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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减刑案宣判:从死缓减为有期徒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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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9-3 23:07:00|只看该作者

消息称吴英父亲因嫖娼被行政拘留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吴英父亲
  【吴英父亲因嫖娼被行政拘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接到消息称,吴英父亲吴永正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对此,吴英妹妹吴玲玲对21世纪经济报道称,她接到一个来自东阳公安局与她有接触的办案人员电话称,她的父亲吴永正因为嫖娼被行政拘留。但她至今不敢相信这一消息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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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9-1 03:2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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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父亲被拘已30天 检察院尚未收到批捕申请

源自:京华时报

  吴英案资金缺口约3.1亿元
  近日,吴英案后续的资产处置问题成为舆论焦点。围绕着吴英案涉及的债务、查封的资产以及资产处置等情况外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日前,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了东阳市政府和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吴英案最大债主林卫平,对外界关注的吴英案资产处置中的诸多疑团进行提问。

1问
吴英究竟欠了多少钱?
案发时查扣了多少资产?

  东阳市政府负责人:根据法院认定,吴英案涉及的债务约为5.6亿元,主要由集资诈骗、非法集资造成的直接损失、购买珠宝产生的债务、工程欠款、购货欠款等部分组成,涉及受害人和债权人达400余人,其中仅义乌人林卫平一人就超过3亿。吴英案中查扣的资产远远不够还债。
  案发时,东阳市公安机关查封的吴英案资产包括用集资诈骗款购买的东阳、诸暨及湖北荆门等地的109处房产、70多件珠宝以及汽车、库存的家纺、建材等,2008年的评估价约1.7亿元(珠宝除外)。
  参与侦办吴英案件的警官张武:吴英案中41辆车被扣押,目前已被公开拍卖掉30辆,拍卖所得391.95万元。对于尚未拍卖的11辆车,其中不乏豪车,多在吴英名下,因为当时她不同意拍卖,所以这些车一直搁置到现在,贬值严重。通过前期拍卖车辆和库存所得款、追回赃款等汇入专案账户的资金共计1800余万元,该专案账户资金只进不出。

2问
吴英案发时本色集团的经营状况如何?

  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华胜:2006年底警方在对吴英及本色集团立案调查时发现,吴英以月息3分以上(年息36%)的高利率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大部分月息都在1角2分(年息144%),最高的月息甚至达到1角5分(年息180%)。当时,已有许多债主多次向吴英讨要本息未果,本色集团的资金在其被抓捕前就已难以为继。除了利用集资诈骗的钱财购买不动产等外,其他的钱主要花在了支付高额利息、个人挥霍、经营亏损等方面。
  吴英虽将部分资金用于所谓的公司注册经营,但其公司经营的都是传统产业,利润较低,甚至亏损,根本无法承担应付的高额利息。本色集团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于洗车场、网吧、洗脚房等中低端产业,投资收益率不高,同时吴英却承担着高得离谱的利息和巨额本金。吴英还经常以高价阔绰地购买所谓“价值不菲”的珠宝炫富,刻意制造其神秘富豪的光环。她以做珠宝生意为名,从杭州珠宝商人方某处购进标价约1.2亿元的珠宝,付款2300多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多方努力,追回了其中70余件珠宝。

3问
目前吴英案涉及的资产状况如何?
是否存在贱卖情况?

  东阳市政府负责人:虽然近年来东阳、荆门等地的房价确有上涨,涉案房产是有增值,但从相关权威评估机构了解到,目前已查扣的涉案珠宝估值与先前预期差距很大。原来标价上亿的珠宝,经过两家不同机构评估,价值最高不过几百万元。由于缺少相关委托手续或车辆购置凭证不全而无法过户,尚未拍卖的车辆同样贬值严重,其中包括法拉利、宝马等豪车。目前吴英案查扣的资产评估和前期变卖回收款项共计2.5亿元左右,资金缺口约为3.1亿元。
  政府部门在处置资产时不存在所谓的“贱卖”。以本色概念酒店的处置为例,该酒店的房屋系吴英于2006年从他人处租得,进行了装潢,租期12年。吴英只预付了两年房租共计116万元,至2008年底,拖欠房租及水电费等80余万元。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本色概念酒店装潢工程造价1090余万元,酒店内物品价值为270余万元。案发后,房东提出吴英违约,要求依合同无偿收回酒店。经资产处置组协调,房东同意对酒店的经营权进行拍卖,但依照法定程序委托拍卖公司多次拍卖,均因报名人数不够而流拍。2008年底,处置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酒店经营权以起拍价450万元转让给沈某某,并另行支付原拖欠的80余万元房租等欠费。
  吴英最大债权人林卫平:政府对本色概念酒店的处置是及时、合理的。该酒店的产权并不属于吴英,她拥有的只是租赁权,如果不及时处置,任凭其贬值空耗,房东和债权人的损失都很大。

4问
由东阳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吴英案资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何时能完成相关的资产处置工作?

  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华胜:根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2014年3月经上级有关部门协调,确定由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吴英集资诈骗案中的涉案赃物资产。涉案资产处置工作由东阳市政府牵头,明确由法院、国资、工商等多部门人员为处置小组成员;同时邀请了林卫平等5名债权人代表成立吴英案资产处置监督小组,对资产处置工作进行监督。这样做,就是为了保证资产处置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林卫平:现在我和其他4名债权人已经加入吴英案资产处置的监督小组,对资产处置拥有监督、建议权。今年6月,资产处置组还曾邀请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参加会议,参与对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
  东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自2014年东阳成立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和债权人监督小组以来,确立了先评估再拍卖、先变现再分配的总体步骤,分别在东阳及外地各成立了一个资产处置工作组。
  到底什么时候能完成赃物变现,我们有计划书但无法确定准确的时间表。资产未能变现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吴永正等人一直在阻挠房产处置,因为吴英在荆门购置的18处店面、套间等房产中有多处被出租,近几年来这些已经被查封的房产一直由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在收取租金,租金至少有上百万元;另一方面,吴英用诈骗所得的资金购买的位于东阳的90处房产,除一处房产未抵押外,在案发前均已抵押给他人,导致吴英案件中的资产涉及的法律关系很复杂,政策性很强,加上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有“价”无“市”。 ●

■ 反应
律师称应由金华中院处置

  吴英代理人蔺文财的辩护人、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表示,东阳市政府并无权处置吴英资产,对其所称“未贱卖吴英资产”表示怀疑。
  王永杰律师称,根据国家对《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有权对涉案财产进行处理的是人民法院,而非政府等其他部门。在对吴英资产处置上,有权处理的是一审机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东阳市政府处置是无任何法律依据的”。
  早在8月1日,王永杰律师和吴英父亲吴永正的辩护人王常清律师就向东阳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但东阳市政府并未有任何回复,并已超过规定的15个工作日的回复日期。王永杰律师认为,东阳市政府在处置程序上也涉嫌违规。
  王永杰律师认为,东阳市政府在处理吴英资产上,涉嫌程序和操作实体的违法,应当交由金华中院等有公信力的部门进行处理,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处置。

☆ 相关资讯
吴永正蔺文财被拘已30天检察院尚未收到批捕申请

  8月28日,吴英父亲吴永正和吴英代理人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刑拘已满30天。截至目前,东阳警方仍未透露对二人的调查进展。东阳检察院也未收到批捕申请。
  吴永正辩护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杨照东律师表示,依照法律规定,刑拘期满后,公安机关若不无罪释放,应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也就是,在这之后7天内,就会有或逮捕或释放的结果”。
  昨天,记者致电东阳市检察院政治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批捕的申请。同时,东阳市公安局未透露吴、蔺二人的最新调查进展。
  8月29日,蔺文财辩护人王永杰律师向东阳市检察院具书,对于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罪,要求听取律师法律意见书,认为应当依法不予批捕蔺文财,并责令东阳市公安局对其无罪释放。目前,东阳市检察院尚未回应此事。
  京华时报记者王莉霞
原文标题:吴英案资金缺口约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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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8-31 16:07:00|只看该作者

东阳市政府回应吴英案资产处置之谜

源自:新华网

  东阳市政府回应吴英案资产处置之谜
  【东阳市政府回应吴英案资产处置之谜】吴英究竟欠了多少钱?案发时查扣了多少资产?案发时本色集团的经营状况如何?吴英的资产是否存在贱卖情况?由东阳市公安局负责处理吴英案资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何时能完成相关资产处置工作?日前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了东阳市政府和公安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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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8-20 06:27:01|只看该作者

吴英申请东阳公安局回避吴永正涉诬告副市长案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导语:吴英案近来掀起的“诬告风波”,呈原被告“对掐”之势。目前,最尖锐的一点就是,东阳市公安局对此案的承办,是否应该回避。从案发至今,东阳市公安局介入办案,成了遭受质疑的要点之一。

21世纪经济报道
  一度趋于平息之态的吴英案,再次出现悬念。8月18日晚间,21世纪经济报道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吴英父亲吴永正已经移交到金华看守所关押,而吴案委托代理人蔺文财则无新消息。但至截稿时,东阳官方未回复是否采取后续司法措施。
  8月14日,吴英又一份“回避申请书”被代理律师朱建伟带出看守所,并向东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递呈,要求东阳公安局整体回避吴永正等人涉嫌“诬告、陷害东阳市副市长陈军”一案。
  吴英案“诬告”风波,是因一纸“情况说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份总共不到百字的情况说明,被吴英的委托代理人蔺文财带出浙江女子看守所后,卷起了一场舆论风暴。由此,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代理人蔺文财双双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刑拘,迄今已超过20天。
  吴英的前一份“情况说明”,是要求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回避吴英集资诈骗案的资产处置小组组长。此次,吴英又一纸“回避申请书”,要求东阳市公安局整体回避。
  两场“申请”
  “我们调查到的情况,目前根据规定虽然无法公布,但可以肯定告诉你,吴英不存在诬告。”8月18日,吴英的代理律师之一朱建伟语气肯定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称自己调查到的有力证据,只是暂时不便公布。
  吴英案近来掀起的“诬告风波”,呈原被告“对掐”之势。目前,最尖锐的一点就是,东阳市公安局对此案的承办,是否应该回避。从案发至今,东阳市公安局介入办案,成了遭受质疑的要点之一。
  吴英、吴永正、蔺文财三人的代理律师称,首先是时间节点的不合理性。
  吴英的委托代理人蔺文财从北京到杭州,7月22日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会见吴英,带出了一份由吴手写并摁有手印的“情况说明”。蔺文财将这份说明向东阳市政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陈军回避的申请,且将此份说明给多家媒体,并被陆续报道。由此惹起了一场舆论风暴。
  7月26日,陈军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并被受理。东阳公安从这个时点上开始介入,办案的速度惊人惹来质疑。立案后,对蔺文财启动了网上追逃。
  7月29日傍晚,蔺文财和吴永正被东阳公安控制。
  7月30日,东阳市公安局对上述两人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7月31日,吴英家属收到吴永正被东阳公安刑拘的通知书,整个过程不到一周。
  此后,东阳公安启动了跨省对证人进行问询,其中包括多家媒体记者。
  吴英的代理律师朱建伟认为,这主要是两点关键之处动机明显,一是此案目前的受害方是东阳市副市长陈军,而陈和东阳市公安局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这相当于下级给上级办案,不得不让人怀疑公正性。”
  因此,朱建伟等律师要求东阳警方主动整体回避:吴英代理人蔺文财和吴英父亲吴永正涉嫌诬告陷害罪一案,应改由异地公安机关侦办。
  另外吴英方面认为,蔺文财作为吴英申诉案的代理人,身份相当于辩护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故东阳市公安局同样应回避此案。
  再呈“对掐”之势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东阳公安法制处查询此事,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回答,建议记者向律师咨询。
  一份《关于管辖权异议的答复》书显示,东阳警方给出的答复围绕两方面。一是认为要求东阳市公安局因与陈军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予以回避,无相关的法律依据。另外,蔺文财不具备律师资格,不符合辩护人的条件,无需由异地办案机关侦办。因此,东阳公安不予采纳吴英方提出的回避申请。
  实际上,在诬告风波之前,双方就曾“对掐”。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曾有过报道。可以佐证的新资料是,在蔺文财和吴永正被刑拘之前,也就是在陈军举报蔺文财、吴永正涉嫌诬告陷害的次日,蔺也向东阳公安举报陈军利用公权力“诬告、陷害”他,并要求东阳公安立案调查。
  一份出具日期为8月8日,编号为“东公刑不立字[2014]01”号的东阳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蔺文财在7月29日,向东阳市公安局控告陈军“诬告、陷害”一事,后经东阳公安审查后认定,“陈军没有犯罪事实”,依法决定不予立案。
  当天下午,蔺文财即被东阳公安控制。
  而此次,针对东阳公安是否应该回避,又掀一轮对掐态势。吴英方要求东阳市公安局予以回避的申请被拒后,并不善罢甘休。
  8月14日,吴英及其他两名涉案人的代理律师向东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递交“回避申请书”。朱建伟称,此份申请书已经寄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向东阳市检察院核实此事,相关工作人员称,至今没听说过有收到任何关于吴英案的司法材料,自己对此也并不知情。
  “回避”争议
  至于东阳公安在此案中是否应该回避,正如前述东阳公安与吴英方辩护人的两种法律意见,法律界人士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由公安部公布,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章“回避”中的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比较符合此案解释。
  “其实公安的回避与否,取决于这个案件的办案人员有没有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如果副市长和公安人员有亲属关系,这根据规定要回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丹红认为,“但像他存在隶属关系,则要整个公安机关回避,这在诉讼法没有明文规定。”
  “而且,像这种情况申请回避,也不会被批准。根据这个逻辑,涉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案件本地的办案机关就没法办理了。”吴丹红认为,陈军副市长的身份不在此案的回避之列,除非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和陈军存在某种直接的联系,且这种联系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
  “虽然没法条明文规定,依法理要回避。”律师斯伟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章“回避”解读,“我国法律规定机构回避,如东阳公安局受市领导领导,因此是有利害关系的,符合28条第四款的立法精神。”
  斯伟江认为,法律虽然没明文规定机构回避,只规定人回避,但如果所有人都有关系,就需整体回避,司法实践做法是上级指定其他地方办理。此前,“温州纪委和於其一案”由浙江省级机构指定温州之外的区域衢州的办案机构承办,属同一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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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8-15 03:27:00|只看该作者

吴英父亲涉诬告案续:律师向浙江两级检察院申诉

源自:京华时报
  (记者:王莉霞)“亿万富姐”吴英一案又有新动向。前天下午,对于吴英代理人蔺文财的辩护律师等人要求浙江东阳警方回避蔺文财、吴永正(吴英父亲)涉嫌诬告陷害罪、改由异地公安机关侦办一事,东阳市公安局回复称,“管辖权异议”理由无根据,不予采纳。对此,昨天中午,王永杰和王常清两位律师分别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上级机关)申诉。
  蔺文财的辩护律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说,他和吴永正的辩护律师王常清于8月5日致信东阳市公安局,申请该公安局回避蔺文财、吴永正涉嫌诬告陷害罪一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公安机关办理。
  王永杰认为,要求回避的理由之一是,曾被吴英举报受贿的陈军,既是东阳市副市长,又是吴英资产处置小组组长,而吴英资产正是被东阳市公安局查封的,“该公安局与陈军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应当回避”。
  同时,王永杰认为,蔺文财作为吴英的代理人,其身份相当于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前天,东阳市公安局答复“管辖权异议”一事,认为要求回避的第一个理由无法律根据,同时表示蔺文财不符合申诉中所提出的法律规定辩护人的条件。故“律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两个理由不予采纳”。
  王永杰律师表示,如果根据调查,吴英和蔺文财反映的问题是失实的,最多只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而不是刑事犯罪。“蔺文财和吴永正被立案调查,东阳市公安局应说明立案理由。”
  昨天中午,王永杰和王常清两位律师分别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审查并责令东阳市公安局撤销对蔺文财和吴永正立案。
原文标题:律师向浙江两级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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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8-14 11:07:01|只看该作者

吴英代理人向检察院提申诉:撤销诬告陷害案

源自: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认为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分管东阳警方工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此要求东阳警方回避吴英代理人蔺文财和吴英父亲吴永正涉嫌诬告陷害罪一案,改由异地公安机关侦办。
  昨日,东阳警方答复蔺文财和吴永正的辩护律师王永杰和王常清,认为两位北京律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无根据,不予采纳。
  今日上午,两位律师分别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检察院申诉,要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责令东阳市公安局撤销此案。

提异议管辖要求东阳警方回避
  今日是蔺文财被东阳警方刑拘的第17天。
  7月23日,吴英的6处房产被拍卖。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遂于当日向媒体表示,吴英曾向上级纪监部门举报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涉嫌受贿,陈军曾“向吴英要了十几万”。
  7月26日,东阳市政府官微表示,已确认:吴英案中,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7月30日,东阳市官方发布消息,吴永正、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罪等被刑拘。
  8月1日下午,蔺文财及吴英父亲的辩护律师王永杰和王常青向东阳市公安局发出“管辖权异议书”,要求东阳警方回避此案。
  王永杰指出,提出“异地侦查”,一是因陈军是东阳市副市长,正任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组长,而吴英的资产正是被东阳市公安局查封的。东阳市公安局与陈军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应回避。
  另外,蔺文财作为吴英申诉案的代理人,身份相当于辩护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故东阳市公安局同样应回避此案。

东阳警方认为无需回避
  记者看到东阳警方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答复》书的落款日期是8月8日,东阳警方答复有两条:一是你二人提出要求东阳市公安局回避的第一个理由无相关的法律依据;二是蔺文财不符合辩护人的条件,因此无需由异地办案机关侦办。因此,俩律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两个理由本局不予采纳。

最新进展要求检察院介入
  对于东阳警方的答复,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和王常清律师表示无法理解,今日上午,两位律师以东阳市公安局不应当立案为由,向东阳市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申诉,要求检察院介入调查,并责令东阳市公安局撤销此案。
  申诉书中提出了五点理由:
  1、吴英申请陈军回避,并没有控告陈军,既然连“告”都谈不上,何来“诬告”之说?“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2、退一步讲,就算吴英向有关部门反映了陈军,也是行使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权利,即使反映失实或错告,也不是犯罪。刑法也有同样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3、如果经上级部门调查,即使吴英和蔺文财的反映失实,最多只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4、本案应当异地侦查,东阳市公安局本应回避此案。东阳市公安局与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应当回避。
  5、蔺文财作为吴英申诉案件的代理人,其一直为吴英辩护,而东阳市公安局是吴英案的侦查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的规定,东阳市公安局同样应当回避此案。
  据悉,两位律师认为,本案最多一起个人之间的名誉权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是刑事犯罪。东阳市公安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因此要求检察院查明事实,依法给予蔺文财和吴永正公正处理。
  “正义不会缺席,它,已经在路上”两位北京律师表示。
  记者获悉,今日上午,申诉书已经寄出。
原文标题:蔺文财和吴永正律师提申诉书 要求金华检察院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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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8-13 06:07:01|只看该作者

吴英举报官员案续:东阳四部门未回复是否做调查

源自:中国青年报
  吴英案又起波澜。
  8月12日,吴英的代理律师朱建伟透露,吴英的妹妹吴玲玲8月11日被东阳市江北派出所带走,于次日下午15时左右离开。
  蔺文财原代理律师罗丽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8月11日下午两点多,吴玲玲开车带罗丽娟和蔺文财的妻子去东阳市看守所会见蔺文财。
  在办手续的过程中,有两名陌生男子和吴玲玲说话,吴玲玲对罗丽娟和蔺文财的妻子说:“他们找我去录笔录”。此后吴玲玲开车跟着他们去了江北派出所。
  罗丽娟称,14时50分,吴玲玲进入江北派出所,她和蔺文财的妻子回到看守所继续办手续。1个多小时之后,返回派出所的罗丽娟遇到带走吴玲玲的警察,就询问吴玲玲情况,“对方让我们继续等着,可是一直没有消息”。
  两人开始打吴玲玲的手机,通着但没人接,到晚上就关机了。8月12日上午,家属去派出所找人,派出所未予放行,也没有给答复。
  8月12日下午3时,吴玲玲的母亲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吴玲玲刚刚离开派出所,和其姑姑在一起。她姑姑表示,目前情况很复杂,过两天再说,详情如何尚未透露。吴永正目前的辩护人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杨照东律师透露,此前他去东阳会见吴永正时,东阳警方曾和吴玲玲约定于8月12日向她了解蔺文财、吴永正一案的相关情况。
  吴英案第二季风波起于吴英的财产拍卖。7月23日,吴英6处房产被拍卖。当天,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对媒体表示,吴英曾向上级纪监部门举报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涉嫌受贿,陈军曾“向吴英要了十几万”,并提出要求陈军回避。
  7月26日,东阳市政府通过官方微博表示,东阳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深入调查,并向吴英本人核实。现已确认:吴英案中,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陈军已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
  据蔺文财的代理律师王永杰介绍,蔺文财在得知陈军7月26日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相关部门调查一事后,第二天也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认为陈军是在诬告陷害,要求警方对陈军进行调查。
  7月29日,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因涉嫌诬告罪被刑事拘留。30日,吴英父亲吴永正同样因为涉嫌诬告罪而被刑拘。
  8月1日下午,王永杰与吴永正的代理律师王常清联合发出《政府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是否涉及受贿问题的调查报告。同时还要求公开查封和掌握的吴英及本色集团的财产清单及数额。
  8月5日,王永杰向东阳市公安局提出管辖权异议。
  王永杰表示,陈军是东阳市的副市长,正在担任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组长,而这些资产正是被东阳市公安局查封的。暂且不论东阳市公安局是否有权查封和拍卖吴英的资产。东阳市公安局与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应当回避。他认为东阳市公安局应当回避此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公安机关办理。截至目前,东阳方面未有回应。
  8月11日,王永杰称收到了东阳市公安局出具的对蔺文财控告陈军诬告一事不予立案通知书。这份东公(刑)不立字(2014)001号上显示,该局7月29日收到蔺文财的报案材料,经过审查认为,“陈军没有犯罪事实”。
  记者联系了东阳市宣传部、金华市宣传部、金华市纪委以及浙江省纪委,希望了解陈军被举报后是否有被调查,调查结果如何。截至发稿,上述几家单位都没有给出回复。
原文标题:吴英案再起波澜,受贿与诬告的角力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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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8-13 02:47:01|只看该作者

吴英案首席债主林卫平:资产处置想快很难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伊琳 东阳报道

  7月中旬吴英死缓改无期前后,浙江东阳官方也启动了公开资产处置方案。然而,因无人参与,此次处置以失败告终。
  吴英到底还欠多少债务?东阳政府机构组成的资产处置小组流程到底如何?
  “我参加了大概四场资产处置协调会,现在我和其他几个债权人代表,属于‘监督小组’性质,有监督、建议的权利,但无决策权。”8月7日深夜,在义乌一家酒店里,吴英最大的债主林卫平,向21世纪经济报道袒露了这半年参与资产处置的过程与体验。

4.7亿债权来龙去脉
  关于吴英资产处置环节,东阳官方至此没有向外界披露详细流程及方案。
  林卫平对吴英的债权总额为4.7亿元。他曾被视为吴英在义乌的神秘“表哥”,也曾是义乌有名的“地下钱庄”大佬。吴英的涉案资金大部分来自于他,也就是说,林相当于吴英集资链上的一级资金供应商。
  当时谁都没想到,曾经被名列2006年度福布斯女富豪榜第六席的吴英,背后金主竟然是林卫平。林与吴一个在东阳,一个在义乌,两地相距约20公里,此前双方并无交集。
  “开始是表弟洛华梅介绍,我见有此身家的,借钱总没事的吧?”这位曾经的义乌民间金融大亨承认自己当时来钱太快太多了,对借款人缺乏一个系统性的风控机制,“也是因为利息高”。
  吴英案发后,林卫平才发现,女富豪和民间金融大亨,实际上都是由借款堆就。他也因非法集资罪被判刑。
  林卫平本人陈述及多份司法材料梳理显示,林对吴的4.7亿元的债权形成,始于2006年3月30日。编号为“东公字[2007]第343号”的东阳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这一天,吴英向林卫平借款500万元,当时支付了一个月的利息60万元,相当于月息12%。
  自此,林卫平将资金大笔大笔地砸入吴英账户。“基本都有借条或者打款记录。”林说。
  2006年8、9月间,林将1.46亿元和1亿元资金汇入吴英或她所控制的账户。2007年1月5日是最后一笔资金,200万元。其间9个来月,林卫平共给吴英资金4.7亿元。

资产处置协调会无异议
  “处置第一批资产时,整个过程我们几个都不知道,我还在服刑。”对于外界对吴英案中首批资产的质疑,林卫平则表现得非常平淡,“我认为,这有很多种因素造成,贱卖与否要根据市场客观分析。”
  比如本色概念酒店,当时公安曾经委托鉴定过一次,经鉴定酒店装潢工程造价1090余万元,酒店内物品价值为270余万元。“实际上这个酒店产权不属于吴英,租权吧,你再搁置到期限,人家业主把房子收回去了。如果公安不抓紧处置,损失不是更大吗?”林卫平说。
  他认为,酒店装修没凭据,酒店也没一直经营,没形成一个品牌价值。本色酒店的投资部分也缺乏凭据,可能连吴英本人也记不清楚。唯一有凭据的投资,应该是物业租赁价值。林卫平自认为比较了解吴英出手大方的风格,所以他打了个比方,“或许别人租,这里月租就只能租到100万,而吴英就很有可能需要付出150万资金。”
  但他认为,此前对资产的处置,的确缺乏公开。刑期一过,他就开始找东阳相关政府机构,是被一个部门推到另一个,无从下手。但今年春节刚过,他就意外地被通知参加吴英的资产处置协调会。
  “今年开始基本每次协调都会叫上我们。林卫平介绍,资产小组组长是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小组成员由当地公安、法院等政府机构代表组成,共20来人。但成员个人均无决策权,“我、方立波还有本地的一些小额债权人,大概五六个人是处置小组里的监督小组。”
  然而,作为吴英的首席债权人,林卫平则对目前资产处置小组的处置模式有点“急”。
  多次在协调会上,债权人问组长陈军这个处置时间表问题,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这个时间表是不可能有的”。

7亿资金迷踪
  这次,吴英案本色集团名下的千万资产在淘宝网因无人参与以失败告终后,林卫平等债权人就相继去公安提建议。
  “目前的处置想快很难。”林卫平显得有点着急,按照现在处置小组步骤是先把实物转变成现金。林卫平认为现在房地产市场低迷,这种方式不知道会拖延到何时,“我去公安局去提议,如果没人拍卖,先用债权人的债务,由债权人举拍”。
  然而,此方案被处置小组否定,称缺乏法律依据。
  林卫平着急的理由是,在他的链条上,还有50名债主等着清偿。他本身也有一批被东阳公安查封的资产,在等着处置。
  “想收回全部,那是不可能的。”对于自己涉吴英案金额的4.7亿元债权,林卫平语气平淡,苦笑着。
  “评估出来是否够还?这是不可能的。”林回答记者的问题称。债权人都没有拿到这些资产的评估书,但小组成员在协调会上均有过宣读。根据评估披露的信息,他大致做了一番梳理,根据当时投入的总额不到两个亿,而现在的债务则有5.6亿多。
  此前,东阳官方曾向外界披露,首批资产处置共1800万元存于专案账户中,款项所得涉及的是本色酒店租赁权、豪车、以及库存物资等等等等拍卖所得款,追回的赃款。
  目前,林卫平对目前待处置的资产梳理,总额不到两亿元。虽然这个数和吴英父亲及其代理人蔺文财质疑的资产价值5亿多元,相差甚大。
  令林卫平等债主至今还迷惑的是,吴英集资的钱到底去哪儿了?到现在还是个谜,“这应该是司法机构去查清楚的”。
  目前来看,包括判决书里的资金缺口3.8亿,等待处置的债权5.6亿多元。而实际投资的资产目前看到的只有两亿元不到。3.8亿元加上5.6亿元,总共约为9亿余元资金缺口,抵掉当时投资的不到2亿元的珠宝和不动产等,还有约有7亿多元资金目前不知所踪。
  这或许也是资产处置环节能惹起如此大风波的要害所在。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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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12 17:07:01|只看该作者

吴英妹妹被东阳警方控制24小时后释放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金彧)记者从吴英母亲处获悉吴英妹妹吴玲玲于8月12日下午14点50分左右被东阳警方释放,这距离昨日下午14点50分吴玲玲被东阳警方控制已经过去24小时。
  今日上午,有爆料称:“吴英案申诉律师朱建伟告知:8月11日下午将近3点,吴英的大妹妹吴玲玲在东阳被东阳警方控制,至今没有消息。在其父吴永正被羁押之后,吴玲玲成为吴永正的替代角色,成为吴家与外界接触的发言人。”
  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证实了此事。
  吴英母亲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负责通知此“喜讯”的并不是吴玲玲本人,而是吴永正的妹妹,也就是吴玲玲的姑姑。
  11日下午,吴英代理人蔺文财的辩护律师罗立娟、蔺文财妻子邓女士以及吴英大妹妹吴玲玲一同前往东阳市看守所,申请会见蔺文财。当天,蔺文财收到东阳市公安局对其控告东阳市副市长诬告一案“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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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8-7 12:27:00|只看该作者

吴英父亲被抓当天细节:租住地房门遭反锁拍照

源自:华夏时报
⊙记者:陈锋 北京报道

  寥寥数语的一纸“情况说明”,在一周的时间里,竟然引起轩然大波。
  入狱服刑届满两年的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在8月1日与律师会见过程中泣不成声。她没有想到,她写下的涉及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收钱的这张纸,将她的父亲吴永正和代理人蔺文财“送进”了看守所。

吴英多次哭泣
  7月30日下午,东阳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吴永正以及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被东阳市公安局刑拘,二人均涉诬告陷害罪之外,吴永正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8月1日上午,吴英案代理律师吕海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会见吴英。据转述,吴英对父亲及蔺文财被拘一事非常惊讶和气愤,会见中曾多次伏案哭泣。
  吴英称,她确曾给蔺写过说明,指称曾在看守所举报过原东阳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军,理由是陈向其要过十多万元,她认为陈不适合担任其资产处置小组负责人。
  吴英对一直为此案奔走的年迈父亲和代理人被拘表示“内疚”。吕海波特别解释,吴英的“内疚”在于案件拖累了帮她的人,而并非自己反映的事实失实。
  吕海波以案件敏感为由,拒绝透露其他与吴英的谈话内容。他仅表示,主要是核实警方调查吴英的细节,以及吴英反映陈军索贿一事的细节。
  据记者了解,吕海波在8月1日和4日对吴英进行了两次会见。“因案情很复杂,我要与另一位律师朱建伟商量后再安排下一步工作。”吕说。
  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7月22日,蔺文财在会见吴英时,吴除写下上述书面说明之外,并讲述“十多万元钱”是送到陈的家中。
  据媒体公开报道,会见结束后,蔺文财23日即携带吴英的书面说明,前往东阳市委市政府,申请陈军回避。
  东阳市官方7月26日通过媒体表示,他们针对蔺文财的反映和媒体的报道立即展开调查,确定陈军在吴英案中未涉及受贿问题。另外,陈军在7月26日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东阳市官方“确定陈军未受贿”的说法引起哗然。多家主流媒体发表评论质疑,如“东阳市自查副市长结论能服众吗”、“副市长涉贿应由谁宣布”等。
  7月3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给东阳市政府发函,要求公开东阳市政府关于陈军是否涉及受贿问题的调查报告。8月2日,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也要求东阳市对此调查内容进行公开。他们疑问,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东阳官方是如何调查清楚这起复杂且相对隐秘的受贿事件的?

东阳警方办案
  东阳市公安机关快速介入吴英等人涉嫌诬告陷害案,也令外界关注。
  梳理案件时间节点可知,东阳官方通报陈军在7月26日报案,7月29日晚蔺文财在太原机场登机时被控制,同一时间吴永正在东阳被控制。
  “这种办案速度令人惊讶。”王永杰说,从法理上讲,东阳市公安局应当回避此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公安机关办理。
  “陈军是副市长,东阳市公安局与陈军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王说,他已就此提交了管辖权异议书。
  据悉,陈军报案后,东阳市公安局曾派警察到监狱中核实情况。据转述,办案警察主要核实以下问题:一是吴英能否指认出多张相片中的陈军,二是陈军当时的身份是财政局局长,而不是吴英所写的副局长,三是吴英所称陈军要钱的细节。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吴英未能从一堆相片中指认出陈军,并称陈军是“原东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可能有误,至于送“十多万钱”也没有证据。
  记者6日就此多次致电东阳市公安局局长陈锋求证,但他短信表示正在开会未接电话,至本报截稿时也未回复记者的求证短信。
  东阳市财政局一位退休官员对本报记者证实,陈军此前确曾担任该局副局长,但约在1997年后升任局长,吴英案发于2006年前后,此时陈军已经不是副局长。
  北京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行贿受贿一般在暗中进行,隐秘性很强。如果举报人没有掌握直接证据,行贿受贿很难被坐实。他们分析,东阳市公安机关迅速以涉嫌“诬告陷害”对吴、蔺采取强制措施,或跟后者没有直接证据有关。
  据了解,8月1日,北京律师王永杰、王常清已经分别会见了吴永正和蔺文财。据王永杰表示,吴、蔺二人精神状态不错,并坚称自己无罪。
  王永杰表示,吴英因曾检举过陈军而“申请回避”,根本不是控告,既然连“告”都谈不上,何来“诬告”之说?作为吴英案的代理人,蔺文财有代为提出回避申请的职责。“即使反映失实,他们也只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他说。

被抓当天细节
  记者通过多个消息源还原了吴永正被抓过程。
  据了解,吴永正是在7月29日在其租住的房间被东阳警方控制的。当天上午,吴永正与两位朋友驾车前往距东阳市70多公里的诸暨市,调查吴英此前购置的半层写字楼的情况。令吴永正惊讶的是,被查封的这处500多平米写字楼已被租给企业办公。吴对此予以指责,并与物业人员发生争执。
  当天下午吴永正回到东阳的租住地。晚8时许,他的一位朋友来找他,发现房门锁着,屋内开着灯。朋友敲了三次门后,才有人开门,告诉他吴永正有事出去了。屋内,站着两名男子,门口摆着三角架和相机,似乎在拍照或摄像。朋友下楼时注意到,就在该单元一楼门口,有两辆车呈八字形停在门口。他随后拨打吴的电话,其手机已关机。
  吴英之妹吴玲玲说,父亲当晚未回家吃饭,7月30日中午市公安局告知消息,后收到刑拘通知书。记者注意到,该通知书仅载明吴永正涉“诬告陷害”,而并无东阳市新闻办官微“东阳发布”所公布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蔺文财原定7月29日下午4时乘机到长春,因飞机延误,他开了一间房休息,正常办理登记手续。傍晚办理登机手续时,被机场警方控制,东阳警方此前对其进行了网上追逃。而记者获得的手机截屏显示,蔺文财在被抓前曾与东阳市公安局一位人士有短信联系。
  据接近吴永正的人士透露,蔺文财在吴英被改判死缓后介入此案,并获得了吴英的授权委托书,但未收取案件代理费,甚至部分往返东阳的差旅费用,也由其自掏腰包。蔺文财今年61岁,其名片显示,他是“中国民告官”网站的站长。
  记者获得的一段视频显示,在“诬告”风波发生前的6月5日,蔺曾专程到东阳面见陈军,想了解东阳市处置吴英案资产的情况,不过因沟通不畅,二人发生冲突,陈军将蔺文财轰出办公室。
  视频显示,蔺文财质疑东阳市政府处置吴英案资产违法,但陈军称未处理吴英资产,而是处理“赃款赃物”。蔺称政府无权处置赃款赃物,陈军改口为“协调处理”,并称与蔺文财没有任何关系。
  而就在“诬告”风波发生后,原定在7月底召开的吴英案债权人通气会被临时取消。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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