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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黄家光坐17年冤狱获赔160万:不会像赵作海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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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综合
黄家光在接受采访时,还保持独特的坐姿  U2004P1T1D31264052F21DT20141209112336.jpg  保存到相册
黄家光回来后,发现家里的老房子都倒塌了,如今他只能住在大哥家里  U2004P1T1D31264052F23DT20141209112559.jpg  保存到相册

不在作案现场却被卷入一场故意杀人案,被判无期徒刑后伸冤之路屡遭曲折,17年后沉冤昭雪时,24岁青年已变成42岁的中年人──
  没有人比他更懂得“无罪”二字意味着什么,为了这两个字,他身陷牢狱苦等近17年。

  对于海口东山镇新岭村村民黄家光来说,过去近17年里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的曲折程度不亚于一部侦探电影。案发时他在外打工却被卷入了一场故意杀人案;两名案犯和一名目击证人的证词均称他参与作案;后来,三人良心发现翻供却一度未能还黄家光清白。

  年复一年,当黄家光已麻木于牢狱生活时,剧情再度转折,希望降临。

  2014年8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该案提起再审。9月29日,终审判决采纳了检、辩双方要求宣告黄家光无罪的意见,宣告黄家光无罪。

  10月30日,黄家光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达成赔偿协议,获赔160多万元。

  12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的《面对面》栏目关注了黄家光案。

  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了黄家光,听他讲述蒙冤入狱后的漫漫回家路。

  南国都市报记者 杨金运 王小畅/文 刘孙谋/图

无辜青年被卷入故意杀人案
  1994年7月5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新岭冲村一群年轻人的命运。

  1994年春节期间,东山镇城西管区新岭冲村村民与哩敢村村民因琐事结怨,村民黄家鹏的胞兄曾被哩敢村人黄恒勇等人殴打。因为黄恒勇平素在乡里横行霸道,口碑极差,同年7月5日下午,黄恒勇及其朋友王文童路经新岭冲村时,新岭冲村村民黄家鹏等人手持刀剑、锄头、木棍追打黄恒勇,并将其在邻村美文坡村黄举石家用乱棍打死。

  这一天,黄家光在澄迈永发镇一处房子里打小工。

  黄家光回忆,第二天他听说此事,担心家人就回家去看看。父亲黄举志看他回来,跟他说,村里年轻人都跑了,你回来做什么?“不关我的事,我担心什么。”黄家光说。

  这起不关黄家光的事的命案,却成了改变黄家光命运的噩梦的开始。

  黄家光回忆,1996年春节刚过,他在菜市场卖菜时被几名民警抓住。“那天是下午,他们把我抓到派出所后,问我认不认识黄家鹏等人,让我带路去抓人,我说不给他们干这样的事,他们就打我,我只好带他们去。”黄家光说,虽抓人无果,但黄家鹏对他怀恨在心。

  1996年端午节,黄家光被抓。他遭人举报参与了1994年的杀人案。

  黄家英和黄举山是黄家光的工友,他们清楚地记得,案发当天黄家光跟着他们一起在搞装修,多人可证明。“那时我小孩还没大,现在孙子都上幼儿园了。”回忆往事,黄家英很感慨。黄家英想不通为何黄家光会涉案,更想不通为何黄家光自己居然也承认了。

  “我遭到刑讯逼供,忍不住就按了手印。”对此,黄家光说。

  1996年6月21日被原琼山市公安局收容审查,至1996年11月21日取保候审,黄家光被收容审查153天。他按下的手印,为紧接而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几份证词把他送进“无期”监狱
  把黄家光送进监狱的,是几份证词。

  1997年6月7日,打死黄恒勇案犯之一的黄家鹏被抓获。审讯中,黄家鹏一口咬定黄家光参与了追杀黄恒勇。1999年,涉案的黄世胜证言黄家光参与作案。美文坡村黄举石的证言也称黄家光在事发现场。与此同时,黄家光自己也多次承认参与作案。

  以上看似有证明力的证词,在日后被逐一翻供被证伪。但在当时,却把黄家光送进了监狱。海南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没有辩护人的黄家光辩称黄恒勇被打死时,自己在外打工,但法院一审判决黄家光无期徒刑。黄家光不服判处进行上诉,二审作出维持原判裁定。

  一审判决认为,黄家光参与杀人,不仅有被告人本人在侦查阶段的多次供述,而且有同案人黄家鹏、黄世胜的多次供认以及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所证实。

  黄家光说,自己吃尽了此前按下那个手印的苦头。“他们审问我8次,说我之前已经承认了,现在不承认就打到我承认。我只好任由他们怎么样了。”黄家光说。

  黄家光还提到一个细节。在被从看守所带出来上法庭之前,他看到了黄家鹏和黄世胜两人。“我跟他们说‘之前你们说我参与我原谅你们,但如果出庭你们还说谎话,我一辈子不原谅你们’。他们听了点点头。”黄家光说,后来他们在法庭上咬定他参与。

  黄家光的父亲黄举志再次看到黄家光时,地点已是在三亚监狱。

  “我跟老爸说儿子对不住你,被打忍受不住才被迫承认的。”黄家光回忆说。

  “我要替你去申诉。”黄举志背着这句承诺,走过了人生最后的10多年。

  一沓沓为黄家光伸冤的材料,记录了黄举志和大儿子黄家达为黄家光伸冤的坎坷。“往返海口多少次已经记不清楚了,每次交完材料后,大多是石沉大海。”黄家达说。

  而此时黄家光在监狱做的事情只有一件:不服判,拒绝劳改。

一波三折燃起希望又熄灭
  监狱外黄举志的伸冤石沉大海时,黄家光自己的抗争有了果实:监狱民警看到他的抗争后,去向同案犯人黄家鹏了解情况,揭开了伪证的面纱。

  2002年,黄家鹏出具证词,承认自己做的是虚假证词,“主要原因是黄家光曾带领办案人员回村里抓捕其他涉案人员,引起涉案人员的反感”,“也为了少受些皮肉之苦,所以,顺水推舟做出了黄家光参与本案的供词”,“黄家光被判刑后,我深感震撼,良心谴责”。

  2003年、2005年,黄家鹏又出具了类似的证明,为自己的行为忏悔。

  2004年7月29日,三亚监狱出具了一份《关于提请对罪犯黄家光杀人案复查的函》,函件称,“该案犯投牢后,一直不服判决,多次向政法机关申诉,其申诉理由为:认为案发时他不在现场”,“其同案犯黄家鹏也出具证明,证实当时出于怨恨黄家光才与黄世胜一起串供,咬定黄家光参与杀人,纯属陷害”,“现该犯眼看申诉无望,且认为有些证人已相继亡故,再等下去,恐怕就没有人为他作证了,因此情绪十分低落,有伤害、自杀念头”。

  同时,黄世胜也表示自己原来的供词是逼供及诱供之下所作;目击证人黄举石则称把黄家鹏的小名“狗光”误认为是黄家光的小名,所以才导致误会。

  2005年9月,同案的另四名案犯归案,他们均供述黄家光未参与该案。

  2005年年底到2006年,黄家光的遭遇相继被海南媒体和中央电视台报道,媒体为黄家光喊冤。期间,省人民检察院复查该案。2006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关注该案。

  检察院2007年复查后决定对该案不予抗诉,理由是“申诉人及其父亲黄举志提供的证明其无罪的证据材料,来源不合法,内容缺乏客观真实性,相互之间不能印证,缺乏紧密的内在联系,不能证实原裁判确有错误”。

  原来,黄举志救子心切,伪造了几位没能找到的证人的手印。

  “我头脑嗡嗡响,要撞墙,狱友拉住了我。”黄家光说,他的心情跌到了谷底,他有多次想自杀均未遂。

等了17年等来“黄家光无罪”
  随着时间的推移,黄家光放弃了轻生的想法,开始服从劳改。

  2013年初,喜欢看新闻的黄家光从电视上看到各种反腐的新闻,也反复听到“依法治国”这样的字眼。“我觉得看到了希望,马上打电话给我哥让他帮忙寄材料。”

  与之前的石沉大海不同,黄家光的预感得到了回应。“那天我正在看报纸,一位检察系统的领导问干警我在哪里,我很兴奋,说我没杀人,他说会帮我研究。”

  黄家光说,2013年10月,最高检的一个人对他进行了审问。“她对案件比我还熟悉,证人名字、谁办的案都能讲出来,说他们已经调查研究十个月了。问完话她让我放心,他们已经调查了,目前正在走程序,让我再等等,我连连说谢谢,她说‘你不用谢我,应该我们向你道歉,这是我们该做的’。”如今想来,黄家光仍觉得这一切不可思议。

  除了检察院人员的努力,律师刘晰的援助也让黄家光很感动。

  原来,2005年,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接到黄家光的求助信后,与黄家光签订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其申诉的协议。此后多年,负责该案的律师一直在为此奔波。“多年来,他们为我东奔西跑取证,免费为我提供援助。”黄家光动容道,“那个法律援助律师一分钱没有收,每次去监狱看我,还要拿钱给我做生活费,这种好人去哪里找啊。”

  2014年8月20日,该案再审。出庭检察员意见:原判认定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有新的证据证明黄家光参与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判决书最后,“黄家光无罪”几个字,黄家光一家苦等了十多年。

  10月30日,黄家光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协议》称,“黄家光共计被无罪羁押614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黄家光的申请依法及时向财政部门提请支付两项赔偿金(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604255.65元。”

回到故乡物是人非,女友已不知何在,老父亲拄拐杖伸冤十多年带着遗憾走了,重获自由的黄家光对生活有了新的憧憬──
  海口东山镇新岭冲村,一个没有墓碑的土坟前。

  黄家光站定,许久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里面埋葬着他的父亲黄举志──在生命中最后的10多年,这位老人牵挂的事只有一件:为还儿子清白奔波。他拄着拐杖送出的申诉信里,总是称自己是老党员,儿子的冤屈一日得不到昭雪,他便死不瞑目。

  黄家光突然用力拔坟上的杂草,一株,两株,三株……

  离开这里已经近17年了,黄家光意识到自己要用一段时间来适应外面的世界。他说,领到赔偿之后想给父亲的坟立一个碑,然后找一个老婆,重新开始生活。

  南国都市报记者 杨金运 王小畅/文 刘孙谋/图

用南渡江的水洗掉晦气
  9月29日下午4点钟左右,一辆开往东山镇的车行至永发镇南渡江边,重获自由的黄家光跟同行的法院工作人员提了一个要求:想到南渡江去洗个澡。

  “我们这里的人坐牢出来要在南渡江洗个澡,冲走晦气。”黄家光解释。

  虽已入秋,南渡江的水并不冷。黄家光脱掉衣服,没顾及等待的人,足足洗了10多分钟。“那种感觉真是舒服啊,从来没有觉得南渡江的水这么好。”黄家光激动地说。黄家光第一次感到“母亲河”这样的字眼是亲切的。

  河水模糊映照着他的模样:不到1米6的个子,凹陷的两颊,前额外凸……黄家光感慨,24岁被捕时,他白净健康;如今,42岁的他消瘦黝黑。

  东山镇新岭冲村,一串鞭炮声响起,炸开满地的喜庆红。黄家光的哥哥黄家达家,几十位村民等待着这位归人。村民们叫出黄家光的名字,黄家光却不敢认人。

  一位村民开玩笑说:“家光变傻了。”

  黄家光脸一沉,回答:“你在里面呆十几年试一下。”

  当天晚餐里,有鸡肉、鸭肉,还有别的。黄家光吃得特别高兴。待人都散了,黄家光躺到大哥大嫂帮他铺好的硬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想给老父亲立一个墓碑
  11月15日正午,明晃晃的阳光无力地照着一个被荒草覆盖的土坟。

  黄家光面对着老父亲的坟,一句话也没说,过了许久,突然用手用力拔草。绕着坟,拔了一株又一株,碰到难拔的,就用脚狠狠踩。

  四野静寂,观者默然。

  临走,黄家光才说:“等拿到赔偿,我要给老爸立一个碑。”

  2000年黄家光入狱后,年过八旬的黄举志拄着拐杖,在儿子黄家达的搀扶下,四处伸冤。“在外地,我们普通话不好,拿着字条问路。”黄家达说。

  2002年,四处奔波的老人再遭打击:女儿黄秋妹因病抑郁离世。

  屡遭打击,老人为子伸冤路坎坷。2007年上北京那次,为了省钱,他们只能买火车坐票。“父亲年纪大,为了让他休息下,我都要站起来让他躺躺。”黄家达说,回来的火车上,不仅身体要忍受火车的颤波,黄举志老人也几乎绝望了。“觉得花这个钱没希望了。”

  “为我儿伸张正义,平反召(昭)雪,还我儿子,我本人死后才好眠(瞑)目,不然含冤受屈冤枉去黄泉,败坏党员教育子女的气派,冤枉啊!”这位颤巍巍的老人,在伸冤的信函中对自己的党员身份引以为傲,他想给儿子做主但对现实无能为力。

  黄举志的媳妇黄红芳说,十多年来,老人不知为儿子伸冤写过了多少封信,而且每写一封,对于他而言都不是轻松的活。“写一封常常要一整天的时间。”黄红芳见过父亲无数次为写一封信,整一天都耗在家里,遇到想不起来的字,黄举志要从报纸、书本上寻找,常常写着写着就流泪了。黄红芳见着心疼,但和丈夫都不识什么字,不能替父亲书写。

  黄举志一直坚信,儿子定然能得到平反,清白回家。

  “差一点,他就能等来好消息。”想起这一点,黄家光满是遗憾。2013年10月,黄举志意外摔断了左手,卧病在床天天挂念含冤入狱的儿子,茶饭不思,带着遗憾离开了。

  就在黄举志去世之后,黄家光的案子出现了突破性的转机。

找个老婆开始新生活
  重获自由后,黄家光对生活萌生了各种憧憬。憧憬的内容包括──爱情。

  黄家光的女朋友陈梦(化名)是他1993年在永发镇工地打工时认识的。两人感情很好。“她到我家里帮忙扫地,帮家人洗衣服,我爸爸让我好好珍惜她。”黄家光回忆说。

  1996年,黄家光被收容审查,吓坏了这个农村姑娘。

  “你不参与的话我还跟着你,你要是再有事我就要走了。”黄家光取保候审后,陈梦的这句话,让黄家光感到温暖,但同时有一种苦涩感,“我想应该不会有事了吧”。

  1998年5月,黄家光又被抓了。更大的恐惧感袭向这位原本计划结婚的女孩。

  陈梦四处打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找到黄举志,黄举志让她放心,黄家光是清白的。“父亲起先还是以为会跟第一次一样,弟弟会被放回。”黄家达回忆说。

  黄家光被判“无期徒刑”消息像闪电一样传开后,击中了陈梦。

  陈梦在看守所见到黄家光时,泪眼蒙眬。

  “你等我的话,我感谢你;你不等我,我也理解你。”黄家光说。

  陈梦说:“我等你出来太久了,我们和平分手吧。”

  黄家光回忆这一幕时,眼里涌动着泪光。“我们就这样抱在一起哭起来。她走时我跟她说如果不等我就不要来看我了,免得我难堪。她便哭着走了。”黄家光说。

  此后10多年,黄家光再也没有任何与女友有关的消息。

  “她应该是和别人结婚了,估计孩子都有几个了吧。”黄家光说,他完全理解女朋友的选择,“她有自己的生活,我不会去打扰了,我想找个老婆,开始新的生活。”

  黄家光描述中的生活憧憬,正是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原谅曾经作伪证的人
  重获自由的黄家光环顾四周,发现世界已与17年前有很大的不同。“在海口,我都不知哪跟哪,认不了路了。”黄家光说,他的朋友给他买了一个按键的手机,他不懂用。

  除此之外,黄家光变得有些畏畏缩缩,开煤气怕爆炸,骑摩托也觉得害怕。

  “可能是监狱里呆久了。”黄家光解释道。黄家光说,他觉得自己要有好一段时间才能适应外面的世界。

  黄家光发现自己眼睛很怕光,还发现胸口天气一变就会隐隐作痛。“等我忙完了手头的事,就去做个全身的体检。”黄家光说。

  手头的事是指赔偿的事。签协议至今已经半个月,黄家光还没拿到这笔钱。

  不久前的一天,黄家光在茶店看到曾作证说他参与案件的黄世胜。“他跟我说他对不起我,我说对不起已经没有意义了,你以后做什么事都好,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黄家光说。

  黄家光说,他曾经想过永远不再原谅这些诬陷他的人,但后来,这些人为他翻供了。他也慢慢理解了这些人当年作伪证时的处境,“他们不懂法,我原谅他们”。

对话黄家光

“踏实过日子,不会像赵作海那样被骗”

  :你会原谅曾经让你入狱的人吗?

  黄家光:那些作伪证的人,没什么好仇恨了,他们也认错了。我只是恨那些刑讯逼供的人,他们懂法,却逼供。法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


  :你能最终获得自由很不容易,你想感谢哪些人?

  黄家光:我的家人、检察院帮我翻案的人、还有我的律师。


  :领到160万多元赔偿准备怎么用?

  黄家光:拿到这笔钱,我要去过我的生活。结婚肯定是结婚的,还要生个儿子,过下半辈子。身体坏了,如果政府可以帮忙,帮我找个比较没那么苦的工作。


  :知道赵作海吗,会不会重蹈覆辙?

  黄家光:知道。赵作海后来被人骗了,成了环卫工。我不会像他那样被骗,我会踏实过日子。

源自: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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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2-18 08:4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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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出检察建议开启再审黄家光错案序幕

源自:法制日报
  1994年7月5日,海南省琼山市东山镇(现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两村村民因琐事结怨,双方发生扭打,其中一方动用了刺刀、锄头等,导致一人重伤,一人死亡。

  不久,新岭冲村村民黄家光便被列为犯罪嫌疑人之一。自1994年至1998年,黄家光三次被抓,其中两次被取保候审。2000年7月11日,他被海南省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同年12月21日,海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时隔14年,黄家光于2013年10月14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查,认为黄家光参与作案的证据不足,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重新审判。2014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获释,并获赔160余万元。

  这起“迟到14年的改判”是如何被重新启动的?检察机关倒查发现存在哪些问题?又应该从这起错案中获得哪些启示?对此,2014年12月17日,海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彦接受《法制日报》独家采访,披露了这起错案启动重审过程。

“检察建议”开启再审序幕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厅收到来自海南的一封申诉信,通过初步核查,办案人员意识到这也许是一起错案。

  而这封申诉信的主角便是正在监狱服刑的黄家光。他因卷入1994年的一起命案,法院两轮审判后获判无期徒刑。这同时开启了黄家光及家人漫长的申诉之路。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0月14日立案,他已申诉了13个年头。

  立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从海南检察机关调阅了黄家光等人故意杀人案一审、二审全部案卷及相关材料进行仔细查阅。通过查阅侦查卷、公诉内卷、审判卷及申诉卷等20多本案卷材料,办案人员发现本案认定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特别是二审终审后出现新的证据,证实案发时黄家光不在现场。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专赴海南,找到了能够证实案发时黄家光在不在案发现场的证人,一一进行详细询问。同时,对原来供述黄家光参与作案的同案人黄家鹏、黄世胜进行讯问。”海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彦告诉记者。

  通过层层核查,该案真相渐渐明晰。

  原来,案发当天,黄家光正在澄迈县儒林村与黄家英、王槐益等人一起为他人修建房屋。

  1996年3月,黄家光等人作为涉案人员被抓获。1997年,犯罪嫌疑人黄家鹏因怀疑黄家光带着民警去抓他而怨恨,便一口咬定黄家光也参与作案。不久,另一位犯罪嫌疑人黄世胜也因警方告知黄家光承认杀人便将错就错,把黄家光说成同案犯。

  由于有两名同案犯的供述及黄家光在侦查阶段曾做了有罪供述,同时也有一名证人指证黄家光杀人,法院一二审均根据当时现有证据认定了黄家光犯故意杀人罪。

  服刑后,同案犯黄家鹏因诬陷他人,在良心上受到极大谴责,于2002年、2003年、2005年三次写书面材料证实黄家光案发时不在现场。同案犯黄世胜也出具书面材料,证实黄家光的清白。此时,黄家光案的证据发生了重大变化。

  吴彦表示,鉴于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月向最高人民法院发了《再审检察建议书》,最高法很快与最高检达成一致意见,由最高法要求海南省高院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

  2014年8月20日,海南省高院对黄家光申诉案予以立案,9月29日,海南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宣判,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中对于黄家光定罪量刑部分,宣告黄家光无罪,当庭释放。

  自此,这起申诉了十余年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黄家光申诉案是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程序改革以来,又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得到改判的案例。

强化监督守住“正义底线”
  因偶然卷入一场命案,14年后才沉冤昭雪。当年24岁的黄家光现已变成42岁的中年人。

  “自海南高院改判之后,我们随即启动了‘黄家光等人故意杀人案倒查机制’。在倒查中发现,仅从检察机关来说,我们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环节同样存在不少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吸取教训。”吴彦告诉记者。

  吴彦称,首先,当时该案的承办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对证据审查不仔细,对审查起诉中黄家光再次翻供并提供能证明自己案发当日在澄迈县打工的证人名单未能充分重视。对于黄家光不在杀人现场、相关证人证词模棱两可等,承办人应当复核的证据没有复核。其次,在该案存在疑点时,也没有对所有证人进行调查,没有对已作证的证人进行证据核查、固定。第三,办案人员对讯问嫌疑人工作不重视。犯罪嫌疑人处于羁押状态,1998年8月5日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时间长达1年7个月,检察机关没对公安机关违法办案进行监督。而且,本案还涉及超期羁押。第四,对法院在一审开庭时没有为黄家光指定辩护人没有监督。

  “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谨不细致,也是应该深思的。”吴彦说,“细节决定成败,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审查报告没有写明提审犯罪嫌疑人情况,没有写明犯罪嫌疑人翻供情况等。同时,办案人员提审黄家光时也没有讯问提纲,流于形式。对于黄家光没有作案时间的辩解没有进一步详细讯问。这也反映了我们在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及监督意识等执法理念方面的缺失”。

“直面错案,我们必须反思”
  “黄家光案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心痛,更是执法办案人员的集体反思。”吴彦对记者说,“面对这起冤案,我们迅速启动案件评查程序,正在通过询问承办检察官、查阅案件相关材料、走访相关单位,逐步还原当时办案情景,逐一排查办案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吴彦表示,执法办案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冤案的出现恰恰反映了之前存在监督不力、不到位的问题。全省检察干部务必吸取这个惨痛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守住正义底线,队伍建设始终是根本。”吴彦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司法人员掌握生杀予夺的权力。无论是徇私枉法还是执法水平不高,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有可能导致错案冤案的发生。除却其他因素,黄家光冤案形成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检察人员的能力水平、执法观念和态度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

  记者了解到,针对该案件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海南省检察院党组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案件管理,严格办案层级审查责任制、案件备案及报告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完善以质量为主导的考评标准;二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三是以黄家光案件作为典型教材,对全省检察人员进行执法理念教育,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依法办案;四是牢固树立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执法理念和程序、证据意识,不断提高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本报海口12月17日电

原文标题:最高检发出“检察建议”开启再审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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