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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1-27 15:47: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车主人在宝鸡被指在兰州违章 交警称录错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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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记者:丁瑜)“人在宝鸡呢,年审驾照时莫名出现了兰州的违法记录!”昨日,市民魏先生为了这个莫名的违法记录跑遍了宝鸡交警各个职能部门,都无法通过年审。当日,华商报记者将此事反映至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时,该支队称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在录入违法信息时录错驾驶证号码,并承诺马上消除魏先生的违法信息。

“就算我去兰州缴纳罚款,还是消不了违法记录”
  11月7日,市民魏先生在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台大队年审驾驶证时,工作人员告知他2012年11月24日在甘肃省兰州市有一个违法记录,被扣3分,而且没有缴纳罚款,无法通过年审。“当时,我的头就蒙了,当年我根本没去过兰州,怎么能莫名出现这个违法记录呢?”魏先生说,他致电兰州交警,对方称,若有争议可到兰州行政复议。
  魏先生提供了一份从交警部门打出的违法记录,上面显示,2012年11月24日9时许,在兰州市北滨河东路东段与徐家山交叉口20米,号牌种类为大型汽车,车号甘L2×××6,执法部门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北大队执勤中队。而魏先生同时提供了一份当年11月24日的出车记录单,上面显示魏先生驾驶的是一辆陕西牌照的重型自卸车,在宝鸡公园路一家工地拉活。
  年审通不过,魏先生也没法再拉活了,“就算我去兰州缴纳罚款,我也提供不了当时的罚款单和甘L行驶证,还是消不了违法记录!”魏先生说,没有驾照,他的饭碗等于也砸了。

兰州交警称录入错误 承诺两天内消除这条记录
  当日,华商报记者致电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北大队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调取了当年的违法记录后说,电脑记录显示魏先生驾驶的车辆在该路段违反了交通禁令标识,交警现场向魏先生开具了罚单,这名工作人员称警方应该不会弄错,如果魏先生对此次处罚有异议,其本人可来兰州交警支队进行行政复议。
  华商报记者发稿前,接到该大队一名警官电话,这名警官称,经过认真核实,魏先生的违法记录系警方在录入时,将驾驶证号码录错,现在已经上报交警支队领导,会立即给魏先生消除违法信息。
  昨日,华商报记者再次联系魏先生,他称已接到兰州交警方面的电话,承诺两天内消除这条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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