错案,根据有关法律,无论检察院还是法院,或是高法的院长都有权利和义务对案件的判决提出异议进行重审,但法律没有规定这个期限。
  对于这一次“案件将启动再审程序”的说法,苗立确信是真实的。尽管她和李三仁夫妇还没有接到来自任何方面的关于案件再审的消息和通知,但她认为,四中全会的召开和依法治国的决定都将是“呼格案”8年来前所未有的大好机会。

原公安局副局长赫峰:
去年就提过启动再审程序

  赫峰,曾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刑侦工作,2005年10月23日抓捕赵志红就是他一手策划并指挥的,也是当年内蒙公安系统复查“呼格案”专案组的重要负责人。在“呼格案”再审这一问题上,赫峰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和《法制晚报》深度部主任朱顺忠共识的有力推动者之一。
  昨日上午,已经退休的赫峰与本报记者见面,披露了当年“呼格案”和“赵志红案”的诸多细节。在此之前,全国多家媒体寻找赫峰,因为他当年的重要角色,希望他能够站出来讲述当年“呼格冤杀案”前后的一些情况。
  赫峰说,这些天,关于“呼格案”再审的消息在全国引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再次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他反思18年来“呼格案”的前前后后,想出了四句话解读这件冤案。
  他的四句话是:办案抓人乱作为;草菅人命急作为;冤情查证难作为;案件再审被作为。
  赫峰说,在赵志红供认自己是当年的强奸杀人嫌疑人后,他曾调阅过“呼格案”的案卷。他认为,从公安侦破的角度,“呼格案”的有效证据是非常少的,并且在检察和审判环节,这些证据不足以定罪,但是在当时的严打形势下,仅仅62天就将呼格枪决,给“呼格冤案”埋下了伏笔。“案卷中有明显的诱供和逼供的痕迹,呼格在检察机关也表述过自己被逼供的情况,却没能得到调查。”
  而10年后,赵志红的出现,将“呼格案”的问题暴露无遗。在赵志红供认自己是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的作案人后,赫峰和当时的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领导组织成立了专案调查组,对案件首先进行复查,并在当年上报给公安部刑侦局,“当时的公安部领导就认定了呼格的案子是错了。”
  然而,这件错案因时间久远,查证几无可能,导致内蒙古政法系统在“呼格案”的再审问题上拖延至今,一直处于被动作为的位置。
  为何这起冤案迟迟不能启动再审程序,赫峰的看法是:“时间长、难查证、涉及责任追究问题”。
  对于这次案件再审的消息,赫峰是持乐观态度的,“去年就已经提出过启动再审程序的事情,到了今天应该不会太久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请相信,会有结论的

  本报记者在呼市的几天采访中了解到,关于“呼格案”的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有关领导已经达成共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也在今年年中召集公检法对“呼格案”的再审达成共识,由公检法各部门各自向上级单位汇报案件复查情况,在各自得到指示后,立即开启再审程序,对“呼格案”重新审理,并落实国家赔偿。
  针对这些情况,本报记者昨日下午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求证。该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李生晨接待了记者,并给出了明确表态。
  李生晨表示,案件目前在复查期间,再审的事情没有具体确切时间,请相信政法机关,会有结论的,到时会及时通知大家。

确切消息
赵志红还活着 依然被羁押中

  记者了解到的确切消息,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在各种原因的作用下,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一直到今天,赵志红依然被羁押中。在被羁押的8年中,赵志红表现很好,近期,甚至曾向有关方面提出请求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本报特派呼和浩特记者 李季 文/图
原文标题:“内蒙古冤杀案”目前在复查期间)
5# 华蓥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1-4 09:47:00|只看该作者

袁伊文:尽快重审,破解“呼格吉勒图案”疑云

源自:新京报
▲ 观察家
  现在说“呼格吉勒图案”是冤案为时尚早,公众的意见不能代替法院判决,但法律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疑案”不是正义。当务之急是重审此案,给公众一个明白交代。
  媒体报道,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等多个信源处获得消息,“呼格吉勒图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但截至目前,当地司法机关仍没有实质行动。
  1996年,呼和浩特市发生一起奸杀案,呼格吉勒图作为“凶手”被定罪、枪决;2005年,身犯10起强奸案的赵志红,主动交代自己才是此案的凶手,并且指认了现场,且对厕所方位、被害人身高、扼颈方式等作案细节,都有清晰的供述。之后,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对此案做了多篇“内参报道”;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等领导都对此案有批示,呼格吉勒图家属也看到了翻案的希望。
  但至今9年时间了,呼格吉勒图案仍没有启动重审,仍停留在法律程序之外的“调查”阶段。有媒体质疑“有力量使案件久拖不决”。
  呼格吉勒图案是否算冤案呢?从法律上说,这个有罪的死刑判决,已经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只有通过法定的重审程序才能予以推翻。所以,目前暂不能确定此案就是冤案。
  但即便称不上“冤案”,这也明显是疑案。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得明白,“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时,法院就应启动重审程序。赵志红在9年前就供述他是此案凶手,并精确地指认了犯罪现场,这足以构成“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而且早在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的复核结论也是“呼格案”确为冤案(据《新文化报》)。那么,为什么法定的重审程序迟迟没有启动?这背后有没有不正当的权力阻挠?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多年来,公众一直在盯着呼格吉勒图等那么几个公共案件,这些案件成为中国法治昌明的晴雨表。
  公众的意见当然不能代替法院判决,但法律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疑案”不是正义。当务之急是原审法院,或者是最高法依职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此案──对呼格吉勒图是否构成犯罪,给公众一个明白交代。
  还是希望当地司法机关加快动作。须明白,此案中有呼格吉勒图一条18岁的性命,有赵志红言之凿凿的有罪供述、现场指认,还有这么多记者、公安部专家多年来的真心投入,更有天下悠悠众口。这么明显的“疑案”,不可能就这么不了了之。当地司法机关不可能不给公众一个说法,就能把案子了结的。
  与其磨磨蹭蹭,不如及时依法重审,挽回公信,不要让个别官员、个别机关的利益拖累了案件的重审,拖累整个司法系统。从公开报道中,我们看到了,在赵志红自认是凶手之后,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核查工作……但遗憾的是,此案的重审一拖就是9年。
  如今此案又传出即将重审的消息,但长期关注此案,并且给所谓“真凶”赵志红做过测谎试验的公安部刑侦专家杨承勋却泼了一盆冷水:屡次听到重审的说法,“有人先是说要在十八大之后运作这个事情,后来又说应该等到两会之后,总之是各种理由,把事情耽搁下来”。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9年前所谓“真凶认罪”后,呼格吉勒图案就出现了法定的、应重审的新证据。这是绕不开,躲不过的。当地应尽快重审此案,以履行法律职责,挽回司法公信。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原文标题:尽快重审,破解“呼格吉勒图案”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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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1-4 04:07:01|只看该作者

现呼市公安副局长冯志明为呼格吉勒图案承办者

源自:新京报

  10月31日,说起自己的二儿子呼格吉勒图,尚爱云又开始哭泣,边上7岁的小孙女乌云帮奶奶擦眼泪。新京报记者 郭铁流 摄
  赵志红案休庭8年未再开庭
  赵志红供认为内蒙古“4·9”命案凶手,引旧案重查;新华社记者写内参引中央领导批示,该案休庭至今
  时隔18年,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再次成为舆论热点。该案或将再审引发公众质疑:此案当年为何匆匆结案,证据是否扎实?因其他凶案被抓获的赵志红认下此案,是真凶还是冒认?连日来,新京报记者走访两案的多位知情者,还原赵志红案案情细节。
  (记者:谷岳飞)昨日,新京报记者从当年办案人员处了解到备受关注的赵志红案的案情细节,多位知情人称赵志红的供述“可信度高”。
  此外,一直关注和推动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4·9”案)的新华社记者汤计称,2006年赵志红案在开庭后,他写了内参引起中央批示,该案休庭至今,8年没有再审。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退休高层官员、“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在赵志红承认犯下“4·9”命案后,公安部刑侦局时任领导听取了有关此案的汇报,审阅卷宗后,曾明确表示:“4·9”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警方侦办有错,需会同检察院、法院协商处理。
  这位不愿公开姓名老公安表示,2005年,背负10条人命、作案27起的赵志红,正是在他的领导指挥下抓获的。赵志红被抓后,主动供称对9年前的“4·9”案件负责。但“4·9”案已于1996年案发当年结案,主犯呼格吉勒图也于当年即被执行死刑。

赵志红“才是真凶”?
  当赵志红供述,自己是“4·9”案真凶时,曾让专案组成员大吃一惊。为确认赵志红所供述的真实性,专案组先后安排4组经验丰富的干警讯问赵志红。
  “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说,“我认为赵志红才是‘4·9’命案的‘真凶’。因为四份口供相互印证,没有漏洞。”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
  “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结,双脚蹬地用力。5、6分钟后,她没了呼吸。”
  “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这是2005年12月26日,在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向干警孟凡涛和杨山旺的供述。在之前的三次供述中,赵志红分别确认了他当年犯下此案的各种细节。
  通过相关渠道,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复印了这四份口供,“仔细比对这四份供述,几乎没有出入,如果赵志红不是亲历者,应对四组具有丰富侦查经验干警、不同时间的讯问,他不可能毫无漏洞。”
  据汤计介绍,在第一份供述中,赵志红除了把作案时间错记为“9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大约10点”以外,其余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长等,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但是,在这次供述的最后,赵志红特意“提醒”警察:“有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准,你们自己再查查吧。”

赵志红供述的可信度
  前述“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表示,反观18年前呼格吉勒图的供述,则显得单薄得多,“两份供述摆在一起,显然赵志红的供述更可信。”
  “比如,赵志红讲出的作案过程,能够判断出受害者背部有擦伤,翻看勘验记录,可以得到验证;而呼格吉勒图则说不出这样的细节。”
  呼格吉勒图曾对警方供述:“……我将她抱住,是用一只胳膊将她的脖子搂住,怕她喊,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她咽气了……”
  这位多年主抓刑侦工作的老公安介绍,赵志红被抓获后一共供述了27起命案,此人记忆力异于常人,对于自己犯下的每起案件都记得较为清晰。他供述的最后一起案件还是“隐案(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案子)”。
  赵志红供述称,某年某月某日,他开车从呼市去另一个城市,中途搭载了一个小姑娘,半道上,他将小姑娘杀害后强奸,并将尸体埋在离行凶地不远处的一条小河边。这位领导介绍,办案民警一听,就说赵志红“瞎说”,因为此前警方没有接到此类报案。
  结果,赵志红带着警察指认现场,在涉案的那条河边,很快发现一个小土包,挖开正是那具女尸。警方随即从受害者家中证实,受害者失踪至今。因为受害者的家属不在呼市,因此呼市警方不掌握此案。
  呼格吉勒图所涉的“4·9奸杀案”中,虽然案发的公厕已经被拆,但在一片高楼中,赵志红仍准确地指认了作案地点。
  另一起案件中,赵志红供述时以为受害者已经死亡,警方找到受害者家庭,发现赵供述属实,只不过受害者在赵作案离开后,被回家的父母发现,紧急送医后获救。
  “除了‘4·9奸杀案’,赵志红供述的另26起案子件件被警方查证属实,这无疑增加了他对‘4·9奸杀案’供述的可信度。”“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称。

5篇内参引批示
  “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告诉新京报记者,2005年,冯志明(现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长,1996年曾参与承办“4·9”命案)曾是赵志红案专案组成员,当赵志红供出他与“4·9”命案相关后,根据回避原则,冯志明随即退出了赵志红案专案组。
  “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还介绍,赵志红所涉案件侦查完毕后,包括他在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呼市公安局等多人带着赵志红案和“4·9”案的卷宗,赴北京请示公安部。当时接待他们的是公安部刑侦局的领导。
  “后来,刑侦局领导明确答复:呼格吉勒图这个案子办错了,你们回去向政法委汇报,并会同当地检、法机关协调处理。”
  新华社记者汤计介绍,赵志红供出“4·9”命案后,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以时任政法委副书记宋喜德为组长的“4·9”案件核查组,对案件进行复查。
  该核查组一位领导曾告诉汤计:“核查组已经有了结论,以法律的术语讲,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冤案。”但该核查组领导也强调:“但政法委不能改判,得走法律程序。”
  “据我所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不久即组织了调查组,重新调查‘4·9’命案,结论也报给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介绍,至于内蒙古公安厅的结论为何,他不得而知。
  但“4·9”命案始终没开启重审程序。
  而在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不公开审理时,公诉机关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了“4·9”命案。
  汤计说,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赵志红不能死,他要死了,呼格吉勒图案不就死无对证了吗?”他当即写了一份内参,呼吁重视赵志红案。在此前后,汤计先后写过5份内参,历陈应重视赵志红的供述、再审“4·9”命案。
  2007年11月,汤计完成了第五篇内参,呼吁案件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案”。这篇内参发出后,引起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案”的案卷,对案件直接予以关注。
  “我的这份内参,当时中央有关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都进行了批示,原本应该择日宣判的赵志红案件,被最高法叫停了,就再也没有开过庭。”汤计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追问1】
“4·9”案为何一拖8年?

  公安部领导意见在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要求重新调查4·9案的要求在后,为何4·9案重审一拖8年?昨日新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与此有关的人士。
  “再审程序其实很简单,关键是相关部门愿不愿意启动。”昨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对新京报记者说。
  田文昌认为,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之所以没能再审,原因还是在人。
  他说,案件再审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此前国内多起案件中,均启动过再审程序。案件再审,“检察院可以以审判监督为由提起再审;法院也可以以案件复查缘由主导再审,当事人也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请。”
  “程序很简单”,田文昌介绍,再审最主要还是在法院。“我认为此案之所以拖延如此长时间,主要还是在于相关部门想不想启动。”
  另据记者调查,4·9案久无进展的另一个原因若纠错就会有很多部门受到影响。
  “事实上,在内蒙古公检法系统内部,不少人已经认定呼格吉勒图确实被冤,但因为如果案件再审乃至平反,这就涉及人员问责和国家赔偿的问题,尤其是人员问责,这才是案件何以久拖不决的关键。”呼和浩特市一熟知此案的知情人向新京报记者如此表述。
  他表示:如果“4·9”命案再审,呼格吉勒图确实无罪,那么呼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系统当年的办案人员均有错,这其中不少人现已身居要职,他们该承担何种责任?这让体制内意欲推动此案再审的决策者颇费脑筋。
  作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滑力加对公检法系统在“4·9”命案中的表现多有批评:当时的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批捕、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等环节也没有把好关,“按照当下的标准,这个案件显然是不够批捕条件的,更不用说起诉了。”

【追问2】
精斑为何未对比又莫名丢失?

  随着有关部门对4·9命案调查的不断深入,18年前那些隐藏在卷宗里的疑点,一些屡屡被漠视的重要证据,也正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
  呼市公安局的前述退休领导告诉新京报记者,在诸多证据中,警方提取了受害者体内的凶手所留精斑,但这一核心证据并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
  上述领导称,首先,警方并没有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斑与受害人体内的精斑进行对比,其次当赵志红供述了自己是4·9案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又莫名丢失。
  对于这样的关键证据为何不鉴定?在“4·9”命案发生期间,曾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另一地分局局长的老警察说,这中间固然有办案人员的素质问题,即当时的要求是从严从快,具体办案人员认为其他证据足以支撑结论,所以精斑鉴定做不做无所谓了,因而存在“失误”。另一个原因还是跟当时的环境有关,这位人士介绍,当时办案经费非常紧张,最常见的例子是,如果某个警察需要配备警用装备,都需要自己掏钱向公安厅买,是否有经费支撑做精斑鉴定就可想而知。
  “当时呼市没有条件做,要做鉴定的话,只能去北京、上海,经费不足不说,一次鉴定还要耗费几个月时间,这与当时快速结案的要求是不符的。”这位当时公安局分局领导介绍,“严打”期间,领导对各分局的破案率等都有排名,如果自己辖区内发生命案,迟迟未破就会落后,这使得几乎每个基层干警身上都有破案压力。
  其次,在公诉环节,检察机关在“4·9”案件的处理中也有不当之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滑力加认为,据相关报道显示,公诉人员在讯问呼格吉勒图时,当事人曾诉称自己是无辜的,且反映公安机关存在诱供的可能,这些都是疑点,作为公诉机关显然不能放过。在这份口供中,呼格吉勒图表示:“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昨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主要领导、上述不愿公开姓名的那位退休警察证实有这份口供存在,“我亲眼见过”。新京报记者获悉,这份笔录形成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讯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但这些疑点当年都未被法院重视,呼格吉勒图很快通过侦查、批捕环节,站到法庭的被告席上,并以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案发61天后,刚满18岁不久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原文标题:赵志红案休庭8年未再开庭(1)
3# 峨眉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3 01:47:00|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冤杀案重审背后:有力量使案件久拖不决

源自:新文化报

  内蒙古冤杀案八年未启重审程序如今为何出现转机?冤案重审背后:谁在推动 谁在久拖源自: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10月30日,曾轰动全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以下简称“呼格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的消息引起全国关注。这起发于18年前的枪决案在8年前即被认定为冤杀案,并被屡次呼吁重审,因何久拖未决?如今又因何突然有了转机?此消息是真是假?本报记者日前赶赴内蒙古呼和浩特一探究竟。

冤案由来

报警者被认定为杀人者

  “呼格案”始发于1996年,正值全国第二次严打。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执行枪决的是时年18岁的蒙古族小伙子呼格吉勒图(以下简称呼格)。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向警方报案,在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下身赤裸的女尸。48小时后,当时负责该案件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认定,呼格是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而唯一“有力”的证据就是呼格指甲里的被害人血迹。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同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死刑核准权,是自1983年“严打”开始,从最高人民法院下放至下一级高院手中的。1996年~1997年、2000年~2001年,全国又先后进行了第二次与第三次“严打”。这期间类似的暴力犯罪案件,处理程序大都一致,由一审法院迅速下判,二审法院只做书面审,二审审理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

  “呼格案”显然就在“严打”的当口,其办案速度也正符合当时的政治要求“从严、从重、从快”。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这起案件在当时被列为内蒙古严打期间的成功案例,被媒体大肆报道,相关办案人也得到了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然而,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后,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犯下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就在呼和浩特赛罕区邻近卷烟厂的公厕里,并准确指认了早就被拆除重新建设的案发地点。赵志红甚至说出了诸如“南北朝向,女厕在南”的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当时扼颈杀死被害人的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赵志红对案件表述的准确程度远远超过了1996年就已经被执行枪决的呼格。

  这一情况立刻在全国引起震动。尽管当时呼和浩特市警方有意见认为,赵志红的一面之词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但10年前的案件寻求证据已无可能,并且有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同样对当年呼格被判死刑的证据支持提出质疑,认为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对赵志红的供认如果不能认定,对于呼格的指控和审判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

  冤案由此而来。而对这起冤案的调查认定和重审程序的启动却走上了漫漫之路。

5次内参推动冤案重审
  最先将此事报道出去的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

  11月2日,本报记者在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见到了汤计。他向记者讲述了8年来5次内参推动“呼格案”重审的情况。

  汤计说,他的第一篇内参写于2005年11月23日,距离赵志红落网刚好一个月,多年在内蒙古政法系统的良好人脉让他获悉这起存在巨大疑点的冤杀案,并在获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将情况形成文字,以内参的形式发往北京,“发给谁?”对于记者的提问,汤计保持缄默,“这是机密,不能说。”但他表示当时的多位政治局委员是看到了这篇内参的。

  于是2006年的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年的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

  就在汤计等待有关部门对结论明确表态的时候,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上,公诉机关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了1996年4月9日的那起案件。赵志红当庭指出了这一问题,法庭审理因此中断。

  “我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就立即写了第二篇内参。”汤计说,2006年12月8日,他在对案件复核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形成文字,并于同日将内参发出。

  2006年12月20日,汤计写下第三篇内参。“在我写完上一篇内参的第8天,有一个警察交给我一封赵志红写的偿命申请书,我原文不动的发到北京,赵志红当时可能已经认识到‘4.09’案件对他是很关键的。”汤计说,“这篇内参很快就被批示下来了,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了扩大影响,2007年汤计写了关于该案件的上下篇,形成“大内参”,在全国党政系统发行,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客观的报道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的推动了“呼格案”的重新调查。

  随后,《瞭望》杂志根据汤计的内参形成报道公开发表在网络上,成为第一篇关于案件详细的公开报道。“呼格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

  2007年11月28日,汤计完成了第五篇内参,根据法律界人士的意见,直接呼吁案件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案”。这篇内参发出后,同样引起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案”的案卷,对案件直接予以关注。

1四次审讯

证实案件存疑

第一次审讯

清晰交代作案细节

  汤计在内参中以来自公安部门的4次审讯赵志红时的笔录为证据,证实案件是存疑的。

  “第一份笔录是在他落网后第四天,即2005年10月27日19点30分至24点50分,在天泽大厦8611房间,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警卢海忠、丁利明对其进行了讯问。

  本次5个多小时的审讯中,赵志红主动交代了长达34页笔录之多的17起案件,其中第29页笔录所供述的第16起案件,就是呼市厕所命案,即‘4·09’命案。

  ‘4·09’命案现场远离马路,颇为幽深,置身一片颇具规模的平房家属区;而早春的呼市,晚八点多钟,天色已近漆黑,那个公厕内还没有一丝灯光。

  即便如此,赵志红对一些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

2第二次审讯

回忆作案时间

  “两天后的10月29日,在同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张健、杲凤存在20点08分至21点34分,再次提审赵志红。

  这次他回忆作案时间是‘1996年夏天大约五六月份’,并进一步确认公厕是‘南北走向、女厕在南’,通过扼颈碰触被害人头发判断她‘留着短发’,并表示作案后‘怕露馅,就根本没敢打听’。

  就在本次审讯后的第二天,即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给警方带路,他左转右绕,四处参照,结果确出乎意料。

  十年前的那个公厕已被推倒,原址上现在早就盖起了楼群,赵志红竟然在该楼群的一个拐角处,准确指认出了‘4·09’命案案发现场的具体范围。”

3第三次审讯

供述作案后回家路线

  “2005年11月11日,10点整至11点30分,在警犬基地,呼市刑警总队的杨山旺、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韩峰第三次提审赵志红。

  对于‘4·09’命案,他补充供述了在黑暗中用手感觉被害人‘穿着秋裤’,而自己当天是骑车顺着‘二中—五四商场—烟厂路口—钢铁材料厂出租房’的路线回的家。”

4第四次审讯

继续供述作案细节

  “作案细节最为详尽的一份笔录,出现在2005年12月26日。当日11时30分至14时39分,在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供述如下: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

  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

  ……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无赵志红被拉到法场枪下留人的事情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打黑支队负责人杲凤存说,赵志红是他审的,‘4·09’案的现场复查了3次,呼格吉勒图没有作案时间,前后差了将近一个小时……”

  “我的这份内参,当时中央有关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都进行了批示,原本应该择日宣判的赵志红案件,被最高法叫停了,就再也没有开过庭,一直到今天,赵志红还活着。”汤计说,“根本没有赵志红被拉到法场上枪下留人的事情。”对于记者提出的有媒体的相关说法,汤计予以否定。

启动重审是真是假?
  对于重审将在本月启动的消息,记者采访的人士态度不一。汤计表示内蒙古政法系统对于此消息没有明确表态,而公安部刑侦专家杨承勋认为,这则消息应该是可信的,“四中全会刚刚结束,依法治国的提出,都让这件沉积多年的冤案有了推动下去的重要理由。”

  这一消息是否准确?该案是否能够进入重审?18年冤案能否昭雪?本报记者今日将向内蒙古当地有关部门求证。

谁让案件沉冤不解?
  在3年里,汤计以5篇内参对“呼格案”持续推动,在他看来,他之所以能够连续形成内参,与内蒙古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案件的正面态度和积极反应是有关系的。

  “在赵志红供认自己是1996年4月9日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之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组成了专案组,对当年的案子进行了主动的追查,在内部首先得出结论。”汤计认为,这是公安系统对“呼格案”积极态度最有力的证明。

  而检察机关的态度也是明确的,“当时的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就认为,‘呼格案’证据不足,应疑罪从无,按照审判程序,检察机关应该就‘呼格案’提出抗诉,但是目前情况看,如果最高法不采取跨省区异地审理,很难有一个正确的结果!”汤计将这一意见作为自己第5篇内参中的重要论据提出。

  汤计说,多年来对案件的持续追踪,一方面确实得到了中央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使案件得到关注。同时他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呼格案”重审问题上,有人一直在推动,还有一股力量使得“呼格案”久拖不决。

  “有人跟我说过,这个案子一直不能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问题就出在当时的自治区法院,中央、最高法、最高检都对案子的重审有过指示,自治区委、区政府也有明确的态度,但是当时的自治区法院就是执行不下去。”汤计认为,其中原因可能涉及国家赔偿的因素,因为国家赔偿是需要自治区法院赔付的。

  “2010年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换届,现任院长胡毅峰上任,他当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对于案件的重新调查和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汤计说。

  汤计的这一说法并非个人观点。率先报道“呼格案”将于近期启动重审程序的北京《法制晚报》深度部主任朱顺忠关注“呼格案”10年之久,是汤计之后又一位持续推动案件进展的媒体人。根据他了解的情况,2005年赵志红案专案组负责人、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对“呼格案”一直默默支持和推动。现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在上任后对案件启动重审所做的努力,也是非常关键的。而对于这个案件难以实质性推动的原因,朱顺忠认为:“当年办理‘呼格案’的办案人,后来几乎都得到了提拔,在公检法各条战线上成为把关人,这个案件一旦被翻转过来,问责机制产生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公安部刑侦专家杨承勋2005年就曾通过测谎手段对赵志红进行过研究,他对“呼格案”有着明确的态度,“这就是一件错案,证据严重不足。”杨承勋介绍,这起案件缺乏的最重要的证据就是死者体内分泌物的提取和鉴定,虽然在1996年内蒙古当地公安部门没有这样的侦查手段和能力,但北京、上海、沈阳等地有多个鉴定机构对于“呼格案”还是能够作出准确的侦办。“当时特殊的政策和形势,导致了问题的出现,但错了的案子就应该纠正错误,进行赔偿,这是我当时的意见。”杨承勋说,他曾多次提出这样的意见,却屡次听到重审“呼格案”的说法,后来都不了了之,“这个案子启动重审程序不是今年才有的说法,2013年年初甚至在2012年,内蒙古当地就提出了这个事情,但是有人先是说要在十八大之后运作这个事情,后来又说应该等到两会之后,总之是各种理由,把事情耽搁下来。”

⊙记者:李季

原文标题:冤案重审背后:谁在推动 谁在久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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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0-31 04:07:00|只看该作者

内蒙冤杀案受害者工友:听见隔壁审讯室痛苦喊声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对话人物:尚爱云,内蒙古“18岁青年遭冤杀案”主角呼格吉勒图的母亲,今年62岁,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退休工人

  对话背景: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拉着工友闫峰赶往女厕。当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并被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和闫峰跑到附近治安亭报案,呼格吉勒图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判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于5天后执行。

  2005年,被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让人震惊的是,赵志红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1996年的“4·9女尸案”。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被抓获和枪决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诸多警官都因“迅速破获大案”而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2007年2月14日,华商报曾报道此事)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而这个程序一直持续了9年。尽管在这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区委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表示,“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但不知何故该案却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有启动重审程序。

  2014年10月30日上午,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区委政法委、公安厅和高院多个信源处证实,来自司法机构高层的指示要求对该案尽快启动重审。内蒙古自治区区委政法委随即组织公检法等多部门会商,决定最快下月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重审程序。昨日,华商报专访了呼格吉勒图的母亲。

9年来,几乎一个星期去一次高院
  华商报:呼格吉勒图去世这么多年了,你的身体咋样?

  尚爱云:我从过完年起就一直闹病,现在身体越来越差。我儿子的事情一直都不给我解决,气得我白天心情不好、吃不下饭,晚上睡不着觉、胃疼,从过完年到现在看病花了四五千元钱,一直看不好。

  华商报:你家老二呼格吉勒图当年是什么样的孩子?

  尚爱云:我们家三个男孩,就数老二听话,他很老实。那时候他每天下了班回家都会帮我干一些家务活。这个案子1996年发生的,我就一直不相信,我自己的小孩,我太了解他了,他那点小胆,根本不会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当时真的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没有一点办法。

  华商报:呼格吉勒图当年在烟厂做什么工作?

  尚爱云:他在烟厂是掐烟工。

  华商报:他的案子即将启动重审程序了,你知道吗?

  尚爱云:我去找过高院很多次,9年来我几乎是一个星期去一次,希望他们能快一点处理我儿子的事情。真凶逮住了,应该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但他们就说让我们等一等,说“快了”。我也是今天(注:30日)中午12点半看网上的新闻才知道的。

奸杀案庭审,不到一个小时就宣判了
  华商报:能再回忆一下1996年4月的事情吗?你儿子被抓的时候你知道吗?

  尚爱云:他被抓的时候我不知道。我记得那天他上下午班,是从下午3点半到晚上12点。他有个叔叔也在卷烟厂,晚上12点下班后他叔叔问我说老二回来没有。我说没回来,我问“咋啦?”他说厂里发生了案子,我儿子报案后被警察带走了。我家老头和他那个叔叔当天晚上就骑着自行车去刑警队问情况。当时警察说,我们就是问问,记录一下,第二天就会放了他,但第二天并没放。

  他有个同事叫闫峰的,他们一起报的案,闫峰第二天被放出来,他跟我说,他俩受审的屋子应该是相邻的,他当晚听到了呼格吉勒图喊叫的声音和桌椅挪动的声音。他说:“我听见呼格吉勒图说,不是我杀的,你要叫我承认,你就赶快拿枪毙了我,拿刀砍了我。”我儿子前两天还没招供,我后来看到报纸说,第三天加大了审讯力度,他才招认了。这显然是刑讯逼供,把我儿子打得招架不住了。

  华商报:在儿子被关押期间,你和你们家都做了哪些努力?

  尚爱云:我去刑警队找领导,说他们一定是搞错了,我儿子不可能做这种事情。但他们说你儿子已经承认了,签字了。但是案卷不让我们看,光让我们看我儿子摁的手印。

  华商报:你请的律师当时是怎么跟你分析案子的?

  尚爱云:我请的那个女律师只见了我儿子一次,她说见面的时候,我儿子只说人不是他杀的,再问就啥也没说,就是哭。

  华商报:你儿子被关后,你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是什么情况?

  尚爱云:从报案那天开始,我们家人就没见到过孩子。见到孩子是在一审开庭的时候了。

  华商报:一审开庭是什么情况?

  尚爱云:我还记得是5月23日中院开庭,我儿子看见我,就一直哭,看他的意思就是想说话。我正要往过走,出来一个警察,揪住他的脖领就拖了回去。9点多开庭,审了几分钟,法官问了一下经过,经过都没说清楚。我请了两个律师,一个律师啥话也没说,另一个律师就说了几句,都没怎么辩护,然后就休庭了。休庭出来之后就直接宣判了,那时候是10点左右,从开庭到宣判,加起来都没有一个小时。当年的审判太潦草了。

公审大会上,儿子看到我哭得腿都软了
  华商报:你们不是一开始是打算无罪辩护的吗?后来为什么变成了轻罪辩护?

  尚爱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懂法律。在法庭上,人家也不让律师多说话,啥也没辩护出来,他们好像说我儿子认罪态度好、是少数民族、年轻,请求轻判。

  华商报:你儿子一审被判死刑,你还能回忆起当时的心情吗?

  尚爱云:我当时就感觉天崩地裂了,我说你们审错了。但法庭不让我们说话。我还记得宣判后法官问我儿子还上不上诉,他说“上”。那个字说得好干脆,我到现在都忘不掉。我从中院出来之后,他们把我儿子带走了,我就追,就跑,就喊。

  华商报:1996年6月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你们到庭了吗?

  尚爱云:我们都不知道二审是哪天判的,没有开庭。我们到现在就只有一份中院判决书、一份高院裁定书。

  华商报:5天后,你的儿子就被执行死刑了,你有想到会这么快执行吗?

  尚爱云:我没想到这么快,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是不可能这么快的。6月10日上午,他们开公审大会。在那之前,我和老头去了看守所,那天枪决4个人,都是年纪轻轻的,我看到儿子坐在警车上,我跟警察说,第一个是我儿子,我过去跟他说两句话,他们不让我去,我儿子看到我了,低着头泪流满面不停地哭。

  警察带着我儿子他们去公审大会,我们搭了个车在后面追。到了现场,人特别多,楼上楼下坐得满满的。人家不让进人了。我给警察说里面有我儿子,让我看一眼吧,那个警察就给我放进去了。进去之后,正好看到我儿子从楼梯滚下来了,我就清楚地看见我儿子了,我往过走但是被警察拦住了。我儿子那时候也看到我了,一个劲儿地哭,他哭得腿都软了,站也站不住,后来他就把头扭过去了,啥话也没说。

  枪决的时候,地方特远,执行死刑的人都拉到那儿。我和他爸没去,我俩已经软得站也站不起来了。

2005年真凶出现后,我们才开始上访
  华商报:儿子被执行死刑后,家里有什么变化?

  尚爱云:家里变化大了。我和老头都是第一毛纺厂的,当时我气得身体不好。厂里挺同情我俩的,给我办了个内退。老头子气得成天都睡不着觉,3年前还得了肿瘤。老大当时在毛纺厂上班,他的压力也特别大,当时的报道满天飞,别人指指点点的。

  老三那时候上初中,本来学习很好,但二哥出事之后他就变得不爱说话了,他说他不想去学校念书了,因为同学们歧视他,说他哥是杀人犯,老师也白眼相待。

  老三那时候硬着头皮去上学,大片大片地掉头发,头发几乎都掉光了。去看病,医生说他压力太大了,看病之后头发长出来了,后来他读了职业高中,现在在外面打零工。

  华商报:孩子被执行死刑之后,你都做了哪些努力?

  尚爱云:孩子死之后,我们一直没跑过。那时候所有人都不相信我们,我们没法跑,儿子已经死了,还跑啥?没有意义了,谁能相信你呢?直到2005年真凶出现,我们才开始去上访。

  华商报:听说你们那时候一直关注新闻,还抱着洗清冤屈的愿望吗?

  尚爱云:我家老头天天买报纸,看新闻,只要听说哪里杀了人了,我们两个就想打听打听,看能不能找到我儿子案子的真凶。

“把案子翻过来还我儿子清白”
  华商报:2005年10月,一个叫赵志红的人因连续犯下命案落网,他交代毛纺厂公厕内的女子是其奸杀的。这个新闻你们当时关注到了吗?

  尚爱云:我们第一时间没看到新闻,真凶是10月23日逮住的,10月30日,真凶来案发地点毛纺厂这边指认现场。那时候老头因为胆结石手术住院了,住了一个礼拜。回来后院子里的人都说,你的小孩被冤枉了。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建厂50多年来就只发生过那一起案子。

  华商报:2005年到现在已经9年了,这9年来你们都经历了什么?

  尚爱云:知道赵志红落网后,老头子不顾刚做手术身体虚弱,就跟我一起去找中院、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市公安局。我们两人开始上访,从2005年10月到现在,我们奔波了整整9年了。这个上访路真的很艰难,我真不明白,真凶落网了,明明白白的事情,却让我走了9年的上访路。我们两个月去一趟北京,有的时候老头身体不好,我就一个人去。当地有人看着我们,不让我们去北京,我们都是偷偷跑。用我俩的身份证,在北京住旅馆住不了,我们只好去租地下室住。

  华商报:你们还看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依法治国的公报?

  尚爱云:四中全会开之前,我俩就知道法律要改革了。这次四中全会公报强调对冤假错案要一查到底、终身追责,希望这对我儿子的案子能有一个促进作用,让我儿子的案子早点水落石出。

  华商报:你们打算申请国家赔偿吗?

  尚爱云:这个我还没想过,我只希望能尽快地给我儿子把案子翻过来,还给我儿子清白,还给我们公正,让我们堂堂正正地做人。我们祖孙三代都在毛纺厂,我儿子的事情让我们全家人都抬不起头来。我们真的拖不起了。

与呼格吉勒图一起报案的工友讲述事件对自己的影响──

当时很多人指责交友不慎我就辞职了

对话人物

闫峰,37岁,呼格吉勒图当年的同事,也是一起目睹案发现场并报案的工友,出事后已辞职,在外打零工

  华商报:你和呼格吉勒图当年是很好的朋友吗?

  闫峰:是的,我们俩关系挺好的,我俩是同岁,他比我小6天,又是同一天进的卷烟厂,我们都在二车间当掐烟工。就是拿手把生产出来的香烟掐住,放在一个容器里,挂在车上。1996年那时候我们已经进厂一年多了。

  华商报:能说说1996年4月9日案发当天的情况吗?

  闫峰:那天我俩一起值夜班,是从下午3点半上到晚上12点。晚饭的时候,我俩一起去饭馆吃的,喝了点酒。吃完饭到了工厂门口,因为厂里规定,上班时间不能喝酒,我就叫他去帮我买泡泡糖,然后我回车间,他就出去了。中间间隔了多长时间我不记得了,他回来后跟我说出事了,拽着我就走,我还以为要去打架呢。然后我就跟他去了一趟毛纺厂宿舍的公厕。他说刚才自己回家取钥匙的路上,听到女厕所里有人在喊,里面肯定出事了。

  华商报:你们在厕所看到了什么?

  闫峰:我觉得进女厕所不合适,就说别看了,但他坚持要进去看看。然后我在前面,他跟在我后面进去了。进去之后,我们用打火机照了一下,看到一个女的裸露着下身仰躺在厕所的矮墙上。

  华商报:之后他又坚持要报案?

  闫峰:是的,我们看到那一幕后就跑了出去,跑出小巷后,呼格吉勒图说要报案,我劝他不要多事。但因为他坚持,我们还是到巷口不远处的治安岗亭报了案。当晚10点多,警察来到车间把我俩都带走讯问。

  华商报:你曾经告诉呼格吉勒图的家人说听到他在审讯时喊叫了?

  闫峰:是的,我们俩应该是在隔壁屋,我听见他很痛苦的喊叫声,还有桌椅移动的声音。第二天早上我就看到他被铐在暖气上。

  华商报:后来你跟他家里有联系吗?

  闫峰:没有,后来知道他的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之后了,我从电视上看到,他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华商报:能说说你眼中的他是什么样的吗,你相信他会做那种事情吗?

  闫峰:我也没法说,当年岁数太小,社会经验也少,当时公安局是那么说的,我也没有别的想法。

  华商报:这么多年来,这个事情对你个人有影响吗?

  闫峰:就是工作丢了,我们家很多亲戚都在卷烟厂上班,他们都说看看你都处了一个什么朋友。我当时在厂里也没法干了,就辞职了。

  华商报:多年后,你再回忆起来,你怎么看这件事?

  闫峰:没想到当年是那么回事。当时我们都太幼稚了,如果不去厕所看,不去报警,可能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当时劝了他好几回,但他都不听。这么多年了,我倒无所谓,就是希望法律能还他一个公道吧。

  华商报记者王黎莉
原文标题:祖孙三代都在毛纺厂 不平反全家人抬不起头
1# 贡嘎山
 楼主|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0-30 13:07:00|只看该作者

内蒙男子遭冤杀案将重审 被枪决9年后真凶现身

源自: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快讯#《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法晚记者从内蒙自治区政法委、内蒙自治区公安厅和内蒙自治区高院等多个信源处获得独家消息,轰动全国的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被以“故意杀人罪”枪决13年后,当年的杀人犯伙呼格吉勒图面临无罪判决的可能。

  1996年4月,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不想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便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认为儿子遭到错杀的呼格吉勒图父母,随后走上常年上访之路。2005年被媒体誉为“杀人恶魔”的内蒙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公安部督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拉网追捕下落网。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4.9”女尸案,而这个案件正是当年认定呼格吉勒图为凶手、并且已经对其执行死刑9年的案件!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被抓获和枪决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诸多警官都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而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赵志红落网后,准确指认了当年作案的现场。在羁押期间,赵志红借来看管民警的笔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偿命申请”。

  他在这封申请中称:“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原本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而这个程序一走居然走了8年之久!尽管期间内蒙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表示:“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但是不知何故该案却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有启动重审程序。期间由于原侦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冯志明意外升迁,更引起舆论强烈反弹。今天上午,记者从内蒙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和自治区高院多个信源处获得消息证实,来自司法机构高层的指示要求该案能够尽快启动重审,内蒙自治区政法委随即组织公检法等多部门会商,决定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深度记者 朱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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