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580|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大小姐 发表于: 2021-1-21 17:00:47|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中医关于遴选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批中医临床特聘专家的通知

 [复制链接]
源自:北京中医药大学
原文标题:关于遴选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批中医临床特聘专家的通知

  中医药学的生命力在于临床疗效,推动中医药事业繁荣进步的内在动力在于高水平的中医临床人才。北京中医药大学肩负着引领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发展和服务国家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重大使命,始终秉持“海纳百川、不拘一格”的理念,汇聚海内外中医药临床英才,打造高素质的临床师资队伍,携手共建名医汇聚的平台。
  2015年学校设立了“中医临床特聘专家”项目,通过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临床特聘专家聘任办法》,不唯学历、不唯职称,选拔有独特技艺或学术思想深厚的临床专家。先后遴选招聘了三批特聘专家,现面向国内外开展第四批中医临床特聘专家遴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聘任原则
  按照“海纳百川、突出实践、德才并重、分类选拔”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科发展和临床医疗、教学等工作需要,不唯学历,重在医德,重在医术。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所在国相关执业资格证明);
  2.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累计满20年,目前仍从事临床业务工作;
  3.具有高尚的医德和高超的医术。有明确的中医临床学术专长或有特殊诊疗技能,疗效卓著。
  三、特殊条件
  1.专家推荐制。有推荐资格的包括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首都国医名师、校学术委员会专家,每位专家有1-2名推荐名额,实行推荐人负责制,要求推荐人在推荐信中能够客观描述特聘专家申报者在各自领域的临床诊疗水平、专业理论水平、临床突破创新以及在行业内的社会评价等。
  2.有省级以上中医主管部门推荐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在任职期内,中医临床特聘专家应完成以下工作:
  1.定期或不定期来校讲学及参加学术交流;
  2.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每年度至少完成一次讲课)、师承任务和临床带教工作(主要在学校指定或认定的医疗机构,每年度出诊不少于48次),协助北京中医药大学培养青年教师、临床师资和学生;
  3.其他与学校约定的工作事项。
  五、待遇与管理
  1.试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签署正式聘任协议;
  2.正式聘任聘期一般不超过叁年,期满可续聘。续聘时由拟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若期满不再续聘,特聘专家职务自然解聘;
  3.中医临床特聘专家及其工作团队纳入我校临床人才建设体系,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4.学校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受聘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差旅、住宿等相关支出;临床诊疗报酬与出诊所在单位另行约定。
  六、申报及遴选程序
  1.学校按照中医临床特聘专家的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2.申报者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临床特聘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历、职称、临床执业资格证书、著作、代表作、荣誉证书及社会评价等证明材料);
  3.遴选程序包括:形式审查与书面材料初审;临床考核及答辩;组织专家及研究生进行实地考察;学术委员会审议等环节;
  4.最终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申报者按照申报要求,务必根据自身条件确认能否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后再报名,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bzyylc@126.com,纸质版材料送(或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医院管理处(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行政楼421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医院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3911677、53911676
  联系人:黄琨 周春宇
  邮箱:bzyylc@126.com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大小姐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大小姐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大小姐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大小姐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大小姐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大小姐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到过广西!2名确诊患者活动轨迹公布 绿媒继续炒作:不同于以往,解放军军机今日进入台湾北部空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17 07:23,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