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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

赵志红被执行死刑 最高法未认定其为呼格案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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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4-14 14:47:00|只看该作者

法院人士谈赵志红审判:坦白情节不足以抵消死刑

源自:法制晚报
  赵志红9年认罪今日二审
  为"呼格案真凶"庭审围绕被告人是否立功展开 呼格吉勒图父母参加旁听
  备受舆论关注的内蒙古"4·9女尸案"(媒体称之为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系列抢劫、杀人案今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
  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今日二审围绕决定赵志红生死的焦点展开,"呼格案"洗冤能否救真凶赵志红一命?今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一内部人士向法晚记者分析称,赵志红9年未翻供的行为应定性为坦白,但该情节应不足以抵消他的死刑判决。

上午消息认罪9年多对呼格案洗冤至关重要
  据了解,赵志红系列抢劫、盗窃、强奸杀人案,今日庭审分为两个部分:抢劫、盗窃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接受公民旁听申请;强奸杀人案件由于涉及隐私部分,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自2005年至今,赵志红到案后的9年多时间里,始终坚持自己为"4·9女尸案"的真凶。赵志红此举是否可认定为立功情节,并依法从轻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相关人士今日向法晚记者分析称,赵在九年中没有一次翻供,坚持自己是真凶的行为,确实对纠正呼格吉勒图冤案、侦破"4·9女尸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赵志红的这个行为应定性为坦白情节,而不是立功。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具有坦白情节的被告人也会依法减轻处罚。
  但是,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只适用于"4·9女尸案"这一个案件,而在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人。
  赵志红的坦白情节不适用于除"4·9女尸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
  该人士表示,他个人分析认为,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尚不足以抵消他的死刑判决。

追访
赵志红母亲"就算判了死刑也不替他收尸"

  今天上午,儿子两次庭审都未参加的赵志红母亲刘爱女声音沙哑地告诉法晚记者,"自从儿子被抓以后,为了怕再受刺激,就不想关心审判的事情,儿子上诉的事我都不知道。"她还称,"此时我心里很难过,今天法院虽然没当庭判他死刑,但我认为他最后肯定活不成,因为他作恶太多罪有应得。我没啥说的,我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因为我相信法律。"
  说起对儿子的恨,她语气里同时也透着无奈,"我生了他的人,但我管不住他的心。他犯罪了,我难过得很,但我也没办法。我和老伴身体不好,他的事我们不管了,就是他最终被判死刑我们也不打算替他收尸。"

呼格哥哥“我们对他的感情特别复杂”
  因为身体原因,昨晚还决定不参加庭审的呼格吉勒图父母,今天凌晨临时决定放弃原定到医院打点滴的计划,赶往法院参加旁听。
  今天早上八点一刻,呼格父母李三仁和老伴尚爱云在大儿子昭力格图的陪伴下,来到内蒙古高级法院通过安检走入法院大门。
  他们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这个大门口我们很熟悉,之前的9年间,我们老两口几乎天天都来这里为儿子呼格吉勒图申冤,但是始终无法叩开这扇大门……呼格案平反之后,赵志红案开庭,我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参加案件旁听,心里平静了许多。对于赵志红作为一审被法院认定的呼格案凶手,我们心里也多了一份复杂的感情……”
  昭力格图在电话中更是情绪激动:“之前很多媒体都表述称其不上诉,一审宣判之后他却出人意料地宣布上诉,我认为无论如何赵志红的决定应该得到尊重。针对我二弟(指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他九年来坚持系自己所为──在这一点上,我们全家人对他的感情都特别复杂。”
  已是第二次到庭旁听庭审赵志红案的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对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对赵志红是否会维持一审判决结果的做法并不意外,他称,“法院得走程序,不过我分析,二审一定会维持原判的,因为赵志红身负命案太多。”

被害人父亲“希望政府给老伴办个低保”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4·9女尸案”被害女子的父亲在听到赵志红二审的消息后反应平淡。他有些伤感地说,“赵志红如果被判死刑,我心里当然很高兴。他为女儿偿命是应该的,不过我不关心这些了,因为我和老伴年纪大了,生活很困难。目前我最希望政府能给老伴办个低保,或者法院能给解决点赔偿问题。”

专家解读立功还是坦白有时很难界定
  针对赵志红在呼格吉勒图案中向警方供认自己是凶手的行为是立功还是坦白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阴建峰今天上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些案件里,对是立功还是坦白很难界定。
  就赵志红案而言,也存在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向司法机关交代案情时,有揭发他人且被认定的行为可算为立功,而向司法机关交代的都是自己的案子的行为应被看作是坦白行为。
  但有时候部分案件往往又存在立功和坦白的双重特征,阴建峰说,“在这种界定模糊的情况下,我认为应该本着有利被告人的原则来考量。”
  当然,即便将赵志红的此举定性为立功情节,对案件最终的判决也没有太大的帮助。
  1996年4月9日
  “4·9女尸案”发生,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
  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罪行就是“4·9女尸案”
  2006年11月28日
  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4·9女尸案”,庭审暂停
  2014年

▲ 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正式再审■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12月16日检方宣布,经对“4·9女尸案”审查,对赵志红追加起诉
  2015年

▲ 1月5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进行庭审■2月3日呼格父母领到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2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数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并处罚金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辩护律师认为其属于自首并立功,应当给与轻判,因此上诉。
  统筹执行/朱顺忠本版文/记者冯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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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4-14 13:2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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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格案真凶二审开庭 呼格父母在场旁听

源自:中国新闻网
内蒙古“呼格案”真凶二审开庭
  中新网呼和浩特4月14日电(张玮)14日上午,“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其涉及的3起抢劫、盗窃犯罪事实部分,杀人强奸罪部分将依法不公开审理。
  内蒙古高院官方消息称,就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依据刑诉法有关规定,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其犯抢劫、盗窃罪部分;对其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相关的抢劫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9时许,审判长宣布开庭,赵志红被法警带入庭审现场。通过法庭调查,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认为这三起抢劫、盗窃犯罪事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赵志红当庭表示对法庭认定其三起盗窃罪的犯罪事实证据没有异议。
  二审虽对赵志红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抢劫罪不公开审理,但备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
  二审庭审现场中,呼格吉勒图父母也在场旁听。他们表示,尽管赵志红被外界称为“杀人魔王”,但在面对“4·9”女尸案真相时他还是表现出了人性本该有的良知。
  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下称“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2005年被称为“微笑杀手”的赵志红落网,他主动招供“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是其所为。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2015年2月9日,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志红在上诉期内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上诉。 ●
原文标题:内蒙古“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开庭)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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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4-14 01:27:00|只看该作者

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今日二审 一审被判处死刑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4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将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法院认定赵志红杀10人 强奸妇女幼女13名
  2015年1月5日,该案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
  法院方面为赵志红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张瑞军介绍,对于普遍关心的赵志红之前承认自己是“4·9”女尸案凶手一事,赵志红在会见时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庭审中,赵志红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项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庭审历时三天,法院当庭未作出宣判。
  2月9日,该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案件中,倍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公诉机关于2014年12月16日追加起诉,认为该起犯罪系赵志红所为。
  宣判后,赵志红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认为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应从轻处罚。
  此前一审法院在宣判时曾表示,赵志红归案后主动供述部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属同种罪行,属于坦白情节,不构成自首和立功。赵志红虽具有坦白情节,部分犯罪系未遂,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
  据赵志红的律师介绍,赵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说,法律的意义在于挽救每一个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劳动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重新做人。律师认为这透露出赵志红的求生心理。

呼格案成最高法纠正冤假错案典型案例 追责备受关注
  赵志红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该案和呼格吉勒图冤案有直接关系。最高法今年3月份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中提到,2014年依法纠正10件重大冤假错案,其中就包括呼格吉勒图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在“4·09”女尸案的审理中,不管能否认定赵志红有罪,都不会对他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无非就是我们要还呼格吉勒图一个清白而已。”
  赵志红案的庭审和宣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都到场参加了旁听。呼格的母亲尚爱云说,“当听到赵志红所犯下的一起起罪行的时候,很痛恨当年办案的那些人,如果当年不办错案,能及时把赵志红逮住,哪里还会有后面那么多人受害呢?”尚爱云在听完赵志红案一审宣判后流下了眼泪,“我希望我的儿子是最后一个冤案,以后再也不要出现这样的冤案。”
  眼下,许多群众和有关专家都在期待呼格案追责程序尽快进行,揭开呼格吉勒图蒙冤真相。呼格是否曾被刑讯逼供、存不存在违法办案等也引发舆论关注。人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实事求是查清冤案形成的原因,依法追究责任。
  据悉,呼格案再审判决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经启动追责调查程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严格依法调查追责。目前,呼格案当年办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全部被调查。
  2014年12月18日,媒体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呼格案的追责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法院院长胡毅峰表示,该案作出依法宣告无罪后,自治区及时成立追责工作小组,对原办案人员的取证工作正在展开,如果发现有违法问题,将追责到底。
  新京报2014年末盘点近年10起曾引起关注的冤案发现,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等3起冤案已经进行追责,安徽于英生冤案已启动追责程序,暂无下文;其他案件均未明确启动追责程序。

呼格案背景:全国首例公开宣告纠正已执行死刑的错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图已因“4·9”女尸案被枪决。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曾表示,呼格吉勒图案是全国第一例公开宣告纠正的已经执行死刑的错案。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后,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今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领到赔偿金。 ●
原文标题:赵志红案今二审 一审认定其系呼格案真凶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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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4-12 06:47:00|只看该作者

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14日将进行不公开审理

源自:京华时报
  4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北疆法声”发布消息,将于14日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
  有关开庭公告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于14日9时在该院一号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相关的抢劫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9日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判决赵志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判决书显示,赵志红是“呼格案”真凶。
原文标题:赵志红案14日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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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2-26 12:27:00|只看该作者

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后提出上诉

源自:新华网
  据呼和浩特市中院微博消息,一审被判死刑的赵志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此前,法院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判决赵志红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判决书显示,赵志红是“呼格案”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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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2-26 10:27:01|只看该作者

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一审判死刑提出上诉

源自:中国新闻网

  赵志红被认定为呼格案真凶,一审判处死刑。新华社发
  中新网2月26日消息,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9日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月9日9时30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案件中,倍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公诉机关于2014年12月16日追加起诉,认为该起犯罪系赵志红所为。
  赵志红对该起事实当庭予以供认。
  一审法院认为,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且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指认现场录像等证据在案佐证,供证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但是,赵志红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奸尸,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构成强奸罪。
  当天上午9时15分许,呼格吉勒图父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员和媒体记者共80余人旁听了宣判。
  宣判后,赵志红当庭表示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原文标题:赵志红一审判死刑提出上诉 被认定系呼格案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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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2-9 10:47:01|只看该作者

赵志红案律师:我们没有走过场

源自:新京报
  【赵志红案律师:我们没有走过场】“庭审中,有疑义的部分,依法能够减轻罪行的部分,我们都提出来了。除了上面提到的约14项疑罪外,我们还提出来6项能够依法减轻罪行的内容……我们也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赵志红案的庭审,没有走过场……毕竟外界高度关注。”(记者:周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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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2-9 10:47:01|只看该作者

赵志红案律师:庭审我们没走过场

源自:新京报

  庭审现场。图/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对话人物:
  谢飞、张瑞军赵志红辩护律师(以下简称“赵案律师”);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话动机:
  今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赵志红2005年落网后主动交待犯下1996年的“4.09女尸案”。这起案件的报案者、18岁的呼格吉勒图曾被认定为凶手,并于1996年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5日,经再审,内蒙古高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赵志红追加起诉。
  庭审内容、被起诉的案件内容是什么?赵志红现在的状态如何?律师的法律援助过程怎样?2月8日,新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红辩护律师张瑞军与谢飞。

【谈案件】“赵志红不知道‘呼格吉勒图案’已平反”
  新京报:被抓获后,赵志红交代了多少起案件?检察机关起诉了哪些案件?
  赵案律师:赵志红当初一共交代了30起案件,但有8起案件没有找到案源和受害人。所以,检察机关共起诉了22起案件,指控的罪名达到30个。
  这22起案件中,除了4起抢劫、盗窃案,其他18起案件均为强奸案、故意杀人案。
  新京报:赵志红是否知道该案导致呼格吉勒图被枪决?
  赵案律师:他知道有这件事,并且知道因为此事,他的案子才拖了这么多年。
  但根据我们与他的接触等,他并不知道“呼格吉勒图案”已平反。赵志红在被关押期间,这个消息一直对他封锁。
  新京报:“4.09女尸案”有哪些证据?
  赵案律师:这个案子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大量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检验报告、书证以及尸检报告。
  一起犯罪出现两个案件,如果把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的口供除去的话,其他客观证据基本上是一样的,尤其是直接证据。

【谈庭审】“受害人家属的理性让我们特别难受”
  新京报:庭审中哪些场景令你印象深刻?
  赵案律师:有个场景让我们特别难受。检察机关一共指控赵志红犯了10起命案,有4起命案的受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这些家属的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有一位受害人的丈夫残疾,她被杀害后,独自一人抚养孩子。
  他们在现场见到了赵志红,发言时都哭了,但基本都没有痛骂,也没有过激行为。他们越理性,我们越难受。
  新京报: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赵案律师:他们提出来的赔偿金额都不高,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每人约40万或50万。
  他们肯定知道赵志红赔不起,主要是情感方面的安慰。

【谈赵志红】“赵志红透露出求生心理”
  新京报:庭审前,你们会见了几次赵志红?
  赵案律师:我们分别于2014年12月29日、30日以及2015年1月4日会见了赵志红。在最后一次会见时,我们跟他交换了意见。
  新京报:在三次会见中,他是什么态度?
  赵案律师:他一开始说的少,当他信任我们后,我们对照起诉书将每一起案件过了一遍。他说,盗窃金戒指那起案子不是他做的;他还对一起被指控的强奸案有异议。他说,当时,他并没有强迫那个女人,应该属于通奸。
  新京报:你们对于案件的意见是否统一?
  赵案律师:在“4.09女尸案”上,我们有一些不同意见,并决定为此案件进行辩护,认为这个案子不是他做的。
  赵志红一直承认这个案子是他做的。但他没反对我们庭审时提辩护意见。
  新京报:庭审中,关于这一点,赵志红是否有异议?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怕他对此有意见,在法庭上和我们形成对立意见,不利于庭审进行。所以将对“4.09女尸案”的辩护放到了最后。
  事实上,他也没有对此提出意见。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过程中,你们对赵志红的印象怎样?
  赵案律师:看他的案卷和所做的案子,与现实中判若两人。他脑子很聪明,思维清晰。
  管教跟我们说,在收到追加起诉书后,他开始不平静、浮躁,睡觉也不踏实,行为有点反常,并一直问什么时候开庭。
  我们估计,他被羁押了这么多年,突然收到追加起诉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事情要解决了。
  新京报:你认为这是什么心理?
  赵案律师:求生心理。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他说的不多,基本是对不起,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他说法律的意义在于挽救每一个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劳动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重新做人。这些透露出来的都是求生心理。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中,他有没有提到家人或者其他人?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还问过他,开庭的时候要不要通知家人,他犹豫了半天,说不要。

【谈法律援助】“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
  新京报:你们什么时间接到的法律援助指定,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赵案律师:我们在2014年12月18日正式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并于当天复印了卷宗。22起案件,一共30多册卷宗,每册至少100页。其中“4.09女尸”案有3册卷,每册约200页。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将开庭审理赵志红案,我们共组织了5位律师阅卷,元旦都没有休息。期间,法院组织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控辩双方交换意见。
  新京报:赵志红本人为什么没有委托律师?
  赵案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羁押人员可以通过看守所申请法律援助,他一直被羁押,可能对这个程序不了解。按照规定,如果本人未委托律师,家属可以代理委托。但赵志红的家属也没有请律师。
  新京报:赵志红对法律援助有抵触情绪吗?
  赵案律师:他没有抵触,对我们的准备工作和辩护工作都很认可。
  2014年12月29日,我们第一次去会见他。他说:“你们对我的案子很熟悉,也很认真。”我们知道这是得到他的信任和认可了。
  新京报:与本人委托律师不同,外界对法律援助可能会有一些看法,比如会认为是“命题作文”。你怎么看?
  赵案律师:我们代理这个案件,会比对待其他案件更认真,坚决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能说赵志红罪行累累,就不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有疑义的部分,依法能够减轻罪行的部分,我们都提出来了。除了上面提到的约14项疑罪外,我们还提出来6项能够依法减轻罪行的内容,包括杀人案件和强奸案件中,赵志红有主动坦白情节,有部分抢劫案件构成了未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法院充分保障了律师权益和被告人权益,能公开的就公开,也邀请了媒体旁听;在涉及隐私的不公开庭审中,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赵志红案的庭审,没有走过场,控辩审三方高度重视。毕竟外界高度关注。
  新京报记者周清树 呼和浩特报道
原文标题:【独家】赵志红案律师:庭审我们没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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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2-9 09:47:00|只看该作者

赵志红早餐:馒头稀饭加榨菜

源自: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深度记者 林红)法晚记者刚刚从相关渠道获悉,根据公安机关关于羁押人员进餐的相关规定,“呼格吉勒图冤案”疑似真凶赵志红今晨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的早餐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一致,即:条形馒头、稀饭和榨菜。按照当地公安机关和司法审判机关关于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提审惯例,赵志红今晨7时30分早餐完毕后将随即被押往呼市中院,经特殊通道抵达临时羁押地点,等待开庭传讯。
  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青城天平”发布的消息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今天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
  1月5日,该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的22起犯罪事实,开展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了合并审理。案件历经三天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期宣判。在现场采访的法晚记者从一位旁听者处获悉,三天的庭审中,赵志红始终坚持“4.09女尸案”(媒体称之为“呼格吉勒图冤案”)是自己所为,没有翻供。呼市公安局原主管刑侦的副局长、“4.09女尸案”专案组组长赫峰向法晚记者透露称:2005年赵志红到案以后至今的九年多时间里,始终没有翻供。
  另据了解,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已经提前赶到呼市中级法院,并被允许参加宣判旁听。陪同父母参加今天宣判的呼格哥哥昭力格图刚刚告诉法晚记者:希望今天的判决可以明确“4.09女尸案”究竟是谁所为,厘清事实,还大家一个真相。
原文标题:赵志红早餐:馒头稀饭加榨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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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2-9 01:27:00|只看该作者

呼格案疑似真凶赵志红案今日宣判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9日电(王永吉)“呼格吉勒图案”疑似真凶赵志红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今日将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据悉,该案于上月进行庭审,共历时3天,赵志红在法庭上始终承认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真凶。

赵志红当庭未“翻供”始终承认自己是真凶
  2015年1月5日,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因此,一些细节尚不得而知。
  根据法院安排,5日进行的庭审分为两部分,上午公开审理赵志红涉嫌的盗窃、抢劫犯罪部分。下午才开始不公开审理“4·9”强奸、杀人案。
  赵志红被押解至法院时,戴着黑色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从看守所押来法院时走的是专用通道,下车后即被迅速带入法院。
  法院方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赵志红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张瑞军介绍,对于普遍关心的赵志红之前承认自己是凶手一事,赵志红在会见时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认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凶手。
  当天的庭审中,赵志红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项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
  据媒体公开报道,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士透露,对于检方关于“4·9”女尸案的指控,赵志红坚持称自己就是真凶,且语气很肯定。案件的审理持续了3天,在庭审中,审判长问赵志红要不要为自己辩护,赵志红说:“我不想为自己做什么辩护,因为我犯的罪太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在“4·09”女尸案的审理中,不管能否认定赵志红有罪,都不会对他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无非就是我们要还呼格吉勒图一个清白而已。”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也出现在了当天的庭审现场。他们对媒体说,不管赵志红是多么的十恶不赦,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让我们看到了他的良心发现,今天我们就是来看一眼。
  赵志红案引发关注之后,媒体也多次去赵志红家中采访其父母。据报道,赵志红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说,赵志红到看守所后给家里写过一封信,但家里并没有回信,因为不想回。赵志红的父母已经放弃了他,没有给他聘请律师,也没有到庭审现场来旁听,甚至,在他被羁押的9年里,他们也没有去看过一回。
  当被询问到如果有机会,能见一下赵志红,赵父坚定而明确地表示,“我不见他,说了不见,就肯定不见他”。“我们都恨他。那么多孩子,好端端的,给害了,我们向她们(受害人)道歉。”赵母还说,“母子缘分已尽,不想再有联系,不想再见他了。”
  据悉,2014年12月15日,当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后,赵志红的母亲还是通过电话,向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表达了歉意,代替赵志红说了声“对不起”。

舆论盼通过庭审揭开案件真相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图已因“4·9”女尸案被枪决。
  公开报道显示,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被外界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据悉,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呼格被宣布无罪后,人们希望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从离开饭店直到被发现的1小时30分钟里,到底遭遇了什么?“真凶”如何作案?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还原真相,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此外,呼格是否曾经被刑讯逼供、存不存在违法办案等也引发舆论关注。
  据悉,呼格案再审判决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经启动追责调查程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严格依法调查追责。目前,呼格案当年办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全部被调查。
  2014年12月18日,媒体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后,内蒙古高院日前已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今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领到赔偿金。 ●
原文标题:“呼格案”疑似真凶赵志红案今宣判 庭审时未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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