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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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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来来过 发表于: 2011-5-25 11:40:54|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已答复关于对《河北多个乡村分配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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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法治周末》刊发《河北多个乡村分配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一文后,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文中所提及的县、乡、村进行了了解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刘士岭的死亡情况
  据悉,沙河市人民政府2010年就对沙河市褡裢办事处南汪村村民刘士岭死亡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并做了专题汇报。刘士岭和张粉霞夫妇于2006年政策外生育一男孩,2007年1月,沙河市人口计生局对刘士岭夫妇立案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并当日直接送达张粉霞本人。后因屡次找不到人,且考虑到刘士岭夫妇家庭经济困难,2009年以来,沙河市、褡裢办事处工作人员始终没有因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找过刘士岭夫妇。2010年10月8日刘士岭主动向村干部询问罚款问题,村计生主任按照政策给予了解答。10月10上午,刘士岭因农药中毒身亡并于次日安葬。安葬前,刘士岭家人并未找过村委会。10月12、13日张粉霞分别找到村干部和沙河市主管领导反映刘士岭的死亡由征收社会抚养费所致。在沙河市的调查过程中,据刘士岭的邻居反映,10月9日(即刘士岭死亡前一天)刘士岭与妻子张粉霞曾发生过争吵。对于刘士岭死亡一事,南汪村村村民认为完全是个人原因。邢台市人口计生委、沙河市人民政府联合调查组经过调查认定,刘士岭死亡一事和计划生育并无关联。

二、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
  近年来,河北省一直认真查处纠正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2010年,为了杜绝少数基层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对征费方式进行了改革。全省大力推行了社会抚养费征管“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的“四在县”做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行为直接由县级计生部门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严格法定主体程序,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出具统一票据。通过推行社会抚养费“四在县”的新机制,有效遏制了征费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对于《法治周末》的相关报道,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对其反映的情况和涉及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欢迎广大媒体今后继续监督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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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09:39:2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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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计划生育工作队强奸轮奸妇女、强抢勒索钱财

王航、王歧、王福海等在公判大会上受判决
  1992年5月,安徽省涡阳县双庙镇成立了计划生育常抓工作队。郑辉、王新、冯振、王舵、王歧、王福海等几位青年农民被招聘为常抓队队员。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他们竟以抓计划生育工作为名,为所欲为,私设号房,大肆强奸、轮奸妇女,勒索群众钱财,其罪恶行径令人发指,引起了省、地和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在案情专报信息上批示:“请珮云同志阅处。破坏国策,应从重从严处理,并建议引起全国注意。”省委书记卢荣景批示:“这是一起难以置信的恶性案件,请信访处了解此案是怎样处理的?”阜阳地委副书记许高德批示:“请检察分院、中级法院从重从快从严处理。”
  1993年12月21日,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涡阳县召开宣判大会,对破坏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强奸轮奸妇女、敲诈钱财的郑辉、王新、冯振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对王舵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因犯罪时不满18周岁);并分别判处王歧、王福海有期徒刑5年和2年。
  “砰、砰、砰──”听到双庙镇北五里桥刑场上三声清脆的枪响,双庙镇的群众奔走相告,拍手称快,有的还点燃起一串串鞭炮以示庆贺。

兽欲的轨迹
  从1992年5月起,郑辉一伙以计生工作为名,随意进村入户抓人,并借用当时镇武装部院子里的两间12平方米的房子,分设“男号”、“女号”关押抓来的人,在“号房”和院门上加两道锁进行昼夜看守。最多时“女号”关押19人,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仅4岁,时间最长的关押长达43天,其中有一部分人与计划生育并没有直接关系,有的是婆婆因儿媳被关,有的是小姑因嫂子被关,有的是嫂子因弟媳被关,有丈夫结扎、本人上环的妇女,有陪着母亲的幼童,还有刚生过孩子才3天的妇女……其中许多被非法关押的妇女先后被这群色狼蹂躏。
  1992年7月5日夜,某村怀孕8个月的20岁的A一家已经睡下。此时,一辆机动三轮车开进庄里,几束强烈的手电光亮从窗口向屋里照来。“屋里有人!”接着便是一阵猛烈的“咚、咚”踹门声。没等A的婆母穿好衣服,大门已被踹开。郑辉等3人冲进屋,恶狠狠地说:“我们是镇计划生育常抓队的,你儿媳妇怀孕了,要跟我们到镇里参加学习班。”A分辩道;“俺是头胎怀孕,又达到结婚年龄,你凭啥抓俺?”郑辉说,“你是无证怀孕,一定要抓。”A被抓上车送往镇政府途中,郑辉指着王新、王舵二人对A说:“只要你把他俩招呼好,他俩可在何书记面前替你讲情,能少拿两个钱。”车到双庙镇后,王新对A说:“只要你同意让我玩玩,保证不让你引产,也不罚你款,明天一早就放你回去。”随即,将A硬拉到院外,一个胡同内,恶狼般扑上去奸污了A。紧接着,王舵、郑辉也轮奸了A。第二天晚饭后,A从女厕所出来时,王新把A叫到厕所旁边门朝南的一间小屋里,王新威吓说:“你如果不从,以后放人家出去,不放你出去。”结果A再次被王新施暴。第三天,A问:“你们替我说情了吗?”王新他们回答:“说什么情?得引产!不愿引产就罚3000元钱。”结果,这位善良的少妇在“学习班”里蹲了24天后引了产,才被放回家。
  1992年国庆之夜,细雨霏霏。郑辉、王舵、王新、王歧4人租了一辆吉普车去某村抓违反计划生育的某女,未找到该女,就将其嫂B和3岁的孩子强拽上车。王新看B抱着孩子无力反抗,便在车上对B搂抱、亲吻,并摸捏其下身及乳房,大耍流氓。当晚,王新将B从女“号房”带到看守屋外一过道将其强奸。B被送回屋内不久,王舵又冲进“号房”把B拽出,欲施暴时,B听到其小孩在“号房”内哇哇嚎哭,B便极力挣脱,逃回女“号房”,才免遭第二次凌辱。
  一个深夜,某村21岁的少妇C因猛烈的踹门声惊醒,“我们是镇计划生育常抓队的,快开门。”C颤栗地隔窗回答:“俺就一个女娃,再说我已上环了。”郑辉、冯振、王舵仍不肯走,C家人只好打开门,并找出上环证,常抓队员们根本不看,强行把C带上车。下车后,王舵对C大肆猥亵,C怒骂道:“再这样,我就喊人了。”“你敢!老子向来就是这样,不老实就串死你。”他把C拖到镇政府院内一路边,发泄了兽欲,被奸后的C正在伤心啼哭时,郑辉赶来,可怜的少妇复遭蹂躏。
  1992年8月30日晚,郑辉、王福海租车到某村,闯入民宅将25岁的妇女D抓到镇政府,关进了女“号房”。不一会,王舵将D拉到自己的宿舍,问“你有孩子吗?”D答:“有一个头生孩,刚生下才3天。”王舵上前搂住D的脖子吻她,提出要玩玩,D挣扎道:“不行,我身体还没恢复。”芏舵伸出二个手指,威吓道:“今天你要不让我玩,最少得拿这么多钱。”D说;“我家拿不出这么多钱。”“那你就得让我玩玩。”王舵说完,狞笑一声,将灯关上,把D推倒在床上强行奸污,D疼痛难忍、百般求饶也无济于事。强奸后,王舵仍不欲放走D:“甭走,停会咱再玩一次。”第二天上午,D的婆婆和17岁的妹妹赶到镇里替D蹲女“号房”,D才被放回家。回家后,D浑身酸痛,腹部剧痛难忍,阴道出血,血呈黑紫块,幸亏当夜被送到利辛县医院抢救,方才保住性命。
  1992年8月28日夜晚,“常抓队”队员冯振威逼值班人员冯宝玉帮他“提个女的玩玩”,冯宝玉将关押在“女号”内23岁的妇女E带到值班室,冯振对E说:“我是何书记请来的,能跟他说上话,只要你今晚同我睡,我明天同何书记说说,让他少罚你点钱,早点出去。”E坚决不从,起身要走,冯振上前紧紧搂住她不放,凶相毕露;“你可是想死?今晚你真敢不陪我睡觉,我就叫你死在这屋里。”E性格虽很刚烈,但仍然未能逃脱魔爪。
  “常抓队”这些恶棍们把妇女视为掌上玩物,就连才上环、刚动过手术的也不肯放过。1992年9月17日晚,郑辉、冯振将某行政村×庄的一名已有一孩,并已上了环,丈夫结扎了的29岁妇女王×押回镇政府,并在值班室内强行将王×奸污。9月29日夜,冯振将另一名27岁的妇女邵××从“女号”提到过道房欲行奸淫,邵××极力反抗,苦苦哀求:“我刚刮过宫,还没有满月,你硬要这样干,就等于要我的命。”并极力反抗,结果,冯强奸未遂。

疯狂的诈取
  好色和贪欲往往是一对孪生兄弟,双庙镇计划生育常抓队队员们在把多名年轻妇女视为泄欲工具的同时,还视妇女的肚皮为摇钱树,几双贼眼不停地在全镇育龄妇女的肚皮上“扫描”。一旦发现哪个“变形”就立即凑上去,动辄以抓人“办学习班”、巨额罚款等相威胁,不符你有无准生证,符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难幸免,想免抓免罚款,就得毕恭毕敬地奉上他们所要的钱财。
  1992年9月13日夜,郑辉等3人来到李井村李涛和李金好两家要抓孕妇去“学习班”(两人妻子均为计划外二胎怀孕),看两家人面露胆怯之色,郑辉闪着狡黠的目光说:“去了不光要挨打,每家还得罚款1000元,要想免打和重罚,不如你们两家每家给我们兄弟拿500元,我们就不再追究了。”两家只好凑齐1000元交上,郑辉接过钱便扬长而去。
  史庙行政村史会涛的妻子二胎怀孕已6个月,郑辉、王新等3人上门抓人,史会涛见其来势汹汹,感觉不妙,忙将卖瓜的320元恭恭敬敬地递上,郑辉等嘿嘿笑道:“这还算够意思,你挺开窍的。”
  即使是持证怀孕的妇女也难逃这伙恶棍们的敲诈。李庄有名农妇持证一胎怀孕,可仍被“常抓队”盯上,要押她到“学习班”,该农妇苦苦求饶,“常抓队”员说:“不去学习班得交220元钱。”该农妇只得借钱交上。后张村张小柱之妻还未怀孕,王新、冯振也找上门来抓人,张忙掏出身上带的150元递上,王、冯嫌钱不够,张又将口袋中几包香烟递上,并说尽好话,王、冯这才骂骂咧咧地离去。郑庙行政村郑灰是二女户且已结扎,一天夜里,“常抓队”4名队员突然闯到他家要带人去妇检,郑灰分辩道:“俺早就男扎了,妻哪能怀孕?”一个队员伸出两个指头:“不去人得拿200元。”郑灰无奈之下,只好赔着笑将钱如数奉上。
  在1992年6月至9月的短短3个月间,郑辉、王舵、王新、冯振、王歧、王福海就以计划生育常抓工作队的名义,在双庙镇内多次敲诈勒索群众财产,总金额11465元,个人私分赃款3570元。而在被常抓队员抓、关和罚的人员当中,除A女违反了他们制定的计划生育规定(无准生证,第一胎已怀孕8个月)外,其他人员都与计划生育工作无关。

多行不义必自毙
  多行不义必自毙。双庙镇计划生育工作常抓队队员们无视国法,践踏国策,最终得到的必然是毁灭。1992年10月6日上午,双庙镇女青年F神情憔悴、满腔愤懑地走进了镇派出所,声泪俱下地向派出所长张保田控诉了镇计划生育常抓队队员无故把她抓到镇计划生育学习班关押,并对她进行强奸的经过。
  张所长深感此案案情重大,立即组织干警对所揭发的人犯进行讯问,取得主要证据后,10月9日上午,张所长携案卷向县公安局亲自汇报。县公安局领导拍案而起,立即决定迅速立案侦查,并由公安局副局长张友才亲自率预审科两名副科长魏明贤、丁保卫奔赴双庙镇,连夜突击阅卷讯问,使此案获得重大突破,案情趋于明朗。
  与此同时,关于双庙镇发生计生队员轮奸、强奸妇女,敲诈群众财物的情况汇报迅速逐级上报,其难以置信的罪行劣迹令中央高层领导震怒,省、地和中央领导及时作了批示,要严惩罪犯。涡阳县公安局干警精神抖擞,信心倍增,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再次调整侦破力量,深挖余罪,扩大战果;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通力合作,终于使这伙败类的丑行彻底曝光,并将罪大恶极的恶棍郑辉、王新、冯振推上了断头台。
  之后,中共涡阳县委和县政府联合作出决定:给予中共双庙镇党委和政府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何春荣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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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10:24:46|只看该作者
  要知道,没有自由也是一种贫穷。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选择机会越多,收益就越多。公民是否幸福,并非仅仅取决物质上富有,精神上追求也是相当重要的。有的人宁可贫穷一点,也要多生一个孩子。或许,很多人会嘲笑这种价值取向,但是从公民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尊重他的选择。人家是否幸福,当事人是最清楚的,所以不要以上帝身份去替人家做主。
  国家人口计生委《国人口发〔2009〕5号》的文件显示:“(计生)队伍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底统计显示,国家、省、地、县、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50.9万人,总编制数42.3万个。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2.2万个,事业编制30.1万个。另外,约120万名村级管理员(服务员)和600万名村(居)民小组长承担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前计生协会拥有9400万名会员。”从这些数据,我们就知道计划生育政策利的执行成本是非常高的。这里浪费多少纳税人的钱?
  同时,出生人口不断减少,人口负增长已经逼近。未来几十年,中国要面对严峻的老年龄化问题。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说中国总量是非常大,但是人均起来就是非常少了。要知道,中国GDP能够在排在世界第二,这也是人口多的因素。不是人口减少之后,人均GDP就可以提高,而是总量也会减少。因此,我们需要一个适度的人口,但是交给市场做裁判往往比政府更可靠。
  有必要区分两种不同的计划生育:第一种计划生育又称为“家庭计划”,是指夫妇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计划和决定家庭人口的数量和生育的间隔,政府只起着引导的作用,也就是说,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义务。这就是国际通行的“计划生育”。1969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认为:“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地决定其子女的数目和出生间隔的专有权。”
  第二种计划生育的实质是“政府计划”,夫妇不能自主决定生多少个孩子,也就是说,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的义务而不是权利,因此,这种计划生育被称为“强制计划生育”。
  本文所说的“计划生育”,如无特别说明,均是指强制计划生育,因为现在中国实行的就是这种计划生育。
  现在世界上总共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除了中国大陆以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实行强制计划生育。有人说:“中国实行强制计划生育,是因为中国人口太多了。不是吗?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然而,看一个国家的人口是不是太多,显然不能光看人口数量。如果光看人口数量,那么澳大利亚人口有2000万,新加坡人口只有400万,你能不能说:“相对于新加坡而言,澳大利亚的人口太多了?”然而我们知道,澳大利亚是个地广人稀的国家,而新加坡的人口密度属于世界最高之列。因此,看一个国家的人口是不是太多,一个更重要的指标是看人口密度。
  其次,单看人口密度也是不够的,因为不同的土地的自然条件不同,土地的承载力也不相同。例如,西藏面积虽大,但适宜人居住的地方不多;江苏省面积虽然小,但绝大部分地方都适宜人居住。可以说,江苏省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能养活的人口,肯定比西藏12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能养活的人口更多。因此,要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是不是太多,还要考虑到适宜人居住的土地面积。
  现在我们来看一组人口密度的数据:中国为135人/平方公里,韩国为470人/平方公里,日本为335人/平方公里,德国为235人/平方公里,英国为245人/平方公里,可见,韩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人口密度都比中国大。即使扣除中国西部不适宜人居住的地方,中国的人口密度仍远不及日本和韩国,而现在日本和韩国不但不认为“人口太多”,反而还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
  有人认为小国的人口密度可以很大,但大国的人口密度就不能很大。这种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并且这种观点在客观上助长了分裂主义。因为分裂主义者会说:“小国比大国更有优势,国家分裂可以减少人口基数,所以国家分裂有利于发展经济。”但实际上,欧洲国家正在朝着联合、统一的方向发展,就是因为大国比小国更有优势。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美国的五十个州都成为独立的国家,那么并不一定会比现在的美国发展得更好。
  有些人认为,中国人特别喜欢生孩子,如果取消计划生育,人们就会生五、六个孩子,造成“人口爆炸”,他们举例说:“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不实行计划生育,那时人们不是都生五、六个孩子吗?”其实,每个国家在长期战乱之后,都会在一段时期内出现人口快速增长这种情况。从1950年至1976年,这20多年是近一百多年来中国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1950年中国人口为5.6亿,世界人口为25亿;1976年中国人口为9.3亿,世界人口为41亿。可以看出,在这段时期,中国人口增长速度与世界人口增长速度基本同步。
  另外,那时人们多生孩子,还有两个原因:一是缺乏避孕手段;二是在集体化时期,粮食以及其它物质财富是按人头分配的,家里人越多所得越多,人越少越吃亏,所以客观上起到了鼓励生育的作用。现在这两个因素都不存在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抚养孩子既费钱又费力,教育投入高昂,即使取消计划生育,又有多少人愿意多生孩子?从1976年到现在,中国人口增长速度大大低于世界人口的增长速度。
  新加坡、台湾、香港和澳门,这四个地区的主体居民都是华人,也都在鼓励生育,但生育率却属于全世界最低之列。上海和北京的政策生育率都高于1.0,但实际生育率均低于政策生育率。
4# 金佛山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10:25:12|只看该作者
  现在中国农村的生育率高于城市的生育率,主要是因为绝大多数农民是没有任何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只能靠养儿防老。如果有社会养老保障,农民也不想多生孩子。计划生育可以说是舍本逐末,一方面不许农民多生孩子,另一方面又不去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计划生育支持者主要是从人口与资源的关系、人口与就业的关系、人口与环境的关系等方面来论证实行计划生育的必要性。下面我们从这三个方面来分析一下计划生育的理由是否成立。
  其一,人口与资源的关系。计划生育理论认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人口越多,人均资源就越少;人口越少,人均资源就越多。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一种“刻舟求剑”的观点,它以为自然资源是固定不变的。只要稍微了解世界历史的人都会知道,从几万年前一直到现在,人类发展的基本趋势是人口数量越来越多。那么,人均资源是不是越来越少呢?在原始社会,人口的数量很少,虽然表面上的“人均资源”很丰富,但实际上,那时的人类对很多资源(例如石油和煤)都不会利用,所以“人均资源”再丰富,对人类也没有什么用处。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表面上的“人均资源”越来越少,但由于科学技术在进步,人类利用资源的能力越来越大,所以实际拥有的人均资源反而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在其它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人口越多,科技进步就越快。况且,一个国家的贫富,与这个国家的人均自然资源没有必然关系。例如,人均自然资源丰富的非洲反而是最贫穷的一个大陆;而许多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反而很富裕。
  其二,人口与就业的关系。计划生育支持者认为,中国失业率高的一个原因是中国人口太多。其实,人口数量的多少与失业率并没有什么关系。比方说,大城市人口多,小城市人口少,但大城市的失业率不一定比小城市的失业率高。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都是中国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可是很多人都跑到这两个地方找工作。有人说:“人口多了,一个工作岗位就有很多人来竞争,所以找工作就困难。”其实,人口多了,一个工作岗位固然有很多人来竞争;但另一方面,人口多了,就会产生更多的工作岗位。人总是要消费的,消费就创造需求,需求就拉动经济,经济发展就创造就业机会。所以,人口越多,消费就越多,创造的就业机会也越多。当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出现大量失业人口或过剩人口的时候,不是人口出了问题,而是社会出了问题,要改革的是社会制度而不是要减少人口。例如,在1929~1933年经济危机时期,美国人口只有1.2亿,那时失业率高达25%,如果你认为失业是由于人口太多,那么你是不是认为那时美国也应该减少人口呢?然而,现在美国人口有3亿,失业率只有5%。如果社会制度出了问题,即使是像阿根廷这样人口密度只及中国十分之一的国家,照样存在大量的失业人口。
  其三,人口与环境的关系。在计划生育宣传中,常常把环境恶化的原因归咎于人口过多。事实上,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不是人口过多,而是人们对环境粗放式、掠夺式的开发利用。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环境破坏一度也很严重,例如,在十九世纪,那时英国人口和伦敦人口都没有现在多,但空气污染很严重,伦敦被称为“雾都”。随着环保意识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伦敦又恢复了晴朗的天空。又如,中国的人口密度是135人/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只有18%;日本的人口密度达335人/平方公里,然而森林覆盖率高达67%。生态学家认为,改善环境的最重要措施之一就是植树造林。而要植树造林,就离不开人的劳动。如果中国能把一部分所谓的“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进行大规模的植树造林,那么一定能大大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因此,生态环境的好坏,决定性因素不是人口的多少,而是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人们是否注意保护环境。
  可见,计划生育并不能解决资源问题、就业问题和环境问题,相反,计划生育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看出了计划生育的负面效应:
  经济家会看到,计划生育最大的负面效应是加速了老龄化进程,而严重的老龄化将导致经济衰退。
  社会学家会看到,计划生育最大的负面效应是性别比失衡,几千万光棍将大大引发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家会看到,计划生育最大的负面效应是人口素质逆淘汰,导致整个民族素质的降低。
  政治家会看到,计划生育最大的负面效应是两个比例的降低:第一,中国人口占世界比例的持续降低,从而影响到国际政治格局;第二,汉族人口占中国人口比例的持续降低,从而影响到国内政治格局。
  法学家会看到,计划生育最大的负面效应是破坏了法制,因为在计划生育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计生暴行,而法院一般不受理有关计生部门的违法案件。
  遗传学家会看到,计划生育最大的负面效应是许多优秀的基因没能遗传下去,因为许多高素质的人才只允许生一个孩子。
  伦理学家会看到,计划生育最大的负面效应是对伦理道德的破坏,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兄弟姐妹”这些词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不能说计划生育没有起过任何积极的作用。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国推行“晚、稀、少”的计划生育(相当于“二胎化”)。“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结婚;“稀”指两胎要间隔4年左右;“少”是指只生两个孩子。“晚、稀、少”的政策比较符合中国的国情,得到了大多数民众的支持,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970年的总和生育率是5.8, 到1980年,总和生育率已降至2.24,接近世代更替水平。如果中国从1980年以后一直实行“晚、稀、少”的计划生育,那么现在的人口结构肯定合理得多。
  然而,从1980年开始,中国的计划生育走入了歧途,其标志是1980年9月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由此定下了中国人口政策的基调:“一胎化”。表面上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但在计划生育实践中,“提倡”变成了“强制”。中国的计划生育已是一错、再错、三错:一错,是用强制计划生育代替家庭计划生育;再错,是用“一胎化”代替“二胎化”;三错,是推行了27年的“一胎化”之后,至今仍不悬崖勒马。
  我们知道,人口学上的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是2.1,即平均每对夫妇要生2.1个孩子,才能使人口数量保持不变。现在中国的政策生育率只有1.4左右,这意味着计划生育的目的就是要大量减少现有的中国人口,达到所谓的“适度人口”。那么,这个“适度人口”数量是多少呢?不同的人口学家根据不同的标准或爱好,会得到不同的“适度人口”数字:“人口控制论”创始人宋健认为中国的“适度人口”是7亿左右;全国政协人口资源和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教授李伟雄说:“只要继续严格坚持计划生育政策,100年到200年以后,中国的最终人口规模将可以控制在5亿到8亿,到时候中国人就能过得很舒服了”;中国社科院人口所的李小平认为中国的“适度人口”是3亿;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潘贵玉说:“要是我们中国人只有两三亿人口,现在一定是很神气”……
  在所有的“适度人口理论”中,宋健的理论影响最大。假如宋健的“适度人口理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从纵的方面来看,在1960年,中国人口数量就符合这个“适度人口”,但那时中国正处在大饥荒之中。第二,从横的方面来看,在世界各国中,有的富国人口密度很大(如日本、德国),按照“适度人口理论”,这些国家早已超出了“适度人口”,但这些国家还在鼓励生育;有的穷国人口密度很小(如索马里、尼日尔),按照“适度人口理论”,这些国家还达不到“适度人口”的数量,但这些国家却出现了“人口过剩”。
  从实践上来看,假定“中国的适度人口是7亿”这种观点是对的,那么当中国将来的人口降到7亿时,由于生育率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因此人口仍然会继续下降。到了那时,为了维持7亿的“适度人口”,要不要强迫妇女怀孕呢?要知道,降低生育率容易做到,但要提高生育率却很难。现在俄罗斯、日本等国就为人口下降而大伤脑筋,千方百计鼓励生育,但却收效甚微。
  可见,计划生育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在1980年,中国的人口学可以说刚刚起步,对很多人口理论都没有搞清,就贸然推行史无前例的“一胎化”。不但那时是这样,甚至到了1999年元月,当时的《人口研究》主编乔晓春博士在该刊第1期卷首语中感慨道:“难道我们的理论已经很完善,中国人口问题已经解决了吗?不是。实际上我们连一些最基本的理论都没能够搞清……”人口理论没有搞清楚,那么人口数据呢?从1991年以来,中国人口的一个关键数据----总和生育率究竟是多少----就一直没有搞清楚。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22,计生委把它调高到1.8。中国人口政策就是建立在空想的人口理论和空想的人口数据之上。
  “一胎化”在中国已经推行了27年,不知有多少家庭被罚得倾家荡产,不知有多少妇女被强迫堕胎、强迫上环、强迫结扎……我耳闻目睹过许多计生暴行,每一次我都不能不感到惊异:这个民族怎么了?为了减少自己的同胞,已经到了如此歇斯底里的程度?中国人口(或中国人本身)怎么变成了中国的祸根?更令人惊异的是,许多知识分子(包括一些自由派的知识分子)也支持强制计划生育。如果计划生育是可行的,那么计划经济更是可行的,两者的思维是同一的。事实上,经济学是比人口学更为成熟的一门学科,然而,计划经济还是失败了,那么,比经济问题更复杂的人口问题,又如何能够计划呢?中国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尽早取消强制计划生育(或至少放开二胎)。否则,再过十多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和光棍问题将使中国陷入长久的动荡不安之中,中华民族的复兴无异于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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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10:26:34|只看该作者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无论是鼓励少生还是鼓励多生,都需要财政支出。但中国特色是,无论是鼓励少生还是鼓励多生,都可以获得财政收入:现在鼓励少生,是以惩罚多生为主;将来鼓励多生时,同样可以做到以惩罚少生为主。
6# 青城山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10:28:45|只看该作者
  地方政府将“超生儿”抢走,勒索“社会抚养费”未能如愿,则将“超生儿”当作父母不明的孤儿,皆以“邵”为姓,假福利院之手让外国人收养,每名收取3000美元不等。──这种翻遍二十四史找不到的官府恶行,竟然发生在处处高歌盛世成就的当下,发生在我的故乡湖南邵阳。这些年来,见闻这块土地太多超越想象的丑恶而内心已近麻木的我,对于故乡这种突破人伦底线的恶行,依然感受到巨大的恐怖与愤怒。
  大约七、八年前,天涯网站“关天茶舍”还红火的时候,刊载了王怡的一篇文章《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旋即引发了同题作文的高潮,包括我在内大约有几十人都撰文述说自己业已“沦陷”的家乡。也有人认为这是读书人的矫情,无强敌入侵,谈何“沦陷”呢?
  可当我们回头看看自己的故土:公权力驱使的推土机将老百姓一幢幢房屋推倒,草民即使自焚也阻挡不住;草民怀着找青天老爷做主的梦去上访,就可以被“安鼎信”这样的公司抓捕交给当地政府带回去修理;昔日的明山秀水被污染年轻一代重金属中毒却投诉无门……而今,连自己生养的亲骨肉都被抢走卖给外国人。我们细数前朝往事,蒙元的达鲁花赤统治汉民,满清在中原大行“圈地”,日本人横行中国,其罪恶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这样的家乡,难道不算“沦陷”么?
  而“沦陷”的,仅仅是我的家乡么?
  地方政府假“国策”之名推行计划生育,几乎可说集中了公权力作恶的一切的手段,创造了公权力作恶所有的记录。以几十年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的推行做切入点,最能准确地考察中国普通人真实的权利状态。
  在记忆中,我读小学和初中时,老家的官府推行计划生育手段最为严酷,想必全国也是如此。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计划生育是真正悬在地方官员头上的一把剑,“一票否决权”也绝不含糊,既然成了衡量政绩最重要的指标,为了仕途,官府的负责人为推行这项政策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强制堕胎、牵牛扒房、株连亲属……等等屡见不鲜,不要说触犯计划生育这一“国策”的农民,其财产和尊严得不到保障,即使最基本的生命权,在执政者眼里,也是草芥一样,若挡其路亦可锄之。“要上吊,给你绳;要服毒,给你瓶。”这首歌谣流传甚广,乃计生干部“雷霆手段”的形象写照。我二婶的儿子、一位堂哥,在80年代中期是我们村有名的“超生游击队”,有三个女儿犹不甘心,仍想生儿子,带领妻女逃到贵州。家徒四壁,只有两间土砖屋,即使扒掉也无甚用处,于是计生干部将我的二婶和其他几个早已分家的儿子的猪、牛牵走。
  计划生育推行早期,虽然残酷,但官民的冲突不如今天这么大,而作为“国策”其受到质疑亦不如今天广泛。究其原因,尽管当时农村老人认为生儿育女由自己说了算乃从古至今的“天条”,对和“天条”对着干的“国策”虽有怨言,但由于传统中国人的“权利”意识被打压,不如今天有所觉醒,特别是二十余年的“人民公社”体制,一个个人从属于公权力全面掌控的“公社”,犹如一个大家庭中孩子的人身权、财产权被家长全面掌控,农民对官府控制一切资源包括自己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视为常态。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时的计划生育比较“刚性”,而非完全异化为地方官府敛财的手段。也就是说,当时的地方政府和计生干部虽然手法残忍,但还有一种“体制性忠诚”,且不说用行政权力强行控制人口增长和现代文明社会的价值观是否冲突,底下办事的人可真是为了完成“控制人口增长”的政治任务。当时的计生部门是卖力不讨好的部门,负责人基本上是由卫生局等重要机构的副职调过去解决正职待遇。计生干部要承担相当的道德压力,而没什么太多的实惠。
  大概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这一状况变了。计划生育政策在推行中有了越来越大的“弹性”,计生政策异化为地方官府除卖地外另一条重要的敛财渠道,计生部门的负责人是个肥差。地方官府推行计划生育主要目的已不是为了“控制人口”,而是“要钱”,有钱交罚款,几乎任你生育,没钱交罚款,则雷霆万钧地执行“国策”。这对普通人来说,伤害更大。因为前期计划生育对穷人富人都一样,干部违反政策被开除公职的也不少见,老百姓对这种“公平的残酷”还能承受。
  当“国策”异化生一种敛财的渠道,成了一门生意,它的“合法性”可以说荡然无存了。而某种行政举措,一旦取得了“国策”“压倒一切”之类的尚方宝剑,则地方官府敢公然违背道德和法治的底线,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依然“政治上正确”。如此,一旦被异化成敛财之道,则有了难以被追究、被监督的保护伞。这也是一旦事涉“计划生育国策”和“稳定压倒一切”,媒体监督起来就特别艰难的原因。有了这样的尚方宝剑和保护伞,食髓知味的地方官府和官员,一次次突破底线,干出让人瞠目结舌的罪恶是必然的,这是不受制约的公权力的必然逻辑。
  邵阳隆回县计生部门抢走“超生儿”,当成“孤儿”卖给外国的收养者,就是遵循这种权力的逻辑。在地方官员的眼里,既然其辖区的一切资源他可以用来生财,那么卖地和卖人有什么区别?强拆和抢人又有什么区别?计生部门这种勾当,和古代土匪绑架大户人家的少爷要赎金本质上是一样的,甚至可以说是升级版。因为古代土匪在道义上没有任何合法性,基本上是主流社会所抛弃的,无法进入正常社会。于是当人家不付赎金时,手中的小孩就成了负资产──因为山寨把其抚养大不合算,而卖给其他人家也很难,又没有稳定的交易渠道,不得已“撕票”。而隆回县的计生部门就不需要传统的“撕票”方式,被抢的小孩在他们手中成不了“负资产”,因为凭借公权力,可以将绑架来的孩子“洗白”,身份变更为“孤儿”,卖给有钱的洋人。──这样的买卖真是一本万利,比古代绑票的土匪要承担的风险小得多,何乐而不为呢?这种处理“肉票”的方式可以名之为“洗票”“兑票”“卖票”否?
  当地方官府沦落为比人贩子还可恶的绑票者时,生长在那块土地的人,还能觉得故乡是自己的么?哪怕祖祖辈辈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与劳作,祖屋、祖坟可以随便被官府推平,连生出来的孩子,也会被官府拿走变卖成现钱。这样的故乡就是他乡,这样的国家是他的国。不论统治者来自异族还是产自本地,不能保护自己正当权利的人都是被奴役的。因此说,每一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毫不夸张,而多数人如我一样,是故土的“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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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10:30:16|只看该作者
源自:时代周报

⊙ 唐明灯
  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通过人民网与网友交流时称,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大部分是因超生未上户口的人员。有网友根据这一数据推算,认为即使按保守水平每人须缴1万元计,根据相关法规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总数就高达1300亿元。于是,这笔费用究竟有多少,都用在了何处,显然是值得公众关注和进一步了解的问题。
  社会抚养费取代罚款是实施多年而且弊端丛生的计划外生育费的派生物和改良版,也是对当时几近失控的超生罚款的规范和限制。改罚款为收费,虽然有强制性,但不再是处罚,而是依法行政,可以制约和防止地方计生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任意提高罚款标准、重复罚款等违规现象,曾被认为是力图“以工作文明培育生育文明”的好办法。
  迄今为止,社会抚养费征收已将近9年,通过梳理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可发现,上述网友估算的1300亿费用总额的确太过保守。事实上,还有相当一部分计划外生育子女,已经通过缴纳社会抚养费依法定行政程序获取户籍。而在具体的数额上,因为《管理办法》考虑到地区差异,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各地执行的情况有所不同,但通常都以当地人均收入的2-6倍收取,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征收的费用,显然远远高于人均1万元的水平。比如,有资料显示,北京面向计划外生育子女家庭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就在10万-40万元之间。北京居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原教师杨支柱,因拒绝缴纳24万社会抚养费而被学校解聘,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换言之,征收多年的社会抚养费,是一个远远不止1300亿元的巨大的利益蛋糕,媒体曾报道,农业税取消后,社会抚养费成为乡镇政府的新宠并非空穴来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但不少地方并未按此条款执行,而是“乡收县管”和“专款专用”。
  2009年,四川内江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对所辖5个区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社会抚养费收入未缴入金库的问题较突出,全市4个区(县)共有11344.07万元社会抚养费收入未缴入金库,直接在预算外财政专户中使用。
  2007年4月号的《河南审计》专文披露了社会抚养费收支管理中的乱象,包括截留坐支、挪用、乱罚款、打白条甚至不开票、滥发奖金、吃喝招待等,而几乎是各基层部门在社会抚养费收支管理上的通病。而某镇级计生服务站,年度近两百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支出,仅有不到五千元用在了理当属于支出大项的计生手术服务费上,其余均被购车、吃喝、名目繁多的各种奖金、补贴和业务外开支占用。无怪乎社会抚养费被许多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称之为官员的“香饽饽”和“唐僧肉”。
  从超生罚款到征收社会抚养费,虽然从制度层面得以改善,体现了依法行政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暴力罚款行为。但在政策的执行实施层面,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被视为“新瓶装旧酒”或者“换汤不换药”,并非毫无道理。在2011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王名、刘大钧两委员,在经过调研和征求多位人口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联名提出《关于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案》。议案列举了现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导致的5个严重问题,认为巨大的征罚力度和执行的强制性,让弱势群体陷入赤贫绝境,促富人、精英移民,导致财富和人才外流;并导致堕胎、弃婴、卖儿卖女等现象,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还因性别选择加剧日益严重的性别比失衡现象,使拐卖儿童犯罪日益猖獗;同时还是加剧社会不公的重要因素;也因征收标准多重、自由裁量空间巨大,极易滋生腐败,加剧干群关系对立。2010年4月,温州市的计生官员在对超生者征收抚养费时曾放言:生育二胎者是“砧板上的肉”,任由其“想怎么剁就怎么剁”,就是滥用权力、引发干群矛盾的实例。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在降低生育率方面的确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时过境迁,在目前育龄妇女由增转减、妇女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的水平下,最终势必带来长期的超低生育率,加剧我国因人口增长停滞和严重失衡的人口结构而带来的“老龄化”、“用工荒”等社会问题。这一洞见,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呈现出来的问题中,显然也得到了印证。综上所述,结论已经水落石出:社会抚养费不仅金额可观,而且可以肯定这笔巨资并未恰当地投入在征收管理办法所指的“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上,而是浪费巨大,故而,立足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提供的坚实基础,及时中止,时机正好。
8#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10:32:30|只看该作者

对中国人口“爆炸”恐惧一例

  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之前,成都晚报刊登了“初步估算四川第六次普查登记人口或超1亿”一文,并有多家媒体转载。主要如下:
  本报讯(记者:张欧)今年我国将从11月1日零时起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虽然根据总人口口径评估,我省截至去年年底总人口为8860万人,但是根据“六普”调查前期试点,初步估算全省“六普”登记人口或将超过1亿人。
  据悉,我省已在南部、松潘、仁寿、安县和成都市青羊区、武侯区分别进行了出生死亡人口、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灾区人口、流动人口普查和普查区域划分与地图绘制的专项试点。从专项试点情况看,四川省外出、外来人员所占比例较高,尤其是在城镇,“人户分离”现象普遍,一户多房、空房户等情况较多。而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规定,“六普”的调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除调查常住人口,还增加了流动人口、港澳台同胞及境外人员等。据此,有关部门预计全省“六普”登记人口可能比户籍人口多出上千万人。
  另外,成都市户籍人口截至去年年底为1139.63万,为配合“六普”在蓉顺利实施,从去年11月到今年5月,市人口计生委开展了0-10岁出生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经过核查,全市共提交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出生信息777089条,10年平均出生率为7.31‰。
  事实呢,今年5月6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数据是:2010年为8041万人,十年共减少288万人。不仅没有增长,而且下降了3.58%!真不知这个人口超过1亿的数据,是哪个有关部门提供给记者的。而成都市的人口出生率是6.77‰,也比市人口计生局提供的数字低7.4%。
  曾听见一句话:恐惧源于无知和谎言。不知道在这个案例中,是无知呢,还是谎言,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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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10:34:25|只看该作者

大教授袁刚:计划生育再搞下去等于民族自杀

  搞计划生育在世界上虽不乏其例,但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并将其写入宪法者,则唯独中国一家。中国自古至今都是人口第一大国,从秦汉帝国始直到清乾嘉年间多数时间GDP也是世界第一,鸦 片战争前人口和GDP均占世界三分之一,后来就每况愈下,人口占世界之比降为四分之一,现在为五分之一。计划生育政策起始于国“富”民穷的上世纪七十年代,1978年后列为基本国策,1980年实施一对夫妇只生一胎政策,表面上说是自愿,实际上是粗暴强制。当局声称30年来因计划生肓使中国少生了四亿人,被当作伟大的“政绩”,说成是对世界的大“贡献”。
  计划生育该不该搞呢?显然有其必要,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面对连饭都吃不饱的局面,是有必要控制人口过渡增长,强制性计划生育亦可谓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是不得已而为之。“独生子女”政策唯独中国才有,但此并非德政,全球找不到第二份,当时就定了30年的期限。因为违反人性的强制计生终不可持久,现在30年大限已过,是应按原案断然停止实施了。
  按常识讲,夫妇二人只准生一个,两个变一个,呈几何数递减,30年已减少四个亿,长此以往,150年人就死光,显然是不可持续的政策,政府应见好就收。以人口减半的办法实现现代化,还不如不要现代化,现代化的终极目的就是人的普遍幸福,可以提倡人民自愿节育,但让人断子绝孙的强制节育,搞30年已是忍辱负重,不能形成路径依赖,将不得已的临时性恶政无限延长。从现实情况看,沿海工业区招工用工已难以为继,维持经济快速增长的人口红利已亮红灯。且大城市中小学已招生不满,老龄化社会已提前到来。未富先老,诸多社会问题接踵而来,“两害相权”,人力资源的萎缩危害更大,是作出政策调整的时候了。
  从人之常情考虑,生儿育女是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生命权最须尊重。我国强制性一胎政策,侵犯了多少人权?农民不生儿子没有劳动力,生活就没出保障,所以非生男孩不肯休,计生委对超生者罚款外还拆屋,其凶残超过石壕吏。“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在农村象赶牲畜、阉鸡一样把妇女集中到医院“结扎”,以致出现误将输尿管当输卵管结扎的事故。对残暴的计生员,有的农民以命相拼。“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计划生育是农民最痛恨的暴政。虽说是“必要的恶”,却是世界少有,遭到世界舆论的广泛遣责,实在不该以此为豪。
  边疆少数民族不搞计划生育,有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新疆汉族只准生一个,维吾尔、哈萨克生四五个也不管,如此,则不出50年,疆独将不可抑止。要知道,当年清政府能超越汉唐稳固地控制蒙藏,就是因为推崇喇嘛教成功地控制了其人口增长。从历史上看,清朝前期满蒙情势差不多,但清末满洲地区开禁,汉人大规模“闯关东”,使东北汉人占了多数,才使东三省几经曲折仍未丢失,外蒙则因没有汉人而守不住。现在新疆、西藏的人口形势其实已很严峻,不要认为表面文章的“民族区域自治”能起什么好作用,没有人,最终是守不住疆土的!有人傻愣愣地宣称不出数年中国将把人口第一的帽子交给印度,殊不知印度加上巴基斯坦、孟加拉人口早已大大超过中国,历史上他们本是一国,只是因宗教冲突而分裂。印度也一直操弄宗教希望中国分裂。印度国土比中国小得多,但如今发展势头直逼中国,是中国真正的劲敌。印度的资源比中国还少,其发展依持的就是人力资源。
  世界经验表明,越是现代化越生育少。如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迅猛扩张,市民生存压力增加,不出十年中国也将出现欧洲日本韩国台湾等发达起来后的国家和地区那样的低出生率,政府奖励生育也不起作用。对于中华民族来讲,人口形势其实已很严峻,计划生育再搞下去等于民族自杀!易富贤博士说要站在民族救亡的高度看待中国目前面临的人口危机,所论并非危言耸听。
10#
 没眼 发表于: 2011-5-27 10:38:08|只看该作者

羽戈:“社会抚养费”是个什么东西

  “社会抚养费”之名,孕育于2000年,诞生于2002年,此年9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它有两个前身,其一曰“超生罚款”,其二曰“计划外生育费”。这么一说,你就该明白社会抚养费之所指。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为什么还美其名曰“社会抚养费”呢,听起来好像学院派的冬烘先生为蛊惑受众而制造的晦涩而宏大的概念。据法规,这项费用的用途,乃是“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和“社会”勉强挂上了钩,与“抚养”有何关系?
  对照现实,便可知社会抚养费的真面目。正如鲁迅文学奖的某些奖项构成了对鲁迅的严重侮辱,所谓社会抚养费,与“社会”、“抚养”并无任何关系。
  据《法治周末》报道,在河北威县枣园乡枣园村,征收社会抚养费已经是一项强行摊派的政治任务,乡政府下达到村里,村委会再下达到各小组。不管该村是否存在计划外生育,都得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完不成任务,村干部就得交公章(免职)。为此,村委会只能“放水养鱼”,即“动员村民去超生”。左手执法,右手违法。
  当然,在许多农村,不用村委会放水,鱼会自我繁殖。计划外生育户几乎每年都不缺,这就引发了另一种悲剧。在河北沙河市南汪村,刘士岭于六年前计划外生育二胎,因交不起2万元社会抚养费,村委会坚持不给孩子上户口,无户口便无法入学。屡遭挫败,刘士岭服毒自杀。
  最吊诡的问题在于,社会抚养费收了上去,所作甚用。《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期间,听到了“市县靠土地,乡村靠生育”的说法。乡村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先上缴国库,然后县政府再返还乡政府,返还比例不一,一般是70%或80%,最高可达90%。这模式,有些像返利网。可我通过返利网买了好几次东西,最多才返利5%。
  如此即可明了,所谓社会抚养费,在很多地方,乃是种植于计划生育国策土壤之上的一株合法的摇钱树,每年摇两次,对基层政府来讲,钱财滚滚而来。一些地方的乡政府干部正借此“致富”,像上面说到的枣园乡政府,此项收入每年最低150万元。
  2009年,有网友公布了一个镇计生服务站的社会抚养费支出分配:总计191万元,11.5%上缴镇政府,21%用于职工工资,0.42%用于独生子女奖励,0.25%用于手术服务费(这本应是大宗,却不足5000元),余下那些钱,则列为“其他支出”。不便明示,则一笔带过,所谓黑账是也。
  这便成就了一笔生意,以计划生育政策为媒介,以官位为利器,以超生儿为商品。在农民超生前,或不动声色;超生后,则设置重重关卡,社会抚养费多收一笔是一笔,有时连发票都不开,毫无职业道德。取之于民,用之于己。对超生者及其家庭而言,“社会”从未尽到抚养的义务,这笔费用相当于他们向权力者缴纳的人头税。然而,基层政府沦为生意人,并非最大的悲剧;在某些地方,基层政府则直接扮演了人贩子的角色。
  也许,对农民而言,还是“超生罚款”和“计划外生育费”听来更加敞亮;叫什么“社会抚养费”呢,犹如一辆奥拓,偏要扮成奥迪的样子。这一打扮,其性质也变了,变成了所谓的行政性收费,而非行政处罚,尽管它实实在在是一项罚款。为什么要整容呢?因为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假如社会抚养费被归之为行政处罚之一种,那么,超生者挨过了两年,便不用再交这笔费用。如此,乡村干部的生意还怎么做?正如你不让某些地方政府卖地,它们的个别官员还怎么致富与腐败?
  现在看看,社会抚养费是个什么东西呢?它高举“社会抚养”的正大名目,实际上与此毫无关系。它是有法(哪怕是恶法)可依的行政收费,在一些地方却更像基层政府与民争利的生意。它与行政处罚血脉相连,却不归《行政处罚法》管辖。它植根于计划生育,却一步一步将这项国策推向了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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