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评
“老赖”没有资格代表人民
什么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大代表本身应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有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但在法院的执行案件中,个别人大代表不仅不遵守法律,反而拒不履行或想尽办法躲避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样的“老赖”,没有资格代表人民,应该依法罢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资阳迅速行动,落实这样的硬措施,值得点赞。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谨守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失信被执行人既违背了道德底线中的诚信原则,也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应履行义务,这样的人应该受到谴责,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原文标题:“代表”“委员”不是护身符11名“老赖”将失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