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天朝明志|查看: 51338|回复: 40
[网约车

交通运输部:目前网约车日均完成订单量2000万单

 [复制链接]
21#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6-3-30 12:08:00|只看该作者

深圳通报网约车问题:1600余司机有刑事犯罪前科

源自:金羊网-新快报
  深圳市交委通报称五家平台存在五个问题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昨日联合多部门约谈滴滴、优步、神州、易到、星星等5家网络约租车平台,通报了网约车平台管理存在的五个问题。
  据通报,深圳目前网络约租车驾驶员招录普遍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据深圳公安部门排查,部分网约车驾驶员存在吸毒、精神病、违法乱纪等问题,一些被注销驾驶 证的“毒驾”人员,使用已注销的驾驶证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经初步排查,深圳市网约车驾驶员中发现有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 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
  深圳市网约车存在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的问题。深圳交警29日通报,3月26日,在深圳滨海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名男子受伤,涉案的两名滴滴司 机存在多项交通违法,包括涉嫌酒驾、撞人逃逸、事故骗保、见死不救等。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信息,2015年全市网约车共发生交通违法75.6万宗,上 报涉网约车交通事故共3653宗;部分网约车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甚至发生了驾驶员载客途中猝死的情况。
  据深圳市交委客运管理局调研员俞力介绍,深圳还存在异地牌照网约车数量多的问题,加剧交通拥堵。据有关部门统计,2015年以来,异地牌照车辆在深圳注册的网约车超过30万台,长期驻点深圳非法营运,加剧交通拥堵。
  此外,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和采取补贴、低价等促销手段妨碍公平竞争是乘客和出租车从业人员反映的网约车问题。
  俞力表示,针对上述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将督促各网约车平台进行整改。首先是加强驾驶员资格条件审查,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出现问题,驾驶员与平台共同担 责。”二是加强安全营运管理,清理不合格车辆,降低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保障乘客安全。三是限期清理异地牌照网约车。四是完善乘客投诉处理机制,维护乘客 合法权益。五是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据通报,深圳相关部门还将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研究扩大异地牌照车辆限行范围,加快制订出台网约车规范管理政策。
20#
 忘伤 发表于: 2016-3-22 10:56: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 或为网约车等改革铺路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施行18年《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
  21日上午,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至此,施行了18年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被废止。
  在大部制交通运输正式建立8年之后,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施行1年零3个月后,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终于宣告废止。对此,业内认为或与网络约车有关。14日,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目前,交通部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推动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实施。我国不会对网约车“一禁了之”,将“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据《每日经济新闻》

深入解读
四问废止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一:为什么要废止
被废管理办法中含份子钱等内容,受人诟病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1998年2月施行。该管理办法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所具备的资质、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具体条件、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事业的程序、文件规范等作了相应的详细规定。
  但18年来,我国城市交通环境经历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存在打车难、服务质量不高、群众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行业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改革不容再缓。
  而随着交通拥堵加剧及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发展,这项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具体规定,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如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内容,层层转包之下,就成为“份子钱”源头之一,深为公众诟病。另外,管理办法中,只规定“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等客运服务方式”,也已经涵盖不了近两年新近流行的网络约车方式。

二:为何是住建部和公安部发文?
大部制改革前原建设部指导出租车发展

  看到住建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废止决定,很多人会纳闷,出租汽车的管理不是属于交通运输部吗?怎么需要住建部和公安部发文。其实,被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8年。而作为政府大部制改革的一项,交通运输部是于2008年3月23日挂牌的。在此之后,原来由建设部指导的城市客运职责,才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因此,在制定这一办法时,指导出租车发展方面的职能属建设部(当时还不叫住建部,住建部也是2008年大部制改革的产物),直到2008年才划归交通运输部。
  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9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公布,2015年元旦施行。由此“住建版”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早已成为业界口中“僵尸办法”。

三:废除《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啥目的?
  业内称废止旧办法为改革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交通运输部已经公布的2016年工作计划中,《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已被列入因改革要求需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规章之中。
  业内认为,废止过时的旧规定,可能是为出租车改革铺路,让出租车司机头疼的“份子钱”、出租车经营权的地域限制等有望出现调整,而民间呼声很高的互联网约租车(专车、快车等)或将迎来合法落地和统一的行业规范。
  同时,旧规定的废止也意味着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管理两个新文件即将出台实施。“先废止已不适应形势的旧规章旧制度,这就说明两个新文件出台的时间已经不远了。”长期关注专车管理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说。
  而对于普通人来说,新办法出台之后,无论是网络约车还是出租车,在管理上都会更加规范,减少出行的灰色地带。

四:新措施可能包括哪些内容?
改革份子钱,或对网络约车实施许可管理

  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将尽快出台。此外,施行一年多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也将修订。
  在本轮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中,将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同时,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针对网络约车,官方要求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络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规范网络约车的经营行为;并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据新华、央视等

本地落点
出租车管理处:对西安市出租车管理暂无影响

  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对西安市出租车管理是否有影响?记者昨日采访了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对方表示,被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已有18个年头了,很多条款已与当下不相适应。而目前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经营和管理活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暂时没有影响。《西安市出租车管理条例》于2010年9月21日经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但《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除后,必然会颁布新的管理办法,新办法或对现行条例有比较大的影响。

的哥:关心新办法对网上约车、专车等的态度
  针对此事,华商报记者还采访了几名的哥。被采访到的哥们普遍对《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废止没有太多“感觉”,但都相当关心下一步将出台的新办法。刘师傅说:“我只希望新办法出台后能给出租车行业更多好政策,更多地关注司机的切身利益。”王师傅则更关心未来新的办法对网上约车、专车等的态度。对他个人而言,他坚决反对放开网上约车、专车,“这和黑车有什么区别,如果需要更多出租车可以通过合法的扩容解决。”华商报记者 白丁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9#
 九爷 发表于: 2016-3-15 09:56:00|只看该作者

交通部长:网约车我坐过 不搞一禁了之

源自:北京晨报

杨传堂

刘小明
  对网约车不搞“一禁了之”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网约车我坐过
  “出租车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政府部门在改革中自身没有任何利益,也不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杨传堂表示,目前正在推动“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实施。未来,私家车通过规范途径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后,就可以运营拉客。

网约车
网络约车补贴是不公平竞争

  杨传堂说,改革的方向之一是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近年来,网约车等新业态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导致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甚至也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在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
  杨传堂表示,要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络约车。同时,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络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规范网络约车的经营行为,并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杨传堂介绍说,去年10月10日就两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比较集中的网络约车的审批程序、许可条件和报废年限、劳动合同三方面问题。
  杨传堂指出,传统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差是客观存在的,但网约车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政府设定相应底线和规则,不是为了设置障碍,而是为了保护公众的权益。
  “网络约车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长期看也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杨传堂说,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

支持免费互助顺风车、拼车
  对于政府加强对网络约车的管理会否影响百姓出行的问题,杨传堂指出,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设计可以操作与执行的具体政策,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差异化、多样化服务。
  杨传堂说,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产品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与拼车等,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也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在这次改革中都明确给予了支持。

网络约车一次许可全网通行
  对于网络约车必须到县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才能获得许可,而很多网络约车公司业务是全国范围的问题,刘小明表示,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确实不分地域,可以跨省跨区域。目前正在研究优化许可程序,尽可能地减少许可环节,为网络约车企业提供最大可能的便利服务。从事网络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点是有共识的。只是,在许可的方式和方法上还有分歧。初步想法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线上的这部分,由平台所在当地的省一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许可,得到许可后全网通行,在其他城市不再需要进行许可申请。

私家车转化为合规运营车后可拉客
  有记者问,接入网络约车平台的私家车是不是“黑车”?未来私家车能不能做专车?
  杨传堂表示,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进行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络约车是个新生事物,不能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套用。他说,“网络约车我坐过,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和司机都去坐过、体验过。”
  杨传堂认为,如果私家车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要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政府需要进行相应监管。在目前的意见中,已为私家车提供了转化为网络约车的转化途径,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

出租车
出租车改革主要有六大内容

  对出租车行业来说,这次改革主要有6方面内容。首先,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第二,要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第三,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第四,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第五,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第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他表示,要通过传统出租汽车的经营权、份子钱、运价机制、运力动态调控等方面的改革,减轻驾驶员的负担。

经营权数量放开因城而异
  对于出租车的经营权问题,刘小明介绍说,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来说,由于道路资源有限,必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必须要对经营权总量有所调控,调控目的是让出租汽车在一个合理的交通结构上。以北京、上海为例,出租汽车在整个城市除了步行以外的出行比例大约占到5%至8%。
  改革的过程中,明确的方向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就是为了让服务进入良性循环,用服务赢得经营权。至于经营权数量是否完全放开,这取决于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大城市、特大城市在考虑交通结构和发展过程中,一定会考虑到城市道路容量和公共交通的发展水平。而对中小城市来说,因为公共交通的通达深度、服务时间和服务范围,很难说全天候、全覆盖,适当地放开一些管控,这是可以选择的方案。总体说,是要因城而异、因时而异。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
  有记者问,这次改革是否可让出租车师傅们的“份子钱”有所减少,让他们能够减轻一些负担?
  刘小明说,“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份子钱”准确地说是经营的承包费,或者是劳动定额。“份子钱”尽管各个地方的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整体来说包含了车辆的折旧费、保险费、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企业管理成本、税金、利润、社会保险以及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
  刘小明认为,“份子钱”在我国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的问题是管理方式没有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需要予以改进和优化。目前各个地方都在探讨不同的方法。
  北京晨报记者 韩娜
  图 ●
18#
 九爷 发表于: 2016-3-15 08:56:00|只看该作者

交通部长杨传堂:网约车不能一禁了之 要给一个合法出路

源自:新京报
  交通部长杨传堂:网约车不能一禁了之 要给一个合法出路


  昨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昨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记者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谈及网约车时说,对于这个新业态不能一禁了之,而是要给“一个合法的出路”。
  去年10月10日,《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已有5个多月,但出租车与专车新政至今没有出台。杨传堂坦言,新政“迟到”是因为“改革难度之大前所未有”。
  杨传堂表示,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当中,对于出租车行业主要有下列内容:要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等。
  杨传堂表示,世界各国对网约车一直争议不断,我国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通过设计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政策。
  至于出租车和网约车新政到底何时能够出台,杨传堂称“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完善相关的政策,推动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和实施”。

▲ 焦点

1 网约私家车算不算“黑车”?
  依据去年10月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约车的“门槛”为:车辆需取得营运资格,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并取得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司机要考从业资格证等。
  目前,网约车的供方多为“私家车”,私家车能不能成为网约车,属不属于“黑车”?
  杨传堂表示,按照现行法规,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对外提供客运服务。但对待“网约车”这种新生事物,不能简单套用原有的管理制度,应该“量体裁衣”,给一个合法的出路,通过一定程序让私家车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大家在这点上的认识是共同的,只不过在许可的方式和方法上还有分歧。
  也就是说,私家车怎样才能“转正”拿到营运牌照,具体规则仍在完善中。

2 网约车为何要“属地登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另一争议为“属地登记”制,要求网约车必须到县市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才能获得相应许可。对此一些网约车企业认为,网约车是跨地区、跨城市的,“属地登记”许可设置加重负担。
  刘小明表示,网约车的管理既要考虑到互联网企业的特点,也要考虑到出租汽车区域管理的特征,“如果河北审批了一批车都跑到北京来运营,北京的车辆管控措施还有效吗?出租汽车有区域运营的特点,所以必须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特点和城市政府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上的职责来设计这样一种许可”。

3 出租车经营权能不能放开?
  近来,一些城市放开对出租车数量和价格的限制,这种模式会不会覆盖到其他地区?
  “有的城市,比如宁波、杭州、南昌、南京等,提出来取消出租车牌照使用费,这正是我们在改革过程中推动的工作”,刘小明称,“至于是不是取消经营权,是不是就可以完全放开数量,这可能要取决于各个城市的情况”。
  他举例说,特大城市、大城市,如果公交发展水平不高,大量发展出租车,“大家坐在出租车里堵在路上,那种堵心是可想而知的”。中小城市公共交通可能难以全覆盖、全天候,适当放开对出租车数量的管控,“这是可以选择的一种方案”。

4 出租车“份子钱”怎么办?
  此前,“份子钱”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刘小明坦承,“份子钱”是出租汽车改革的一个难点,他强调,“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份子钱”需要改进、优化,至于改进优化的模式,有的城市推出了“员工制”,像上班一样,上班把车开走,运营完了交回来。《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则是“协商制”,行业协会、企业、驾驶员、工会组织多方协商。
  司机作为弱势群体,协商中会不会吃亏?对此,他回应:“在这当中工会要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实三方更重要的一个是工会,一个是企业的行业协会,还有一个是政府”。

■ 反应
三大约车公司
“积极参与管理方法完善实施”

  “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政府部门听到并且考虑了企业的声音。”滴滴相关负责人称。优步中国则表示:我国是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第一个在国家层面积极探索专车合法化路径的国家,这体现了国家对支持分享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
  “无论是此前交通部的《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是此次的记者会,都体现了鼓励改革、开放创新的政策导向,也正是在这样的政策导向下互联网汽车共享经济才能得到健康发展。”易到公司在声明中表示。
  对于杨传堂部长“顺风车、拼车体现了分享经济”的表态,滴滴相关负责人称,这是对滴滴顺风车产品,对我们快车拼车的充分肯定和极大鼓励。优步中国则表示,这体现了管理者前瞻性地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也是优步下一步大力发展的方向。
  滴滴、优步中国、易到均表示,将积极配合各个主管部门下一步的调研工作,积极参与整个管理办法的完善和实施。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7#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6-3-14 21:28:00|只看该作者

私家车当专车是否属黑车? 交通部回应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私家车当专车是否属黑车? 交通部:未取得营运许可不合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上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这两年专车平台在我国风生水起,迅猛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大量私家车进入平台。在您看来,这些私家车现在算不算是黑车?准确地说,未来这些私家车到底能不能做专车?
  杨传堂:谢谢你提问。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杨传堂: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办法,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杨传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刚才刘小明同志专门讲到了关于网约车管理的有关办法,也都涉及到这些因素,所以我们要通过制定法规把私家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车辆。具体程序在管理办法中都体现出来了。谢谢。(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16#
 楼主|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3-14 19:29:52|只看该作者

交通部长杨传堂: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杨传堂: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今天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说,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对网约车如何实施监管,一直争议不断,德国、法国、西班牙、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对网约车持完全禁止的态度,美国各个州也是有禁有放。
  “我们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通过设计可以操作的、可以执行的具体政策,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更好地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层次的出行需求。”杨传堂表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5#
 楼主|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3-14 17:08:00|只看该作者

杨传堂: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杨传堂: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上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第一财经记者:最近网约车的兴起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但是我们也听到有不少来自出租车以及专车行业的抱怨。请问杨部长,在制定这两个文件时有没有多方面考虑到、兼顾到各方的利益,制定这两个文件有没有更深的背景?
  杨传堂:谢谢你提问。出租汽车的改革发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出行,也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交通运输部对这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自2008年,交通运输部承担了出租汽车行业指导职责以来,一直在努力地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先后出台了若干规定,下发了若干文件。特别是针对网约车的兴起所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交通运输部于2014年7月份开展调查和研究,2014年11月份正式表明了对网约车发展鼓励和包容创新的态度。
  杨传堂:2015年1月,我们部里正式成立了改革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部门开始研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规范发展网约车的政策,着手进行了顶层设计,全面启动了行业的改革工作,先后到21个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专题调研,并研究了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我们国家的香港、台湾地区出租汽车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还召开了50多次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论证会和咨询会,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反复进行了研究和论证。
  杨传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都全程参与了出租汽车改革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工作。2015年6月下旬,交通运输部专门召开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座谈会,7月20日召开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论证会,形成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自去年10月10日起向社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之所以选择这个时机来改革,是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乘客为本,这是这次改革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杨传堂:改革的导向有两个方面:一是要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上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国家的出租汽车经历了快速发展,在缓解出行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广大企业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这些都应该予以充分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有的城市打车难、行业服务的质量不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等问题,同时行业不稳定的问题有时也较为突出,这些都迫切地需要对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杨传堂:二是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这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近年来,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兴起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导致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甚至也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趋利避害,规范其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对于改善出行需求的期待和呼声,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必须以此为工作的着力点,加紧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出行。
  杨传堂:这次全面深化出租汽车改革,涉及的面很广,公众十分关注。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的改革原则,围绕这个原则来研究和制定了有关的具体内容。同时,我们还以增量带动存量改革、细分市场提升运输服务的思路,特别是要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的改进提升服务,实现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来构建多样化的、差异性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推动新老业态的分类管理、错位服务,逐步融合发展。
  杨传堂: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当中,对于整个出租汽车行业来说,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明确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二是要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三是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和擅自转让。四是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五是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六是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杨传堂: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谢谢大家。(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14#
 九爷 发表于: 2016-3-14 14:56:00|只看该作者

交通部长:网约车企业补贴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源自:国际金融报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谈及网络约车时表示,出租车行业管理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当前,网约车的发展在给予公众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就是要设定相应的底线和规则。


交通部长  杨传堂坦言,出租车行业管理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不仅是在我国,即便是在全世界都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各个国家和城市也都面临着相似的监管困局,采取了不同举措来应对,一些城市还出现了政策的反复。“当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正处于新老问题的叠加、新旧矛盾交织的特定阶段,既有观念体制束缚之阻,亦有利益固化藩篱之绊,改革难度之大更是前所未有。”
  杨传堂总结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难点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难,在于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主要是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这些利益群体的诉求是复杂的、多元的,改到深处就是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这就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门做好各方的平衡,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
  第二难,在于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在有的城市、有的时节、有的司机,大家对传统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差的问题反映较为强烈,这也是客观存在的。当前,网约车的发展在给予公众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就是要设定相应的底线和规则,这并非设置障碍,主要的目的还是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一旦出现事故等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此外,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
  第三难,在于如何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还需要统筹解决打车难和出行难的问题,要促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提升城市的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使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更加合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出行需要。(国际金融报两会特派记者 赵怡雯)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3#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3-14 13:56:01|只看该作者

交通部长杨传堂:中央领导也坐网约车

源自:中国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定于3月14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这两年专车平台在我国风生水起,迅猛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大量私家车进入平台。在您看来,这些私家车现在算不算是黑车?准确地说,未来这些私家车到底能不能做专车?
  杨传堂:
  谢谢你提问。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办法,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刚才刘小明同志专门讲到了关于网约车管理的有关办法,也都涉及到这些因素,所以我们要通过制定法规把私家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车辆。具体程序在管理办法中都体现出来了。谢谢。
12#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5-11-29 07:26:00|只看该作者

交通部公布网约车改革分析报告 乘客最关注出事了谁管

源自:大洋网-广州日报
  司机最关注:车8年报废?乘客最关注:出事了谁管?


交通部公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  交通部公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
  交通部在本月10日公布《交通运输部公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情况》后仅隔十几天,又挑了个周末,于昨晚正式公布总体情况的官方分析。交通部此举意欲何在,欲发大招?
  有网友观点认为,这是交通部对于此前部分意见人士提出申请公开“专车新政”决策详情的正面回应。
  广州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交通部在这份总体情况分析中,对于专车司机、打车族最关注的意见焦点,给予了详尽的披露。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对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的意见反馈有哪些、理由及各自依据,都在这里了。

交通部发文详解新政意见
  今年10月10日起,交通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公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情况》(以下简称《意见情况》)。一个月时间内社会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中,近七成涉及专车改革。
  昨日,交通部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作了系统梳理,并形成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于昨晚6时通过官网向社会全文公布,并表示“要全面客观、原汁原味地反映各方面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广州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交通部在这份总体情况分析中,对于专车司机、打车族最关注的意见焦点,给予了详尽的披露。
  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对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的意见反馈有哪些、理由及各自依据,都在这里了。

焦点问题
司机最关注:网约车该不该8年报废?

  广州现有至少15万名专车司机,网约车的报废年限是他们最关心的焦点之一。
  网约车车辆性质是否应登记为“出租客运”?440条意见支持,379条意见反对。支持者认为,网约车和巡游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两个类别,都是营运车辆,都应当登记为“出租客运”,遵循现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行8年报废政策。不过,支持者中也有人建议,应结合网约车特点适当延长报废年限,比如可结合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而反对者则提出,相比于巡游车,网约车每日行驶里程较少,强制登记为出租客运,按照8年报废不符合实际,也造成资源浪费。

司机要不要考证上岗?
  目前大部分专车司机都是兼职,新政推行后,网约车司机是否需要考证才能上岗?
  在205条针对于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问题的意见中,126条支持“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支持者认为,从业资格是政府对于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相关从业技能的基础认证,如由平台自行把关,则其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缺乏公信力。提出反对的意见仅66条,反对者称,乘客在乘车之前就可以在信息平台上得知车辆及其驾驶员信息,并且平台实时记录行车路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设置驾驶员准入门槛。

乘客最关注:发生事故后谁担责?
  乘客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乘车安全。发生事故后谁负责,平台、司机,还是自己吃哑巴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拟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对此,公众观点近乎一边倒地认为“平台应承担承运人责任”:29条支持,8条反对。支持者提出,网约车平台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制定了运输价格,制定了收益分配规则,对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制定了相应要求,乘客直接与平台发生合同关系,因此是整个运输过程的组织者,而非单纯提供信息服务,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而且,平台作为运输服务组织者,从中获取利益,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责权对等。此外,支持意见认为,目前网约车平台的“四方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平台的承运人责任,明确各方责权,在发生纠纷、事故时才能有效处理。反对者则认为“平台不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其理由是,平台只是提供信息撮合服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运人,因此不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让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责权利不对等。

还能不能使用红包?
  打车软件通过给乘客“发红包”、“分享优惠码”的方式集聚了大量人气,但也使大量出租车天天空驶。新政文件对于“网约车不正当竞争及防止垄断”做了相关规定,对此公众意见分歧较多,不过大部分人支持“应当对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及防止形成垄断作出规定”。
  支持者意见有87条,他们认为,大量补贴和低价运营将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应当严格禁止网约车低于成本价运营。而反对者则认为,网约车经营者的奖励和优惠活动是市场行为,且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抵用券降低了出行成本,对消费者有利,政府不应过多干预。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4 22:22, Processed in 0.499201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