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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翟欣欣聘法律顾问 律师:少数网友违法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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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翟欣欣已聘请法律顾问,律师声明:少数网友违法“人肉搜索”

  9月7日,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跳楼自杀,苏在遗书中说,是前妻翟欣欣逼死自己。9月15日,澎湃新闻从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处证实,他已接受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家属的委托,作为苏享茂自杀事件的代理律师。
  9月18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胜华发布声明称,已“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随后,易胜华在电话中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律师声明中所述内容属实。
  易胜华在9月18日发布的律师声明中表示,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维护翟某欣的合法权益,“我们正在认真研究翟欣欣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
  声明称,苏享茂先生自杀事件发生后,翟欣欣女士基于“死者为大”的传统风俗,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翟欣欣女士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由于信息不对称,绝大部分网友出于朴素的正义和善良的本意,对苏享茂自杀事件发表看法。无论对此事件持何观点,我们都表示理解。”
  声明同时称,“我们注意到: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翟欣欣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我们建议:上述个人、媒体立即停止对翟欣欣女士的违法行为,删除侵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网络平台主动删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权益的信息。在2017年9月18日24:00之前停止侵害、删除侵权信息的个人、媒体和平台,我们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易胜华在律师声明中称,将于2017年9月19日0:00开始,搜集、固定有关证据,追究侵害翟欣欣女士合法权益的违法人员、媒体、平台的法律责任,决不纵容。同时表示,“我们了解到:苏享茂家属委托的代理人,是我们尊重和信任的优秀律师同行。我们愿意虚心请教、充分沟通,帮助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消除误会、化解敌意。我们相信,通过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本案一定会回归到理性和法律的层面,最终得到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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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给偶像送星星?国际天文学联合会:自娱自乐 男子出门没带身份证 捡到逃犯身份证坐高铁被查
2# 四姑娘山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9-19 12:07:06|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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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律师:她看到我写马蓉案文章后找我代理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翟欣欣律师:翟欣欣看到我写的马蓉案文章找我代理 几乎未收律师费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受到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和讨论的程序员苏享茂自杀事件又有新的进展。
  9月18日晚,翟欣欣律师@易胜华律师 发微博:虽千万人吾往矣。称代理翟欣欣案因为翟的朋友因“看了我写的关于程序员自杀的文章”主动找来。“翟欣欣和她的家人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和我说了很多与这个事情有关的内容,印证了我之前的一些判断。我决定接受委托。”

看法新闻
  找到易胜华律师“关于程序员自杀的文章”,文章中称:这一年来深陷舆论漩涡的王宝强之妻马蓉,和他的前经纪人宋喆,以及苏茂享的前妻翟欣欣。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纵然是金刚不坏之身,也架不住舆论的三昧真火。网络时代,他们就像是无处可逃的惊弓之鸟。
  近日,王宝强的律师团队接受跳楼程序员苏茂享家属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鉴于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的前车之鉴,难免会让人联想:在苏茂享的案件中,律师团队会不会再次采用“以刑促民”的策略,将翟欣欣送进牢房?

9月18日发文回应:
  虽千万人吾往矣
  易胜华
  出差在火车上,接到无数电话、短信、微信、私信。我的手机微博打开都很困难,每隔十几分钟,都有几千条提示在等着我。
  在讲述今天的经历之前,先表示一下歉意和感谢:
  谢谢盈科的领导和同事们。因为我承接这个案子,你们遭到了很多的非议,我很抱歉。你们给予了我大量的支持,为我做解释。谢谢你们。我一定不会让你们为我蒙羞。
  谢谢我的妻子。每当我处在风口浪尖的时候,你总是毫无保留地相信我,支持我。你怕我脾气暴躁、头脑发热,会跟人干起来,总是提醒我一定要冷静。为了事业和梦想,我经常出差,深更半夜才回家。你默默地守候我,关心我。我所有的存款都在你的掌控下,你笑着问我,就不怕我卷款逃跑吗?我很认真地回答:你不会,就算会,我为你变成穷光蛋,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谢谢我的助理,我的学生。因为我,你们也承受了很多的攻击。我微博上的联系方式,是助理的电话。几个小时之内,你的手机接到了无数骚扰电话、短信,甚至是病毒攻击。对此我很愧疚。这一切,本应是我来承担的。让年轻的你们承受这些,很抱歉。我相信,有了这样的经历,你们会更快、更好地成长。加油!
  谢谢那些骂我的网友们。你们是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做出的价值判断,所以用最恶毒的言语来指责我。你们让我看到,这个社会还有善良的风俗,朴素的正义。只是,你们收到的信息有限。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你们一定会知道真相是什么。我的任务之一,就是告诉你们另外一些信息,由你们来判断真伪,选择立场。
  就算有一天,我觉得生无可恋,我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只会是忏悔,我辜负的那些人,那些深情。即使有很多人对不起我。我深夜起床的时候都会咬牙切齿痛恨的那些人,我一定不会让你们背负起道德和法律的重担。
  当然,我是一个坚强的人,有着很多梦想要去实现。再多的苦难,我都能扛住,去迎接挑战。人生太短,我一定不会自绝于人间。你们放心。
  接下来回应一些关于我的疑问。
  十天前我就知道了程序员自杀的事情。我并没有太注意。这个浮躁的时代,自杀的人多了,包括贪官,和心理素质差的学生。这不是新闻。
  周六从新闻中得知,我认识的张起淮律师接受了苏享茂家属的委托。联想到之前宋喆被刑拘的新闻,我对苏享茂自杀的事情有了兴趣。张律师的介入,是不是要复制宋喆案件的“以刑促民”?于是我对新闻进行了研究,写了一篇文章。
  文章发出后,我建议我的学生们也一起分析,其中就有关亦乔律师。她是一个文笔较好、思路活跃的年轻女律师。关律师就这个题材写了一篇文章。但是,由于她的粉丝少,阅读量很小。为了激发她写作的热情,她写的文章我都会转发一下,加一些点评。在我以调侃的语气转发关律师文章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个案件跟我会有关系。
  周日的上午,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说,看了我写的关于程序员自杀的文章,他是翟的朋友,想和我见面聊一下。我以为是个坑,也没当回事。下午我在所里接待几个咨询,这个电话又打来了,我们约在所里见面。
  谈了一些事情之后,翟欣欣和她的家人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和我说了很多与这个事情有关的内容,印证了我之前的一些判断。我决定接受委托。
  我知道接受委托意味着什么。如果为名,我像以往热点案件一样,作为第三方发表观点,更加超脱,也有很多媒体愿意发表我的观点。如果为利,这个案子我相当于无偿(猜测我收了几百万律师费的同行,你们可以省心了)。可想而知,我会面临翟欣欣同样的网络暴力,而我去年夏天已经受够了。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不愿意再看到热点案件中只有一方的声音。没有人愿意被人冤枉。如果一个事件只有一方的声音,那是非常可怕的。我愿意站出来,代表之前未出声的那个人,发出她的声音。至于其他,交给公众判断,交给法律处理。
  我和关律师之间的调侃,成为这个案件的意外情况,给年轻的关律师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错都在我,在网络语境下,我是有些随意了,才会引起这样的误会。我要向各位道歉,以后一定改正。
  律师最高的境界是“止戈为武”。无论外界抱着怎样的心态,猎奇,或者是宣泄,最终的结果都是由当事人承担。我已经看过有关材料。我想说的是,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由于涉及到大量隐私,除了律师团队内部的讨论,我不会主动公开任何信息。
  为了当事人的清白,我在所不惜。虽千万人吾往矣。
  易胜华
  2017年9月18日18:00

9月16日发文评论程序员之死:
  “跳楼程序员”的前妻会坐牢吗?
  易胜华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句诗本来是用于歌颂英雄烈士的,但是用在程序员苏茂享身上,却非常合适。他在天台纵身一跃之前,留下了指控“恶毒前妻”的遗书,致使他的名字不断被人提起。
  有的人活着,他却生不如死。例如这一年来深陷舆论漩涡的王宝强之妻马蓉,和他的前经纪人宋喆,以及苏茂享的前妻翟欣欣。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纵然是金刚不坏之身,也架不住舆论的三昧真火。网络时代,他们就像是无处可逃的惊弓之鸟。
  近日,王宝强的律师团队接受跳楼程序员苏茂享家属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鉴于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的前车之鉴,难免会让人联想:在苏茂享的案件中,律师团队会不会再次采用“以刑促民”的策略,将翟欣欣送进牢房?
  我们只能透过极其有限的信息,做一些粗浅的、未必准确的分析。
  首先,翟欣欣是否构成诈骗罪?
  根据新闻报道,苏茂享和翟欣欣通过婚恋网站认识,并闪电结婚,闪电离异。在这个时代,闪婚和闪离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翟欣欣在婚恋网站注册时,隐瞒了自己的婚史,相识之后,又从苏茂享处获得了价值千万的财物。因此有人认为,翟欣欣是骗婚。
  如果认为翟欣欣构成“诈骗”,是基于在婚恋网站注册时隐瞒了婚史,那么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诈骗是欺骗,欺骗却未必是诈骗。男女以结婚为目的相处在一起时,隐瞒过往的婚史,是欺骗行为。然而作为刑事犯罪的“诈骗”比欺骗的程度要严重很多。
  我们每个人在与他人相处的时候,都存在程度不一的欺骗,无论是善意、恶意还是无意。例如:我吃过了,我家里很穷,我身体很好,等等。这种欺骗要达到犯罪的程度,还要看是否影响到了“主要目的”的实现。
  婚姻状况下的诈骗,常见的是:隐瞒真实身份和目的,在取得一方的大额财物之后突然消失不见,致使对方与之共同生活的目标无法实现。
  如果双方已经实现了结婚和共同生活的目的,虽然在婚史、学历、家境、身体状况、是否整容等方面存在一些欺骗行为,这都是可以批评、甚至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非法定事由,然而这不是诈骗。
  在与苏茂享认识之初,翟欣欣确实隐瞒了婚史,这是不应该的。但是,在登记领证之前,她已经向苏茂享告知了这个情况,苏茂享也看到了她与前夫的《离婚协议》。在结婚登记之前,苏茂享对翟欣欣的婚史是知情的,因此,“骗婚”一说没有事实基础。除此之外,除非翟欣欣对苏茂享还有其他更为严重的欺骗行为,否则,诈骗罪是很难成立的。
  其次,翟欣欣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这个问题可能会引起很大的争议,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披露的公开信息不够全面,所有的分析都有可能因此出现偏差。根据现在极其有限的信息,我们分析如下:
  敲诈勒索罪需要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说,翟欣欣对其试图获得的财产不具有合法性。翟欣欣从苏茂享处获得的财产分为婚前、婚姻中、离婚三个阶段。婚前、婚姻持续过程中,苏茂享为其购买的奢侈品,都是赠与的性质,是合法获取的。这一点没有争议。
  双方协议离婚时,翟欣欣向苏茂享提出财产分割的方案:海南房产与一千万现金。这里出现一个问题:如果这些财产未达到夫妻共同财产总额的一半,无论翟欣欣是否有威胁的行为,她都不构成敲诈勒索。因为这是她应当获得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占有”。
  有人提出,苏茂享与翟欣欣的婚姻只有一个多月,这个期间不可能有这么多收入。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然而,从刑事犯罪角度还是要彻底查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苏茂享的收入到底是多少。如果不查明这一重要事实,那就无法认定翟欣欣构成敲诈勒索。
  构成敲诈勒索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翟欣欣有没有使用这种方法呢?
  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翟欣欣在与苏茂享对话的过程中,提到了“你这个网络电话属于非法经营的灰色地带”,但是没有明示“你如果不给我钱,我就去告发你”。所以,需要查明苏茂享与翟欣欣之间是否存在这样的对话。
  翟欣欣在与苏茂享通过微信谈判时,有一句话值得引起注意:“我受到你的伤害不是用金钱弥补的,我用法律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和精神损失是应该的。”
  翟欣欣所说“受到你的伤害”,指的是什么?在两人短暂的婚姻里,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以至于翟欣欣认为自己受到了苏茂享的伤害,需要通过赔偿损失来“找个平衡”?两人的闪婚或可理解,闪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除了“非法经营的灰色地带”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导致两人闪离?
  如果苏茂享对翟欣欣确实有严重的伤害(肉体的、精神的),那么,翟欣欣向其索要千万现金及房产,以苏茂享的承受能力,也许并不过分。从这个角度来说,翟欣欣也并不是“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维权是否适当的问题。
  易胜华
  2017年9月16日 北京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红英 发表于: 2017-9-19 22:35:01|只看该作者

翟欣欣律师:网友人肉搜索违法 部分媒体报道涉侵权

翟欣欣与易胜华委托书
  9月18日下午消息,继苏享茂家属委托曾代理王宝强马蓉离婚案的张起淮为代理律师后,翟欣欣方面也已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法律事务。
  近日,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自杀引发广泛关注。其中苏享茂指责前妻翟欣欣隐瞒婚姻状况以及利用偷税漏税以及非法经营为由索要赔偿1000万元。翟欣欣是否涉嫌诈骗也引发各方争论,不过其至今仍未公开露面回应。
  目前,苏享茂家属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委托了曾代理过王宝强马蓉离婚案的张起淮为代理律师。
  而今日,易胜华在个人微博发布声明称,翟欣欣已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
  易胜华在声明中对翟欣欣一直未公开露面解释称,“苏享茂先生自杀事件发生后,翟欣欣女士基于“死者为大”的传统风俗,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翟欣欣女士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他还表示,有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已经严重干扰翟欣欣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也存在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情况,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他称将于2017年9月19日0:00开始,搜集、固定有关证据,追究侵害翟欣欣合法权益的违法人员、媒体、平台的法律责任。建议个人、媒体删除侵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张俊)

以下为翟欣欣律师声明全文:
  律师声明
  近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根据翟欣欣女士的授权,我们发表以下声明:
  1、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全力以赴维护翟欣欣女士的合法权益。我们正在认真研究翟欣欣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
  2、苏享茂先生自杀事件发生后,翟欣欣女士基于“死者为大”的传统风俗,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翟欣欣女士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3、由于信息不对称,绝大部分网友出于朴素的正义和善良的本意,对苏享茂自杀事件发表看法。无论对此事件持何观点,我们都表示理解。
  4、我们注意到: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翟欣欣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5、我们建议:上述个人、媒体立即停止对翟欣欣女士的违法行为,删除侵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网络平台主动删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权益的信息。在2017年9月18日24:00之前停止侵害、删除侵权信息的个人、媒体和平台,我们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6、我们将于2017年9月19日0:00开始,搜集、固定有关证据,追究侵害翟欣欣女士合法权益的违法人员、媒体、平台的法律责任,决不纵容。
  7、由于本次事件涉及到翟欣欣女士和苏享茂先生的大量个人隐私,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必要时,我们将通过新浪微博“@易胜华律师”,对有关事实进行澄清和说明。
  8、我们了解到:苏享茂家属委托的代理人,是我们尊重和信任的优秀律师同行。我们愿意虚心请教、充分沟通,帮助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消除误会、化解敌意。我们相信,通过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本案一定会回归到理性和法律的层面,最终得到妥善的解决。
  易胜华 律师
  2017年9月18日
4# 金佛山
 红英 发表于: 2017-9-20 08:35:00|只看该作者

翟欣欣代理律师易胜华:此案相当于无偿代理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在律师易胜华宣布团队代理翟欣欣的法律顾问后,有网友指出,易胜华前一天还在指责律师关亦乔"收了翟家的钱来为她洗白"。对此,易胜华今日下午在微博回应称,此前评论关亦乔的文章系调侃,并为此道歉。
  今日上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胜华公开称团队已代理翟欣欣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随后有网友指出,易胜华前一天还在指责律师关亦乔,称其"收了翟家的钱来为她洗白"。
  记者了解到,9月16日,律师关亦乔在微博发文章《你凭什么为她自杀》称,翟某欣的名字已经成为标签,警方还未介入,一切的了解都来源于听说。"真相还未被还原,'真相'已经在全世界流传。"易胜华9月17日在转发并评论上述文章时称:"作者是大龄单身女青年,可能是收了翟家的钱来为她洗白的。大家快来骂她。"
  今日傍晚18时许,针对网友质疑,易胜华在微博回应称,他之前曾就苏享茂自杀事件发表过一篇文章,文章发出后,他建议他的学生们一起分析此事,其中就有关亦乔律师,而他转发关亦乔文章的目的是"激发她写作的热情"。同时他称自己是"以调侃的语气转发关律师文章",并称"在网络语境下,我是有些随意了,才会引起这样的误会。我要向各位道歉,以后一定改正"。
  易胜华在回应中还表示,转发关亦乔文章时的确不知道自己会与翟案有关联。他称,周日(17日)上午,翟的朋友看到他写的关于程序员自杀的文章后与他联系。当天下午,双方约在律师所里见面,"谈了一些事情之后,翟欣欣和她的家人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和我说了很多与这个事情有关的内容,印证了我之前的一些判断。我决定接受委托。"
  对于自己代理此案的原因,易胜华称,不愿意再看到热点案件中只有一方的声音,因此他愿意站出来代表之前未出声的那个人发声,"至于其他,交给公众判断,交给法律处理。"易胜华还表示,这个案子相当于无偿代理,"猜测我收了几百万律师费的同行,你们可以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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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红英 发表于: 2017-10-12 11:35:00|只看该作者

苏享茂自杀一月,翟欣欣律师:未立案 让事情冷下来

源自:AI财经社 文|周晶晶 编|嘉辛

  2017年9月7日凌晨,手机应用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跳楼自杀,死前留下遗书称自己是被“极其歹毒的前妻”逼死,因其前妻翟欣欣以“有漏税行为和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两点相要挟,索要1000万元和三亚的房子。
  对于向苏享茂索要一千万一事,翟方回应称是因为“翟欣欣不想再婚,所以提出要一千万拿回去和父母生活、养老”,同时否认了网上盛传的关于翟欣欣是“骗婚集团”的说法。对此,苏享茂家属方面尚未公开回应。
  10月10日,AI财经社从翟欣欣代理律师易胜华处获悉,事发1个多月后,仍没有收到法院立案的消息。
  “案件没有任何新进展,现在我们还在做一些准备工作。”易胜华告诉AI财经社,但他表示“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不方便透露,“先让它(苏享茂自杀案)冷下来吧。”
  大约半个月前(9月27日),AI财经社曾联系上易胜华,他透露翟家人提供的材料已研究完毕,等案子结束,会对这个事情做一个整体的总结和交代。
  易胜华还认为,该起案件是一场不对等的较量。在微博公布自己成为翟欣欣代理律师后,他收到如潮的负面评价甚至恐吓威胁。
  “当事人被万众辱骂,处在一个洼地上,我作为她的律师,我也面临和她一样的处境,遭受的量级可能小一点,但也受到很大困扰。相比而言,对方律师,受到更多的是赞美歌颂,代表的是正义。但越是不公平我们越要坚持下来,能够扛下来就不错了。”
  9月18日,易胜华在微博发布律师声明称正式接受翟欣欣家人委托。对于案件进展,易胜华曾在微博上表示,“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你们一定会知道真相是什么。”
6# 青城山
 一眼 发表于: 2018-4-23 15:01:01|只看该作者

翟欣欣律师谈苏享茂家属起诉:部分言论不符合事实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翟欣欣代理律师回应苏享茂家属起诉:部分言论不符合事实

声明原文。图片来自网络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4月20日,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坠亡八个月后,家属将前妻翟欣欣诉至朝阳法院。今日,翟欣欣的律师易胜华发声明称,认为苏享茂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了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言论,有可能对司法机关独立办案造成干扰,建议主管部门监督执业律师在此案中的纪律。
  2017年9月7日凌晨3时46分,在自己研发的产品WePhone推送一条“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欣欣害死,WePhone即将停止运营”的消息后,37岁的苏享茂从西二旗的家中跳楼自杀。
  今年4月20日,苏享茂家属到朝阳法院起诉翟欣欣,要求其返还千万财产。代理律师张起淮表示,此次递交材料中的三个案由围绕离婚后财产纠纷、赠与合同无效、返还财物展开。
  翟欣欣的代理律师易胜华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其在声明中提到,北京律协曾要求其不得就本案接受媒体采访,“这不是建议,是纪律。”他表示服从纪律,婉拒各家媒体采访,并建议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关注本案,对代理律师在本案中的执业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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