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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薇千柔 发表于: 2015-4-16 11:05:01|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其他艺吧播音主持考级 播音主持谈当前对新闻定义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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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新闻定义的理解。先看看新闻的定义我们知道新闻的定义最早是陆定一提出的“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定义几乎占据主流观点半个多世纪,用今天的眼光看,确实存在着“时态单一”的先天不足,所以后来有人又加了“和正在发生、发现的”几个词,合起来就成了“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和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

  我的看法是,这个定义排除了报道主体的限定(不仅仅是新闻媒体或者记者,但加这八字有点多余──以前的新闻定义谁也没有设定主体),加了报道方式和手段,加了“将要发生的”,时态更全面,但加了“重要”限定过于模糊,什么是重要或者不重要?有什么标准?同时报道者也见仁见智。应该是“具有新闻价值的”,而加上“具有新闻价值的”,既多余重复又互相矛盾(这里的“事实”一定有新闻价值,否则就不可能叫新闻;同时解释概念时不能出现和概念相同的词语);说成是“竞争活动”显然又舍本求末,因为新闻报道的目的是将新闻事实传播给大众,而竞争是报道过程中的状态和表象,它说明不了新闻的本质内涵。故我认为还是用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发现的)、正在发生的、将要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比较合适。去掉报道方式是因媒体不同各有所表,无须多言;去掉“重要”的原因已讲了。新近限定了新闻的本质,正在发生是因为现代传媒手段已经能够做到这一点,如电视、网络、手机的现场直播,将要发生的是说预测性报道和重大事件可以提前策划,进行报道。而“发现”有两层涵义,一是原本发生或者存在但现在才为人所知,如考故发现,档案解密等;另一层就是现在媒体都越来越强调“解读新闻”,即在别人或者自己已经报道过的事实基础上发掘出新的,更深的意义(后面专门要谈)。这是我们对新闻的定义讨论。这是把报道者作为主体来定义的,要是将受众作为主体来定义,我认为更简单: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闻所未闻的事实。”新近发生是新,闻者,听也,观也,思也。

  一个概念,叙述角度不同,可能解释的词语也就不同,但意思是一致的。如谈媒体传播的符号时,说分文字符号和视听符号。其中视听可以说“声像”或者“音画”。至于在新闻学中,能不能用“信息”来代替“事实”,用“传播”来取代“报道”,我认为是约定俗成的习惯说法,人们都明白传播学和新闻学是两门不同的学科,并没有谁取代谁的意思。因为信息中肯定包含事实,而新闻报道的过程也就是传播信息的过程,只不过这里传播(或者叫报道)的信息是有新闻价值的,即新闻信息。

  2.对信息概念的理解。信息论中对信息是这样解释的:信息(Information)是物质运动规律总和(还是messaging?)。信息的通俗哲学表达就是物质世界的运动状态与转换方式,是物质的本质属性。信息相关资料:图片信息(又称作讯息),又称资讯,是一种消息,通常以文字或声音、图象的形式来表现,是数据按有意义的关联排列的结果。信息由意义和符号组成。文献是信息的一种,即通常讲到的文献信息。信息就是指以声音、语言、文字、图像、动画、气味等方式所表示的实际内容。

  传递信息的方法:多种多样,数之不尽。一般的公众信息是通过媒介传播的,包括网络、广播、电视、手机、海报、报纸等。现代汉语词典这样介绍信息的:(1)音信、消息;(2)信息论中指用符号传送的报道,报道的内容是接受符号者预先不知道的。可见,事实是信息的构成部分,也可以理解为新闻无事实不是新闻,信息无事实不成信息,故而我们研究新闻学不要拘泥于名词的变换,理解本质才是重要的。有人干脆把新闻学称其为新闻传播学,但要这样称呼,又可能会引起新的误会和混淆,还是沿用新闻学为妥。

  3.传播学与新闻学的关系。两门既联系紧密又有本质区别的学科:新闻学(journalism)的产生早于传播学(communication)。应该说新闻只是一种特殊的传播现象,更确切的说,属于大众传播。传播学范围包括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等。新闻学研究的是新闻本体,而传播学研究的是整个社会的信息传播系统,研究的是人类社会的一切传播活动。传播学涵盖了新闻学(如文化传播学、广告传播学、政治传播学、传播社会学、传媒经济学等,新闻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通常“称新闻传播学”)。所以,传播学的研究范围和对象要比新闻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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