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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

赵志红被执行死刑 最高法未认定其为呼格案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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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1-4 23:47:00|只看该作者

呼格案嫌犯赵志红明日出庭 临时改为不公开审理

源自: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深度记者 王南)法制晚报记者4日下午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赵志红案将于明日在该院开庭审理。根据该院最新公告,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一案将于1月5日下午2时30分不公开审理。此前该院发布公告,赵志红抢劫、盗窃一案将于5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审理。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由于牵涉到呼格案,赵志红案也备受关注。不过,法院方面日前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将公开审理其被指控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其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宣布该院定于2015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审理被告人赵志红抢劫、盗窃一案。
  2015年1月4日下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最新公告,该院定于1月5日下午2时30分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一案。
4# 金佛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4 09:4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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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受审有望揭开呼格案真相

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3日电(记者:贾立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强奸等罪一案,1月5日将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们希望,审理中能够揭开呼格吉勒图冤案中死亡女子被害真相。
  “呼格案”再审判决书显示,1996年4月9日19时45分左右,被害女子称要去厕所,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某饭店离开,21时15分后被发现因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内。至于该女子遇害过程,这份判决书未叙述。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期待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离开饭店到被发现共1小时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遭遇了什么?“真凶”是如何作案的?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
  众多关注“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时了解赵志红受审情况。不过,法院方面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将公开审理其被指控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其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对此,有人表示,受害女子已死亡,蒙冤的呼格吉勒图被剥夺生命,嫌疑“真凶”受审,且他们均已成为公众人物,希望法院对赵志红的审理,能够有权威媒体介入旁听,把可以公开的新闻信息真实、客观、及时传递给公众。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资料显示,赵志红,男,身高1.62米,1972年生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其于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
原文标题:赵志红受审有望揭开“呼格案”真相)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1-4 03:47:00|只看该作者

呼格案嫌犯赵志红明日受审 曾奸杀多人最小12岁

源自:新闻晨报
⊙新华社呼和浩特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强奸等罪一案,1月5日将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们希望,审理中能够揭开呼格吉勒图冤案中死亡女子被害真相。
  “呼格案”再审判决书显示,1996年4月9日19时45分左右,被害女子称要去厕所,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某饭店离开,21时15分后被发现因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内。至于该女子遇害过程,这份判决书未叙述。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期待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离开饭店到被发现共1小时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遭遇了什么?“真凶”是如何作案的?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
  众多关注“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时了解赵志红受审情况。不过,法院方面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将公开审理其被指控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其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对此,有人表示,受害女子已死亡,蒙冤的呼格吉勒图被剥夺生命,嫌疑“真凶”受审,且他们均已成为公众人物,希望法院对赵志红的审理,能够有权威媒体介入旁听,把可以公开的新闻信息真实、客观、及时传递给公众。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资料显示,赵志红,男,身高1.62米,1972年生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其于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
原文标题:“呼格案”真凶赵志红明受审)
2# 四姑娘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1-2 19:27:00|只看该作者

呼格案疑凶赵志红将于1月5日受审

源自:新华社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贾立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案,1月5日将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们期待,法院通过审理能够揭开呼格吉勒图冤案中,死亡女子被害真相。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于1月5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呼格案”再审判决书显示,经再审查明,1996年4月9日19时45分左右,被害女子称要去厕所,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某饭店离开,21时15分后被发现因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内。至于该女子遇害经过,这份判决书没有叙述。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希望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19时45分离开饭店后,直到21时15分被发现,共1小时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遭遇了什么?“真凶”作案过程如何?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还原真相、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
  众多关注“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时了解赵志红受审情况。不过,法院方面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将公开审理指控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其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看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对此,有人表示,呼和浩特1996年“4·9”女尸案受害人已死亡,蒙冤的呼格吉勒图被剥夺生命,赵志红受审,且他们均已成为公众人物,该案也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公众事件,希望法院对赵志红的审理,能够有权威媒体介入旁听,把真实、客观、可以公开的新闻信息及时传递给公众。
原文标题:赵志红即将受审 人们期待揭开“呼格案”真相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 贡嘎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2-24 18:47:00|只看该作者

内蒙奸杀冤案疑凶赵志红母亲谈子:不想也不问他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内蒙古“呼格案”中赵志红父母:“不想不问”平静生活
⊙作者:作者:张瑾娴

  中新网乌兰察布12月24日消息,题:内蒙古“呼格案”中赵志红父母:“不想不问”平静生活

  正午时光,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乡的村民们在屋外三三两两聊着闲天。北方的冬天,气温虽低,阳光却照的舒服。在村民刘爱女家的大门口,一头健硕的大黑牛慵懒的卧着,一动不动。
  几位年长的村民谈起刘爱女家的二儿子赵志红,仍难以接受他就是外界所说的“杀人狂魔”,称一个村里的,根本看不出来这孩子会出外“作害”。一位村民说,“赵志红话不多,对人很有礼貌。”
  从1996年开始,出生在永兴乡的年仅24岁的青年赵志红前后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疯狂作案,盗窃,抢劫、强奸、杀人二十余起。在惨被赵志红奸杀的受害者中,年纪最幼的姑娘仅12岁。
  2005年10月,内蒙古“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嫌疑人赵志红被警方抓获。在赵志红自己交代的命案中,包括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女厕内发生的强奸杀人案。而此时,曾被认定为该案凶手的呼和浩特市18岁青年呼格吉勒图已被执行死刑。
  2014年,“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内蒙古高院重判呼格吉勒图无罪,检察机关对赵志红“4·9”案追加起诉,如此重大事件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这也让该案“疑似真凶”赵志红,以及他曾出生、生活过的远在呼和浩特百里之外的永兴乡农民家庭被推到聚光灯下。
  作为母亲,刘爱女称对二儿子在“外面”干的事情毫不知情。直到儿子被捕,家里人才知道儿子犯了罪。
  在母亲眼里,小时候的赵志红除了性子有点倔,不爱干活,其他方面与家里的另外两个孩子并无二致。虽说他不爱主动交朋友,但念书时也总是和村里的小伙伴一同上学、放学,关系不错。
  念完初中,赵志红便没再继续上学。“后来给他娶了媳妇,他们两口子就离开村里,去了呼市,我听说他给人打零工,偶尔也回家来看看,从不和我们说他在外面的情况。他后来离婚,我当时都不知道。”对于赵志红的消息,刘爱女知道的很少。儿子为什么会杀了那么多人,走上犯罪的路,她更是无从明白。
  “他一个人犯了罪,有他承担责任,我们该咋过还得咋过。”刘爱女说着,长叹了口气。
  刘爱女家里的全家福照片里,家长坐前,两个儿子、儿媳与小女儿并肩站在身后。二十四五岁的赵志红站的笔直,看起来精神干练,他旁边的妻子亦外貌姣好,端庄伫立。
  如今,这个家里的人已不再是全家福里的样子。一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家里只剩两位老人生活。65岁的刘爱女仍种着15亩地用以维生,而赵志红的父亲今年已经75岁,身体时常抱恙,对儿子的事情始终不愿谈及。
  儿子出事后,刘爱女自称已经把他从家里除出去,当没这个人,“就像一股大风把他刮走了”。两位老人习惯了乡村里的清净,一生几乎没走出过凉城县的他们,只愿在这个家里“不想、不问”地简单活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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