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界面新闻
原文标题: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是否还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家 卫健委回应
7月20日,“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问题解答。其中,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是否还征收社会抚养费”进行了解答:
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各地要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宣传解读,稳妥有序地推动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