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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

新京报评聂树斌父亲去世:望这个家庭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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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2-21 22:07:01|显示全部楼层

聂树斌案更换代理律师 将递交手续申请阅卷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朱柳笛)今晚(12月21日)9时左右,新京报记者获悉,聂树斌案代理律师发生更换。
  律师李树亭称,他与另一名律师陈光武刚刚接受聂树斌家人的委托,重新代理聂树斌刑事案件的复查、申诉及申请再审工作。李树亭之前曾代理过聂树斌案。
  据悉,聂树斌家属此前对其他律师的委托已经解除。
  明日上午,聂树斌母亲将和两位代理律师到山东省高院递交委托手续,由律师申请阅卷。
原文标题:聂树斌案更换律师
5# 华蓥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2-18 05:27: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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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聂树斌案因忽略司法独立不能再审

源自:中国青年报
  兵临
  都是陈年旧案,同样年轻的被告人都被执行死刑,都有“真凶”再现,家属都经过马拉松式的申诉,两桩具有太多相似性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和河北聂树斌案,近日都迎来令人惊喜的转机:被执行死刑18年之久的呼格吉勒图被判决无罪,聂树斌案最高法也指令山东省高院启动复查。这样的司法纠错力度,印证了四中全会带来的良好法治氛围,也为当下深化司法改革、重塑司法权威提供了生动的注解。
  呼案纠错成功,应验了我国司法再审的一种潜在规律──只有司法机关基本确定是错案才会启动再审,而再审一旦启动也就基本上能够判断是错案。也就是说,在再审程序启动之前,案件是否错案司法机关基本上已经心里有数了。以此分析,聂案的异地复查尚不是正式启动再审,所以其最终结果如何尚不明朗。
  在对上述案件逆转显现出亢奋的同时,舆论关注点也随即转向如何追责和赔偿方面,这是个案恢复正义的必然演进结果。但是,这两起被告人已被执行死刑的案件,带给中国司法的进步意义究竟在哪里?或者说,在打破以往司法纠错局限于“活着的被告人”的局面之外,它们还能否为司法制度的文明与司法程序的正义,提供更多的警示性价值。我的观点是:应当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反思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定罪可以疑罪从有,纠错必须板上钉钉”的错误思维,从法治的规律上确立起“定罪必须板上钉钉,纠错应当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
  检视聂树斌案之所以迟迟不能进入再审程序,就是因为我们太关注再审程序的实质结果,而忽略了其首先作为司法程序的独立价值。生效的裁判究竟是不是错案,最权威的判决乃是重启司法程序,严格按照审判规律进行依法认定。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公开透明,判决合法有据,即便当初的判决没有错,这对被告人家属而言也是一种程序公正,对社会而言是一种回应机制。聂案中,其母认为“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再审”,似乎结果已经不是那么重要,再审能否给出一个合乎逻辑、消弭此间种种疑窦的正当性结论,显得更为重要。
  遗憾的是,这种正当的程序总是难以彰显,取而代之的却是令人难以捉摸的“内部意见”。究竟程序启动卡在了哪个层级的哪个环节?任凭公共舆论呼吁,司法仍然呈现出神秘主义的色彩。例如,此前河北高院不让律师调阅卷宗就“很是蹊跷”,反倒令人生出“做了亏心事才怕鬼叫门”的猜测,也使得案件纠错带有鲜明的“人治”烙印。
  以往一切稍显诡异的现象背后,其实都可以归结到司法体系内纠错的思维误区,即案件纠错必须是“板上钉钉”,只有司法机关百分百认定是错案才启动纠错程序,否则不会轻易启动。由于涉及判决的安定性权威性与实体的公正性,实践中司法机关显得更是比较慎重。这种纠错思维也体现在法律对再审启动规定十分严格的条件,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提起再审都需要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而对于“确有错误”的主观认知,往往需要比之前定罪更高的证据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证据证明百分百是错案,一般都不会轻易启动再审。
  与纠错对无罪证据的极度强调相反,刑事司法对于定罪的证据要求则比较宽松,往往是采取“疑罪从有”的思维。错案的发生或许各有各的情由,但共性原因都是证据标准的降低,导致司法正义的失守。立法上,我国设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性标准,但在具体定罪过程中,什么情况才符合“确实充分”的要求,往往受到当时当地打击犯罪的刑事政策的影响。于是在实践中,对证据不那么“确实充分”的案件,就可能基于打击犯罪的现实需要而降低证据标准,并通过量刑打折的方式予以折中处理。
  不难看出,司法不同环节对于证据的要求不同,恰是造成错案频发和纠错极难的重要原因。这种“定罪可以疑罪从有,纠错需要板上钉钉”的现象,根本上背离了现代刑事司法的理性和文明,呈现出的仍旧是“有罪推定”的思维模式。近年来,在冤假错案的压力下,司法改革关注到定罪环节的证据标准问题,开始渐渐确立“疑罪从无”的制度要求。但是对于纠错程序中的证据标准问题,则缺乏必要的反思,使得一些存疑的生效裁判难以通过正当程序得到澄清,反倒影响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
  呼案和聂树斌案之所以搁置这么久,除却个中复杂的利益关系,都与“定罪可以疑罪从有,纠错必须板上钉钉”的思维逻辑有关。只有改变这种扭曲的司法逻辑,错案的发生几率才可能大大降低,一些生效的错误裁判才能得到更多的纠正机会,再审程序的纠错功能才能发挥得更好。
原文标题:定罪必须板上钉钉,纠错应当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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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2-13 09:47:00|显示全部楼层

徐明轩:“聂树斌案异地复查”体现司法担当

源自:新京报
聂树斌案

▲ 观察家
  依法定职权指定山东省高院“复查”此案,让身陷此案近20年的河北高院回避,这样让案件的复查者可以“轻装上阵”,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羁绊。
  20多天前,内蒙古高院决定对“呼格吉勒图案”立案再审;而如今公众又等来了“聂树斌案”的转机。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查,这意味着聂案终于跳出之前9年甚至是20年没有跳出的河北省法院系统,此案有了打破僵局的可能。
  1994年,时年21岁的聂树斌被认定是石家庄市一起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次年被执行死刑。十年之后的2005年,犯下多条命案的王书金被警方抓捕后,自认自己才是当年奸杀案的凶手;甚至在不知此案“已破”的前提下,详细供述了案件细节、指认了现场。一时舆论哗然,当时所有人以为,聂树斌很快就能洗脱罪名,此案一拖又是近十年。2006年一审审判王书金案时,这起奸杀案未受司法追究。直到去年9月,河北省高法做出二审裁定:维持王书金的死刑判决,但仍未认定是此案件的真凶。河北法院系统也没有对“聂树斌案”启动再审程序。甚至去年10月,律师要求查阅聂案的卷宗,也被河北省高院回绝了。
  聂树斌案与呼格吉勒图案,情节是高度相似的“真凶出现”,又都是在2006年前后被曝光的,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却长期没得到解决。期间,家属不断鸣冤,律师反复申诉,法学家频频上书,还有人大代表的仗义执言,媒体不懈追踪,更有无数公民的长年牵挂。两案成为共和国法治的晴雨表:涉及一名年轻人性命,疑点又是如此明显,不可能、也不应该不了了之的。
  也应当注意到,河北法院系统本身就是聂案的审判者,再让它复查甚至再审聂案,的确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这或许是聂案八九年没有突破的原因。而这次最高法充分运用司法智慧,依法定职权指定山东省高院“复查”此案,让身陷此案近20年的河北高院回避,这样让案件的复查者可以“轻装上阵”,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羁绊。希望山东省高院能及时、全面查清案情,充分落实“罪疑从无”原则,让19年前已然逝去的那条生命能获得一个公正的评判。
  还值得一说的是,这次最高法在指定山东高院复查之初,就明确了“开门办案”原则,公开表示:复查工作期间,要保障律师阅卷、提出代理申诉意见等诉讼权利;复查过程中,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委托律师。只有程序透明,才能保障司法公信,我们期待“聂树斌案”的复查能走出之前将近20年的混沌。
  呼格吉勒图案和聂树斌案,在短时间内接连发生转机,让人相信:中国的法治进步,办法总比问题多。只要司法机关拿出对法律、对真相的担当和勇气,坚持“一断于法”的原则,充分运用司法智慧,不迁就、不妥协、不放弃,怎么样的“积案”“陈案”都可以得到依法解决。
  从“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到“聂树斌案”的异地复查,法治中国再下一城。疑案、积案少一个,则中国法治进一分;及时解决存量问题,杜绝增量问题的产生,中国司法公信自然日增月涨,发生质的飞跃。
⊙作者: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原文标题:“聂树斌案异地复查”体现司法担当
3# 峨眉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2-13 06:27:00|显示全部楼层

聂树斌案最早报道者:将有新证据提交复查法院

源自:南方都市报

  去年9月,河北省高院宣布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无关后,聂树斌母亲举着儿子的照片表示不服。南都记者 郭现中 摄
  记者孙旭阳 昨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和网站公告,根据河北省高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河北高院曾复查9年
  1995年,聂树斌被控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死刑,随后被执行死刑。2005年,王书金自供是聂案“真凶”。2013年,河北高院裁定王书金并非聂案真凶。
  事实上,自2005年3月河南商报对于聂案的报道刊出后,河北省高院就表态对该案进行复查,但却一直没有进展公布。在9年多的时间内,聂家的代理律师向河北省高院提交了54次阅卷申请,但每次都被拒绝,其中最常见的理由是,根据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律师不允许阅卷。
  河北高院的做法遭到广泛批评,最高法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神,聂树斌近亲属委托代为申诉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相关的案卷材料。”
  自供为聂树斌案真凶的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也曾多次申请阅聂树斌案的卷宗。2013年6月,朱爱民在河北省高院内查阅并复制了27页聂案的材料。但据朱爱民讲,他看到的聂案卷宗大约有130页,最核心的聂自证其罪的口供,法院没有允许朱查阅,理由是该证据与王书金案无关。

聂母:坚信儿子冤屈会洗刷
  一个月前,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对南都记者表示,河北高院的推诿已让她忍无可忍,“我每个星期都要去上访一次,大部分时间都见不到人,见到了也一直推,我七十多岁的人,要耗我到多久?”昨晚,听到代理律师传达了最高法的消息后,张焕枝表示自己“很高兴”,“我知道这个案子在河北复查一定会有阻力,可能官官相护,设置障碍。最高法让外地法院复查,也是我们家的愿望。”
  张焕枝说,她相信自己的努力坚持没有白费,“相信我儿子的冤屈会得到洗刷”。
  聂家代理律师刘博今此前为阅卷曾多次跟河北高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昨晚,刘博今也表达了对最高法做法的肯定。“这是一个好的进展。”刘博今说,他一直请求最高法将此案异地复查。一个多月前,因为此案多年来毫无进展,律师也无法阅卷,他还曾致信最高法和最高检控申此事。“我明天就要跟山东高院联系,争取第一时间阅卷”。
  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表示,王书金案的死刑复核程序还在最高法进行。王书金作案多起,自知死刑难免,但一直坚持聂案为自己所为,称“我做的案子,不能让别人去扛”。
  昨晚,微博上也有法律人士认为,在聂案异地复查后,最高法还可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并案处理,以彻查真相。

曝光者说
聂案最早报道者:将提交新证据

  昨晚,最早报道聂案“一案两凶”的河南商报前记者马云龙表示,最高法的决定对聂案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进展。在过去的一年间,马云龙一直在搜集聂案的相关证据,接下来将通过合法渠道提交法院。
  马云龙说,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荥阳被警方抓获后,供述了1994年9月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的作案过程,提供了“非亲到现场不能提供的证据”。在王书金被移交河北广平县警方后,当时的广平县公安局专案组曾专门核实此案,认定王书金即为真凶。
  马云龙说,一年来,根据去年王书金案在河北邯郸的二审庭审所透露的信息,他又核实了相关证据,包括关键的证人证言,发现该案“证据问题很大”,包括受害人被害的确切时间,以及缠绕在被害人脖颈的花衬衫等。
  “我将通过合法渠道将搜集到的证据提交复查的法院。”马云龙说。
  河南商报另一名最早参与聂案报道的记者胡巨阳,也对最高法的决定表示兴奋。根据他的讲述,聂案“一案两凶”的曝光有些幸运。
  2005年1月17日,王书金被河南荥阳警方抓获,缘由是有人向派出所举报,称当地有个外地人,一听见警察就浑身打哆嗦。正在排查网上逃犯的警方随即传讯该人,“一开始他报了好几个假名字,没过多久就交代了真名王书金,并身背多起强奸杀人案”。
  十几天后,警方内部人员与胡巨阳闲聊时,对王书金一案表示不解,因为从河北方面传来消息,他供述的石家庄西郊一起奸杀案10年前已经结案,凶手已被执行死刑。
  在河北省广平县警方“可遇不可求”的协助下,胡巨阳经过打听,找到了聂树斌的老家。一个多月后,河南商报《一案两凶,谁是真凶?》刊发当日,河南商报派专车为聂家送去报纸。看到印着聂树斌照片的报纸后,母亲张焕枝马上跪地嚎啕大哭。

王书金说
律师:王书金称不会翻供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院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王书金上诉的理由为他自供为聂案真凶,要求法院认定此为立功表现,请求从轻判决。
  事实上,王书金及其律师都知道他不可能躲过死刑。“王书金对死并不怕,主要求一个心安。”律师朱爱民说。而河北高院驳回其上诉,等于否认他为聂案真凶。朱爱民表示,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有交叉,但毕竟是两个案子,都应照法律轨道进行。
  二审判决后,王书金案在最高法进入死刑复核阶段,至今一年有余,仍无定论。朱爱民在二审判决后,也改变了此前的策略,向最高法主管死刑复核的部门提出,如果河北高院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予认定王书金为聂案真凶,那么,在王书金其他几起强奸和杀人案中,也应沿用同样的证据来要求,不予认定王书金的犯罪事实。
  王书金案中,辩护律师认为他制造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而检方则力证王书金并非凶手,控辩角色一时对调,引起公众和法律界的争议。
  在2013年6月,王书金案二审开庭通知前,朱爱民曾一度不知道王书金去向。直到接到二审开庭的通知后,他才知道王书金被关在磁县看守所。
  看守所内,王书金告诉朱爱民,从2012年起,他的羁押地多次变更。朱爱民称,此间有工作组动员王书金改变此前供述。但在二审开庭前的会见中,王书金告诉朱爱民,他不会翻供。

复查焦点
聂树斌为何自证其罪?

  无论聂树斌家人的代理律师,还是王书金的代理律师,都认为聂树斌自证其罪的讯问笔录,对于还原真相必不可少。
  根据当年警方对该案的新闻通稿《青纱帐静悄悄》描述,1994年9月29日,聂树斌被抓的第6天,“在侦查人员强有力的政策攻心和确凿的证据面前,聂树斌自知再无法抵赖,终于缴械投降,供认了拦路强奸杀人的全部犯罪事实”。侦查人员如何“强有力的政策攻心”,以及聂树斌在侦查阶段的遭遇,都引发质疑。刘博今说,聂案的全部卷宗如果披露,将解答不少疑问。
  在王书金案二审中,检方曾提出四个疑点,否认王书金是聂案真凶:王书金供述受害人全身赤裸,但现场勘验笔录却显示受害人身穿白背心,脚穿尼龙袜,还有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尸检显示受害人窒息死亡,王书金却供述先掐受害人脖子后跺胸腹致死;王书金交代是中午2时左右作案,该案报案记录和受害家属证言却显示该案案发于1994年8月5日下午5时以后;被害人尸长1.52米,身高1.72米的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比他稍低。
  朱爱民回应称,王书金做过多起强奸、杀人案,加之被河南警方控制时,距离其供述奸杀康某的时间已超过10年,一些记忆的疏漏完全可以理解。
  1、1994年 聂树斌因被怀疑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而被抓。
  2、1995年 聂树斌被判死刑,后被枪决。
  3、2005年1月 涉多起奸杀命案的王书金被抓,一审中其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被公诉方以“查无实据”驳回。
  4、2005年3月,媒体对于聂案的报道刊出后,河北省高院表态对该案进行复查。
  5、2007年4月 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6、2007年7月 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王书金继续对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
  7、2013年9月 河北省高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8、2014年12月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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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2-12 23:07:01|显示全部楼层

聂树斌母亲回应案件异地复查:体现司法公正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石家庄12月12日电(记者:陈林)河北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备受社会关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2日晚间透露,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已将聂树斌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
  当晚,已是古稀之年的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接受中新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山东高院的异地复查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客观公正。
  2005年,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在河南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四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12日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先后三次进行二审开庭。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于聂树斌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广泛关注,社会公众也有要求异地复查的呼声,为回应社会关切,河北高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其他法院复查此案。
  “这事儿是律师告诉我的,又往前迈了一步,电话都打爆了。”张焕枝说,“老伴身体不好,他说又看到了希望。”
  王书金案辩护律师朱爱民说,他承接此案已近10年,这是个令人欣喜的事情,但最终结果还要拭目以待。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负责人表示,聂树斌案是一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复杂案件。为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精神,决定对聂树斌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异地复查,并要求复查过程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充分体现客观公正。 ●
原文标题:聂树斌案异地复查 其母称体现司法公正)
1# 贡嘎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24 11:27:00|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高院再拒聂树斌案律师阅卷请求

源自:法制晚报

  聂树斌
  法制晚报讯(深度记者 朱顺忠)记者刚刚从聂树斌案申诉代理人处获悉:今天上午河北高院审监庭相关负责人以“还没有最终意见”为由,再一次婉拒聂树斌案代理律师要求查阅卷宗的请求。
  新华社2013年6月25日回顾聂树斌案时称: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市西郊玉米地遭强奸后身亡,当时20岁的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聂树斌因被警方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994年10月1日被拘留,同年10月9日被逮捕。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聂树斌很快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这名男子交待自己叫王书金,河北省广平县人,曾强奸多名妇并杀害4人,其中有‘1994年曾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强奸杀害一名妇女’的内容。在移交给河北省警方后,王书金得知这桩案件早就被侦破,‘凶手’聂树斌已在10年前被执行死刑。”
  2013年6月26日新华社报道王书金案二审开庭时称:“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当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人王书金上诉,维持一审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河北高院终审王书金死刑后,王书金的死刑执行问题按照程序移交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截止目前,死刑复核已经将近14个月,最高法尚没有对王书金的死刑复核给出最终意见。
  从王书金落网后开始,包括中国律师界泰斗张思之在内的先后四名著名律师担任聂树斌家属申诉代理人。四名律师接力,从2007年开始就向河北高院审监庭提出依法查阅聂树斌案一二审死刑判决的卷宗。聂案现任律师刘博今认为,根据我国宪法、刑诉法规定,审判机关应当向聂树斌家属或者代理人提供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查阅服务。
  刘博今称:“7年间该院主要领导已经多次调动,但他和聂案前三任律师一样坚持向河北高院提出查阅卷宗要求,至今已经五十四次之多,而每次拒绝的理由都是‘等等领导意见’或‘还没有最终意见’“。(深度记者朱顺忠)
原文标题:律师:河北高院再次婉拒聂树斌案阅卷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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