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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西蜀教师|查看: 2708|回复: 16
[2015年

新反贪总局成立后将加强直接查办部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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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1-5 16:27:00|只看该作者

专家:反贪总局升级将有力推动反腐制度化

源自:法制日报
  近两年,随着反腐败力度加大,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相继被查处。未来新的反贪总局将会查办更多的大案要案,一批“老虎”、“苍蝇”将纷纷落马,这个“查办”也将是空前的
⊙记者:范传贵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日前透露,中央已批准最高检改革方案,将整合力量、优化职能,成立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且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升级版”的反贪总局立刻引起热议。在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的背景下,中央此举有何深意?

☆ 相关资讯
反腐败斗争“四个空前”

  追溯源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成立于1995年11月10日。截至1995年底,全国有28个省级检察院,296个分、州、市检察院,1283个县、区检察院建立了反贪局。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按照现有规定,反贪总局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从目前地方的检察院反贪局来看,一般局长都是高配一级,而且不少反贪局长还是由副检察长兼任的。
  “这些年,反贪总局的确在反腐败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李永忠说,但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所言,在新的形势下,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导致了案多人少、统筹力度不足的局面,加上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现在的反贪总局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这种“反腐败斗争新形式”可以用“四个空前”来概括:一是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二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是空前的;三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对我们党的信心和高度认同是空前的;四是反腐败面临的挑战和历史机遇也是空前的。

方向
未来将查办更多大案要案

  在连日的讨论中,公众对新的反贪总局寄予厚望。一种观点认为,反贪总局职能将重新定位,即减少日常性的行政事务,强化其办大案要案的职能。“原来更多的是指导大案要案办理,接下来将会向主动查处大案要案的局面转变”。
  “现在具体的改革方案还没看到,下步怎么走尚不好说。但根据刚才提到的几个问题,我们可以知道接下来改革的大致方向,可以总结为‘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级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李永忠说。
  李永忠进一步解释道,新的反贪总局就是为了这“三个有利于”而成立的,具体的表现就是要整合力量。原来的机构设置不合理,现在就要优化机构设置,优化职能,使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
  近两年,随着反腐败力度加大,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相继被查处。权威人士表示,未来新的反贪总局将会查办更多的大案要案,一批“老虎”、“苍蝇”将会落马,这个“查办”也将是空前的。
  还有专家认为,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有望增加办案力量、吸纳专业人员。就目前的地方反贪局来看,力量是明显不够的,不仅与当前反腐败的形势不相适应,而且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相比较,力量也是明显不够。同时,就反贪局而言,专业的力量也不够。而在增加力量的问题上,也有可能仿效中纪委的改革思路,从检察院内部充分整合力量。
  大案要案往往既违纪又违法,很多还涉及犯罪。李永忠透露,现阶段,纪委的大量人力都压在办案一线,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案子又占了很大一部分。随着新反贪总局的职能凸显,纪委可能将逐步转移到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上来。监督比办案更重要,这是防患于未然,而不仅仅是惩处于已然。这对反腐工作整体的制度化大有帮助。
  当前职务犯罪的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动向更加明显。在透露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消息的同时,邱学强提及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在这一系列案件中,11名局级干部被查处,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嫌职务犯罪,出现塌方式腐败。邱学强称,腐败案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危及政权安全,下一步要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统筹运用提办、交办、改变管辖和区域联动办案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办案合力,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 释疑
与国家预防腐败局有何不同

  最高检反贪总局之外,我国还存在另外一个机构与反腐败有关,即国家预防腐败局。该机构于2007年成立,局长由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的监察部部长担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反贪总局与国家预防腐败局本身的定位不同,反贪总局的改革不会对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影响。
  庄德水说,反贪总局重在查案办案,国家预防腐败局则主要是预防腐败,前者在实际工作中偏重案件,后者则偏重政策。他透露,目前国家预防腐败局已与外事局合并,成为国际合作局,其主要职能已经从原来的预防腐败转向参与国际追逃追赃。
  庄德水介绍,国家预防腐败局最初成立,是为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义务。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预防腐败”,中国在此背景下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
原文标题:反贪总局升级将有力推动反腐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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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1-5 02:0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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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反腐形势凸显反贪总局现有装备落后

源自:央视

  反贪局
  《新闻1+1》2014年11月4日完成台本
  ──反贪总局,升级为反腐!
  导视:

解说:
  越来越深入的反腐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 徐进辉:
  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解说:
  越来越复杂的反腐

徐进辉:
  今年1~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共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5件35633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9.9%和5.6%。”

解说:
  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成立20年,最高检反贪总局即将迎来升级版。
  反贪总局:升格?扩军?为反腐!

主持人 王宁:
  观众朋友晚上好,欢迎进入正在直播的《新闻1+1》。
  这一张100元的人民币,大家肯定都见过,但是如果是200万张这样的100元的钞票摞起来你见过吗?反正我是没见过,估计大多数人都没见过。但是几天前我们看到在最高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发布了,在这个发改委煤炭司的副司长魏鹏远的家里就搜查出了现金大概是两亿元,这也是建国以来,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性起获赃款最多的案件。
  好了,这条消息一出,网上开了锅了,网友们开始纷纷地戏谑,说这两亿多元加起来得有多少啊,而且还做了各种各样的图,我们给大家罗列一下,什么说法都有。有人说摞起来得有两米多高吧;有人说这铺开肯定相当于三个足球场的面积了;还也人说这16台点钞机一起工作两个小时可能才能点完;还有人说把它一张一张地叠起来,这个高度大概相当于两百米的大厦。
  好,戏谑归戏谑,但真正的问题,这两亿元是谁搜出来的呢?这就是最高检反贪总局的大手笔了。其实在20年前反贪总局刚刚成立的时候,我们看到这个贪腐的数字是以万、十万、百万这样的计量单位在计量的,而现在动不动就会出现上千万、上亿元的计量单位。贪腐在不断地升级,那我们的反贪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升级了呢?就在两天前,最高检公布了消息,将会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反贪总局要升级了,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今天我们的节目就关注于此。

解说:
  “反贪总局”将迎来升级版,10月31日,在最高检公布这一消息时,多多少少有些出乎大家的意料。在10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除了反贪总局要升格的消息,最高检,还发布了一组重要的数据。
  2014年10月31日 新闻:
  “今年1~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共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5件35633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9.9%和5.6%。”

解说:
  数据的背后,不仅仅是反腐的成绩,更是反映了反贪总局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现实。面对数量庞大的案件,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就透露说:“经过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突出”。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曾任职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 张建伟:
  在一线配备的办案力量,就整体的检察机关人数来说,显然是不成比例的,借着新反贪总局成立,使检察机关的一线办案力量能够进一步增长。

解说:
  张建伟,曾在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挂职,对于反贪总局现状有着切身体会。此外,公检法长期面临的“多头领导”,在他看来,也是制约查腐办案的长期障碍。

张建伟:
  整个检察机关,虽然上下级是领导关系,但是还存在着地方的党委对于检察机关的领导,实际上存在一种双重领导体制,检察机关的反贪力量有时候也受制于这种体制。

解说:
  媒体透露,新反贪总局局长将高配至“副部级”。张建伟表示,反贪总局“升格”,将有利于集中精力查办大案。

张建伟:
  成立新的反贪总局,由一名副部级的检察委员或者专职委员来兼任反贪总局的局长,那么在整个司法机关内部,显然就更有底气。
  解说:除了人员的紧张外,新的反腐形势,也凸显了反贪总局现有装备落后的问题。

张建伟:
  长期困扰检察机关的是存在着大量的一对一证据的案件,所谓的四知案件,你知我知、天知地知,行贿的人说了,把贿赂的财物交给了受贿人,受贿的人他不承认这种案件往往需要技术侦查手段,把案件搞清楚。2012年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特殊侦查手段,就特殊侦查的相应规定来看,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是不够得力。

解说:
  反贪总局在中国反腐进程中,曾经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1989年,第一个反贪局在广东诞生。经过5年试水,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走上正轨。

张建伟:
  当时我正在最高检察院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牌子之外,增加了一个反贪污贿赂总局的牌子,我当时对这个事情记忆犹新,过去在反腐败当中,几乎现在能够为社会广泛知道的,都有我们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的影子在里面。
  :在一般情况下,一提到反腐,大家可能第一时间会想到的是中纪委,但是对于这个最高检的反腐,可能一般的公众了解很少,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些图片来做一个简单的疏理,告诉大家具体这个最高检的反贪局是承担着一个什么样的职能,它的结构是什么样的。我们来看最高检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它的成立时间是1995年的11月10日,它是最高检的内设机构,它主要针对的是职务犯罪。
  再来看下一个,在整个的我国的反腐的版图当中,这个最高检的反贪局它的角色是什么呢?中纪委,主要进行的是党内监督,监督党员。而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监察部是由政府来统一管理的,应该说是政府的主要反腐机构,主要管理的是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的是监察部跟中纪委,它是一个合署办公,合署办公的意思就是说一套班子两个名称,同样的是两个职能。而在司法体系当中,最高检下设的是反贪总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厅,当然了,还有渎职侵权检察厅,那这三个部门将合在一起主要是分力来管理在司法领域当中出现的贪污腐败的问题。
  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是以省部级官员的贪官的审查流程,来了解一下,到底这个反贪局的办案流程是什么样子?中纪委拿到了线索,把案件交给了最高检,当然是发现官员有问题。最高检拿到了这个案子之后,有的是直接侦办,有的是把案件交给下级的检察机关去侦办。那这个流程就是向当地的法院提起公诉,然后再进行法院的宣判,比如说大家非常熟悉的交给吉林省的检察院侦查上海市保案,还有交给济南市的检察院去负责起诉薄熙来案等等。
  好,那我们来看看这个成果,从2004年到2013年,我们看到这个数字,在以波动的方式上升,在2013年的时候,一共查处的立案侦办的省部级的人数达到了30人,而今年这个数字,虽然我们没有列到这个图表上面,但是我可以告诉大家,仅仅是在11月份之前,反贪总局直接查办和组织指挥查办的案件,省部级的专案已经达到了20件了。
  好,刚才我们简单地疏理了一下反贪总局的办案流程和它的角色,我们也看到从人数,贪官的人数不断地上升,也看到了现在贪腐的严峻性,那么反贪总局面对的问题,当然也会日益暴露出来。我们赶快来请教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教授何家弘教授,因为他曾经在最高检挂过职,对于它的内部是有一些了解的,它的运作方式。我们想问一下何教授,之所以问题在升级,我们的反贪部门也要升级,但是我们很多的普通公众不了解升级在哪,比如说电脑我们都熟悉,升级有硬件的升级、软件的改造,那作为反贪机构,它的升级的亮点是在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 何家弘:
  当然如果直接看升级,就是从一个厅级的单位升为一个副部级的单位。但是如果仅仅从这个角度看待这件事,那就把它看得太简单了。实际这次反贪总局的升格,它代表着我们检查系统内部职务犯罪侦查权力的优化整合。而且如果看得更远一点,它其实对我们国家整个反腐败的这个体制都会有一个潜在的影响。
  因为你刚才也讲了,就是我们现在检查系统内部承担着反腐败职能的部门主要有三个,一个就是大家熟悉的这个反贪污贿赂总局,其实反贪污贿赂总局的名气还是很大的,曾经有这样的传言。因为在最高检,原来门口是挂着两块牌子的,一块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块就是反贪污贿赂总局。还有的老百姓曾经问过,说这个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不是反贪污贿赂总局里边的一个下属的机构,这个都给弄反了,但是它也反映出,确实反贪总局的名气很大。
  那么另外检查系统内部,还有就是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最高检叫渎职侵权检察厅,在各省级以下的检察院,现在一般都叫反渎职侵权局。另外就是你刚才提到的检察系统,还有职务犯罪预防厅,以及下面各地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处或者科。那么这三个部门都承担着反腐败的职能,而且它的职能是有交叉的。比如这个反渎职侵权检察厅,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它主要就是负责两大类的职务犯罪案件,一个是渎职案件,包括大家熟悉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等。另外还有一类,就是侵犯公民权利的,比如大家也听到的警察的逼供等等。那么反贪部门主要负责就是,贪污、贿赂这两类犯罪的案件的侦查。
  :而且最高检下属的反贪机构,确实对于一些重特大的这种贪污腐败贿赂案件是有可以直接侦办的这种可能性的,不知道未来这种可能性会不会把这个空间再次拉大。因为我们现在非常关心一个问题,就是它的这个升级改造一定是因为内部也出现了刚性的需求,这个刚性的需求在哪?跟这个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就是贪腐的这个升级有没有关系?我们再来看一个短片。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 徐进辉:
  其中,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检查机关在他购买的一处房产内,一次就起获了各种现金货币,折合人民币两亿余元,这是我们检查机关有史以来在一个地点起获赃款,最多的一起案件。

解说:
  10月3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谈到了对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的立案侦查,其中,“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出现金折合2亿余元”的消息,迅速被媒体报道和转载。

网友:
  网友1:烧坏四台验钞机?估计质量再好的点钞机也会扛不住。
  网友2:据估算,价值亿元的百元大钞堆积起来大约长1.55米,宽0.77米,高1米,重量达到1.15吨。

解说:
  如此贪腐,国人震惊。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有媒体就报道了魏鹏远被带走调查的消息,但始终没有更确切的官方调查信息披露。10月31日,随着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被调查消息的公布,我们相信,这一系列公众已经关注很久的案件,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近年来,在打击反腐败的诸多行动中,中纪委越来越被公众所了解,所关注。而这次,最高检的反贪总局,也通过发改委系列案件调查,开始更多的吸引着公众视线。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 徐进辉:
  一个是这些人的所在部门是权力集中、权力过大,这是诱发这些人腐败犯罪的重要原因,我们认为;二是这些权力集中的部门,在管理和监督机制方面,长期存在着漏洞和缺失。项目审批权运转不透明,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

解说:
  自1995年设立以来,最高检反贪总局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不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制约着反腐成效。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陈光中: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力度的增强,许多的大案、要案要移送到检察院,最高检察院,原来(反贪)总局没有那么多的力量,而且他势必要把有的案件转交给下面去办,不可能直接办那么多的案件,实际上就是办案的单位分散了。

解说:
  困局,正在寻求改变。有分析认为,新的反贪总局诞生,不仅会让反腐效率提高,同时,也将会与中纪委的关系将更加密切,二者在原有联席会的基础上,可能将调整相应的工作机制,合作将更加紧密,“打老虎”的力度将更大。

张建伟:
  反贪部门进一步升格,使人员的配置更加合理化,技术装备能够有所提升,实际上是要加强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纪检部门可以从沉重的反腐败的工作中能够有所解脱。
  :而且在刚才我们谈论反贪局在升级之后的变化的时候,说到原来最高检下属的三个部门,它们的职能各有不同。但是今天,当这个新的反贪局成立了之后,他们是不是能够完成合并?而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反贪的版图上,跟中纪委、监察部门的关系会发生一个什么样的变化?力量的制衡会发生变化吗?这些我们都要来继续来请教何教授。

何家弘:
  我觉得这个事情,反贪总局成立之后,应该是把原来的三个部门合为一个部门,这样才会使整个的人员配置更为合理。因为以前我们一方面是人力不足,但实际上在有些地方却有人员闲置的这种情况,所以三个整合起来,肯定会更有利于面对现在腐败问题这么严重的情况。
  另外就是涉及到检察系统和纪检监察系统的关系。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职务犯罪案件,包括这个腐败犯罪,机构是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中纪委,以及所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它主要是针对这些违纪的这些案件进行调查。
  所以说句老实话,按照法律规定,就是检察系统应该是我们国家查办腐败案件的“正规军”,但是因为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地方查办这些腐败案件阻力很大,所以不能够应对现在查办腐败案件的这种要求。所以纪检监察部门,它却承担着“主力军”的这样一种角色。那么把检察系统的所有反腐败的这些力量整合起来之后,我想目的是要打造一支法定的职务犯罪侦查的“铁军”,也就是能够使正规军真正成为中国反腐败的主力军,这是一个目的。
  :把正规军变成主力军,因为现在确确实实我们这个反腐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了,甚至也用到了空前这样的形容。而最重要的是我们当翻开贪腐的这个历史的时候,会发现贪就像火一样,如果不遏制它,它就会燎原,而且欲望也会像水一样,如果不遏制它,就会自溺。那这种凶猛而下的这种职务犯罪,之后我们也看到了大量的一些官员逃到了境外,对于境外的一些贪官的追逃也成为了最高检反贪局的一个重点,我们下面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这方面他们都做出了什么样的成绩。

解说:
  今年5月,由中央纪委牵头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央行等部门合力编织了一张境外缉捕大网,打破了以往各自为战的局面,而境外追逃也已经越来越被公众寄予厚望。

张建伟:
  十八大以来,现在对于反贪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能达到了1949年新中国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高度,当然也是针对现在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形势较为严峻这样一个现实,而做出的一种反应。

解说: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新的反贪总局,无疑要承担起大量的工作。在不断增加的境外追逃案件中,既要发挥其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刑事司法协助中央机关的职能作用,利用多边公约、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开展境外追逃。同时,还需要发挥部分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在边境合作机制中的便利与优势,加强同邻近国家或地区执法部门在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而在境内打击腐败的过程中,也将继续成为整个案件的重要推进者之一。

张建伟:
  像薄熙来案件,像王立军案件,还有刘铁男案件,这些案件实际上都有最高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部门在整个的侦查活动当中做统一部署,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有些案件是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各个省检察机关都扮演着这样积极角色。
  :我手头有个数字,说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抓获的潜逃境内外的贪污腐败,贿赂犯罪嫌疑人已经达到了502人。而且过几天就是APEC会议了,我记得前几天外交部部长就说过,说在APEC将会有100多项成果,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果就是在部长会议上将会来发表反腐宣言,而反腐也将会变成APEC这次议题当中一个重要的话题。那在这样一个话题面前,刚才我们也特别说到了反贪局作为主力军、正规军,它面对的严峻的形势。
  因为时间的关系,还是特别想把这个PPT放出来给大家看,就是在这个发改委这一次就发现了很多问题,在系列案里面一共查处了11名局级干部,居然价格司有5名干部都出了问题,这被人称作是“塌方式腐败”。那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我们反贪部门在升级的过程当中需要打破什么样的天花板,这是我要再问一下何教授的问题,因为大家都在讨论,在最高检的那一步,怎么样保持它的独立性,因为它的独立性可能决定着它未来的个能长的多大,它的成长性能有多好?

何家弘:
  反贪总局这次整合之后,其实在最高检这个层次,它只是一个横向整合的开始,最高检完成之后就是从省级以下,各级检察院肯定也会做相应的调整,把这些部门整合成一个大的反贪局或者叫反贪分局。那么这里面,其实就是查办腐败案件,现在我们面临很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各级地方政府的一些干扰。所以如何加强整个职务犯罪侦查系统,或者反贪系统的垂直领导或者集中领导,这是很迫切的。但这个就要和我们整个检察体制改革来加强垂直领导,将并列一起来推进。
  所以我想就是在整个的整合来看,一个是横向的,把现有的所有职务犯罪侦查机构整合起来。另外就是能够建立一个真正是集中领导的、统一指挥的,最好是三级或者是四级的职务犯罪侦查的一个系统,这样对于克服腐败案件查办中遇到的那些障碍才是更有好处的。
  :没错,新的反贪局的成立,它的升级版将来的运作方式,具体将会是什么样的,它未来的空间到底有多大,公众都在拭目以待。但是有一点我们是可以确定的,就是在反腐这样的一个系列的行动当中,我们已经看出用法治的思维来解决问题了。在这一场输不起的战争里面,我们看到司法体系当中的反腐铁军已经踏上了征途了。
  好了,感谢收看本期的《新闻1+1》,我们明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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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1-4 12:27:00|只看该作者

外媒:中国升格反贪总局使其更具威慑力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4日消息,中共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近期透露,中央已正式批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境外华文媒体关注称,此次成立反贪总局并予以提升层级,成为先前反贪污贿赂总局的“进化版”,使其更具威慑力、公信力,宣示了反贪打腐的决心。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新部署,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邱学强指出,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
  香港《新报》4日报道称,随着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强,落马“老虎”的级别愈来愈高,成立新的反贪总局,使反贪局成为更具威慑力及公信力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
  台湾《旺报》刊发《打贪腐再进化 宣示决心》等系列文章分析,新的机构可说是先前反贪污贿赂总局的“进化版”。大陆学者认为,至少可以保持反贪总局对于地方行政当局的独立性,是一大进步。
  分析指,此次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是整合原有组织力量,并予以提升层级,使反贪局更具威慑力,同时宣示了反贪打腐的决心。
  美国《侨报》文章表示,新的反贪总局的角色,将更多为中纪委、监察部分担反腐压力,同时完成司法程序。
  新加坡《联合早报》引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的分析说,目前反贪总局工作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与承担的反贪案件相比,人员配备薄弱的问题越来越凸出,特别是纪检体制改革后,纪检部门一旦发现贪官有犯罪事实,就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如果移交的大案要案过多,原有的反贪总局肯定难以承担现有的反贪任务,所以必须对原有机构的人员构成进行调整,提高办案效率。”
  加拿大《星岛日报》指出,中国在反腐反贪方面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习近平上台后厉行肃贪,敢于打大老虎,军方揪出如徐才厚、谷俊山等高官,这是无比重要的行动。
原文标题:外媒:中国升格反贪总局 使其更具威慑力公信力)
6# 青城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1-4 10:07:00|只看该作者

湖南官员谈新反贪总局:中央承认腐败空前

源自:法制周报
中央向反腐肃贪授尚方宝剑
新反贪总局集中精力办大案

⊙首席记者:蒋格伟

  综合报道
  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局长徐进辉通报了今年1-9月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的查办情况。
  通报称,今年1-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5件、35633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9.9%和5.6%。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占立案件数的84.7%,与去年同比上升15.3%。
  “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反腐败面临的挑战和历史机遇也是空前的。”近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了整合力量、优化职能,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中央决定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由副部级官员任局长,我认为不仅进一步提高了检察系统的权威,更提高了效能。”一位湖南检察系统的官员表示,新的反贪总局,值得期待。

成果:
挽回经济损失12.57亿元

  徐进辉介绍,在涉案的3万多人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2608人,占立案人数的7.3%。其中,含厅局级以上319人。
  依法反腐在加速。今年1-9月,21652名相关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与去年同比上升4.7%。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13437人,其中有罪判决13414人,与去年同比上升5.2%,有罪判决率为99.8%。
  部署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1-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立案侦查行贿犯罪5684件、650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8.7%和35.1%。
  第三是坚持境内、境外追逃追赃一起抓。1-9月,共抓获潜逃境内外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02名。
  此外,今年1-9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上升。其中,查办专项资金领域3779人、执法司法领域1783人、“三农”领域1743人、生态环境领域994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08人,为国家、集体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12.57亿元。

数据:
立案件数、人数双上升

  今年1-9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386件12109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8%和5.0%。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李文生表示,“立案件数、人数双上升”是今年以来渎职侵权案件的首个特点。
  第二个特点是,查办大案、要案数量同比均上升。1-9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4898件,同比数量上升5.7%;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96人,同比数量上升28.8%。其中,立案查处两名省部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查处47名地厅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同比数量上升213.3%。
  徐进辉还重点介绍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的案件。他介绍,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11案11人。“其中,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人、发改委价格司5人、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其中,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
  而且,他们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

新政:
配置更科学 领导班子更强

  自1995年设立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作为反腐败战线的老兵,邱学强亲身经历了反贪局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全过程,他表示,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有利于最高检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级检察院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邱学强解释,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

◆ 点评
官员将迎来更严格的监督

  “由副部级官员任局长,我认为不仅能进一步提高检察系统的权威,更能提高效能。”一位湖南检察系统官员表示,“新的反贪总局的成立,尽管细则未公布,但值得期待。”
  该官员表示,邱学强认定反腐形势的“四个空前”意义深远,表明了中央层面对腐败形式的研判是非常准确的,“承认腐败空前,不仅不会损伤政府声誉,反而以其实事求是、不回避、不隐晦问题的态度,得到更大的民间认同”。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表示,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反腐败工作之所以成效不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一个最典型的现象是,即便检察院得到了某官员的贪腐线索,倘若没有这位贪官的上司签字同意,检察官就不能查处此人。如此一来,很多贪官都决定把自己和上司绑在一起。
  邱学强的前述论断暗示着,中央已经决定放手发动检察机关的主动反腐、依法监督职能。今后,贪官所面对的监督,不仅仅是广大公众和纪委的调查,更包括检察机关的专业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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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1-4 07:47:00|只看该作者

唐任伍:新反贪总局强化“打虎”威力

  唐任伍
  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结束,中央就批准成立新反贪总局,并由一名副部级官员挂帅担任局长,负责新一轮的反腐败工作。此举一出,举国热议。
  隶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总局自1995年设立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首先,过去的反贪总局级别太低,缺乏必要的权威。隶属于最高检的反贪总局,级别为司局级,显然,这样的机构设置,对诸如处级以下的“老鼠”、“苍蝇”之类的贪腐具有震慑作用,但对于司局级以上的“老虎”、乃至省部级以上的“大老虎”则缺乏震慑,甚至出现明知贪腐也无能无力的窘境。这也是过去为何“大老虎”很少落网的原因之一。
  其次,过去的反贪总局碍于编制限制,机构设置不合理,从事文件档案、日常事务处理和各种送往迎来的人员占比较大,直接导致在第一线办案的人员力量缺乏且分散,结果是统筹乏力,积压的大量贪腐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
  三是相关设施设备陈旧,限于机制和经费预算等各方面的现状,不能配备最新科技产品和设备用于反腐,致使反腐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中央根据反腐败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正式批准最高检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新的具有更高权威的反贪总局,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一个重大举措,彰显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标志着中国反腐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笔者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机构的变动,而是依法反腐、制度反腐的新的举措。新建立的反贪总局,体现了一系列的“新”:
  第一是力量增强。新的反贪总局的规格高,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规格由司局级升格为副部级,不但直属于最高检领导,而且直接接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乃至中央政治局的领导,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大大增强了对贪腐分子的震慑力,提高了打老虎和“打大老虎”的威力。
  第二,职能进一步优化。新成立的反贪总局“直击要害”,内部机构设置更加优化,精简了那些“虚”的办事机构,大大加强了第一线查案、办案人员的力量,有利于集中优势兵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
  最后,新的反贪总局的成立,进一步理顺了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垂直型的反腐败体制机制,有利于强化对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取得举世瞩目的明显成效。但是,反腐败斗争仍然尖锐,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但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也是空前的。果断成立新的反贪总局,目的就是要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笔者认为,这也是反腐由治标进入治本的重要转折点。▲(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
4# 金佛山
 楼主|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1-4 03:27:00|只看该作者

专家:最高检1局2厅可能合并成立大反贪总局

源自:新京报
最高检反贪总局  1415040081_goz6tu.jpg  保存到相册

  (记者:邢世伟)11月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中央正式批准,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这是最高检反贪总局成立19年来的重大变革。

职务犯罪有的波及整个行业系统
  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家弘认为,最高检成立新反贪总局有望将原有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三个局级部门合并,形成最高检反腐新机构。

  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长期分管反贪工作。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用“四个空前”来形容:

  一是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二是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是空前的;三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对党的信心和高度认同是空前的;四是反腐败面临的挑战和历史机遇是空前的。

  邱学强认为,当前职务犯罪有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发展演变趋势,就是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动向更加明显。从一起案件、一个犯罪嫌疑人入手,往往牵出一大批案件,有的波及一个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系统。

现有反贪总局力量分散装备落后
  邱学强举例说,今年最高检直接组织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中,查处了11名局级干部,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嫌职务犯罪,出现塌方式腐败。

  对于当前最高检反贪机构设置,邱学强坦言,1995年设立以来,最高检反贪总局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

  为此,邱学强表示,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新反贪总局。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有利于最高检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 专家分析

新反贪总局应加强“垂直领导”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家弘是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他曾多次在参与最高检会议时提出将现有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合并,即“大反贪总局”概念。

  昨日,何家弘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此次最高检提出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很有可能将现有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合并,成立“三合一”式的“大反贪总局”。

  何家弘告诉记者,最高检现有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三个部门来负责职务犯罪工作,从内设机构特点来说,三个机构各司其职。然而,在重大案件中,贪腐犯罪人员很有可能既有贪污受贿情形,又有渎职情形,这对办案带来新问题。

  何家弘称,在当前的反腐形势下,这种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力量也较为分散。因此,最高检作为法定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关,“横向整合”非常重要。

  何家弘称,“横向整合”后,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合并为一个部门,统管所有职务犯罪工作,无论在办理大要案方面,还是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都会更加专业,力度也会更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也认为,当前我国反腐进入空前时期,新的反贪总局应避免分散“作战”,反腐不能“单打独斗”而应该“团队作战”。

  何家弘进一步分析称,最高检反贪机构在“横向整合”后,应加强“垂直领导”。所谓“垂直领导”是指最高检反贪机构对各级检察院的反贪机构都有垂直领导权,便于集中指挥查办案件,“垂直领导”也会避免各级同级党政部门干扰反贪部门办案。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 注释

反贪总局

  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检内设机构,于1995年11月10日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原文标题:最高检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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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1-4 02:47:00|只看该作者

专家:反贪总局局长高配有利反腐工作独立性

源自:京华时报
  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中央已正式批准最高检改革方案,决定设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邱学强表示,自1995年设立以来,最高检反贪总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据邱学强介绍,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了最高检提出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检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据了解,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该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最高检官方网站“院领导”栏目信息显示,目前最高检共有两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分别为张德利和陈连福。而反贪总局现任局长徐进辉并非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因此,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局长人选有可能进行调整。

■ 专家解读

局长“高配”有利反腐工作独立性

  “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副部级的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从级别上强化了反贪部门的地位。”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昨天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反贪总局领导“高配”,有利于反腐工作的推进。“未来总局怎么运转,如何保持其相对独立的地位,都是下一步在落实时需要解决的问题。”

  杨伟东介绍,在我国,承担反腐败工作的部门有纪委、监察部门、国家预防腐败局以及检察院反贪部门。其中纪委主要针对党员干部,对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搜集证据,并依据党内纪律进行问责、追究、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进行国际追逃等。监察部门则主要对行政行为进行监察。

  “新的反贪总局有望在我国反腐败工作中起到中枢、主导作用,并将有效协调各部门反腐力量,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杨伟东表示,无论新的反贪总局采取何种运作方式,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机构都会增强其开展反腐工作的独立性。从世界各国的反腐经验来看,无一例外都强调反腐工作的独立性。

  反贪总局将强化办大案要案职能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新的反贪总局应减少日常性的行政事务,强化其办大案要案的职能。

  庄德水认为,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是最高检为适应目前反腐形势,对反贪总局职能的重新定位,即减少日常性的行政事务,强化其办大案要案职能。“反贪总局原来指导办理大案要案的情况较多,今后可能会向主动查处大案要案转变。”

  庄德水表示,最初设立反贪总局一方面是为了指导基层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另一方面是承担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但目前反贪总局人员配备薄弱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纪检体制改革后,纪检部门一旦发现涉案人员有犯罪事实,就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如果移交的大案要案过多,原有的反贪总局肯定难以承担现有的反贪任务,所以必须对原有机构和人员构成进行调整,提高办案效率。”

  庄德水说,要查处大案要案,需要其他部门配合,领导实现“高配”,会有利于案件的查处。

■ 新闻背景

反贪总局已成立19年

  1995年11月10日,最高检反贪总局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进入专业化、正规化轨道。

  反贪总局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

  此外,总局还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

  同时,总局还要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2013年9月,反贪总局副局长徐进辉升任该局局长,成为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陈连福之后第五位反贪总局局长,他办理过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特大贪污案等大案要案。

■ 语录
  对于反腐败斗争形势,可以用“四个空前”来概括:一是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二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是空前的;三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对我们党的信心和高度认同是空前的;四是反腐败面临的挑战和历史机遇也是空前的。

  在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组织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中,我们查处了11名局级干部,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嫌职务犯罪,出现塌方式腐败。这些案件涉及人多、面广,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危及政权安全,对我们党的破坏力、冲击力很大。

  ──邱学强(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综合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新华社报道
2# 四姑娘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11-3 15:27:00|只看该作者

最高检副检察长:大案要案打得还不够

源自: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11月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中央正式批准,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据了解,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这标志着中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进入专业化、正规化轨道。

最高检:大案要案打得还不够
  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业务指导处、指挥中心。
  目前,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
  总局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
  同时,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邱学强表示,这些年,查处了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但是拿百姓的话说,现在不是打多了、打错了,而是打得还不够。

职务犯罪系统化、区域化动向明显
  邱学强坦言,当前职务犯罪有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发展演变趋势,就是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动向更加明显。
  邱学强表示,从一起案件、一个犯罪嫌疑人入手,往往牵出一大批案件,有的波及一个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系统。
  “在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组织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中,我们查处了11名局级干部,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嫌职务犯罪,出现塌方式腐败。这些案件涉及人多、面广,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危及政权安全,对我们党的破坏力、冲击力很大。”邱学强说。

改革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我们要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进一步加大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就查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邱学强表示。
  邱学强作为反腐败战线的一名老兵,亲身经历了反贪局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全过程。自1995年设立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表示,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邱学强介绍,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据介绍,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纪检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的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以反腐败的更大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待。
  2013年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显示,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原副局长徐进辉担任该局局长,成为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陈连福之后最高检第五位反贪总局局长,他办理过云南省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特大贪污案等大要案件。
  部分综合新华社
原文标题:新反贪总局利于查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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