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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难

[北京大学中文系高岩]实名举报沈阳性侵事件的最终目的是啥?举报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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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牛 发表于: 2018-4-8 02:01:00|只看该作者

师德成失德,20年已过也不该放过

源自:中国之声
  近日,包括李悠悠、王敖、徐芃、王宇根、严蕾等在内的多位自称是高岩北京大学同学、班主任以及中学同学在豆瓣等社交平台发布文章,实名举报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师、现南京大学文学院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 学者沈阳于20年前在北大教书期间曾经性侵一位名为高岩的中文系95级女生。
  在举报长帖中,李悠悠指责沈阳曾污蔑高岩患有精神病,致使其自杀身亡。举报人要求沈阳对高岩的死亡负责。
  事件迅速发酵,这位长江 学者在清明小长假期间爆炸式出名,原因很简单,20年前,沈阳性侵女学生并导致其自杀身亡,却至今未得到有效惩罚。

事件发酵后
各方如何回应

  01
  今日,上海师范大学发声明,终止与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02
  南京大学文学院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声明表示,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声明提出,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职。


  03
  在此之前,沈阳供职的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已先后给出回应。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回应原北大中文系教师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其中表示“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对于行政处分的具体内容,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需要周一工作日查询档案后才能告知。
  当日晚间,南京大学官方微博声明,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此事件进行研判。

  与这次举报沈阳事件有关的关联人也纷纷表态。

  04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任院长丁帆在其朋友圈发表了个人说明,自责引人失察。


  05
  当年北京大学处分沈阳时任系主任费振刚教授也在专访中表示,从师德讲,这个年轻老师(沈阳)是有问题的,而且“对最后的处理,我有责任(的话)我愿意承担责任。”


二十年前发生了什么?
  在李悠悠举报的帖子和之后的采访中,我们可以一窥当年事情的经过。
  李悠悠和高岩从高中时就是同窗好友,据李悠悠描述,从大一下学期开始,高岩多次面带苦色向其提到沈阳以交流学术等名目约其单独见面,对她做“她不喜欢做的事”,李悠悠回忆“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发生性侵”。
  首先是“邀请高岩共乘教师校车”,接着“要求其到家里学术恳谈”,直到最终“饿狼扑身”。在举报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个事件。李悠悠表示,“这些行为违背高岩的个人意愿,否则她不会一直不断地找我倾诉”。并称“说这些的时候,高岩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在她的大眼睛里,读到了深深的恐惧与焦虑。”
  20年后,李悠悠还记得高岩当时的疑问:沈阳老师说因为爱她才这样对她,但李悠悠后来发现,沈阳当时还和两个女生有超过师生关系的来往,而且还散布中伤高岩的流言。
  高岩的家人慢慢也发现高岩的不正常。在一封署名为高岩父母的公开信中,她的父亲回忆,1996年12月1日,高岩写过一封遗书,此后她吃过安眠药,割过腕,长时间萎靡。
  1998年初春,高岩在家里开煤气自杀,结束了21岁的生命。

  高岩死后不久,一份关于教师沈阳的处分通知被张贴在系办公楼和学生宿舍楼下(据费振刚透露,当年处分的具体内容是“记大过”)。
  对于高岩的死,高岩的父母从未收到过沈阳一句道歉。相比一条花季生命的定格,沈阳在这20年间的发展可用得上“坦途”形容──他先在北大任教18年,后来调任南京大学,评上了长江 学者,现在还在上海师范大学兼任教职。而据高岩校友的举报帖中所言,他们多次听到沈阳提及自杀事件时对逝者评价是一句“她神经病”……

  据此前相关报道,4月5日下午,事件的当事人沈阳曾通过短信回复媒体表示,李悠悠的举报文章中的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他“保留控告的权利”。沈阳称:“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
  沈阳也在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的情况说明中称,“愿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此外沈阳表示,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书记刘重喜说明此事,因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请单位“在处置相关信息时说明,欢迎发贴者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信息”。

  如今,这件20年前的旧案被重新翻出,到底谁作恶、谁无辜?
  今天下午,“原北大教授沈阳性侵学生高岩事件”核心当事人、高岩的母亲周树铭接受数家媒体采访。周树铭在接受采访时称,高岩生前,沈阳曾去过高岩家中,是在某日的一个下午,高岩的父亲回家时,正巧发现沈阳在自己家,但未与沈阳谈清楚为何事造访。据高岩母亲表述,从那以后,高岩的精神状态更加不好了。
  在现场,周树铭发出一封对媒体的公开信,信中提问道:“如果说高岩的死与沈阳无关,那请问北京大学于1998年7月为什么要给沈阳行政处分呢?!”

高校教授性侵学生
还有多少衣冠禽“授”躲在黑暗中?

  近年来被网友举报、媒体曝光的类似案件不胜枚举,高校教师借职务之便,外表斯文、内里败类、伤害学生,读之触目惊心。
  北航性侵事件
  就在今年第一天,北航毕业生罗茜茜实名举报其12年前的博士生副导师陈小武性骚扰,一时掀起了轩然大波。十天后,陈小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职务被撤销,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职务,取消其教师资格。教育部表示,决定撤销陈小武“长江 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奖金。同时,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建立健全高校预防性搔扰的长效机制。


  南昌大学性侵事件
  去年12月,南昌大学国学院副院长周斌被爆其性侵女学生小柔(化名)达7个月之久。在爆料的微博中,称周某以影响毕业对其恐吓。小柔还因此多次试图轻生。之后南昌大学公布学校对此事的决定,免去程水金国学研究院院长职务、免去周斌国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暂停周斌的一切教学科研工作。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骚扰女学生
  同月,黑龙江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通报,2017年1月,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教师张汉飞用微信向其授课某女学生发送淫秽性语言,对该生身心造成严重影响。3月,张汉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厦门大学性侵事件
  2014年,有网友发微博暗指厦门大学“教授诱奸女学生”。随后,一名受害者发声,她在文中披露了教授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等。学校调查后证实,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最终,厦门大学对吴春明进行了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的处分。
  一桩桩性侵案件浮出水面,虽然那些被曝光的肇事者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究竟还有多少“白天教授,晚上禽兽”的斯文败类躲在黑暗中,谁也不知道。这些高校性侵丑闻就像水面下的冰山,隐藏了它们大部分的样子,不知有多少湮没在时间和受害人的沉默中。

  20年前的高校性侵案被重提,不仅说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性侵不是简单的师德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曾指出,正是由于把法律问题当师德问题处理,近年来,我国一些学校发生的教师性骚扰、猥亵和性侵学生事件,都是先在学校内部调查处理,有的就被‘私了’,当事教师仅仅被调离原岗位。犯罪成本太低,未尝不是纵容某些高校教授性侵的温土。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这是令人尊敬的职业,伴随着一件件高校性侵事件的曝光,社会已经对于那些“禽兽教授”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等待他们的必然是身败名裂的下场。我们相信绝大多数教师、教授的正直和风骨,但对于没有师德、触碰法律对老师也不要姑息、不要沉默。

愿每一位老师都能担得起“为人师表”四个字。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后两任院长就沈阳事件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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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8-4-8 02:01: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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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发声明建议沈阳辞职 性侵事件爆料人喜极而泣

源自:江苏新闻
  4月5日,多名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对其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任教期间,性侵某95级女生,并污蔑其患有精神病,致使其自杀事件负责。
  4月6日,南大文学院发布声明回应“沈阳事件”:承认人才引进程序不严谨,愿意接受处分;并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

以下为声明全文:
  2018年4月5日,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对其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任教期间导致1998年某女生自杀事件负责,引起网络议论纷纭。4月5日,南京大学文学院及时向学校汇报此事并配合学校的调查工作。4月6日,南京大学教师工作部发表《声明》,表示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研判,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同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也发表《声明》,说明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部门对沈阳的事件做出事实认定,给出了调查结果;同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北京大学的《声明》表示将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南京大学文学院行政经讨论,决定支持两校的声明;就一些传闻作出说明;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特此声明如下:

一:关于沈阳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的经过。
  2010年前后,因文学院语言学专业老一辈教授相继退休,人才梯队断裂,导致文学院国家重点学科汉语言文字学缺乏高水平人才,学科面临滑坡趋势,文学院决定引进学界高端人才保障该学科的发展。2011年下半年,时任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人文特聘教授的沈阳因在北京大学未能获得申报当年教育部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的推荐,按照可以在外单位申报的原则,沈阳主动联系南京大学文学院,申请以南京大学作为推荐单位申报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2012年上半年,沈阳正式提交了以南大为推荐单位的教育部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相关申报材料。与此同时,南京大学文学院向学校打报告申请引进沈阳至汉语言文字学专业任教。当年沈阳入选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与南京大学签订了《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聘任合同》,聘期自 2012年 10月 1日 至 2017年 9月 30日。2013年3月,沈阳办理了人事调动手续,进入南京大学工作。在调动过程中,北京大学相关部门和沈阳本人都没有向南京大学文学院说明曾经因师德师风问题接受处分之事。南京大学文学院基于沈阳具有的“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特聘教授”等高端人才身份,没有向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请求前往北京大学外调查档。为此,南京大学文学院愿意承担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错误并向南京大学请求处分。

二:关于沈阳要求调往上海师范大学。
  2017年2月,沈阳向南京大学和文学院提出调往上海师范大学,后又向文学院说明因对方原因未能调动。目前,沈阳的人事关系仍在南京大学文学院。但据上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的介绍,沈阳“现任教育部‘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讲席教授,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传学院教授。”此中的原因,南京大学文学院并不知情。

三:我们的立场和决定。
  鉴于两校的《声明》和当前网络的议论,南京大学文学院表达以下立场和决定:
  1、沈阳在调动工作的过程中隐瞒事实,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沈阳未能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
  2、根据两校的《声明》,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3、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4、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
  为表达南京大学文学院同仁对职业道德的崇敬和职业尊严的珍惜,文学院行政向沈阳本人表达了上述声明、立场和建议。同时,南京大学文学院将此声明上报学校党政。
南京大学文学院行政
2018年4月6日


南京大学文学院两任院长表态
自责引人失察

  前任院长丁帆:本人说明:一、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是我主政期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外调就同意引进人才,属引人失察,全部责任由我个人承担,本人可以接受任何处分。二、本人同意并服从南京大学文学院的一切决定。

  现任院长徐兴无: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上海师范大学声明:
决不让有师德问题教师上讲台

  今天下午,上海师范大学也发表了声明,决定从今日起,终止与南大文学院教授沈阳签订的外校兼职教师聘任协议。并称,对有悖师德者,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校园文明。


爆料人回应:
这是一个阶段性的关键成果!

  记者联系上了该事件的爆料人李悠悠,她也看到了南京大学文学院的声明。李悠悠表示:“我刚才看到南大这个声明的第一反应是喜极而泣,眼泪涌上来,很高兴。最主要是感觉喜极而泣,如释重负,我感觉一直心里堵了二十年的石头,对高岩的歉疚和没法替她伸张那种严重的压抑,在这时间觉得轻快了,得到了释放。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但是一个阶段性的关键成果,还是觉得挺高兴的。”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后两任院长就沈阳事件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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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 发表于: 2018-4-8 00:01:00|只看该作者

北大教师忆高岩自杀:当年学校调查定性不是性侵

源自:中国青年报
原文标题:北大教师回忆高岩自杀事件:当年学校调查定性不是“性侵”

  中青在线北京4月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 实习生:杨慧彩)北京大学中文系1995级本科女生高岩自杀事件,在沉寂20年后再次引起关注。高岩当年的好友发帖称,时任北大副教授沈阳曾对高岩作出性侵行为,这被认为与高岩1998年自杀有关。
  如今人事关系已在南京大学的沈阳回应称,他与高岩“第一没上过床,第二没发生过性关系,第三没谈恋爱”。他如今63岁,已于2011年离开北大,同年获评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
  不过,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的说法是,沈阳曾因高岩自杀事件受记大过处分,“他俩发生了男女关系,他(沈阳)是承认的,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北大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也发布《声明》称,学校对事件高度重视,要求该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
  当年的调查情况如何?分别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采访时,北大中文系两名要求匿名的教师均回忆,当年召开的全体大会上,沈阳行为的定性不是性侵,“说是不符合师德的行为”,而在其印象里,沈阳当时对外的说法是“女生纠缠自己”。两名教师认为,不管怎样,沈阳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家属称高岩此前曾自杀未遂
  高岩自杀事件发生于1998年3月11日。今年4月7日下午,高岩的母亲、退休前在北京育才中学工作的周树铭,首次接受中国青年报等媒体集体采访回忆事件始末。
  周树铭回忆,事发当天,她的丈夫傍晚6点多回到家,发现女儿开燃气自杀后拨打了120。接着警察来了,令人意外的是,尸检结果显示高岩不是处女。
  高岩家属及一些好友认为自杀事件与教师沈阳有关。高岩当年的好友近日发帖称,1996年,大一下学期以及大二上学期,高岩曾陆陆续续地诉苦说,沈阳邀请她乘教师校车,又请其到家中学术恳谈,最后脱光了她的衣服。
  帖文还称,此后高岩不再如以前快乐,而沈阳却对另一位女生称高岩是神经病、勾引自己,这段对话后来传开,给高岩带来巨大压力。按照帖文的说法,紧接着,1997年夏天,沈阳约即将升大三的高岩吃饭,高岩表示愤怒,而沈阳不觉得有何不妥,还对高岩冷嘲热讽。
  不过,沈阳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这些说法均予以否认,称“完全是胡说”,“当年海淀区公安局、北大中文系和学校党委都调查过这件事”。
  在周树铭看来,高岩自杀并非没有预兆。从时间上看,这些异样与帖文所称的“性侵”等事件的时间基本重合。周树铭惋惜地认为,自己当年可以对女儿的关注更多一点。
  她回忆,1996年12月,高岩曾留下一封遗书。而在自杀前的1年多,还有一次,家人回家敲门却无人应答,就踹开门,发现女儿在睡觉,“我觉得(那是)不太正常的睡觉,就叫车送到医院”。后来,发现女儿当时是吃了安眠药。
  “女儿说,人活着,行尸走肉,没意思。”周树铭告诉记者,她安慰女儿,怎么会没意思,毕竟她进入了理想的学校,“你多顺啊,你干吗这么想?”考虑到高岩的心情,周树铭还为喜欢小动物的女儿养了两只小鹦鹉。
  悲剧还是在1998年发生了。
  在周树铭的记忆里,女儿特别用功,虽然学习中文专业,但高考数学还是考了130分。做作业时一道几何题不会,她自己研究到2点,学校老师特别喜欢她,“(高岩)从小学习各方面都不用我们操心”。
  关于对沈阳的印象,周树铭回忆,高岩起初觉得沈阳课讲得挺好的,后来觉得讨厌,说沈阳总叫她“收钱啊收作业啊这个那个”。周树铭安慰她,为同学服务没必要这么大怨气,“她说不跟我说了。”
  担心女儿产生逆向心理,周树铭不敢深究,于是带她出去溜溜弯。
  周树铭的印象中,沈阳曾到过她家一次。那是某个星期六的下午4点,周树铭的丈夫下班回家,一开门,沈阳就从女儿的房间里出来了。沈阳自我介绍了名字,丈夫说“沈老师你好”,接着沈阳离开了,高岩的家人没来得及追问太多,“我们也没再问闺女,(她)本来情绪就不好。”

北大教师回忆称当年事件定性不是性侵
  自杀事件临近北大的百年校庆。周树铭回忆,自己当年去北大讨说法,但起初没有结果。
  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费振刚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当年,高岩的家长去了北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诉,学校最终给予沈阳记大过处分。据《红星新闻》报道,费振刚还表示,“他俩发生了男女关系,他(沈阳)是承认的,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
  对于沈阳与高岩的关系性质,两名北大中文系教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回忆称,印象中,公布的调查结论,并未明确说“沈阳是性侵”。中文系教师张波(化名)说,当时仅说是不符合师德的行为。
  张波说,当时,警方尸检发现高岩已经不是处女了,但因为时间过去较久,警方并不能认定与她发生关系的人就是沈阳,也无法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处理,“公安局大概只能做到这个程度”。
  在张波看来,学校对沈阳作记大过处分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即无法从法律上认定沈阳对高岩存在性侵行为,“这样一来,学校也没办法对他做过重的处理,虽然有人提出要开除沈阳,最终还是记大过”。
  “对沈阳进行处理是通过一个全体大会。沈阳在大会上做了检查,费老师严厉批评了沈阳。”中文系教师宋清(化名)也回忆说,大会没将沈阳的相关行为定性是性侵。
  宋清向记者回忆,那时有人提供了一名女学生写的日记,记载了事情的一些细节,如拥抱、亲吻等等。在宋清的理解里,日记的有些内容属于“恋爱心理的细节”,而沈阳本人对此的解释是,女生老去缠他,拥抱学生是他为了安慰女生。
  “系领导(当时)说,不管什么原因,如果你把学生当做自己的女儿、妹妹,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事情。”宋清回忆。在宋清看来,沈阳这件事做得非常不对,对这个女生的死负有责任,但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道义上的责任是肯定有的。”
  在今年4月7日下午接受集体采访时,周树铭否认高岩存在相关日记。
  提及沈阳的日常表现,张波表示,沈阳1993年开始留校,刚开始大家对他的评价是很好的,但后来,不止一个学生反映过沈阳课堂上举过涉性暗示的例子。宋清则直言,沈阳“有点让人讨厌”,有时比较轻浮,对一些女生存在拍拍肩膀等类似动作。
  一名南京大学文学院毕业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沈阳学术造诣颇高,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在南大时,未有关于生活作风问题的传言。
  4月7日傍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尝试联系沈阳核实情况,电话无人接听。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其短信答复。

北大要求复核事件情况
  前述网帖广泛传播之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机构作出了回应。
  4月6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声明》称,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相关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记者注意到,前述声明没有披露警方对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的具体内容。
  对于北大1998年对沈阳作出的处分,周树铭称,她当年对该处分起初并不知情,不知道校方和警方得出的调查结论,自己和家人也没参加过处分沈阳的会议,而处分通知,是北大学生后来告诉他们的。
  此前,北大中文系当时有关负责人多次对媒体称,高岩家属均在现场。
  “不合适,(处分)给得太轻了。”周树铭称,如今,她希望北大方面能解释该处分是怎么作出的,沈阳是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20年来,高岩的父母没有再申诉、上访。今年70多岁的周树铭说,她与丈夫身体状况都不行了,爱人做了心脏支架,自己病得也厉害。
  周树铭表示,自己目前不接受道歉,“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儿”,而这20年以来,除了一名北大教师因借书的事情来过之外,沈阳及其他北大教师、领导没再看望过高岩家人,“你对家属这么大的损失做了什么工作了?”
  4月6日,南京大学文学院行政部门发表《声明》称,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
  《声明》还称,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则在4月7日声明称,从今日起,终止2017年7月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早就应该这样做。”周树铭说,但不能这样简单地止于此,“应该好好反省”,“南大接收人才为什么不(仔细)看档案”?
  对于前述《声明》,沈阳4月7日下午答复南方周末时称:“我想发出一个弱弱的呼喊:三个大学都拿‘师德’说事。请问,这种定性靠什么:哪个正式决定上有这个结论?哪个事实支持这个结论?难道仅仅靠舆论左右?仅仅凭某个人采访中的回答?这太可悲了吧!”
  目前该事件正在继续调查之中。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此前《声明》称,学校对事件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前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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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4-8 00:01:00|只看该作者

南大发声明前已调阅沈阳档案:处分证实师德存问题

源自:中国之声
原文标题:南大发声明前已调阅沈阳北大档案:处分证实沈阳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下午,“原北大教授沈阳性侵学生高岩事件”的当事人、高岩的母亲周树铭在北京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周树铭在现场发出了一封对媒体的公开信。在公开信中,她质问:“如果说高岩的死与沈阳无关,那请问北京大学于1998年7月为什么要给沈阳行政处分呢?!”
  此外,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高岩的母亲周树铭回应,家属方自始至终没有参与过北大文学院对沈阳进行处理的相关会议,家属一开始并不清楚北大当年对沈阳的处分情况,是后来辗转从高岩的同学那里得知了消息。
  曾与高岩为北大95级同班同学的美国卫斯理安大学东亚研究助理教授王敖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回忆称:“北大当时是贴过处分公告,但我没见过,我们有同学见过,我们同班同学说系里贴了纪律处分,但是我没去系里看过。”
  另据媒体报道,今天下午,沈阳通过短信最新回应称:“处分决定上根本没有师德问题。”他同时还强调:“处分决定也只是行政警告,根本不是记大过。”
  6号,北京大学发布说明称:“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对于行政处分的具体内容,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在回复媒体采访时表示,需要周一工作日查询档案后才能告知。
  而南京大学文学院前院长丁帆教授告诉中国之声记者,直到今年4月事件发酵,调阅档案后,校方才知道沈阳教授曾因为此事受过处分。
  今天上午,南京大学文学院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南京大学文学院关于北大校友网上发文的声明》,其中表示,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经讨论,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任院长丁帆也在其朋友圈发表了个人说明,自责引人失察。丁帆教授还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在沈阳教授调至南大7年间,两人只见过两面。虽然在2012年卸任文学院院长,但在丁帆任职期间没有外调档案就同意引进人才,对此事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意并服从南京大学、南京大学文学院的一切处分决定。

  上海师范大学今天也公开发出声明,明确终止此前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所签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今年4月5号,多名北大校友在网络社区发文,要求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原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沈阳对其在北大任教期间性侵女学生高岩,致其不堪压力于1998年3月自杀身故一事负责。
  而最初通过网络举报,远在大洋彼岸的举报人李悠悠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事件的进展让她喜极而泣、如释重负。“我是感觉一直心里堵了20年的石头,对高岩的歉疚和没法替她伸张那种严重的压抑,在这世间感觉轻快了。得到了释放。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但是一个阶段性的关键成果,还是觉得挺高兴的。”
  另据媒体报道,李悠悠在接受采访时还透露,高岩不是沈阳第一个性侵受害人,也不是最后一个。李悠悠说:“我们近期已经直接间接联系到了几位受害者,有北大,也有南大期间的,时间跨度比较大。我们已经明确的知道,这些女生有些也给我们讲述了他们被沈阳性侵的真实过程,我们也是感到非常惊讶和愤怒。现在不方便透露姓名,在适当的时候,受害人也会站出来。”
  前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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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8-4-7 23:01:01|只看该作者

现代快报独家对话举报人李悠悠:已联系到受沈阳侵害的另几位女生

源自: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讯(记者:孙玉春)原北大中文系教授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事件备受关注。4月 7日,南大文学院、上海师大在 6日北大、南大发出说明后,相继发出声明对此事表态。而此事件的当事一方、举报者李悠悠也一直在关注着事情的进展。7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在加拿大的李悠悠,此时那边是深夜,她十分坦诚地讲述了为何会在 20年后的今天通过网络对沈阳进行举报,并透露已联系到其他几位受沈阳侵害的女生。
  4月 5日,李悠悠在网上首先举报原北大中文系教授沈阳,20年前在北大任教期间,曾性侵自己同窗好友高岩,导致高岩在 1998年 3月自杀。李悠悠的举报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7日下午,她更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自己和其他同学、老师终于站出来公开揭露此事,对于自己来说,也是搬去了一块压在心头 20年的巨石。
  目前,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都先后做出了明确表态,不仅要继续复核、调查此事,而且建议已经要求当事人──现南大文学院教授、长江 学者沈阳辞去教职,上海师范大学也明确解除其兼职教师职务。南大文学院前任院长也在朋友圈发表个人说明,为当时引进人才失察道歉,要求自领处分。
  李悠悠说,各方反应速度之快,令她感到非常宽慰。以下则为现代快报记者与她通过微信对话的更多详情。

  :能说一下你对这件事目前处理的看法和态度吗?
  :我们坚持原来的立场和判断,希望沈阳面对事实,能承认对高岩性侵和污蔑的事实。南大和北大目前的反应速度很快很积极。我们也感谢和欣慰。

  :对事情的下一步处理你有何期待?
  :我们希望下一步,北大能够公布当年北大党委、纪委审查沈阳,对其行记大过处分的会议纪要。据说当时在学校的会议上,沈阳承认和高岩有性关系和恋爱关系这两点的。如今他面对记者采访,却逐一否认。我们认为是颠倒事实的,我们希望还事实以历史真相。向公众和高岩父母以及 95 级同学公布当年调查的细节和会议记录。
  第二点就是对南大。目前南大已经明确认定沈阳不具备继续任教资格,请他辞职,我们认为是很有魄力和勇气的,南大校领导和文学院的现任领导很正直的,我们很钦佩。但希望不要止步于此,希望不仅让沈阳走人,据我们所知受害者不只一位,我们希望这些受害者在学校的保护下,勇敢地站出来!也希望学校能为她们提供一个真正安全可靠的举报平台。

  :关于沈阳性侵其他女生的指控,有证据吗?
  :我和北大中文系的同学都一致认为,高岩不是沈阳第一个性侵受害人,也不是最后一个。之所以这么说是有依据的。除了这 20年间,从北大和南大的师生那耳闻的一些事情,我们近期已经直接间接联系到了几位受害者,有北大,也有南大期间的,时间跨度比较大。我们已经明确的知道,这些女生有些也给我们讲述了他们被沈阳性侵的真实过程,我们也是感到非常惊讶和愤怒。现在不方便透露姓名,在适当的时候,受害人也会站出来,这也是我们后面期望看到的结果。

  :事情已经过去 20年,你为何对此一直念念不忘?这件事对你人生产生多大的影响?
  :高岩是我的挚友,我们俩关系非常亲近。她可以说是我目前 40多年人生里,最好的两个朋友之一,而她的离去,对当时也非常年轻的我,造成了很大的冲击。首先是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对人,特别是比我们更有权力有经验的异性的信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和挑战。
  我是北京女孩,一路顺风顺水,学习比较认真,没离开城市,还考上了北京大学,家里也是知识分子,无忧无虑长大的。但是最亲近的朋友离去,让我的信任感、安全感遭到了很大的冲击。

  :这 20年来你是不是时常会想起高岩?
  :在这 20年中间,从 1998年 3月 11日,乍暖还寒,高岩离开这个世界的日子,到今天 20年,高岩遭受侵害的事实,以及她因为这个悲惨的事实所离开世界这个事件,对我来说是个创伤性的悲剧性事件,它像一枚沉重的磁石一直沉在我的心底。连我的先生都知道,我跟他也多次提起过,我的好友高岩的这段伤痛的往事。
  但是我一直懊悔的就是两件事,一个是当时由于自己知识和经验的局限,还太青涩,没有充分理解高岩的痛苦和绝望,已经到了她想弃绝这个世界,弃绝自己宝贵生命的境地,所以我没有及时挽救她于悬崖边缘,没有及时开导他保护她关心她,这是我一直以来忏悔的、充满歉疚心结的一个地方,这 20年没改变过。
  二是一直惭愧自己没能为她做什么事情。20年后,我出来发声,从自私的角度说,我是为了了却自己这两个心结,让我自己的心宽慰,让这颗沉在心底 20年的压抑的磁石稍微挪移开来,而不再把我压得充满了悲伤。

  :您坚持举报沈阳仅仅是因为这件事还是因为后来他对待此事的态度?
  :不仅仅因为多年前他对好友高岩的性侵事实,也不是因为他的态度。我们现在也都为人父母,尤其我为人妻为人母,也有女儿,转换一个角度来体会和感受,实在无法想象。最后我们觉得还是应该站出来,能让高岩和这些女生还回她们应有的安宁,保障她们应有的权益,这是个心愿和诉求,我们要实现这个愿望。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后两任院长就沈阳事件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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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牛 发表于: 2018-4-7 11:01:01|只看该作者

南大文学院回应沈阳事件:建议辞去文学院教职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南大文学院回应“教授沈阳事件”:其不符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

  南京大学文学院关于北大校友网上发文的声明
  2018年4月5日,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对其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任教期间导致1998年某女生自杀事件负责,引起网络议论纷纭。4月5日,南京大学文学院及时向学校汇报此事并配合学校的调查工作。4月6日,南京大学教师工作部发表《声明》,表示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研判,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同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也发表《声明》,说明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部门对沈阳的事件做出事实认定,给出了调查结果;同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北京大学的《声明》表示将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南京大学文学院行政经讨论,决定支持两校的声明;就一些传闻作出说明;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特此声明如下:

一:关于沈阳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的经过。
  2010年前后,因文学院语言学专业老一辈教授相继退休,人才梯队断裂,导致文学院国家重点学科汉语言文字学缺乏高水平人才,学科面临滑坡趋势,文学院决定引进学界高端人才保障该学科的发展。2011年下半年,时任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人文特聘教授的沈阳因在北京大学未能获得申报当年教育部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的推荐,按照可以在外单位申报的原则,沈阳主动联系南京大学文学院,申请以南京大学作为推荐单位申报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2012年上半年,沈阳正式提交了以南大为推荐单位的教育部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相关申报材料。与此同时,南京大学文学院向学校打报告申请引进沈阳至汉语言文字学专业任教。当年沈阳入选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与南京大学签订了《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聘任合同》,聘期自 2012年 10月 1日 至 2017年 9月 30日。2013年3月,沈阳办理了人事调动手续,进入南京大学工作。在调动过程中,北京大学相关部门和沈阳本人都没有向南京大学文学院说明曾经因师德师风问题接受处分之事。南京大学文学院基于沈阳具有的“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特聘教授”等高端人才身份,没有向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请求前往北京大学外调查档。为此,南京大学文学院愿意承担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错误并向南京大学请求处分。

二:关于沈阳要求调往上海师范大学。
  2017年2月,沈阳向南京大学和文学院提出调往上海师范大学,后又向文学院说明因对方原因未能调动。目前,沈阳的人事关系仍在南京大学文学院。但据上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的介绍,沈阳“现任教育部‘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讲席教授,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传学院教授。”此中的原因,南京大学文学院并不知情。

三:我们的立场和决定。
  鉴于两校的《声明》和当前网络的议论,南京大学文学院表达以下立场和决定:
  1、沈阳在调动工作的过程中隐瞒事实,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沈阳未能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
  2、根据两校的《声明》,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3、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4、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
  为表达南京大学文学院同仁对职业道德的崇敬和职业尊严的珍惜,文学院行政向沈阳本人表达了上述声明、立场和建议。同时,南京大学文学院将此声明上报学校党政。
  南京大学文学院行政
  2018年4月6日 源自:南京大学文学院官网6日
  前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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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我很牛 发表于: 2018-4-7 00:01:00|只看该作者

北大时任系主任:沈阳曾承认与高岩有过“男女关系”

源自:红星新闻
  4月5日,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 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网帖在网络流传。文章作者李悠悠实名举报前北大中文系教授、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20年前曾性侵北大中文系1995级本科生高岩,并致使其自杀身亡。
  1998年3月11日,21岁的高岩自杀离世。20年后,该网帖作者、北京大学1995级社会学系学生李悠悠在帖中称,高岩之死“这件事众所周知,确确实实是与你(沈阳)有关的”。

李悠悠实名举报文章截图
  2018年4月5日下午,沈阳就此事回应红星新闻称,相关网帖指其“性侵”、“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致女生怀孕”、“与其上床”等,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沈阳同时称,相关网帖的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保留控告的权利”。
  4月5日晚,红星新闻独家对话高岩去世时,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费振刚。费振刚表示,高岩去世后,北大校方专门针对此事召开了内部会议,在会议上对沈阳作出“记大过处分”。费振刚称,沈阳也承认与该女生有过“男女关系”,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
  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对红星新闻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进了解此事,“会商量这个事情,学校肯定会有一个态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说明称:近日,有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师沈阳(2011年已调离北大)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举报者
“那个年代女生遇到这种事
心理压力只会更大”

  举报人之一、北大中文系1995级学生王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举报沈阳,是因为作为高岩的同学,一是为了纪念她去世20周年,二是支持高岩家长的想法,希望沈阳道歉。

  他在追忆高岩逝世20周年的文章中提到,高岩是班上学习成绩最好的同学之一,有点内向,总是和和气气的,但又似乎挺敏感。“她就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好学生,父母都是北京的教师,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好好听话”。当年,他并不知道这件事的细节,“那个年代,高岩也不可能和男生聊这些。”
  北大社会学系1995级学生李悠悠和高岩从高中时就是同窗好友,1995年,两人一起考入北京大学,同住一栋宿舍楼,“交流自然更多一些”。据李悠悠描述,从大一下学期开始,高岩多次向其提到沈阳以交流学术等名目约其单独见面,“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发生性侵”。
  首先是“邀请高岩共乘教师校车”,接着“要求其到家里学术恳谈”,直到最终“饿狼扑身”。在举报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个事件。她告诉红星新闻,“这些行为违背高岩的个人意愿,否则她不会一直不断地找我倾诉”。并称“说这些的时候,高岩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在她的大眼睛里,读到了深深的恐惧与焦虑。”
  “那个年代的女生遇到这种事,心理压力只会更大。”她告诉红星新闻,受限于当时人们的眼界以及信息的匮乏,包括高岩本人在内,或许有一些模糊的认识,但是并不能想到这就是性侵。
  李悠悠事后曾向高岩的父母询问他们是否对
此事知情,“高岩的妈妈告诉我,沈阳邀请高岩共乘校车时,她曾询问过沈阳的家庭状况,得到的结果是40多岁,有家庭有孩子,因此便没有多想,觉得就是这个老师很照顾学生。”
  “我当年就只会劝她想开一点,不要纠结在这件事上,现在想来,这些话对于她的心理没有任何意义,这也是我最后悔的。”李悠悠说。
  1998年3月11日,高岩在家中开煤气自杀。李悠悠说她当时并未察觉到任何前兆,只是事后了解她曾向沈阳去讨要一个说法。李悠悠表示,高岩当时曾留有遗书,里面提到了这件事,但并未出现沈阳的名字,而是用“他”来指代,但之后由于高岩的母亲每每想及这件事便觉得异常气愤,所以遗书不久之后便被丢掉。
  20年过去,疑似高岩本人对这件事唯一留有只言片语的文字记载来源于《北大中文系1995级系刊》刊载的她的文章。在这篇《追忆大一似水流年》里她提到:自己在大一上学期的时候“平和、自信、快乐”,而到了大一下学期则是“不间断的焦虑、怀疑、痛苦”。

高岩在《追忆大一似水流年》写道:一个学年感受了两种不同的心境

学生印象
“课堂上爱讲黄段子”
提防沈阳几乎成口耳相传的叮嘱

  在采访中,并非所有的采访对象都了解20年前的这段往事,但这些年龄跨度近10年的北大中文系学生,或多或少都收到过学长学姐关于沈阳的“忠告”。

  “课堂上爱讲黄段子”、“男生选他的课要谨慎被打低分”、“女生要小心被骚扰”一位北大中文系的学生告诉红星新闻,“提防沈阳几乎成为中文系口耳相传的叮嘱”。在社交媒体上,也有不少人公开表达对沈阳的反感。
  已经毕业的北大中文系2010级学生刘远薇(化名)告诉红星新闻,她在大一选过沈阳的现代汉语专业课,课程本身倒没什么特别,但她后来发现沈阳特别热衷于参加中文系的各种晚会,“坐在第一排,拿单反拍女生”。刘远薇回忆,在2013年中文系毕业晚会上,她在台上表演完节目下来后,正好碰到沈阳,“当时沈阳拍了我肩膀一下,单独对我说你真漂亮,让我觉得特别恶心。”
  北大中文系2011级学生吴盐(化名)则称,她在大一时参加现代汉语期末考试,沈阳一边拍她的手,一边问她能不能答完题,“当时很发毛”。

沈阳回应
否认“性侵”及“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

  4月5日下午,针对“前北大中文系教授、长江 学者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杀”事件,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沈阳本人。沈阳给红星新闻记者发来短信,称当年北大和警方有调查和明确结论,保留控告权利。
  “(举报)应该通过正当渠道,这种网上肆意传播你也信吗?也当回事吗?”沈阳在电话中称,高岩班主任王宇根所发的“文章什么事实也没有”,而李悠悠是外系的学生,“说了一句事实吗?她只是猜测嘛!”
  沈阳称,当日他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发信就此事发出声明。在声明中,沈阳称:“今日从不同渠道得知有几个曾经的北大学生(现均在国外),在网上(好像是豆瓣网)连续发文,借纪念二十年前北大中文系一位女生自杀事,指责我要对此事负责。并在文中指我‘性侵’或‘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致女生怀孕’‘与其上床’等等。对此,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详情可询北京大学)。”
  沈阳的声明提到,这些“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他将保留控告的权利,并请求南京大学文学院院党委和学校方面通过网信办制止这种谣言传播,以避免对南大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自己愿意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沈阳在发给红星新闻记者的短信中还提到,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欢迎发文者通过正常渠道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之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谣言信息。”

时任系主任
沈阳曾承认有过“男女关系”
遭记大过处分

  4月5日晚,红星新闻独家对话高岩去世时,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费振刚。费振刚表示,高岩去世后,北大校方专门针对此事召开了内部会议,由校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只讨论这一件事情,不讨论别的。”
  费振刚回忆,此次会议,北大校方相关人员、中文系相关人员及高岩家属均在现场,“印象里,沈阳没有参加这个会议”。
  “此前我并不知道这个事情,是(高岩的)家长到学校来举报这个事情。”费振刚说,在该次内部会议上,对沈阳作出了记大过处分,针对该处分,高岩家属、沈阳本人均未提出异议。
  “他俩发生了男女关系,他(沈阳)是承认的,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费振刚表示。
  2016年,在一篇沈阳本人的回忆文章《一直在路上──六十年人生风景一瞥》(刊于《甲子学者治学谈》一书)里,他提到:“1998年有一个女孩子在家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后很多人认为这件事与我有关,甚至传为桃色事件。我不想在这里做什么辩解,毕竟无论我说什么,那个年轻的生命也不能复活……或许当时我(其实也不仅是或不该是我),真的应该能够做些什么去帮助她,那这个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但愿那个孩子不再受那种可怕病痛的折磨……”
  2018年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进了解此事,“会商量这个事情,学校肯定会有一个态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在发布的说明中称,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近年来,对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问题的个别教师,委员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严肃处理。
5# 华蓥山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4-6 18:01:01|只看该作者

前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 北大:立即复核情况

源自:人民日报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回应原北大中文系教师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

北大原教授被指20年前性侵女学生致其自杀 举报者:想还同学清白
  2018年4月5日,豆瓣上一名李悠悠的作者实名举报前北大中文系教授、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在20年前曾经性侵北大中文系95级本科生高岩,并污蔑高岩患有精神病,致使其自杀身亡。
  据报道,沈阳5日下午通过短信回复记者称,网文中所称与女生发生性关系并致其自杀一事,“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上述‘指责’实均为恶意诽谤”,“为此我将保留控告的权利”。沈阳在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的情况说明中称,“愿意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前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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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红星 发表于: 2018-4-5 23:01:00|只看该作者

前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杀 回应:均恶意诽谤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前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 独家回应:均为恶意诽谤

  4月5日下午,前北大中文系教授,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沈阳,就被举报曾性侵女生并导致后者自杀一事,独家回应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称,举报文章中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保留控告的权利”。
  发文者、北京大学1995级社会学系学生李悠悠告诉重案组37号,自己是高岩生前的闺蜜,高岩曾断断续续告诉自己,沈阳对她进行不止一次性侵犯,“沈阳是直接的肇事者,是她自杀的始作俑者。”
  5日下午,探员先后联系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负责宣传的人士,均被告知,校方目前正在了解事情经过,暂时无法就此事作出正式回应。

高岩的墓地。图片来源于网络

北大学生发文称老师性侵
  5日上午,李悠悠在豆瓣发表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 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文章,实名检举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曾在1996年任教北京大学中文系期间,对女学生高岩实施性侵,并传播高岩是“神经病”的消息,给其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1998年3月11日,21岁的高岩自杀离世。
  另有自称北京大学中文系校友在网上转发上述文章,并要求沈阳教授对此事作出回应。
  当事人沈阳5日下午回复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称,网文中所称与女生发生性关系并致其自杀一事,“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上述‘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为此我将保留控告的权利”。

沈阳回复“欢迎正式举报”
  沈阳在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的情况说明中称,“愿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此外沈阳表示,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书记刘重喜说明此事,因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请单位“在处置相关信息时说明,欢迎发贴者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沈阳1955年12月生于上海,1993年在北京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教育部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2011年起担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名南京大学文学院毕业生告诉重案组37号,沈阳学术造诣颇高,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其在南大时,未有关于生活作风问题的传言。

◇ 对话
李悠悠:沈阳是高岩之死始作俑者

  李悠悠是北京大学1995级社会学系学生,高岩高中同学、生前的闺蜜。她告诉重案组37号,认为沈阳是高岩之死的始作俑者。

  :你如何认定沈阳对高岩进行了多次性侵?
  李悠悠:高岩不止一次跟我说过。她没有说过具体次数,但她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每次都是吞吞吐吐地跟我说,而且眼里都是含着泪,很痛苦,陆陆续续说地这些事。

  :高岩最开始是什么时候向你讲述的?
  李悠悠:我们是高中同学,又一起考到北大,宿舍离得很近,经常谈心。大一上学期听她谈起沈阳,说特意安排她坐老师的校车从昌平校区回燕园,有次我送她上车,看到沈阳坐在车上。
  在大一下学期高岩向我提起,沈老师约她去他家送作业,还说要跟她谈一个关于学问上的问题,她是学习委员,负责收发作业,就去了。回来后她说,老师突然从身后抱住她,后来脱了她的衣服,对她做了她不想做的事。

  :后来有对你说过吗?
  李悠悠:大二我们回到燕园,沈阳频繁地约她出去吃饭、见面。我记得一个周末,她说单独见沈阳了。她眼里含泪,吞吞吐吐地说,沈阳向她身上扑过来。又过一段时间,她说沈老师脱了她的衣服,对这个事情她充满了耻感感。

  :你当时是什么反应?
  李悠悠:我当时也是懵懵懂懂,没有任何性经验,所以对这块完全是空白领域,也没有起到排忧解难作用。包括事情发生后,知道与沈阳有关,也不知道如何应对。

  :您为何觉得高岩自杀跟沈阳的行为有关?
  李悠悠:沈阳是直接的肇事者,是她自杀的始作俑者。现在看来,这个很显然就是性行为。

  :她有对父母提到这些事情吗?
  李悠悠:据我所知,考虑父母的身体、感受,基于女孩子的难以启齿等因素,她跟父母没有说太多。
  高岩去世后,她妈妈明确告诉我,警方介入调查,进行尸检后说,“你女儿已经不是姑娘了”,这也说明她已经发生过性行为。我也从她朋友、同学处得知,除了沈阳,她没有走得很近的异性朋友。当时也有人给她介绍男友,她都拒绝了,说是要做学问,读博士。

  :高岩有提到说是在恋爱吗?
  李悠悠:从来没有说是交往或恋爱,只说吃饭、见面。我觉得,沈阳最开始制造假象是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但他对高岩的一系列行为,是打着恋爱名义,行性侵之实。包括高岩也跟我说过,“他应该是爱我才发生这种身体行为,但我觉得爱应该不是这样的。”
  沈阳把她引入爱的罗网里,对她的聪明才智、才华禀赋极大肯定,以此博得极大信任。

2018年3月11日,高岩20年忌日,高岩父母给爱女扫墓

  :为什么20年后要出来举报沈阳?
  李悠悠:当时我以及高岩的父母有过很多次投诉,都没有结果。现在整整20年过去了,我自己的人生也发生很大变化,但时不时在清醒或者梦里想起她,会心痛,而且一直很愧疚,没能为她揭露真相,这是我的心结。
  最近我看到一些女性勇敢站出来揭露,我觉得应该发声,为高岩讨回迟来的真相和公道。

  :你的诉求是什么?
  李悠悠:我知道从司法意义上来讲,性侵的取证很难。但沈阳应该承认自己的道德方面的问题,而且这样的人不能继续留在校园。澄清的最大意义,就是希望其他的女生,不要再遭受类似情况。

南京大学教授沈阳

沈阳:与高岩没发生性关系
  重案组37号于4月5日下午一点半拨通了沈阳的电话,以下为沈阳对实名举报做出的回应。

  :看到李悠悠的实名检举吗?
  沈阳:这些事你应该去找单位,找北京大学、南京大学,都是胡说八道的,你说怎么去理会这些事呢。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事的?
  沈阳:一小时前。

  :文章内容属实吗?
  沈阳:组织上都有结论的事,当年都有调查的。

  :1996年到1997年期间你有没有跟高岩发生过性关系?
  沈阳:当然没有啊,这个当年海淀区公安局、北大中文系和学校党委都调查过这件事,你应该通过这个渠道去了解,我不想理这些事了。

  :打算对网上舆论做什么回应?
  沈阳:你说怎么回应吧,这些人就是没事在这捣乱,你说我应该怎么回应?

  :高岩的死跟你有没有关系?
  沈阳:说完全没有关系也不行,毕竟她是我的学生,我是她直接的老师。不解释了。

  :你有没有背后说过她精神有问题?
  沈阳:这事不是我说的,单位都有调查结论的,你找单位吧。
  我现在不怕她告到单位,我希望她能告到单位,她在网上胡说八道什么意思?

  :你确定李悠悠文章中的东西都是(失实)?
  沈阳:完全是诽谤,完全是胡说。

  :那考虑使用法律手段?
  沈阳:当然考虑!问题是发帖这几个人都在外国,你说怎么办?

  :是否应该澄清?
  沈阳:我一开始就澄清了呀,第一没上过床,第二没发生过性关系,第三没谈恋爱。
  第一,本人认为他们说的什么上床、什么性关系、什么怀孕,这都是诽谤,绝无此事。
  第二,没有此事不是沈教授说的,是警方、学校有结论的。
3# 峨眉山
 楼主|丢不下 发表于: 2018-4-4 09:24:00|只看该作者

人物事件

一:事件背景
  1998年3月11日傍晚6点多,高岩被发现于家中自杀。尸检结果显示高岩不是处女。
  1996年,大一下学期以及大二上学期,高岩曾陆陆续续地诉苦说,沈阳邀请她乘教师校车,又请其到家中学术恳谈,最后脱光了她的衣服。
  1997年夏天,沈阳约即将升大三的高岩吃饭,高岩表示愤怒,而沈阳不觉得有何不妥,还对高岩冷嘲热讽。

二:事件经过
  2018年4月,包括李悠悠、王敖、徐芃、王宇根、严蕾等在内的多位自称是高岩北京大学同学、班主任以及中学同学在豆瓣等社交平台发布文章,悼念高岩逝世20周年,并实名举报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师、现南京大学文学院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 学者沈阳涉嫌性侵,要求其对高岩的死亡负责。
  2018年4月5日,南京大学立即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对此事进行研判,密切关注该事件的进展。南京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各项办学事业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一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为上,不断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多项相关制度,明确了教师禁行行为和违反师德的惩处机制,同时建立了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绝不姑息任何师德、师风败坏问题。

三:事件处理
  2018年4月6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声明》称,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相关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2018年4月7日,终止2017年7月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南京大学文学院前后两任院长就沈阳事件表态。
  前任院长丁帆:本人说明:一、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是我主政期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外调就同意引进人才,属引人失察,全部责任由我个人承担,本人可以接受任何处分。二、本人同意并服从南京大学文学院的一切决定。
  现任院长徐兴无: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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