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梁龙富|查看: 68919|回复: 73
[生态·环保

东南亚无力处理的垃圾,将变成日本一箭双雕的“商机”?

 [复制链接]
#
跳转到指定楼层

[生态·环保东南亚无力处理的垃圾,将变成日本一箭双雕的“商机”?

 [复制链接]
  洋垃圾,指进口固体废物,有时又特指以走私、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对于走私电子、服装等洋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5条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将以走私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7月18日,中国正式通知世界贸易组织,从2017年年底开始将不再接收外来垃圾,包括废弃塑胶、纸类、废弃炉渣、与纺织品。2017年11月5日,厦门海关标识,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该关与厦门检验检疫局联合查获的1415.5吨“锌矿”为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这是自2017年海关总署、环保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查获单票数量最大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案。
  2017年11月14日,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亲自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 相关链接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梁龙富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梁龙富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梁龙富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梁龙富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梁龙富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梁龙富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无言斋笔说∶心佛 [推荐]多媒体酷手机让你看个爽[图]
1# 贡嘎山
 牛涨 发表于: 2017-10-22 06:56:00|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英媒关注中国禁止洋垃圾进口:西方须负起环保责任

源自:参考消息
  英媒关注中国禁止洋垃圾进口:西方制造商须负起环保责任
  参考消息网10月22日报道 英媒称,三个月前,中国政府决定禁止进口24种废料,以打击“洋垃圾”的问题。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0月20日报道,此前,中国的废料回收公司每年都从其他国家进口上百万公吨的废物,作循环再造之用。国际再生局估计,中国去年从欧洲、日本和美国进口了730万公吨废料胶和2700万吨废纸。
  美国废料回收业协会主席威纳透露,当地有约15.5万名工人从事直接与将废料出口到中国有关的工作,平均工资7.6万美元,向美国各级政府缴纳超过30亿美元税款。
  他指,如果中国真的要禁止入口这些“洋垃圾”,将对回收业造成“灾难性的打击”。
  报道称,在中国眼中,禁止进口洋垃圾的原因很简单:环境污染。中国向世贸提交的文件直指,进口的废料中有大量“肮脏、甚至有害的废物”混在可用作原材料的固体废物中,严重污染中国的环境。
  英国回收商RPC外务主席巴克斯特指,处理这些废物最便宜的方法,过去都是把它们都放进集装箱里去,运到工人薪金比较便宜的地方以人手处理。
  报道称,随着中国最迟在2018年落实禁令,英国的回收业已经去信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要求当局协助他们处理将会出现的垃圾堆积问题。
  伯德是英国一个地方政府回收业顾问委员会的主席,他认为即使中国不再从外地进口废料,英国还是可以将废料出口到其他地方,如印度等亚洲地区。但售价还是会有一点变动,这对地方政府来说始终是一个危机。
  报道称,在中国改革进口“洋垃圾”的政策后,回收业需要投放更多资金应对全球废弃物过剩的问题。
  对于英国一个地方政府回收业顾问委员会伯德来说,解决长期废物问题的责任必须遍及全球的产品供应链,特别是制造商。
  他说,一个特别的变化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扩大生产者的责任。
  “这意味着生产者必须付出代价,才能确保他们正在制造的产品可以以有效和环保的成本效益方式处理。”

资料图片:汕头海关和陆丰公安、边防、打私、工商等部门在碣石镇捣毁一个走私进口旧服装储存窝点(3月3日摄)。新华社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
 牛涨 发表于: 2017-6-5 06:56:01|显示全部楼层

洋垃圾走私产业链背后:监管漏洞刑罚偏轻致屡禁不止

源自:经济参考报
  固体废物走私形成完整产业链
  固体废物走私已成为近来的热点新闻。近期,我国云南、浙江、山东、辽宁、福建等多地口岸均查获出走私进口的“洋垃圾”──固体废物。今年3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通报,在当天开展的整治固体废物走私联合行动的第二战役中,全国12个直属海关同时收网,打掉涉嫌走私犯罪团伙17个,初步查证涉嫌走私进境固体废物2.8万吨。
  固体废物是指废塑料、废电子产品等限制进口物,这些固体废物通过一定的加工处理,可以转化成工业制成品。但是由于加工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等代谢物,极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进口和加工此类固体废物需要相关资质。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套取进口资质,将固体废物走私进境后分销给不具有加工资质的小作坊处理,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重大隐患。

固废走私形成完整产业链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一些省份,固体废物污染情况相对突出。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地方因为收废铜线“远近闻名”。从国外进口的废铜外面包裹了一层胶皮,为了回收再利用里面的铜,加工时需要用扒皮机把外面的胶皮扒掉,但国内一些企业加工简单粗糙,包裹着胶皮的铜线直接用火烧,烧完的地方寸草不生,对空气、土壤以及水源造成相当大的污染。
  “在南方某地,河里的电子阻燃剂成分多溴联苯醚含量超标可达1万倍。废铜线外面的胶皮经火烧后,会排放出大量的聚氯乙烯、类二噁英等剧毒物。”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爱民说。
  记者从大连等地的海关缉私部门了解到,固体废物在国外因处理成本高等原因无人肯收,而我国一些企业在发现其中的“商机”之后,在2006年至2007年间开始大规模进口加工固体废物。自2013年海关总署开展打击走私固体废物的“绿篱行动”之后,犯罪分子警惕性提高,证据销毁极快。然而,一些违法企业还在不断寻找“机会”,和海关缉私部门玩起了“躲猫猫”。
  根据我国2011年颁布实施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虽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不具备资质的进口商和利用商进口或利用固体废物,但仍有不法分子通过套取资质企业的进口处理指标,走私固体废物私自处理。
  记者了解到,虽然继“绿篱行动”后,以“倒卖进口指标”形式的固体废物走私案件大幅减少。但2017年3月,某地缉私部门接连破获此类案件,固体废物走私再次受到关注。
  记者获悉,此前,各地的固体废物走私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各下游加工企业依托代理中介寻找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资质的公司,谈妥指标出售价格后,利用收购来的指标从国外进口废塑料等固体废物,再在国内分销给不具有加工资质的小企业或小作坊处理加工。
  在今年3月立案侦查的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中,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其作案手法:实际收货人在境外采购废塑料,之后由拥有许可证的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放行后再运送给实际收货人,两家公司向实际收货人收取每吨700元至800元不等的“包通关费”。
  据侦办此案的侦查人员介绍,以上这起案件和今年3月立案的另两起案件特点相同,都是由实际收货人直接勾结具有进口和环评资质的企业,利用许可证走私固体废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如果今年的进口指标用不完,环保部门会在明年按照上一年实际进口量减少进口指标,企业于是铤而走险利用这些指标去牟利。”办案人员介绍说。

监控审查缺位引发监管难题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我国于2011年颁布实施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口固体废物监管工作主要由海关、检验检疫、环保、商务、发改等五部门共同负责。
  《办法》同时对五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相应明确。根据该《办法》,其中,海关主要负责打击非法走私进口固体废物;对限制进口类或者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办理进口验放手续;对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以及检验不合格的进口固体废物,依法责令退运至原出口国。
  环保部门则负责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对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进行审查许可,出具进口许可证;制定《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及有关鉴别程序和办法。
  记者走访调查后发现,此类案件暴露出地方有关部门对固体废物监管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有关部门对固体废物进口后实际的货物流向缺乏有效监控。货物通过许可证进口后是否在备案工厂进行加工,仅凭拍照来印证,漏洞较大。
  二是地方政府对进入生态园区或农村地区的相关加工企业缺乏审查力度,对场地设备长期闲置、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却不卸货的企业缺乏监管,情况掌握不及时。
  在东部沿海某省,有关部门查处了一家涉嫌参与走私固体废物的化纤公司。在缉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虽然该公司建有三条用于处理进口固体废物的生产线,但由于债务纠纷及经营不善等原因,实际仅有一条生产线正常开工,而该公司仍按照每年产能全开即15000吨的“顶格标准”向海关报关。
  据业内人士介绍,拥有环保部核发资质的加工企业,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数据都由环保部和地方环保部门实时掌握,一旦发生排放超标等问题,环保部门都能第一时间获知。
  对于一些具有环评资质,但经营存在问题的企业,环保部门如何监控这些企业所申请的指标流向?福建省环保厅回函称,今年以来,福建省环保厅已组织对18家进口企业进行了抽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要求基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进口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申请企业的加工利用情况以及环保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企业存在经营问题的,及时根据生产运营运行情况增加或减少其申请数量;若发现资产已被处置而无法保证正常经营的,不同意其进口申请。

打击固废走私任重道远
  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对走私进口固体废物的刑罚偏轻是造成这一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据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勤介绍,刑法第152条第二款是关于“走私废物罪”的规定。根据该条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两高2014年《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之规定,或者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52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走私废物罪”。
  朱晓勤认为,这些规定落实起来在实践中存在难点,对于罚金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就罚金具体数额问题,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需要法官进行自由裁量,这其中也难免会出现量刑偏轻的现象。
  朱晓勤举例道,2015年11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浙江信威塑胶有限公司犯走私废物罪,判处罚金1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犯走私废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该公司非法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事实上,该案涉案的被非法进口的废塑料等固体废物数量超过2400吨,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李爱民认为,针对近期出现的固体废物进口新情况,应采取全过程管理策略,着重从源头进行预防,加强对处理过程的监管。同时提高违法成本和进口处理成本,利用价格杠杆从源头上降低固体废物进口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7 05:40, Processed in 5.787610 second(s), 13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